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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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世-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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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一讲*,有种误区,好像那时候的人都特纯洁,满怀革命理想,满脑子政治词汇,根本不想下半身的事。这是扯蛋——难道那些年出生的孩子都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还真有女流氓了,不是别人,正是于萍。大家都尊称一声于逼。于萍是六九年下的乡,七五年初回来的,比我早去,晚回。至于当年为什么她比我小还能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这就不是我所能回答的问题。有一句俗语,“人有人路,蛇有蛇道。”
  或许,一切痛苦、焦虑都来自肉体。惟有毁了这肉体,毁了这具由骨骼、血液、肌肉、内脏和五官构成的袋子,才能彻底与装满袋子的种种词语一刀两断。革命的于萍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嘴里吸烟走起路来叉手叉脚双腿中间塞得一个磨盘的女子。如果我没记错,于萍这年十九岁。但她的样子不比三十岁的妇人好多少。我当时与小时候的玩伴青皮的关系又算密切起来。青皮没有我那样的继父,所以也没有工作,算是社会青年,整天蹲在马路上,见有熟人经过便撵上去讨要烟抽。
  青皮说,“国安,听人说东门那来了一个于逼,给她一包烟,她就让你干。想不想去玩?” 。。

人间世 十六(6)
我当然就去了。带了两包上海出产的凤凰,一包烟四毛六,算是当时最高档的了,与青皮一人拿一包。进了门,青皮示意我在屋外稍等,自个儿先摸进房,吱哩呱啦一阵,就在里面噼哩叭啦地捣腾开来。没多时,屋内传出女声,“叫你那朋友一块进来吧”。我有点犹豫,还是侧身蹩进门。屋内的光线不是太亮,青皮撅着屁股正干得欢。那女的叉开双腿,*松松软软地垂到肚皮上,皮肤也黑,小腿上还有老大一块疤痕。我一下倒了胃口。白素贞脱了衣服,跟一堆雪似的,这没法比。我前脚进门,后脚出去,嘴里说,“青皮,你慢慢玩,我走了。”我没想到,这女的反而恼了,啪地下蹬开青皮,跳下床,就这么晃着两只*走出来,破口大骂,“操,看不上老娘啊?是哪个烂屌的?”
  十年,弹指一瞬间。儿时的伙伴,今天这样相见。我无法准确形容自己的感觉,一种很复杂的情绪。反正不是被雷电劈了的那种,就是难受,全身都难受。好像身体都包裹在一层牛皮里,牛皮被太阳暴晒,在不断地向里收紧。我看着眼前这张依稀相识的脸庞,脱口而出,“于萍。”于萍愣了一下,仔细地盯着我的脸,终于认出来了,拖长腔调,“李国安啊。”于萍脸上没有丝毫的羞怩,说,“你等会儿,我去穿裤子。”青皮出来了,提着裤子,表情惊讶,“你们认识?咦,你是于萍?你不认得我了,我是青皮啊。你小时候不是住北门的么?我与国安当时还与你打过架的啊。哈哈。想起来了没?你当时踢了国安的卵,要做他老婆的。”
  我想夺路而逃,可惜于萍就拦在身前,这腿却是拔不动。于萍上一眼下一眼打量青皮,眼神里尽是嘲谑。青皮结巴起来。“关你屌事。”于萍闷哼,进屋,穿了衣服出来,屁股往椅子上一放,撕开烟盒,叼起一根烟,吸了口,大刺刺地说道,“你过得不错嘛。”于萍没看青皮。
  我小声地说,“我在汽车队上班。”
  于萍嘎嘎地笑,“不错。有前途。”于萍把手指抠了一下脚丫,再把手指放到鼻子底下嗅了嗅,说,“今天遇上老同学。高兴。晚上我请客。去为民饭店吃饺子。”
  我赶紧说,“我还有事。”
  于萍哈哈大笑,“怎么,来*就有时间,老同学请你吃饭就没时间,这么不给面子啊?”
  我张开结舌,无法理解于萍竟然会说出这样粗鄙秽语。青皮按住我的肩膀,说,“有个屁事,天大的事,也没吃重要。妈的,这回,总算打回牙祭了。”青皮眉开眼笑。
  于萍乐了,“我说请你了吗?”
