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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狼王的兽型
野狼王的兽型;纽芬兰白狼,灭绝1911年,又称北美白狼。是一种体大、头长的狼种,北美白狼全身都是白色的,只有头和脚呈浅象牙色。在大雪中这无疑是最完美的保护色。生活在人烟稀少的纽芬兰岛的荒山上。这些长达两米,重逾70公斤,令人望而生畏的巨狼,总是成双成对厮守,终身相亲相爱。
白狼美丽的白毛和柔美的身段加以诗意的想象,称它为“梦幻之狼”。趾行性,利于快速奔跑。头腭尖形,颜面部长,鼻端突出,耳尖且直立,嗅觉灵敏,听觉发达。毛粗而长,一般不具花纹。
夏天,狼群出猎主要是在夜间,白天炎热时休息,但是冬天食物较少,饥饿的狼群会日夜不停地猎食。
。北美白狼嗅到猎物,先是缓步前进,走到近处突然冲上前去。狼群为狩猎而成群结队,且十分合作,会维持井然有序的共同体制,一致行动。每当单一个体攻击顽敌,久久无法取胜,或将败阵下来时,它们便会集体行动,从四处涌来,合力制压猎物。
北美白狼以树洞,岩洞,草丛作为藏身和栖息的处所。北美白狼如果在洞内筑巢,会先在内部铺些树枝,然后在铺上树叶和由母狼身上掉落的毛。
狼影的兽型;南极狼,这种犬科的特有种于1876年绝种(于西福克兰岛),也是历史上已知唯一灭绝的犬科动物。是福克兰群岛唯一一种陆栖的哺乳动物,也被称为福克兰狼、福克兰犬或福克兰狐。
为了适应极地生活和捕猎需要,南极狼的毛色是随气温的变化而变;夏季毛色变深,有的为浅黄,有的则呈红色;冬季毛色变浅,有的甚至变为白色。
南极狼的模样同狗很相近,只是眼角斜,口稍宽,吻尖,尾巴短些且从不卷起,垂在后肢间,耳朵树立不曲。
为了生存,南极狼在长期的进化过程中变得犬齿尖锐,能很容易的将食物撕开,几乎不用细嚼就能大口吞下;臼齿也已经非常适应切肉和啃骨头的需要。
山狼的兽型,基奈山狼于1915年灭绝(最大的狼亚种);喜欢结群生活,可达上百只。
每群由一只健壮的成年公狼率领,捕食大多由母狼完成。它们几只或十几只一起出动围攻猎物,就连麝牛、驼鹿等大型有蹄类,在它们的围攻下也得坐以待毙。
它们奔跑速度很快,可达每小时60公里,因此只要被它们发现的猎物就很难逃脱。在群内,公狼是十分悠闲的,一般只负责照看一下幼仔。
基奈山狼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很强,在非常肌饿时,果子,块茎和一些植物都是它们的食物。
别看它们是凶恶的动物,却极有洁癖,平时十分注意保持窝内的卫生。善于快速及长距离奔跑。
基奈半岛狼曾是所有狼和犬科动物中体型最大的动物,比现存最大的犬科动物北极狼还要重上10千克。
全身毛色主要为灰色,稍带些白色和黑色。体型匀称,四肢修长,趾行性,利于快速奔跑。头腭尖形,颜面部长,鼻端突出,耳尖且直立,嗅觉灵敏,听觉发达。
《基本上都是已经灭绝的生物!给大家长长知识,以后还会出现各种奇怪的生物。都是曾经真实存在过的。》
飞鹰族四大长老的兽型
鹰王海东青;海东青,即肃慎语“雄库鲁”,意为世界上飞得最高和最快的鸟,有“万鹰之神”的含义。
传说中十万只神鹰才出一只“海东青”,是肃慎-通古斯'1'族系的最高图腾。代表,勇敢、智慧、坚忍、正直、强大、开拓、进取、永远向上、永不放弃的满洲'精神。
海东青不单纯是一种真正存在的物种,类似于汉民族的凤凰图腾崇拜。也可能是一种早已灭绝的巨大鸟类。
