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妖奇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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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妖奇谈- 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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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音乐没有那样执着的追求的话,罗天几乎可以说是个完美的人了吧?
许海洋在心里感叹,一个五音连一个半都找不全的人,却对唱歌这样痴迷,这算不算命运在捉弄人呢?罗天弹奏的乐曲虽然说不上高明,却也相当不错,可是他唱的歌却差不多可以让聋子捂着耳朵逃走。罗天的现场演出全是假唱,可是却很少受到这方面的指责——谁会假唱还跑调呢?所以罗天受到的只是唱功不佳的指责,不过批评他的人却不知道那已经是在录音室里不知道经过多少次处理的声音了。许海洋在心里暗暗感慨,也许罗天自己不愿承认,可是他恐怕是无论如何也成不了歌星了。
***
刚走出公司大门,罗天还来不及找地方变个样子,就被守在门口的几个女孩儿发现了。她们一起尖叫着向罗天冲过来,将他簇拥在中间。
“又是你们?”罗天有些无可奈何。这几个女孩儿在罗天刚刚来到立新市开始演艺时就老是出现在他面前,那时候他还没有经验,对她们太亲切了一点儿,有时候她们赶去看罗天拍外景,罗天还把自己的盒饭分给她们吃(他是肉食性妖怪,对白米饭实在难以下咽,倒是这些白白嫩嫩的女孩子让他直流口水,努力克制着才没有吃上一两个)。罗天和蔼的态度给了这些女孩子鼓励和其他的幻想,于是她们开始疯狂地追逐罗天。
也不知道她们哪里来的神通,不仅知道罗天的公司地址和住址,还清楚地知道罗天每一天的行程,包括他几点工作,几点休息,在哪里吃饭,在哪里住宿……总之,只要她们有空,就一定可以在罗天身边看见她们。
罗天实在受不了这种纠缠,而且这些女孩子总在那里喊“罗天好帅”“罗天好酷”“罗天演技一流”什么的,从来也没称赞过他的歌唱得好,这对他的打击更重。于是他听众了许海洋的建议,有意对这些女孩子冷冰冰的,不理睬她们。他觉得如果一个人没有出名时自己就追随他、捧着他,他对自己也十分和气,但是出名后却对自己爱搭不理的话,自己一定拂袖而去不再理他了,他也希望这几个女孩子也这么对待自己。谁知道她们的想法和他完全不一样,反而追得更紧了,还一直安慰罗天:“我们知道你一直都对我们很好,是公司逼你这么做的,放心,我们都理解,我们永远爱你!”
“罗天,你果然受伤了!”(罗天:还不都是你们干的!)
“天啊,手都被抓破了!”(罗天:你们抓的!)
“来,这是治伤药和跌打酒,很有效的。”(罗天:猫哭耗子!)
“还有天气变冷了,我们给你织了毛衣、围巾和手套。”(罗天:我早换了过冬的羽毛了!)
“我给你做了早点。”(罗天:我想吃你!)
她们围着罗天一阵叽叽喳喳,大约半个多钟头才让他脱身,正当罗天长出了口气时,其中一个女孩儿又转了回来,眼睛中含着泪水,良久地凝视着罗天。
罗天依稀记得她的名字,不安地问:“许黛,还有什么事吗?”
“罗天,我再也不能来见你了……”女孩子的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
这对我来说是好事!罗天总算没当场就欢呼雀跃起来,他压抑着心里的快乐,淡淡地问:“是吗?”
“我妈逼我全力以赴准备高考,再也不许我追星了。罗天,呜呜呜……”
“学习重要,学习重要……”罗天太喜欢人类的高考制度了。
“罗天,我永远爱你,别忘了我!”许黛突然搂住罗天,用力在他脸上亲了一下,猛地转身,大哭着跑了。
罗天看着她的背影,一边用衣袖使劲擦着脸,心想今天怎么总是碰上这种事!不过想想今后也许就永远摆脱许黛这块膏药了,心情又稍稍好了点儿。
***
“说是在人类中生活,原来是在勾引人类女孩子啊!我们的罗天什么时候对人类感兴趣了?”一个娇滴滴的声音从头顶上传来。
罗天抬起头,看到的电线上正悠悠地坐着一个女子,看起来大约十七八岁的样子,面容娇美可人,笑脸上有着两个深深的酒窝,穿着一身奇怪的服饰,肩膀和长腿都裸露着,赤着脚,手臂和脚腕上戴了十几个各式各样的镯子,晃动间丁当轻响。她正低头看着罗天,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身后一双彩色的翅膀悠闲地扇动着。
罗天呆呆地看了她一会儿,才脱口问道:“厘荔!你怎么到人间界来了?”