  青皮傻眼了。于萍把手一摊,“要去也行,拿钱来。”
  青皮苦起脸,“我哪来的钱?”青皮用眼神瞟我。我摸出贴肉放着的五块钱,说,“今天晚上,我请。”
  吃过饺子,我们互道珍重,挥手再见。那天晚上,我回到家,哭得稀哩哗啦,枕巾都湿透了。有人或许要骂我矫情,但人有时就这样矫情。于萍的事不断传入我耳里。大抵是为了她争风吃醋的。什么北门上绰号特务的捅瞎南门胖子的眼,西门二狗子的腿被东门的强根敲断。或许有人会问,于萍的父亲不是县某机关党组书记吗?是不是死牛棚里了?还有她母亲就不管,容她这样放肆?于萍是独生女,父亲倒并没在牛棚向*报道,七二年左右解放出来,官复原职,她母亲活得很好,去找过于萍,被于萍指着鼻子骂老逼壳,骂得抹着眼泪狂走。她与父母为什么会闹成这样?具体细节,我并不清楚。听说,于萍的父亲蹲牛棚的时候,于萍回城探亲,县革委会的某人看上她。于萍不肯,被母亲灌醉了,用女儿的贞操交换了丈夫的自由。这是传言。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在于萍身上一定发生过比较不幸的事。但谁会关心她的不幸?大家只晓得城里来了一个于逼。
  我以为于萍这辈子算完了。但二零零六年,我在北京遇上于萍,是在王府井的那个教堂。我没认出她。她叫出我的名字。她是来做祷告的。她已经是一位虔诚的教徒,并嫁了一个法国驻华参赞,不久后要跟随夫君赴法。我们在星巴克喝了一杯茶。我要的是芒果冰爽茶。她要了杯伯爵红茶。她坐在椅子上坐的姿态非常迷人。我们互相询问近况,互道珍重,然后挥手再见。她怀里还一直抱着条雪白的叭巴狗。当她的手被狗的舌头轻舔着的时候,她笑得像一个三岁的孩子。
  我们都没提起过去的事。
  于萍大约是在八十年代初离开老家的,去了哪里我不知道。我对她后来的经历一无所知。但我得说,一九七五年的于萍确实起了一个坏傍样,县里很多在社会上混的女孩子,都不以与男人睡觉为耻,一荏一荏,跟韭菜一样。当然,人名还是数得过来,长征巷的三姐妹、红旗街的陈向阳、反修路的许胯子,并没有像当下笑贫不笑娼的社会,十步之内必有小姐,整个村庄整个乡镇的女孩子都去卖淫。但不管怎么说,这种情况在性相对保守,道德能杀死人的那个年代还是非常罕见。我很诧异。可能是我的老家比较特殊。后来,我打听过邻近几个县城有没有这样情况发生,有,没有成为普遍的现象。又或者说,他们那里这种现象并不比我老家逊色,只是我问到一个不知道内情的人罢了。一个圈子有一个圈子的法则,没真正进去,就不可能知道水的深浅。
  最后像于萍这样修得善果的,寥寥无几。不是在后来的几次严打中被抓去坐牢,就是改名换姓远嫁他乡,再要么是死了,七成是被人弄死的,三成是自己投河死的。一九七九年有个女的,叫兰姐,手腕比起一九七五年的于萍要高出一筹,很懂得用身体驾奴男人。县里的几大流氓团伙竟然被兰姐的手指奇迹般地捏在一处,在她的领导下,团结合作,打遍邻近几个县,威风凛凛。兰姐有港台录像里黑道大姐的风范。谁也没想到,一天晚上,兰姐犯了烟瘾,去外面买烟,被四个十来岁的少年打晕了*,尸体还被扔进河里,几天以后浮出来,被鱼虾啃得面目全非。说来也凄凉,最后给兰姐收尸的,还是她的老母亲。她那么多的情人姘头没一个愿意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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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世 十七(1)
云变厚了,如同一头头吃饱睡足的羊,在草地上缓缓移动。由青变蓝的光好像是从被打碎的缸里倾泻下来的大米。我仿佛置身于船中,整个公园在轻轻摇晃,又像那逐渐倾斜的甲板。这让我觉得眩晕,不得不抓紧长椅下方的那两根冰凉的铸铁,以免自己从甲板上滚落到那不可知的暗中。