据现代动物学家考证,海东青可能属隼科,学名矛隼,是一种美丽的中型猛禽,也是体形较大的隼类,所以又有巨隼之称。
王�祸佬文坑タ迄属的一个物种。全部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簦ㄑ��築uteo)共有29个物种,体型中等。为昼行性猛禽。翅强而有力,善疾飞及翱翔。眼球较大,视野宽阔,视觉敏锐;听觉发达。
体羽大多灰、褐或褐色。多以小型至中型脊椎动物为主食,特别是鼠类及病弱动物。食量大,是一类中等体型的猛禽。
拥有有力的身躯和宽广的翅膀。宽翅膀,宽尾巴。一般是上体呈褐色,下体颜色稍淡,尾巴呈红褐色。
死神越鹫;鹫(鷲)jiu,一种猛禽,毛色深褐,体大雄壮,嘴呈钩状,视力很强,腿部有羽毛,捕食野兔,小羊等。代表之一秃鹫。鹫也是目前世界上飞的最高的鸟之一;飞行高度可达10000米以上。
雀雕长老;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体羽暗栗褐色,背面有金属光泽。雕的英文叫eagle,日语又叫鹫。
雕的形态像鹰一样,但比鹰大得多,翅膀宽大,身体粗壮,羽毛有褐色有近灰色的。像鹰一样,比鹰大,翅膀短,尾巴长,羽毛是黄色的。
背面有金属光泽,趾黄色、爪黑色。嘴黑褐色,鼻孔圆形。
雕作为大型的肉食类猛禽,分布范围极广,种群较多,
主要雕类有金雕、白肩雕、玉带海雕、白尾海雕、虎头海雕、鹰雕、草原雕、乌雕、白腹山雕、小雕、棕腹隼雕、林雕、白腹海雕、渔雕、短趾雕、蛇雕。
飘落孤岛
当蓝若歆从昏迷中醒过来的时候,看到眼前的情景傻眼了,这是什么情况?后面是苍天的大树,前面是一望无际的海洋,她正处于一座孤岛的沙滩上。一阵微风吹过,虽然是春天,但是依然还很寒冷。浑身**的蓝若歆连打了几个喷嚏,冷的她直哆嗦。
“天啊!老天爷你耍我吗?还不如干脆让我死了算了!”蓝若歆仰天嘲笑跪倒在地上哭了起来。
最近几个月的发生的事在她脑中回放着。她与男友谈恋爱三年同居半年。男友却因为他们在一起没有做任何措施蓝若歆一直没有怀孕为借口,居然在外面找女人。
蓝若歆一气之下去医院检查,医生说她天生盆骨小,一般男子的无法让她正常怀孕。当她回头找男友希望他回心转意说此事时,男友却以为蓝若歆无法怀孕却把责任推到他的头上。
气愤之下,两人分手。先前一直是蓝若歆把握两个人的财政大权,分手后蓝若歆出于报复心理,决定把两个人的共同财产一个人出海旅游花掉,之后再重新开始。
哪知人算不如天算,她居然晕船。上了船之后一直吐个不停,身边也无人关心。居然趴在船上的围栏杆呕吐时,一时头晕居然掉下了海,清醒之后却发现自己被海水冲到一座孤岛上。
难道老天想让她体会一次(英)丹尼尔·笛福书中写的鲁宾森漂流记中的生活?让她吃野果当野人?天啊!还不如一刀杀了她来得快!真不知道她从船上掉到海里居然不会游泳的她怎么没有淹死?她该庆幸劫后重生的野人生活还是该苦恼她会在这座孤岛中度过余生不知要等多久才会游船经过解救她?或许一两年,或许一辈子,或许只要几日她就会等不到有人救援就会活活饿死?或者生病而亡?
生病?生病死的人可不会好受,太折磨人了!想到这,蓝若歆一下子从沙滩上跳起来。她宁愿撑死突然出意外被车撞死,也不愿意饿死或者病死,因为她怕痛o(╯□╰)o呜呜呜。
“对,赶紧想办法生火。”把自己的衣服烤干,还能让海上的人看到炊烟,说不定她就是那个不用等多久就会得救的幸运儿!蓝若歆越想越开心,赶紧跑到远处的丛林里跑去捡干柴和一些烂树叶准备学古人来个钻木取火。
当蓝若歆走到丛林的边缘,看着眼前各个比她人还粗好几倍的大树时,傻眼了!
