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下面呢?穿什么裤子配?”平时随便穿穿倒无所谓,一想到今晚能和以后的国家领导人一起吃饭,陈竹又是兴奋又是纠结。
“这条健美裤挺好的啊,又时髦。”九十年代初很流行健美裤、蝙蝠衫,这条健美裤还是李明清同事送的呢。
晕死,怎么能这样搭配呢?陈竹简直要抓狂了,在她看来健美裤和打底裤很像,这样穿实在不伦不类。
“陈竹,你到底在磨蹭些什么?再不走就迟到了!”陈琪实在很受不了女人家的磨蹭,每次和陈竹、李明清出门不磨蹭个半个小时或是一个小时才奇怪呢。
“我在找衣服穿啊!”陈竹一直就是个容易上火着急的急性子,这辈子还算有些收敛了,但今天还是忍不住烦躁了。
“不要挑了,就这件毛衣外套和这条灯芯绒裤子。”陈琪也等得不耐烦,扔了两件衣服强迫她穿上去。
“这衣服不是挺好的嘛,你这孩子怎么变得这么挑剔。”李明清也在一旁唠叨着。
以陈竹爱美的性格和前世被养得很刁很挑剔的眼光来看,这衣服还真不怎么样,要有一家自己的服装设计室就好了,就可以做一些好看的衣服来穿。
九十年代初正是纺织服装鞋帽业兴起的阶段,在J省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了不少小服装厂,大部分都是家庭小作坊性质的,有的做大了,再十几年后成了全国知名的大品牌,有的则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掉了。
想到此节,陈竹又开始兴奋了起来,这条新路子是她以前没有注意到的,外婆是个手巧的人,他们家的衣服大都是外婆做的,或者是由外婆指导,李明清姐妹三个自己动手的。
记得外婆逛百货大楼只要仔细打量几眼里面的衣服,回家就能照着样子做出来,李明清她们三个虽然不如外婆专业,但是手艺也比普通人好得多。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李明萍过几个月就要下岗了,如果成立一个服装设计工作室由她去打理最好了,只是这启动资金实在太难筹了一点。
全家都是老实巴交拿工资的,谁都没有那个魄力去下海赚钱,对于理财投资更是保守谨慎得很,他们最多能接受股票,若要他们出钱投资办厂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只能靠自己了,可这年代的稿费收入也太微薄了点,现在的她多希望能早点中彩票啊,若要等到五年级再去做这件事,岂不是黄花菜都凉了?
正文 第三十二章 特殊的晚餐(三)
陈竹一路思考着,难免显得心事重重,陈琪以为她是有些胆怯怕生,忙安慰道,“周伯伯一家人你是很熟悉的了,陆连强你也见过了,没什么好怕的,大方一点,别叫人小看了。”
“嗯,老爸,你放心吧。”陈竹回过神来,那事还遥远着呢,先和眼前那大BOSS拉好关系再说。
陆连强看上去是个很温和宽厚的人,没有什么官架子,陈竹虽是第二次见到他,却也不敢说了解他,据前世的小道消息说,他对属下极好,对已经退位的同事领导也极为尊重,总之是个人缘极好的人,所以有的时候人缘比能力要来得重要。
他的夫人是个年轻漂亮的女子,这是他新娶的第二位夫人,他几年前在天夏市离了婚,对他的政治生涯也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很多人不看好他的未来,国内毕竟不比国外开放,大部分领导人还是从一而终的,虽说一辈子不一定只有一个女人,但正妻却只有一个,这一点还是比较传统的。
特别是八九十年代受特殊时期影响,对生活作风是否正派还是非常看重,在老一辈人的眼中离婚另娶就一种不正派的表现,当然这些事情在十几年后却像吃饭喝水一样正常。