  黑暗中飘来玫瑰的花香。那是一个口若悬河的小伙子给他的姑娘带来的礼物。
  就在这张长椅上,他们拥抱亲吻,让被螺丝钉牢牢固定在铸铁上的长椅也摇晃起来,变成了一个沿着河流飘来的摇篮。那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姑娘呀,在淡蓝色的月光下,我也能看见她颈上细微的茸毛,眸子里漾着的水,以及她粉红的纤细手指还是。时间因为他们对未来的想象变得缓慢下来,就像一种热带水果里淌出的晶莹汁液。
  他们的相爱打扰了另外三个在公园里游荡的少年。他们穿着圆领衫,嘴里喷出酒气,耳朵上各夹着一根烟。他们互相望了一眼,又低头各自看了一眼手中贴腕藏住的刀子——那是他们从公园外面的地摊上买的。这种五块钱一把只能切西瓜的刀子给了他们勇气。他们从灌木丛后跳出去,一个人把刀子架在小伙子的喉咙上,一个人卡住姑娘的脖子,另一个人用力撕开姑娘的衣裳。他的手又湿又黑。她试图反抗。他用石头砸她的头。她的黑头发变成了红头发。然后,她就像一颗卷心白菜,被一层层剥开。他们搂着她,舔她的脸,她的鼻子,她的嘴唇。她很快就被弄脏了。白晰的身子满是黑手印。他们撬开她,轮流进入她体内。那个口口声声要为她奉献出生命的小伙子,自始至终只是在刀子下簌簌发抖。当他们离开后,他也飞跑着离开了。姑娘静静地躺在长椅旁边的草地上。
  “威胁随时存在,暴力随时可能出现;人们因为事发突然而惴惴不安、心怀恐惧——这才是个体生活的实际状态。”活着的人啊,谁能给我解释那张塔罗牌的秘密?当夏芒选择回家,回到爷爷身边,试图过一个正常女孩生活的时刻,死神带走了她,用这样残忍的方式。
  檌城的形状与嘴唇差不多,类似两片玫瑰花瓣,温润柔软,言语无法形容其美,提到檌城时,相爱的人都忍不住热泪长流。他们相拥而吻,慢慢地吻,既不畏惧也不怀疑。
  他们坚信:这是奇迹之城。当嘴唇黏合,时空扭曲,两头有着蓝白毛纹的老虎将拉着镶满黄金、钻石、珠玉与象牙的车辇出现在他们眼前。只要登上车辇,就可以来到檌城,为出没于昼夜之间那永恒的光所沐浴。
  我站在城门外,我已在这个位置上看了一千零九十五次日出——日复一日的重复、单调、乏味。
  一片片阳光从天而降,犹如鸟的翅翼。细密的树影仿佛是水的涟漪,把翅翼打湿。把守城门的,是一对笑容甜蜜的青年男女。他们十指相扣,每说完一句话,都要互相凝视一下。这是世上最幸福的姿势,令我痛苦又恍惚。
  我没办法进城去。我无法靠近他们。
  这三年我说尽了世上所有的语言,还是没法让他们相信“我的爱人就在檌城里,是她在梦中的指引,我才能来到此处”,或许他们相信了,却爱莫能助。根据刻于城楣上的檌城律法:唯有相爱的人同时拉动城门上嵌着的那两个六棱錾花门环,城门才能被打开。
  我问,城里是否有这样一个女子?她是病态的、健康的、苍白的、红润的、焦虑的、安静的、矫饰的、真诚的、张狂的、谦虚的、神秘的、坦诚的、*的、贞洁……是这一切的总和。或者说,她是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等十万个词语所形成的一个类似音乐的主题。

人间世 十七(2)
我不厌其烦地,喋喋不休地,描述着那张在我梦中出现的脸庞,那张令人晕眩的女性脸庞。那张不可以用语法表达、无法用语言阐释的脸,它在逻辑之外,在理性之外,甚至是在想象之外。我不得不沮丧地闭上嘴。
  他们摇头,说,城里的每个女子,都与另一个男人同时存在。他们共同构成檌城的根本,而非其中一个。檌城的总人数是一个能被2整除的偶数,可能很大,也可能在某段时间不是那么大,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是偶数,是一个硬币的一面与另一面。