“要不要都长的这么粗啊?吓死人了!”想她去乡下爷爷奶奶家见过最粗的树也没有现在树的五分之一,更何况这个岛上每根都这么粗!蓝若歆抬头看了看树顶,发现仰视了半天居然才看到树的顶端。
“妈呀!这里的木材长的也太高了!要是被那些没娘心的木材商看见了还不开心死了!”可惜这里是海上的孤岛,怪不得树木会长得这么好,要是有人居住估计早就被砍伐光了!
一想到无人居住,蓝若歆顿时又有点泄气,哎!她自己给自己加油,无人照顾,没有任何工具,她也能独自一人在野外生活。
幸好她平日里喜欢看动物世界里面的野外求生频道,也在小时候被爸妈经常送到乡下的爷爷奶奶家。因为她爷爷奶奶曾经渡过60年的饥荒,听他们说那时候饿死了不知道多少人。有些甚至到了人吃人的地步,所以拜他们所赐,哪怕那个年代过去几十年了,蓝若歆依然看不到他们大手大脚花过一分钱。平常吃菜要么在自己种的菜地里面采摘,要么到树林或者田野里面去找野菜充饥,搞得蓝若歆小小的年纪认识的野菜不下数十种,所以基本上野外能吃的野菜她全都认识,也学到不少有用的知识。哪怕在最恶劣的环境中,找不到野果野菜吃,都能找到从电视机里面学到的丛林知识,拿一些肉食的虫子或者蜘蛛食用。
“咦··········!”蓝若歆想到要吃恶心的肉虫子,忍不住恶心的颤抖了几下。
我在想什么呢!我还没饿到那么饿不择食的地步!赶紧捡柴最重要!胡思乱想了一阵的蓝若歆开始认真捡起柴禾。
“这根也不错,那根也很好。”重拾信心的蓝若歆开心的捡了一大堆干树枝,这时丛林深处突然传来几声野兽的咆哮,那声音大的震耳欲聋,蓝若歆感觉大地都在颤抖。
妈呀!这岛上还有野兽?天啊!不知道今天一天还能不能熬过,别自己饿着肚子还没吃早饭就成了野兽的午餐了!蓝若歆吓的抱着柴禾掉头就往回跑。一边跑,怀中的柴禾还一边掉。等到她跑到海滩上时才发现她神经过敏野兽没追来她捡的柴禾却丢了一大半。看着地上可怜的只剩下三两根的柴禾,蓝若歆真想哭。她害怕的看了一眼远处发出野兽吼叫的丛林,苦着脸硬着头皮还得再去捡一趟柴禾,不然就这几根,点火都不够用。
蓝若歆好不容易捡够了柴禾,就开始研究古人怎么钻木取火。首先她按照记忆中影响,找了一根柴禾折断,用折断的那头比较尖利的部分对着另一个木头开始使劲的摩擦起火。可是一个小时,两个小时。
“去你妈的!呜呜呜呜呜!老子不干了!”蓝若歆把捡来堆成一堆的柴禾踢得乱七八糟。她看着钻了将近两个小时的钻木取火,结果柴禾不但没有点燃,她的手心磨出几个大水泡不说,有的地方皮都磨掉了,还冒血了。疼的她都不能用手摸,一碰就疼!
哭了也不知道多久,蓝若歆的肚子再次发出咕咕叫的饥饿声。现在又不是60年闹饥荒,她从出生起第一次体会到饿肚子的感觉。不是一般的饥饿,简直她想吃人!从昨晚上到现在,她已经一天一夜没有进食了,刚刚又是捡柴又的钻木取火,让她更累更饿了!
“老天!既然你不让我活,我就死给你看!”气愤填膺的蓝若歆把自己生不起火,无法做吃的责任全都赖在老天的头上,她似乎忘记了,不是老天,她早就掉海里淹死了!
巨蟒惊魂1
看着凌乱的柴禾,蓝若歆再次投降了。“唉!我还是再努力努力吧!”靠近海滩她知道有很多东西可以吃,比如螺丝,海贝,可是那些都是海鲜是生食啊!她可学不了日本人吃生的,这火---必须升起来!
