“不到万不得已,我们不动手。虽然我们不怕他,但是我们的行踪是个秘密,不能让宇宙联盟侦测到。”
还不到和宇宙联盟公开对决的时候,彭磊也不想走到哪里都被人家盯着。眼前的这个叫克瑞埃蒙的家伙虽然阴森森的,但是每个地方的神祗都是伟大、光明、正确的神吧?(那个叫宙斯的除外,整个一大淫棍!)彭磊曾经看到过古埃及的那种亡灵书,那些法老虽然虚伪、残暴、奸诈,死后却都要假装是清白的善良人,说明这边的神大概也不是恶神。
咧着嘴怪笑道:“克瑞埃蒙老兄,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普通人难免是会犯一些小错的,是不是?你们伟大的神难道连这点宽容之心都没有吗?知错则改,善莫大矣!神或许正在为我的觉悟而高兴呢。我看老兄确实是一个忠诚严谨的伟丈夫,我对你的景仰,就像那滔……。俗话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我们可以成为好朋友的。在我们东方也有伟大的神,玉皇大帝、女娲娘娘、太上老君……听说过吗?说不定他们和你们的神是好朋友呢。千万不要打架,你看那边,闲人很多的。若是惊动了凡人,恐怕不太好。”
“彭磊,你很会说话啊!”克瑞埃蒙算是长见识了,世界上竟然还有这么能说话的男人,“想不动武也行,不过,我需要你的血去安抚神祗被惊扰的灵魂。”
“我的血?也不是不可以。不过,你看,神并不认识我,刚才进入金字塔的是这两个小妖。老兄先带点他们的血回去,怎么样?若还是不行,那我也不会舍不得我的血的。”
一听说要他们的血,两只老鸟立即成了伙伴,凑到彭磊的耳边,叽叽呱呱地说开了:“主人,我们到里面什么都没有做啊!只、只是打碎了两个瓦罐。是空的,只有半罐臭水。主人,我看那个黑小子一身的邪气,很不正经。主人这样低声下气了,他竟然还不满足,简直就是得寸进尺。我们难道还真的怕他?也就是一群小鬼而已!他们的那个神,说不定就是一个作恶多端的魔鬼。”
“主人,我是神族,我的血怎么能送给魔鬼呢?主人千万不能答应啊!”小白急急地声明。
“操!你们两个怎么没有一点点牺牲精神?难道真的要我的血?你们两个长得这么健壮,给他几滴血又伤不了身体。告诉你们,经常献血对身体还有好处,可以促进造血机能的代谢。和你们说这么高深的道理,想来你们也不会懂。总之,出点血并没有什么坏处。管他是鬼还是魔,先应付了现在再说,等以后我们再来报仇。”彭磊抓住小白的脖子开导道。
“主人,恶魔都是贪得无厌的,到头来他还是会要主人的血,那我和老白不是白白地牺牲了吗?老白,你说对不对?”为了一点点鸟血,白鹤也不和老鹰争老大了。
“对,对,鹤兄说得太对了!主人,对恶人的迁就,就是谋杀自己,谋杀善良人。这不是小事!主人,干脆我们为民除害,然后就离开这里。我看这里也没什么好的,漫天黄沙,城市也是一片惨白色,哪有我们鱼凫城漂亮。”
不仅仅人类是自私的,有灵性的鸟也是自私的!
血、肉、须、发等得自于父母,不好好养护珍惜,那就是不忠不孝。两只老鸟为了一点点鸟血,把彭磊平时教诲的仁义道德都搬了出来。献血不损伤身体?才不信呢!若是真的对身体有益,主人这个鸟人为什么还向别人推荐鸟血?不过,彭磊的态度好像非常决绝,好像又要拿出主人的嘴脸来了,小白赶紧将头转向它善良慈悲的主母。
古人说,知夫者,莫如妾也!在古代,男人是女人的饭碗。而且男人很多都是三妻四妾,心花花的。女人若是不将自己的男人研究透,日子肯定是过不好的。彭磊就是如玉的全部,如玉从小就学的是如何琢磨男人,做了仙女后也没有改变。
现在彭磊的态度很反常——对着前面的那一群黑色鬼魅卑躬屈膝,对两只老鸟又是一本正经地威迫利诱,这完全不是平日里的那个男人!看他眼神游移,动作夸张,很显然,肚子里在打着什么主意!彭磊和克瑞埃蒙套近乎的时候,如玉也从最初的惊吓中清醒了过来。搂过可怜兮兮的小白,轻抚着鸟背安慰,害得老白又嫉妒得差点抓狂。
如玉料得没有错!两只老鸟的见识,大多数也是从鸟人那里学来的,他们都能明白的道理,彭磊哪能不知道。之所以和克瑞埃蒙又是称兄、又是道弟,还要劝老鸟献血,都是为了拖延时间,静观变化。在不能使用乾坤界的情况下,还是要讲一点策略的。
克瑞埃蒙可不知道彭磊在动什么脑筋!说实在的,鸟人的鸟话他也是越听越糊涂。什么叫有朋自远方来?自说自话吧!犯了错,那就得承担责任,咱“黑人”只知道你死我活,大家快活。不过,派出去找帮手的好像也走了有一段时间了,帮手怎么还不来呢?