另外两家人陈竹是不认识,但看上去应该是周永平的朋友,之前也和陆连强认识的,后来周永平介绍说一位是市公安局江副局长和他的夫人,一位是一家在福海还颇有影响力的贸易公司的老板和夫人。
周永平这么一说,陈竹才想起来那位黄老板后来和陈琪也成了很好的朋友,但前世小时候陈琪几乎不会带她出去应酬,上大学后,黄老板因为女儿重病全家移民到了澳大利亚陪女儿看病,所以她并没有见过。
而那位江局长的名字有些熟悉,她在心里突然倒抽了一口凉气,这江局长后来涉及到一个大案子,逃到国外去了,结果客死异乡,这件事也成了同事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没想到他和陆连强、周永平的关系这么亲近,陈竹偷偷留了个心眼,可得让老爸远离这个江局长了。
看陈琪的架势和黄老板、江局长之前也都认识了,起码也是有一面之缘的人,陈竹进了包厢和众人有礼貌地问好之后,就很乖巧地坐在一边甜甜地笑着,听大人们说话,看上去很是乖巧可爱,心里则在冷眼旁观着,一边暗暗琢磨着眼前的形势。
因为陆连强和夫人傅爱的平易近人,桌上的气氛很是自然热络,特别是傅爱长袖善舞,殷勤劝酒,陆连强显然很享受这种随意的气氛,还时不时地说个笑话,加上桌上几人的刻意逢迎,宾主几人都颇为相得。
“小陈,这就是你们家的小神童吧?”陆连强还没有子女,看到陈琪身边的陈竹甜美乖巧,忍不住出口相询。
这次宴请只有陈琪一个人只带了女儿没有带夫人,当然他对外的解释是李明清加班,所以桌面上只有陈竹一个小孩,众人对陈竹也是颇为好奇,一时间目光都集中在她身上。
陈琪连忙谦虚地摆手,“陆书记过奖了,这小丫头就是鬼点子多,搞得我也很头痛。”
“小陈,你这可是谦虚了,你们家的小神童都上了电视了,对了,我那小子也买了一本《哈利波特》,嘿,迷得不行,成天拿着筷子当魔杖,我们一唠叨他,他就想把我们变成石头。”江局长半是无奈半是好笑道。
“可不是,我那闺女也买了,现在就念叨着想早点看到第二部呢。”黄老板也凑着趣。
“这小丫头可真有能耐,你们俩的孩子可比她要大好几岁呢,”傅爱笑道,“来,小姑娘,过来让阿姨仔细看看。”
陈竹乖乖地走到傅爱跟前,傅爱打量着她,她也笑眯眯歪着头看着傅爱,“阿姨,你真好看。”
她娇憨的样子逗乐了傅爱,哪个女人不喜欢别人赞美自己好看?尤其是在自己新婚丈夫面前,对于傅爱这种年轻爱美的女性来说,对于赞美简直毫无抵抗力,尤其是从这么一个单纯的小孩子嘴里说出来的。
陈竹自己也是女人,长大以后也被很多人这样称赞过,她很清楚称赞一个女人无形中能极大地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和感情,尤其是被同性称赞,当这个同性是小孩子的时候就更有杀伤力了。
特别是这个年代的人不像十几年后,“美女”满天飞,见到女性都称之为美女的美丽泛滥时代,所以这时候的女人也特别好哄,当初她就是用这招把周晓哄得心花怒放的。
而为什么说“好看”而不说“美丽”、“漂亮”,陈竹也经过一番斟酌,“美丽”过于文绉绉,感觉太刻意了,“漂亮”又太轻浮了,还是“好看”这个词更适合从一个天真烂漫的孩子嘴里说出来。
傅爱听了果然很受用,脸上笑得越发亲切了起来,陆连强也忍不住逗了小姑娘几句,见陈竹应答得体,声音清脆悦耳,娇憨可爱,心中也很是欢喜。
陆连强和傅爱刚结婚,两人还没有孩子,见到可爱的小孩子特别喜欢,特别是傅爱特别喜欢漂亮的小姑娘,母爱泛滥的她干脆就把陈竹的位子移到自己身边,又是挟菜又是舀汤,搞得陈竹相当受宠若惊。
酒过三巡,桌上的气氛更加热烈了,男人们开始斗酒,似乎陆连强很喜欢这种热闹的场面,他的酒量相当不错,来者不拒,不过其他人也不敢猛灌他酒。