“哼!我就不相信我搞不定你们!古人能钻木取火,本姑娘不相信,老子比古人还蠢!”蓝若歆两首叉腰气势汹汹的看着柴禾。突然她感觉叉腰的手碰触到自己的上衣口袋里面有硬东西。
“什么东西啊?就算有东西,估计进过水了也不能用了!”蓝若歆失望的把手伸进口袋掏出硬东西一看,居然是一只名牌打火机,还是防水的那一种。
“打火机?天啊!”蓝若歆顿时欣喜的抱着打火机亲了起来。“我就知道老天舍不得我死!”哎!忒自恋了!
没想到钻木取火学了半天的古人,口袋里居然装着一个现成的生火工具。“赶紧试试!不要被人骗了!”蓝若歆赶紧拿着打火机对着柴禾打了起来,因为她记的当初买的时候推销员说过是防水的,可是现如今骗子很多,卖假货的更多。
蓝若歆赶紧试试,别刚升起一点希望,又再次破灭。这回老天没有耍她,给了她全新的希望,很快火堆点燃了。蓝若歆脱下试衣服只穿着内衣开始烤起衣服。当她的目光再次看到那个功成身退的打火机时,她流泪了。因为这个打火机她是花了一个月的工资准备买来送给男朋友当礼物的。因为他抽烟,很喜欢名牌喜欢耍酷,没想到现在两人分手了。这只打火机没有机会送出,现在却救了她一命,世事真是难料啊!
蓝若歆摸摸衣服,发现烤的差不多干了,就赶紧穿在身上,随手把旁边的打灰机也丢进口袋里。她又摸了摸鞋子,发现鞋子依然还是很湿。肚子却再次发出抗议的咕咕叫。蓝若歆摸摸肚子,挽高裤腿跑到海滩上开始摸一些蛤蜊之类有贝壳的海鲜,因为它们外面有层壳,既不用麻烦的烤着吃又恨干净。蓝若歆找到两三个就赶紧跑回火堆放在火上面烧,接着她又去找。找着找着,她突然在沙滩上发现几只特别大的脚印。
“脚印?人脚印?太好了!”蓝若歆开心的一下子把手中刚捡到的几个贝类全给扔了,马上回头穿着半湿的鞋子顺着那几个超大号的脚印一路追踪到了树林。找着找着,因为树林的泥土比较硬,还有很到杂草,脚印越来越淡,越来越难找,到最后干脆消失不见了。
看着前面杂草比人还高的树林,蓝若歆胆怯了。哪怕她现在走到丛林深处住着人,她也不敢独自一个人走进去找,别说找半天有没有人是一回事,就怕路痴的她转不了几分钟,自己就给迷路死在丛林里也没有知道。
“呜呜呜呜!脚印不见了!气死个人了!”蓝若歆哀嚎几声,垂头丧气的只好顺着来时的路往回走。走着走着,蓝若歆看着那一路留下的大脚印吃了一惊,这才想起来拿自己穿了鞋子的脚往那几个大脚印里一放,妈呀,那大脚印不穿鞋都比她穿鞋还大两圈不止!那人的有多高啊?最少也得一米八往上吧?乖乖!什么人会生活在这座孤岛上个子还这么高?喜欢赤脚走路?不会是野人吧?
蓝若歆看过很多原始丛林里生活着野生的故事,也看过很多电视报道,说那些原始丛林还有可能生活着食人族!妈呀!“幸好刚才我没真找进去!”万一她兴高彩烈的以为找到同伴了,结果人家拿出一个不洗澡盆还大的铁锅子让她进去洗澡,庆祝她加入族群,好了!被人煮熟了吃了都不知道!
一边猜想一边庆幸的蓝若歆想到这个可能,原本失望的心也渐渐恢复了。当她正低着头捡着贝类往回走的时候,突然听见自己升火堆的地方传来啪嗒啪嗒的巨响声。
“什么声音?这么响?〃蓝若歆再往前走正好有个大石头挡着眼前沙滩上的视线,她好奇的扒在上面一探究竟。
妈呀!天啊!那是什么怪物?海蟒?蓝若歆吓得差点惊呼出声。她紧张的一只手紧紧的捂住自己的嘴巴,看着她升起的火堆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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