冷冷地看着在唱着戏的鸟人和老鸟:“你们四个的血都要!你们都有罪,别想跑!我们的神即将苏醒,你们即便是逃到天上,也跑不出大神的掌心!”
第十章 谁怕谁呢
鸟人的脾气其实并不好,而且也难得有今天这么好的大局观。这一番委曲求全,在他来说,已经是难能可贵了,谁知道克瑞埃蒙根本就不领情。终于来了血性,向老白使眼色,一边张开鸟嘴骂起来:“靠!得寸进尺啊!你们的那个鸟神难道是西天的如来佛祖?”
这边如果动起手来,那么在孟斐斯的白露她们当然也得以防万一,而老白是最好的送信使者。白风接到指示,晃身现出本相,振翅而起。不过,很快他就急冲而下,叫道:“主人,好像他们的帮手来了!那边的兵士都在发呆,有的干脆在睡觉。这片沙漠好像是被禁锢了!”
“哈哈哈!”克瑞埃蒙也觉察到了环境的异变,狂笑起来。右手扬起,那把黑色的弯刀上腾起一道道暗影,落向四面的沙漠。
头顶上炽烈的阳光突然就淡了。抬头看,太阳仍在,只是仿佛被蒙上了一层黑纱,散着阴森森的寒意。
“主人,怎么办?”两只老鸟紧张起来,白风又化成了人身。这样变来变去,他也不觉得烦!
“听我的指挥!还不知道他们的帮手是什么级别的。TMD,但愿不要太变态!”彭磊低声叮嘱,跨前一步,也是仰天长笑,“老克,不要以为我们怕了你!老子错也认了,你还想怎么着?真的要老子的血?你TMD不要逼人太甚!哼,惹毛了老子,老子将你的祖坟也炸了,你信不信?”
灵诀点出,连山剑一阵轻颤,冰冷的剑气突然向四周无声地炸开。
克瑞埃蒙没想道彭磊说动手就动手,刀光一摆,重重黑影在身前结成一道黑色的幕墙。如果说幕墙是用黑色的冰垒成的,连山剑的剑气就是那炽烈的阳光,袅袅的黑气在虚空升腾。透过升腾的烟气,隐隐地能看见克瑞埃蒙黑脸上颤动的皮肉。
克瑞埃蒙身边的那些黑骷髅更加倒霉。在连山剑形如实质的剑气的冲击下,一个个就如同被戳穿的肥皂泡,无声无息地化成一缕缕轻烟。
克瑞埃蒙的黑脸上泛出晶晶亮的光,猛地一声长啸。四周的空气剧烈地波动起来,脚下的黄沙一团团的暴起,和着袅袅升腾的烟尘,竟然都幻成了人形——巨大的沙魈!
不用彭磊吩咐,白风手上的炸弹已经接连扔出,不过,在重重的黑幕中,闪光弹的眩光就像是萤火虫的微光;量子枪射出的一束束幽蓝的光穿入沙魈的胸膛,可是,那些没有血肉的沙人根本就没有感觉,仍然在原地摇摇摆摆地调整着姿势。
比较起来,白鹤的进攻就稍微有效一点。这老鸟起到半空,周身亮起七彩的毫光,头顶上的朱冠长大了数倍,变成了一顶鲜艳的大红帽。这红顶亮着耀眼的红光,光波如水中的涟漪,一层层地向外散射。那些沙魈之所以还在原地摇摆,大概也是因为小白头顶上的这个红光。
沙魈涌起的时候,克瑞埃蒙就遁身到了远处,隐身在层层叠叠的黄沙后面。不过,他的进攻并没有停下来,一道道黑色的光刃不时地从沙尘里飞出,冲入连山剑的剑气里,撞出“嗞嗞”的声响。
老白的光枪没有什么杀伤力,只能悻悻地收起。于是,手执着他的轻羽剑,站到小白的身边吆喝:“鹤兄,有没有更厉害的法术?TMD,这些鬼魅太变态了,竟然能附身到沙子上。呀!看地上,还真的有死人!”