酒桌上都有这么个规矩,领导不轻易喝酒,一般下属喝三杯领导才会喝一杯,甚至一杯都不喝,只抿一小口饮料,相比之下陆连强酒品算是不错的了。
不知道为什么似乎男人喝了酒之后,就变得异常活跃,平时稳重的陈琪也妙语连珠,和周永平他们几个一唱一和,逗得陆连强开心不已。
女人们则在一边抿着嘴笑,时不时地插个花喝上几杯,陈竹心里苦笑,老妈的性格果然还是太单纯,要是看到陈琪喝这么多酒,她肯定做不到其他几位夫人那么淡定。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临走时陆连强拍着陈琪的肩膀笑道,“小陈,酒量不错啊,老周,下次咱们有机会再聚,今晚你们还不够放松,下次非得让你们几个喝趴下不可。”
陈竹也拉着傅爱的手依依不舍地告别,傅爱可不是周晓那样的小女孩,陈竹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和她打得火热,但却要努力在她心中打下一个良好的形象,若有机会的话以后再逐渐加强。
陈琪喝完酒以后就变成了一个话痨,一路上和周永平不停地唠叨着,搞得王梅和陈竹都很无奈。
正文 第三十三章 穿新衣
回到家后一身酒气的陈琪惹得李明清很不高兴,特别是喝了杯浓茶后,陈琪就突然冲到厕所呕吐起来。
陈竹赶紧倒了杯白开水递过去给老爸漱口,李明清拧了热毛巾给他擦脸,心里又是生气又是心疼,“陈竹,你今晚怎么也不劝劝你爸,怎么能让他喝这么多酒?……”
陈琪赶紧摆摆手,示意李明清不要再说了,陈竹心里也很难过,晚上那种场面根本没有推脱不喝,但是喝了这么多酒,其实对身体是很伤的,前世老爸才五十多岁就得了重病和这些也脱不开关系。
她一直不明白中国怪异的酒文化,除了工作应酬还有朋友聚会什么的也离不开酒精,好像没有酒精就没有感情一样。
前世老爸生病戒酒之后,也常常哀叹觉得朋友少了很多,她也听办公室的同事说,酒品如人品,喝酒爽快的人人品就好,虽然她是嗤之以鼻,但却是这个社会的潜规则。
其实陈琪很不喜欢喝酒,更不是酗酒的人,平时没事在家可是滴酒不沾的,每次喝完酒都是相当痛苦,但是为了在这个社会生存,不得不牺牲透支自己的身体。
有什么办法能让老爸不用这样喝酒应酬呢?陈琪是个硬气的人,凡事都不服输,工作如此,连喝酒都是如此,若不是后来身体状况亮了红灯,估计他还会继续撑下去。
陈竹心里满是无奈和苦涩,只有让父亲走得更高更远,才有可能不必这样低三下四地喝酒应酬。
时间过得很快,又快要放寒假过新年了,外婆把陈竹抓回家,要给她量体裁衣做新衣。
“今年给你做一件呢大衣,我在百货商店都看好布料了。”
“呢大衣呀,我想要一件黑色的,不然灰色也可以。”陈竹兴奋地说。
“哎哟喂,小孩子家家穿那种颜色,”外婆夸张地叫了起来,“外婆给你选了水红色的,保管好看。”
“不要嘛,外婆,水红色很土诶。”陈竹干脆耍起赖来。
“怎么土了?本来选的是枣红色,你妈说太土气,才改成水红色的。”外婆不满了,“你们这些小孩子真难伺候,干脆你自己选去。”
“好啦,外婆别生气,你去百货大楼的时候带上我,对了,我把想要的大衣样子画出来。”陈竹兴奋得很,现在顾不上办服装设计工作室的事了,先把自己的衣服搞定再说。
好在她的素描课不是白上的,凭借的前世的印象和外婆那几本关于服饰裁剪的书,像模像样地画了一件英伦学院风的大衣出来。
“外婆,真的,这种大衣用灰色最好看了,再配上牛角扣,人家英国那里的女学生都是这么穿的。”
“嗯,头上戴顶小礼帽更好看。”外婆居然颇为赞同地点点头,“我堂姐在国外留学的时候寄照片回来,上面的衣服和这个很像,但那都是解放前的事了,现在流行这个?”
