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师爷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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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师爷的儿媳妇- 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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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去医院。”她说。豪迈地将代表白蛇蛇鳞的裙摆撩起一边,插在腰间。
  “你不能走,你走了戏就演不下去了。”
  “演不下去就不演了,你的眼睛要紧。”她坚持。
  “我们准备了这么久就为了一举夺魁,不能就这么功亏一篑。”
  她要走,我要留,我们就那么僵持着。身边是铜锣此起彼伏的声音,可我们仿似什么都听不到了。我的手仍按着伤口和左眼,少了一只眼睛,她的身影开始浮动起来,看不真切,如梦似幻般。大概真是梦幻吧,不然我怎么听见她说在她眼里,我就是全世界呢。我怔忡着,脚下却不由自主地跟着她走。
  
  伤得不算严重,没有伤及眼睛。打了麻药,我也数不出到底缝了几针。只记得有一双手飞快地在我眼角穿针走线,而我脑子里想的全是那一句如梦似幻的“在我眼里,你就是全世界。”
  从眼角的余光里,我能看到她全神贯注地看着医生缝合。那双薄薄的好看的双唇紧闭着。有好几次,我甚至抑制不住地想确认她刚才是不是真说了那句话。我那么急于肯定它,又那么害怕地不敢求证它,以至于从医院回到旅馆我都还沉浸在如何开口的问题里。
  
  戏班落选了这是毫无疑问的,每个人脸上都透着一股暮霭沉沉,就像在对我无声地指责。就算受伤了,也不必毓敏秀亲自送去医院的,这样的话就算表现不突出,好歹也算有始有终,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虎头无尾。毓敏秀没说什么,只是简单交代事已至此,就放大家一天假可以尽情地游玩,便又不见了。一直到后半夜才回来,好像还喝了酒。
  搬去宜兰之后我们就很少参加野台演出了,后来我和丁建业成婚,即使有野台演出我们也再没同宿一屋过了。她推开门看到我的时候有些诧异,微微晃了晃脑袋醒了醒酒,才走到床边,换下鞋子。
  “你去哪儿了?”我问。
  “去找那几个评委道歉,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重新演一次。”她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倒身睡在床上,双手揉着额头,仿佛醉得不轻。我起身给她倒水泡脚,她很顺从地泡上了。
  “那他们怎么说?”
  “他们说要商量一下,明天才能有结果。如果能重新演一次的话,也是明天最后一场。”
  “你跟他们喝的酒?”
  她轻轻应了一声,又没音了。这个女人不知从何时起就一直担任着男人的角色,不管是台上还是台下,她都是如此担当如此重情重义,只怕她早被生活磨砺得已经忘记自己只是个女人了。我掬起一捧水,缓缓沿着她的脚踝淋下,按摩着脚踝的位置。奔走了一天,脚踝该是极酸极酸的。她猛然坐起身子,想要制止我。
  “你躺着吧,我能为你做的也就只有这些芝麻绿豆的小事了。”我说。
  “阿凤,你千万不要这么说。你为我做的,实在太多了太多了。”
  大概是水温太热,我直觉得蒸腾起来的热气熏得我眼睛一片雾蒙蒙的。
  “有你在这,我才能做其他事情。”她说。声音很轻,但字字清晰。我甚至能听见她的呼吸变得粗重,大概是喝了酒的缘故。如若只是酒精的作用,那天亮后,酒醒了,我们又该如何自处呢?
  很久没有声音,我只是机械地重复掬水敷她的脚踝。那双纤细白皙的小腿,一如当年一样,只是因为练功的原因,看上去更结实了。水渐渐凉透,她提起了脚。我们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
  临睡前她查看了我的伤口,带着淡淡酒精味的温热呼吸,以及略显粗重的呼吸声,听来总别有一种想入非非。但我们各自睡去。我背对着她,她的手小心翼翼地越过被子,停留在我的肚子上,隔着薄薄的衣服,散发出烫人的温度。但我们各自睡去。夜静得出奇。