沙子里,一只只枯瘦的手正在探出,然后是干瘪的身子。每一个都裹着一团淡淡的黑气,深凹的眼窝里闪动着幽幽的蓝光。“呵呵”地叫着,向着他们站着的屋顶涌来。虚空中迅速被浓烈的恶臭填满。
彭磊迅速地从储物环中掏出两个口罩,一边给如玉戴上,一边关心地问:“玉儿要不要到乾坤界里去躲一躲?也不知道这些东西修的是什么法术,太恶心了!”
如玉轻轻地摇头:“有郎君在身边,如玉不怕!”
挣开男人的怀抱,如玉捂着口罩轻咳了两声,秀眉微皱,人竟然盘膝坐了下来。碧光一闪,空桑琴现在她的玉腿上;玉臂轻扬,叮咚的琴声悠然响起。
彭磊这时才想起,自己的这个娇艳的老婆也是仙女,还拥有一件极神奇的仙宝。上次在羽村对阵长生殿的云青时,空桑琴就发过一次威。那琴声唤出的充满生命力的泡泡,或许也能和关小倩的那件仙宝——七宝锦丝的防御力相媲美。
如玉指尖流出的音符彭磊并不陌生,据说还是那些日子,她们一群女人在羽村度假消夏时,如玉和白露两个自编自创的,曲名《南山春早》。音乐欢快明亮,每一个音符中都蕴涵着蓬勃的生机。
随着琴音的流动,绿色的气泡迅速在虚空幻现,随风舞动着,一层层地向四周漫开。谁也想不到,那些张牙舞爪的干尸和沙魈,一旦碰上那些轻柔的小泡泡,立即就会被一层绿光包裹起来,然后轰轰烈烈地炸开。
惨叫声此起彼伏地响起,中间还杂着克瑞埃蒙的怒骂,老白和小白的惊叹。
“主母真是太伟大了!”
“空桑琴是生命之琴,正是这些鬼魂的剋星啊!”
“主母弹的琴曲真是太美妙了,简直比仙乐都要动听啊!”
“你听过仙乐吗?哈哈,我倒是听过!仙乐哪有主母弹的琴曲美妙!”
小白是马屁和用功两不误!回到这个世界之后,它的大多数时间都是在陪如玉,所以和如玉的感情特别深。现在如玉大显神通,仿佛弹琴的就是它自己,连看向老白的眼神也是斜的了。
音符在虚空回荡,原先黑沉沉的沙漠中,此刻添满了绚丽的颜色。连彭磊也得意得有点忘形了!收起连山剑,取了个摇椅,就这么欣赏起克瑞埃蒙的狼狈来。
远处,克瑞埃蒙的怒斥变成了凄戾的长啸,四周的那些干尸和沙魈也一起暴哮,倒也有点惊天动地的气势。不过,在层层叠叠的绿色泡泡所组成的空间里,那暴哮更像是临死前的哀嚎。
彭磊得意啊,扔掉口罩,左手酒杯,右手烤肉——这一招是从周星星的电影里学来的!扬声笑道:“老克,我并不想这样的!何必呢!是不是?老兄若是收起这些鬼魅,我就让我老婆停下来。我声明在先,这才是开始,更厉害的还在后面呢!”
远处的回答是愤怒的咒骂:“异乡人,你们要付出代价的!”
