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晚也觉得咕噜说的有道理。空间里现在完全没有外界的生灵了,它是一个完完全全的异度空间,要是被人发现什么和这个世界不一样的事物……对,还是万事小心一点!
“那咕噜,你不要去空间里寻找食材了,我待会出去买菜。”
唉~肉痛啊,她以后又要花费生活费了!得想出利用空间挣钱的法子啊!
她换好衣服,把已经长至腰间的秀发扎成干脆利落的马尾。正准备出门,就被咕噜犹豫着喊住:“晚晚!你,你真的要这样出门?”
“怎么了?难道我把裤子穿反了?”她不解地站到穿衣镜前,一看到里面那个高挑窈窕的身影,就惊骇地向后退了一大步!
“这,这……”
里面的那个女孩儿,芳龄十八,青春洋溢。但是,她,她,她……她看起来,看起来也太、太漂亮了吧!
五官虽然没有什么变化,但是完美的鹅蛋脸,无暇莹白的肌肤,都太过漂亮,看起来真是让人挪不开眼睛。最最重要的是,她的眼睛竟然像婴儿般澄澈,又似古潭般深邃,还缓缓流动着说不出的迷人光晕……
这样的一组合,真是、真是……不食人间烟火般的清丽绝伦。事实上,她确实是很久没食人间烟火了。
“我怎么看起来这么仙?”杨晚不觉得惊喜,只觉得恐怖,待会去接外婆,不把老人家吓到才怪呢!
“所以我说,你的灵力太外露了,这样很容易招惹是非。要把外泄的灵气收起来,就好了。”咕噜爬上她的肩膀,思考一番后得出这样一个结论。
“那怎样收?”
“唔,试着把体内的灵力反向循环散开。”
杨晚照做了,过了一会儿,她睁开眼睛,发现眼睛看上去果然没那么的……勾魂摄魄了,现在的她,充其量就是个大美女而已,不会让人觉得漂亮的很奇怪。
“开心吧。”咕噜笑嘻嘻地给她洗脑,“继续修炼,会有更多的好处哦!~”
“……才没有!”杨晚多看了几眼镜子就被它给揪住了,她不好意思地红着脸反驳。这个……女孩子爱美本来就是天性吗,就连外婆都爱俏呢!就不允许她小小的虚荣一下?
可是,她脸上的笑容马上就消失了。她想起了还躺在医院里没有知觉的妈妈。她之所以这么快就突破了后两级的修炼,完全是因为妈妈替她承担了这个劫。但是现在的她也想通了,万事都有因果,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凡事都要往好的方面想一想,更何况,咕噜告诉她,它也有一个小小的子空间,藏着许多除了修炼之外的秘籍。医术,‘尊者’们传下来的医术连死人都能救活,妈妈的苏醒更是指日可待。
未来,还是充满希望的!
中午的时候,她去车站接到了婆孙俩。外婆看着眼前的外孙女好似一夜之间突然绽放一般标致,心中积累的愁苦也减轻了不少,摩挲着孩子的手笑的分外慈祥。而莎莎也在惊呼:“哎哟~杨晚你去整容啦!怎么变的这么漂亮!”
“呵呵,我哪有钱整容啊,兴许是这段时间瘦下来,又长高了,所以你们觉得我突然长的好看啦!呵呵~奶奶,我做好了饭菜,就等着你们呐!”
吃完中饭,杨晚就带着外婆和表姐去医院看妈妈,老人自是又抹了好一会儿眼泪。杨晚不忍见此场景,只觉得心酸,便和莎莎在医院的走廊尽头的阳台上吹风聊天。
“阿晚,我想离婚,你想不想和我一起开花店?”