☆、第 67 章

  总算皇天不负有心人,戏班赢得了第二次表演的机会。虽然因为钢丝失误,被迫取消了这一亮点,但总归是匠心独运,增加现代舞和曲调以及其他一些小方面的改进,最终还是独占鳌头,戏班获得了代表台湾与内地进行文化交流的机会。此后百变小生才算真正走出了宜兰,成为了业内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知名小生。
  关于那个夜晚,我似乎应该解释点什么,但什么都没有发生。我们各自睡去,也可能我们假装各自睡去。她搂在我腰上的手,散发出烫人的温度。我想起那手下面,是我褶皱如床单一样的肚皮。那些难堪的妊娠纹像一条条蚯蚓,就游离在我的皮肤上,随着岁月的增长,颜色会越来越深。我想着那只手,那只纤细的修长的干净的手,抚摸在上面,就像一只圣手在洗礼罪孽。但是,我还没有足够的勇气坦讳我的过去。我还没有。我们各自睡去。夜静得出奇。我反复思量那句“有你在,我才能做其他事情”。它就像滞在牙缝间唇齿留香一样,我反复咀嚼着。夜,静得出奇。
  
  十月份,我们去了北京。几个孩子都是第一次坐飞机。他们在飞机上叽叽喳喳地谈论着那些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见闻,抑制不住的兴奋。
  “我听说故宫晚上有很多飞人,我要去看飞人。”丁子涵说。小小的胳膊做出飞翔的姿势,嘴里发出咻咻的飞翔声。他是五个孩子里面唯一一个男孩子,十岁了。
  “不要不要,我要去看圆明园里的孔雀下蛋。金色的蛋。”丁子妤反驳。
  静男鄙视地看了他们一眼,说道:“当然是去爬长城了,没听说过吗?不到长城非好汉。我要做个好汉。再建立三个帮。”她九岁。一脸的坚毅。
  静贤没有说话。她本来话不太多,倒是这几年跟着戏班偶尔出演娃娃生,也要练习些基本功夫,身体比小时候强健许多。
  静男看着丁惜。丁惜才六岁,她是几个孩子里面最小的,又因是七个月的早产儿,看上去更是有些瘦小。静男怜惜地问道:“惜惜,你想看什么?”
  丁惜歪着那个小脑袋,想了好一会儿,才道:“男男想看什么惜惜就想看什么。”
  静男的脸一下就黑了,她略有惩罚地捏着丁惜的小脸蛋,威胁道:“说了不许叫我男男了,再叫我男男以后就都不带你玩了。”
  丁惜憋着小嘴,但还是乖乖说道:“惜惜知道了,但惜惜还是喜欢叫你男男。”
  “可我不喜欢!”静男大声地反抗,丁惜便再也不敢回嘴了,只低着头,憋着嘴,像受了极大的委屈要哭了似的。静男见状,只得又哄道:“惜惜乖,男男以后再也不凶你了。”这大概就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最后只落得静贤一个超大号卫生眼外加一句“自作孽不可活”。
  众人一下子就笑开了。林佳喜宠溺地看着他们。毓敏秀若有所思。她答应演出结束之后带他们到处游玩,去故宫看飞人,去圆明园看孔雀下金色的蛋,去爬长城做好汉,孩子们即刻爆发出一阵欢呼声。在安静的飞机里,有些突兀。有人假寐着,有人看着窗外飞过的白云静静发呆,有人在低低交谈,没有人注意我们,也没有人指责孩子们的欢闹。
  关于静男和静贤的名字,当初是毓敏秀取的。静贤的名字倒是很好理解,静,为娴静,女子娴静温雅,是为淑也。贤,作德解,女子贤良贤淑,是为女德。但是静男的名字,我却始终参悟不透。若取男音者,则可有楠,南之乔木,可取坚强珍贵之义;亦可为婻,取义美好,只独独这男者,我思来想去,始终不得解。那时候静男静贤才几个月,我想着只这短短几个月断不能让一个人忘却那背叛之痛的,也就没有问她。时至那时,我都还不知道这男字该作何解。显然对于这个名字,静男也是颇有微词的。一直到后来,静男读到国中之后,嚷嚷着要改名字,毓敏秀才解释了静男这名字的由来。静,与静贤的静一样,为娴静温雅。男字,更简单,一为希冀,希望静男长大能拥有一些男子品德,诸如宽容、担当、责任等等,成为一个独立自强的女人,切莫成为男人的附属;二是告诫,时时警惕静男能慧眼识人,切莫爱错人嫁错郎。彼时静男十四五岁,已略晓得毓敏秀与丁建国之间的一些往事,终于知道毓敏秀的用心良苦,不仅不再嫌弃这男字难看难听,反而生出一股强烈的自豪感,也算是一种慰藉了。此是后话了。
  我看着窗外,天空湛蓝,白云近在眼前的感觉,想到几个小时后飞机就降落在北京,我们就要来到那个传说中父亲的生养地,心里也说不上是什么感觉,更谈不上憧憬或者兴奋。这个名为大陆的地方,曾在很多年前处在水深火热之中,被父亲视为家乡。多年以前,他不惜抛妻弃女回去那里,我不知该恨他怨他念他还是原谅他。但到底算心底一个埋藏在心底多年的种子,便在这一刻悄悄地生根发芽了。我不禁要想,那里——那片滋养了我父亲的土地,是不是遍地都是鸟语花香;那里的女人——包括我那个名义上的大娘,是不是特别的漂亮温柔。我是应该看一眼的,应该问他一句,为何他那么狠心。他知不知道一个十岁就没有了父亲的孩子有多可怜,他知不知道悲剧是会遗传的。如果他还在台湾,或许我也会正常地长大成人,我也会和别人一样相夫教子。或许,我不会活得这么辛苦,还要辛苦地延续这个悲剧。他知不知道我的女儿丁惜,六岁了,她像我一样没有了父亲,她像我一样有一个不洁的母亲。肯定有怨的,怎么会不怨呢,怎么能说走就走说算就算了呢。可若说恨他,都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我已是好累了,再没有精力去恨任何人了。思绪就这么漫无边际地驰骋着,这些旧日的时光,好像被谁的手轻轻一扫,又都回来了。那时毓敏秀不知道这些,我从来都没和她说过。
  