外婆的有两个叔伯当年都是国民党政府的官员,而且地位还不算低,因此家中不少亲戚都是在国外留学的。
现在自然是不流行,但是现在流行的大垫肩套装在她看来实在是土,这话她自己是不敢说,信口胡诌道,“这款式多经典啊,穿起来肯定比百货商店的衣服还洋气。”
“你等等,外婆有个小礼帽去给你找找,说不定你还能戴呢。”外婆把自己的几口樟木箱打开翻找着。
陈竹笑眯眯地看着,她记得那顶紫红色的毛呢小礼帽,小时候她就特别喜欢,后来外婆就送给她,但却一直没好意思戴。
“找到了。”外婆笑呵呵地把礼帽找出来,上面一股浓重的樟脑丸味道,“可惜还是被虫蛀了个洞,不过外婆帮你在这里绣朵花也挺好看的。”
“外婆,我实在是服了你,你小时候的帽子也能留到现在。”
“也就是留着做个念想,小时候我最喜欢这顶帽子,是我三叔从南京带回来送给我的,平时都舍不得戴。”外婆抚着帽子,一脸怀念,“后来抄家了什么字画都烧了,古董都砸了,连金银首饰都被收走了,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留下这顶帽子和几幅旗袍布料。”
虽然吃了不少苦,也穿了这么多年蓝灰色的工作服,但在外婆心里最怀念的还是那段穿旗袍的日子,其实外婆才是她们家最小资的人啊。
“这件大衣该穿什么裤子搭配呢?”陈竹突然想到九十年代初,几乎没有看到有人穿牛仔裤。
“这种大衣配裙子才好看,我看我堂姐她们都是穿那种毛呢的长裙。”外婆也兴致勃勃地参与讨论。
“可是我一个小女孩穿那种长裙显得太老气了吧。”陈竹也曾见过那种老照片,虽然挺优雅的,但不适合她这种小女孩。
“要搭配这种毛呢的百褶裙才好看。”陈竹也在纸上涂涂画画。
外婆大约看出了她的意思,连连摇头,“大冬天的你穿这种短裙不生病才怪,到时候哮喘发作,又要惹你妈生气了。”
这个年代没有长筒靴也没有加厚的连裤袜,真是不方便啊,陈竹郁闷得要命。
“不然这样吧,上衣里面做一件白色的衬衫,领子是这样的娃娃领,领子下加一条黑色的丝带,就可以系成一个蝴蝶结,然后织一件这种鸡心领的毛衣,嗯,就是这种菱形格子状的……”陈竹越画越兴奋。
“还真挺好看的,就是颜色太灰暗了一点。”
“这样才显气质嘛,下身还是穿这条裙子,但要织一条稍微紧身一点的灰色羊毛裤,嗯,再搭配我的小黑皮鞋。”
“紧身一点?那明年不就不能穿了?”小孩子长得快,所以衣服一般都会做得宽松一点,这样能多穿几年才不会浪费。
“不合身就不好看了啊。”陈竹挺郁闷的,小时候就没穿过几件合身的衣服。
“这样一算,得一下子做五件衣服啊。”外婆吃惊地一数,倒不是说她舍不得,只是这么多年节俭惯了,总觉得太浪费了。
李明清回来也连连摇头,虽说家里的生活条件还算不错,但她在陈竹的吃穿用度上比一般家庭还要节俭。
陈竹冷静一想也觉得有道理,且不说钱的问题,做这些衣服不知道要花去外婆多少的精力,外婆现在已经六十多岁了,不能让她太劳累了,虽然心中有些遗憾,还是很开心地说,“算了,外婆,我就是随便说说的,有新衣服穿我就很满意啦,做那么多件也的确是浪费。”
正文 第三十四章 回乡过年
在过年的前几天,外婆又把陈竹喊了过去,衬衫、毛衣、大衣、裙子和毛线裤一件不少。
“小竹,快先试试合不合身,离过年还有几天,改还来得及。”外婆张罗着把新衣服往她身上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