☆、绝色
“……呵呵,别开玩笑了。”杨晚愣了一下,随即“哈哈”干笑起来,“你才结婚多久啊,一年都没有,儿子也才三个月,你这么早就想离婚啦。”
莎莎掏出一根长长的女士香烟,点燃了猛吸一口,神情有点烦躁:“我现在是后悔了,结了婚之后我才知道一切都和我想的不一样。当初我要不是看在孩子的份上,也不会选择他……但是……唉!~”
“你还把烟带在身上,找打啊你!要是被奶奶看见绝对会数落死你!”杨晚瞪了她一眼。
“没办法,最近烟瘾犯了,不抽一根我就烦躁的要死。唉~我我不知道;不知道该怎么办……”莎莎的侧脸轮廓年轻而美好,但是她的神情很茫然,就像一个迷路的孩子。
“唉~”杨晚转过头去叹了一口气,“其实你也早就知道你现在会面对这种情况的不是吗?这就是婚姻,恭喜你,你已经完成了进入坟墓的过渡了。大姐,你还是得接受滴。”想了想,杨晚笑了起来,开起了玩笑,“人生就像QJ,既然无力反抗,就闭眼享受吧。”
“可没有感觉……没有……”莎莎的话让杨晚一下子喷了出来,她脸微微发红,啐道:“本来想对你耍流氓,却被你反流氓了。”
莎莎笑了起来,眼中终于没那么迷茫了,年轻的女孩子一下子就因为一个笑容鲜活起来。但是很快,明快的神色从她脸上褪下,“我现在看着他一点反应也没有;我觉得自己不那么爱他了……不爱了;觉得在一起太勉强……而且他妈反对我们买房子搬出去住,我在那个家里简直是要被憋死了!终于把一切看淡后;却又发现自己同时失去了爱情;婚姻失去了甜蜜和色彩;真他娘的;生活没啥劲了……”
对于一个还憧憬着爱情的已婚少妇,杨晚只能劝导道:“主要是你结婚太早了,要是你二十七八岁才结婚的时候,你可能就不会这么想了。”
莎莎叹息:“可能是吧。”
这个已逝舅舅留下来的女儿,从小得尽家里人的宠爱,但是这个只比杨晚大了两岁的表姐,在她青春叛逆期的时候,把所有离经叛道的事情做尽,比如高三那年就退学了,比如说为了她初恋男友用烟头在手臂上烙了一个心形的疤痕。再比如说她为了减肥,还将胃搞成胃溃疡。大家为了她伤透了脑筋,但是她也实在受上天眷顾,和现在杨晚的姐夫看对了眼,身体也调理好了,还怀上了孩子,后来就二人就结婚了。杨晚的姐夫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是也算勤奋,开了一家铝合门窗店铺,也接了不少单,养老婆孩子还是绰绰有余的。而且姐夫对莎莎又好,挣来的钱也全交给了她。莎莎的归宿算是完美的了。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杨晚有点无奈地微微笑了。
也不知道莎莎是怎么胡搅蛮缠让他丈夫松口答应她来燕城开花店的,总之她正式来到燕城盘下了一间现成的小花店。总算远离了婆家的莎莎扬眉吐气,连脸上的笑容都多的多了。她开花店是玩票性质,但是杨晚却上了心。
开花店不是想开就开的,投资规模要根据店面的租金而定,在燕城,开一家三十平米左右的花店月租金约为三千元至五千元。以三十平米为例,装修费用一般在五千元。保鲜柜、剪刀、喷壶等必要设备的投入在三千元。三十平米的花店需要一名花艺师,普通员工三人至四人。花艺设计是立店之本,所以在店中花艺师水平很是关键,一般花艺师的工资在一千元至两千元,普通员工的工资在八百左右,幸好这些成本都是杨晚姐夫出的。杨晚的那几万块钱是保底本,她家的房子被烧毁,拿到手上的赔偿也没多少,全交了医费。这些钱不到万不得已,决不能动。
她知道,用空间里的水浇过的花草,都会变得格外的生机勃勃。她整整忙了整个暑假,终于将店内所有的装修和雇员都搞定了,开业后,店里的生意竟然渐渐的好了起来。杨晚的专业课已经差不多修完了,所以她的大三的课外时间特别清闲,又无需再上早晚自习,她开始把生活重心转移到花店和妈妈的护理上。