  飞机降落了之后我才知道这个名叫大陆的地方其实与台湾并没有很大的差别,这里的花不是特别香,这里的人放屁也是臭的,这里的女人也有优雅和粗鄙的差别。这里的一切与别处并无两样。
  接待我们的是个女干事,个子挺高,爱穿高跟鞋,走起路来也是吧嗒吧嗒响,一开口就是一片京味儿,眼界高于顶,并没有向我们介绍她的名字,而是叫我们称呼她为刘干事。刘干事好像是个科长级的干部。在这祖国的首都偌大的北京城里,开始我们并不知道科长是个什么级别的领导,大家就都有些拘谨。后来有人说这科长级的大概就是个镇长,就像过去我们走野台演出,镇长亲自接待我们一般。这话一说大家就都放开怀抱了,但又隐隐觉得心里有些不是滋味。过去我们没名气没人气,但走野台演出被镇长接待也不算罕有的事,最辉煌的时候丁永昌与那些个县长镇长也是有把交情的,如今我们代表宝岛台湾跟祖国大陆人民进行文化交流,若是搞得好,那也算一件功在千秋的事,竟然也派一个镇长级别的人接待我们,实在叫人难以接受。再加上那位眼高于顶的刘干事对我们一直爱答不理——安排我们入住酒店之后,就没再理会过我们了——大家心里就有些愤愤然了,是以戏班竟生出一种前所未有的团结,想要为歌仔戏争一口气。这倒也算是错有错着的好处。说是交流,但谁知道,交流之余定然也是要分个高下的,所以团结一致很重要。
  拿到节目单的时候,我们才意识到自己有点井底之蛙了。节目单很长,剧种之繁多复杂应有所有,有京剧、昆剧、豫剧、评剧、粤剧、黄梅戏、秦腔、川剧等等,有些剧种我们甚至连听都没听过,其中要数国粹京剧和台湾本地也有演出的黄梅戏最为众人所知,而歌仔戏淹没其中,倒显得式微粗鄙了。那时候我们才意识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歌仔戏采用闽南语唱腔,在这一大片京味儿中,观众能否听懂?可倘若将闽南语转做国语来唱,又势必失了曲调的原汁原味,未免得不偿失了。
  “不能长他人士气灭自己威风啊,既然来都来了,管他那么多呢,先唱了再说。”林佳喜这样说。自从她顶了丁建业的丑角之后,说话倒是越来越豪迈了。又许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再无谓那些扭捏矜持,她也是放得很开。
  “就是啊,还有一天就比赛了,我一定要照顾好你们的起居饮食,你们就放心训练、彩排,然后一举夺冠就是了。”于大伟应和。
  我也认为将闽南语转为国语不可为之,一来两者的表达方式略有差别,若直白转过来不免有突兀之处;二来戏班演员并不是各个都说得一口流利国语,我和毓敏秀算是例外,其余演员大多都是说闽南语长大的,若是临阵磨枪,又不免有些不伦不类了。事已至此,更无他法。最后毓敏秀决定保留歌仔戏采用闽南语的唱法,想要通过纯粹的腔调及感染力打动观众。语言只是一种交流方式,但语言从来都不应构成交流的障碍。
  之后我们在酒店里认识了前来参赛的各种戏剧演员,对其他戏剧都有了一些初步的了解。京剧其实是集众家之所长,吸收了秦腔、昆曲、梆子、弋阳腔等艺术的优点,又在北京一地发展了近两百年,才逐渐被视为国粹。秦腔亦为中国最古老的戏剧之一,流行于西北,保留了较多古老的发音,也叫梆子腔。昆曲,有“百戏之母”的雅称,很多地方戏都受过昆剧艺术多方面的哺育和滋养,也被称为百花园中的一朵“兰花”。黄梅戏原是采茶戏,最早源于黄梅一带的采茶歌,是农民自娱自乐的一种文艺形式,因此腔调简单动听,朗朗上口,主要代表作品是《天仙配》、《女驸马》。豫剧以唱见长,唱腔铿锵有力,富有热情奔放的阳刚之气,具有强大的情感力度,代表作是《穆桂英挂帅》。
  大家心下恻然,想着这才真真不愧是文化交流,堪称中国现代戏剧史上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亦不敢再盲目狂妄了。