“哈哈哈,老兄,你也看见了,你的这些鬼东西根本就没法奈何得了我们!想要代价可不容易,老兄,识时务者为俊杰,看你的样子也不傻,怎么就像个二百五似的。不如我们大家收手,我们还可以做朋友的。”
“住口!你们都是恶魔,今天你们休想离开这片沙漠!”克瑞埃蒙对彭磊的提议根本就不心动,金字塔边上的沙魈和干尸还在不断的爆开,他也毫不心疼。不断从沙子里钻出的比爆掉的还要多,连彭磊他们占着的神庙也被震得在微微摇动。
四周黑气在越聚越多,越聚越浓,小白羽冠上射出的红光也在渐渐被压缩。刚才还能隐隐地看见远处的金字塔,现在都溶在了浓浓的黑色里。一声声异样的尖啸响起,渐渐地汇成一种很恐怖的声响。白风的眼神好使,突然大声惊叫起来:“主人,他们竟然会射箭!那是什么虫子?太恐怖了!那边的沙山好像在动,他们要干什么?”
“虫子?”如玉本来是全心全意地弹着琴,听说有虫子,立即玉颜失色,指法也散乱起来。彭磊也吓得不轻——天上是密如雨点的黑色光点,无数的箭带着刺耳的啸声,正高速向这边飞来;地面上也是黑乎乎的一片,拳头大的甲虫将整个的沙漠都铺满了,蜂涌向这座塔前的神庙,空桑琴召唤出的光泡根本就不能将它们稍微阻挡。
彭磊飞起一脚,将老白踹出三尺,骂道:“鬼叫什么?那是食尸虫。你TMD动手啊!枪有什么用?吹风!对,吹风!把它们吹到尼罗河里去,吹到地中海里去!”
老白从得意转为惊骇,那一刻确实是有点傻了。其实也不怪他,自从得了闪光弹、量子枪之后,这小妖精早就将自己原先所拥有的本事都藏到脑袋的角落里了。此刻被彭磊踹醒,心中暗骂自己蠢。这里是沙漠,他老白驭风的本事在这种地方,好像也是能露一手的。若是搞出个沙尘暴来,说不定能将尼罗河给填了。
晃身现出本相,一声长嚎,振翅而起,急旋的风从他的翅尖荡出,世界立即就回复成黎明前那昏晓难离的朦胧。
风急旋着,又是一个巨大的龙卷风。老白被彭磊一骂,心中惶恐,出手就是竭尽全力。一声嘹亮的鹰啼,甚至盖过了狂啸的风声,那爬满沙漠的黑色甲虫这一刻都变成了飞虫,和着黄沙,在金字塔和神庙的周围转成一垛黑色的墙。
箭还在飞,不时有冲出那旋转的黑色虫墙的,却都是串着好几个虫,如一串串烧焦了的糖葫芦。
小白干脆收起了法术,缩起身子,单腿独立在如玉的琴旁。彭磊也收起了连山剑,心里却是在后悔。当初在羌城抢来的几件宝贝——谢昌庭的玄黄旗和肖奇的凡天镜,如果不还就好了。那日会见羌国的使者时,为了回应谢无双的诚意,心里一冲动,把到手的宝贝都作为大礼了。
那些个东西如果还在手上,玄黄旗或许用处不大,但是凡天镜绝对能派上大用场。据说那仙镜能约束一切灵力,此刻若是拿出来一照,或许能将那些干尸和骷髅都照没了。
老白的啸声过后,满耳就都是“叽叽”的惨叫声和呼啸的风。小白摇头晃脑地乱叫:“老白,没听主人说吗?往外吹,吹到大河里去!”
“这……说得倒是容易,你让我怎么吹?四面八方都是虫子!”
“就这么吹,不错!”彭磊及时鼓劲,“把沙漠给我吹成戈壁,看他们还哪里去找沙魈和骷髅怪物!”
如果把沙子都吹没了,那些食尸虫也没处藏身了,克瑞埃蒙同志的法术也就不灵了!
第十一章 都不是好惹的
小金字塔的塔顶,克瑞埃蒙的脸亮着妖异的紫光,口鼻处袅袅地往外冒着淡淡的黑色烟气。在他的身边,一左一右,一个是浑身裹在黑袍里的女人;一个是身穿灰色长袍,满脸金毛的老头。他们三个,就是这片沙漠的看护者,这个死亡灵之禁域的守护人。
克瑞埃蒙、卡奴、安德诺尔,据说是神的直接传承者,拥有役使死亡灵的能力,这片沙漠中最接近神的存在,此刻却一样的一筹莫展。
“克瑞埃蒙,他们是什么人?难道是传说中的死敌,光明神的传人?”卡奴的声音虽然冰冷,却是出奇的悦耳,是那种略带沙哑,带着强烈磁性的女低音。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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