现在杨晚每天的时间安排的满满登登的,她把家教辞了——因为教一个连一元一次方程都不会解的初二女生,实在是一件蛮痛苦的事情。现在,除去上课的时间,她每天早上和傍晚都要去医院看妈妈,晚上还要去花店核对每天的账目,另外送去从空间里取出来的“仙水”。其余的时间她都捧着咕噜给她的医书看,就连吃饭的时候她都看着那些书,在心里硬生生地记牢,再利用自身的悟性融会贯通。她还特意去打造了全套的金针。为了锻炼扎针的准确力道和深度,她在自己身上做试验,一开始总会被控制不好力道和技巧被扎的吱哇乱叫,但是这样反而进步神速。只是她的身上会留下许多针孔,看起来有点恐怖,虽然她的洗髓脱胎后的身体修复力惊人,但是这些注入了她灵力的金针扎下来,还是会留下两三天才会消的印迹。
而花店那边,莎莎这个甩手掌柜来回于燕城和橘城之间,感到厌烦,就干脆把花店全权交给杨晚打理。但是每月的分红,她还是要拿的,只不过,她和杨晚四六开而已。杨晚对这个安排并无不满,就是每天累点而已,但是好歹她和妈妈每月的开销都包得住了。
直到遇到这个男孩。
那晚她回来的比较晚,因为看完妈妈后去花店,店员告诉她,有人要看花店老板。她见到那位老人,直觉今日会签成一笔大单。果然,老人带来了几盆快要死去的极珍贵的兰花,他是一位养花高手,只这几盆却没有养好,眼见着就将不活了。他在燕城溜达的时候,发现杨晚的花店“花都开好了”里边的花草看起来养的极好,便认定杨晚个养花好手,本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念头,来这边碰碰运气,看杨晚肯不肯接下他这几盆兰花。
花艺师有点犹豫,因为这几盆兰花极难养,他不敢自作主张,便将杨晚唤来。杨晚来了后,仔细看了探查了一下那几盆兰花的灵气,感受到这些兰花灵气虽弱,但是根部却仍旧有生机,并非救不过来。她便满口应承下来。
老人自是极欢喜,他满口承诺,只要杨晚将这几盆兰花救活,他就以每盆五千元的报酬答谢杨晚。
杨晚咂舌,本来准备大大咧咧地将花盆随便装箱带回去的动作立马小心翼翼了许多。
这样一耽搁,回到那个小公寓楼群下的时候,已经是十点多了。这里的路灯坏了好几盏,杨晚推着单车小心翼翼地往巷子里走去。
这里面巷弄狭小,杨晚才拐过一个弯,眼见着再直走一段路程再拐一个弯就到自个儿的公寓楼下了,却听到一阵不寻常的响动。
楼上有灯光漏下来,杨晚借着这些光看到,前方有一群小流氓,在嬉笑着,推攘着,他们包围着一个瘦小的身影,嘴巴里说着不干不净地咒骂。杨晚看到那个身影可怜兮兮地蜷缩着,就像一只受惊的兔子一样,而她纤细的脚踝从破烂的裤腿中伸出来,在暗哑的灯光下竟然是那般的皎白如玉。那些混混估计也看到了这一点,全都兴奋起来,有人在她伤痕累累的身体上踢了一脚,声音都急促起来:“快脱衣服!快脱!”
杨晚全身的血液都倒流了!虽然她知道这里晚上比较危险混乱,却没想到这些混混是这样胆大包天!当时她就想都不想地大声喝道:“你们在干什么?!”
那些混混惊愕地转过头来,杨晚见他们都是一些十四五岁大的模样,心中怒火更甚!她三两步跑上去,一把揪起其中一个混混的衣领,狠狠掴了他一巴掌:“今天我就代替你妈好好教训教训你!”
这一掌蕴含着杨晚的蓬勃怒气,一时把那混混的牙都打松了。那些人看到半路杀出个戴着鸭舌帽的高挑程咬金,看到她这汹汹的气势,竟然被吓的倒退了一步。杨晚压抑着怒气,阴沉着嗓子对那些混混说:“滚!”说完,那手中的混混狠狠一推,攘到地上去。
那些混混竟然为杨晚的气势所摄,屁都不敢放一个,就这么连滚带爬地溜走了。
“小妹妹……你……你没事吧?”她摘下帽子,小心翼翼地靠近那个一声不吭的小家伙儿,小家伙儿却理都没理她,只紧紧地缩成一团颤抖着。初秋的季节夜深露重,气候凉薄,那个小家伙儿却穿着一件单薄的衣服,裤子也不知道是什么料子做出的,像是那种运动裤或者学生校服,但是裤腿那里却被人撕破了。她暴露在寒冷空气里的的两只脚穿着一双水红色的塑料凉鞋,带子断了一两根。杨晚走进后才发现,她有一只脚竟然伤痕累累,都灌脓了!