☆、第 68 章

  比赛竞争之激烈自不必赘说。我们对各个剧种都有了一些浅薄的认识,也不再盲目自信,但各个演员都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众人心下又免不了想要一较高下。毓敏秀便告诫大家,既是交流,尽心尽力即可,输赢暂且抛之一边。话说如此,倘若真输得不光不彩,我们又有何颜面面对宝岛人民呢?是以大家心里仍是暗暗较力。
  国粹京剧自是实至名归的,一亮嗓就已经艳压群芳。京剧参演的曲目是《霸王别姬》,这本就是一出乱世山河中的英雄悲歌,那英雄失路、美人殉情的故事被演员们淋漓尽致地演绎出来,人们心下莫不凄然,正如诗唱云:“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騅不逝。騅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歌数阙,美人和之,项王泣数行下,左右皆泣,莫能仰视。另外还有豫剧《穆桂英怪帅》和黄梅戏《天仙配》。《穆桂英挂帅》是一出老戏,早被一代又一代的演员精英们淋漓尽致地表现演绎出来,越是老戏,就越难演出戏骨,越是熟谙于心,就越难演出新意。然而穆桂英苍劲悲壮地呐喊出“老太君她还有当年的勇,穆桂英我就无有了当年的威风?我不挂帅谁挂帅,我不领兵谁谁领兵!”的豪言壮语时,全场观众无一不动容,真真就好像置身在那家仇国恨中,想要一举歼灭仇敌报效家国。无论多少年过去了,这一番凌云壮志振聋发聩的宣言,仍在激荡着我们的内心。《七仙女下凡》则是一个脍炙人口的民间小调,只后来又被重新撰写,更名为《天仙配》。《天仙配》的剧情与原来的剧情相距甚大,却似更合乎情理。七仙女嫁给董永不再是玉帝使然,而是私自动情下凡;傅员外亦不再主动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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