  我恼了,我不喜欢这样的回答。在抵达檌城的路上,有太多这种看似莫测高深,其实是疯言乱语的句子。它们互相抵触、冲突,若非对她的思念,我恐怕早已迷失于这些歧义丛生的刺蒺深处。
  我说,檌城到底有多少人?是不是整个檌城就你们俩?偶数必定可以拆分成另两个数的和。偶数不重要。如果说相爱的人是一体两位,只是一枚被强行扳开的硬币,那么作为硬币,它也应该是一个孤独的奇数。亚当是亚当,而夏娃不过是亚当的一根肋骨。
  我有点口不择语,这显然惹怒了那位少女。她不再理我(是对不可说者保持沉默么?),拉着那男人的手,消失于空蒙中,就像一个没有理由结束的梦。
  但我知道,明天日出的时候,少女与男子仍将出现在这里,把守着这道为我而建的城门——我忘了我是从哪里知道这一点的。
  夜幕落下,有风徐徐吹来。风中带着水的味道,微凉略有些甜,像梦中她在我手掌下颤栗的*。我并没有说出心底真正的因扰——就让它深埋于心底。又或许,檌城的确就是一个女子的嘴唇,而我脚下所踏的大地,即是她所袒露的柔软胸脯。嘴唇是复杂的,上面有太多皱纹。最初,它是婴儿的,用来获取食物;然后是情欲的,男人女人用它互相掠夺——或者说,互相爱。“莎乐美抱着施洗者约翰的头颅,说道,该死的恋人啊,你白皙的面孔,你褪却了血色的嘴唇,终于还是属于我了。”
  “我爱你。”注视着眼前的城,我喃喃说道。我在我的嘴唇上舀出蜜,把它细心地涂抹在城门上。这需要耐心,也挺无聊。可除了做这个,我还能干什么?
  我抹掉脸上黏着的沙砾与泪水,坐起身。夜是一堵幽暗的石壁。扎又来了,自石壁的西北角跳出,头上的那圈白布显得异常庞大。他的眉毛在跳,样子神采飞扬。他把手指咬在嘴里,说,“你刚才睡着了,我去那边看了看。”他转身指了指那幅巨大的广告牌,说,“知道她的嘴唇为什么这么*吗?”他哈哈大笑起来,仿佛发现了一件极为可笑的事。他压低声音,继续说道,“因为它是女性*的转喻。这是信奉达尔文进化论的男人的思维。所以他们在维也纳国家剧院附近的公厕安置了一批形状类似女人嘴唇的小便池。这引起女人的极大反感。但没法子,现代男权社会中,女性的嘴唇已彻底沦为庸俗廉价的商业符号。”
  我摇摇头,并不明白他想说什么,也不想去弄明白。可能是我的神情过于暖昧不明,扎跳到我眼前,脸上的虬髯胡子一根根竖起。他瞪圆眼珠。我嗅到了他身上那股令人欲呕的狐臭味。他就像一堆搁了多日的馊掉的饭菜。我不得不往后退去。我往后退一步,他往前跳一步。我坐倒在长椅上,他把鼻尖顶到我的鼻子上,嘴里冒出含糊的语音,“你还是没有明白。”扎的声音像蚂蚁一样爬起我耳朵里。长椅上还有几道划痕。我把这些蚂蚁一只只拈到这些划痕之间。没使太大的劲。它们并能承受我以为的微不足道的力量,我得学会用皮肤上的汗水轻轻地黏起它们,像黏起片片羽毛。好了,它们在划痕之间爬动,但不肯走直线,它们不太老实,并不满意这种用小刀所确立下的规矩,根本不在乎我的良苦用心,兜着圈,走走停停,时不时往“李小燕我日你”这几行字的后面绕去。我不得不一次又一次把它们黏回来。这让我疲惫不堪。我都有了想摁死它们的心。但它们若死了,它们就是死物,它们的触须与腿与胳膊或许会蜷缩成一团。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我把手中的避孕套吹胀,把它们放进去。现在它们逃不掉了。

人间世 十七(3)
初次来到檌城的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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