“小妹妹!你脚的伤要赶紧涂药啊,不然的话就会感染,严重的话可能会造成生命危险!”杨晚着急起来,她想把小家伙儿拉起来带进屋里去上药,但是小家伙却躲开了她的手,一声不吭地掉了个方向继续发抖。
杨晚发现她好像不是在发抖,而是在……啃着什么东西似的,小肩膀一耸一耸的。她试着说:“你……你饿了么?我带你去吃饭好不好?”
话毕,那个小家伙停止了抖动,她沉默了三秒钟,霍然转过头来看向杨晚。
就在这一刻,杨晚看到了一双让人惊心动魄的眸子。她眸子的色彩是最纯粹的黑,极深,衬在那张毫无血色甚至苍白的有点发青的脸上,似一潭魔泉,无一丝波澜,却能看到最深处的晕致。但是这双眸子却似极北冰川般深寒,杨晚只看了一眼,心都凉了。
她的头发短短的,像个小男生一样。但是尽管她的衣衫再怎么褴褛,她的伤痕再怎么斑驳,她的身体再怎么肮脏,她抬起头的那一刹那,却让杨晚彻底的被惊艳到了。她的第一反应是:这么漂亮的小孩,哪家竟然舍得丢!
而她看到杨晚的脸的那一刹那,也微微一怔,眼里似乎闪过什么,然后又沉寂入深深的黑眸中。她张了张嘴,也许是因为很久没有说话了,第一句话竟然没有声音了,她试了几下 ,终于发出别扭的、嘶哑难听的音节:“真……的?”
杨晚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像一个好人,她摆出最和善的笑容,点了点头,伸出手:“你走的动吗?”
小家伙儿又警惕地看了她半响,这才伸出脏兮兮的手,轻轻地搭在杨晚的手心。杨晚意外的发现,她的骨节竟然比较大,这只手看起来并不比杨晚的小。而当她站起来后,杨晚才发现,其实小家伙儿也不矮,看上去竟然有一米六多的样子,只是实在是瘦的狠了,缩成一团的时候就小的可怜。
哗哗的水声响了许久,终于停了下来。浴室的门开了,一个光溜溜的身体走了出来。
“小妹妹,饭做好了,你…… 啊啊啊啊啊啊啊!——”
手上的饭勺叮当一声坠地,伴随着掀开屋顶的尖叫声,拉开了这一夜最惊心动魄的一幕。
“你你你!你是男的?!——”
☆、夕暮
杨晚把小家伙儿带回了自己的屋子,打开明亮的白炽灯后,她才看见小家伙儿手中一直紧紧攥着的“食物”是什么——那是她每天傍晚出门的时候扔给附近流浪狗的肉骨头。
她的心在那一刹那紧紧蜷缩起来,一把捞起小家伙的手臂一看,果然看到了有一个深深的狗的咬痕。
“呀!什么时候被咬的?!这伤口怎么还在流血?!这可是一定要去打狂犬疫苗的!”杨晚惊的连汗毛都竖起来了,看着那根细瘦苍白的小胳膊上还有许多淤青和划痕,眼圈当场就红了,替他轻轻地嘘着,“痛吗?”
小家伙却把手收了回去,放下袖子,抿紧了唇,浓密而纤长的睫毛微微颤动了两下,便垂了下去,像一道黑色的帷幕遮住了眼眸里的抵抗情绪。看来,她好像不喜欢别人碰她。杨晚有些尴尬地松了手,恰好此时,她的肚子打鼓似的响了起来。杨晚不由得“噗哧”一声笑了出来:“我去给你做饭,你现在去洗澡。吃完饭我再带你去打针。”
她找了自己的一套连衣裙,替她打开热水阀门,把她推了进去。自个儿围上围裙去厨房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