“嘻嘻,我还送信啊。”厘荔拍了拍自己肩上背着的大口袋,十分自豪地说,“我大伯前年受了点儿伤,不做这一行了,所以我接了他的班。这是我第一次来人间界,接了好多生意呢!”
罗天叹了口气,有些担心地说道:“这种行当太危险了,你那点儿道行行不行?小心让人吃了,别人的信也泡了汤。”
“乌鸦嘴!”厘荔一甩头,“你该尽一尽地主之谊,请我吃点儿什么吧?”
***
经过了一天的混乱后,能够展开翅膀飞到云层上面呼吸一下新鲜空气,身边还有一位多年不见的老朋友,这对罗天来说真是件惬意的事。
厘荔翻出一大堆信件问罗天:“这个妖怪还在不在立新市?这个住哪里?这个呢?死了没有?”罗天把自己知道的全都告诉了她。
妖怪、神民和修炼者们遍居各界,彼此间通信很不方便,给远方的亲戚朋友年五百岁大寿的贺礼,对方五百零一岁才收到是常事。更何况有很多旅居的妖怪行踪不定,要找他们更是困难,于是“信差”这个行业便应运而生。
做这个行业的一般是那些喜欢东游西逛的妖怪,他们送信一般先收足酬劳,等于是拿了别人的钱四处旅行,而且再残忍的妖怪对信差也会手下留情,因为信差身上说不定就带着什么大有来头的信件——曾经有个妖怪吃了夸父族雇的信差,结果被几十个夸父巨人每人一脚,踩得连一根毛都没剩下。无论从哪方面来说,信差都是个舒服的职业,惟一的要求就是信件必须及时、准确地到达,在规定的时间之内,不论上天入地都得把收件人找出来,不然失去了信誉,可就接不到生意了。
厘荔不是妖怪,她是一个苗民'注二'。苗民是颛顼帝的后裔,在妖怪、神民中地位很高。大多数苗民自视甚高,不屑于和妖怪来往,更不屑于去干信差这种行当。厘荔与她的伯父算是种族里的怪胎了。
罗天第一次见到厘荔时,她还是个小姑娘,翅膀上只有细细的绒毛,根本不会飞,只能坐在她伯父肩上。当时厘荔的伯父给罗天带来了一封家书,就在他看信的时候,小厘荔突然一把从他身上拔了七根长翎毛,痛得他蹦了起来。后来罗天才知道,这个小丫头因为自己不会飞(苗民虽然天生有翅膀,但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用翅膀飞行,其中有百分之七十的人终其一生翅膀上只有绒毛,翅膀只不过是平衡身体的拐杖而已),所以对所有可以用翅膀飞的神民或妖怪都很嫉妒,一见到就非要拔对方的毛不可。
后来罗天一直在各界游荡,厘荔的伯父也总能找到他,为他传递家书,小厘荔也总是和他一起出现。不管罗天怎么防范,每次总会被她拔去几根羽毛。
罗天最后一次见到他们的时候,厘荔已经长出了真正的羽毛,正在跌跌撞撞地学飞行。那之后罗天来到了人间界,再也没见过这两个苗民。听别的信差说,厘荔的伯父在一次送信时受了重伤,因而对这份工作心灰意冷,已经洗手不干了。罗天没想天今天会看见厘荔,更没想到她又干上了这一行。
“你已经飞得很好了。”罗天看着厘荔飞翔的半途而废,由衷地称赞。
厘荔骄傲地噘着嘴:“为了当个好信差,我可是拼命地练习呢!倒是你,是不是因为在凡人中住得太久了,怎么飞得这么慢?”
罗天耸耸肩。看着厘荔,他有种看到自己故乡妹妹已经长大成人的感觉。
厘荔继续说道:“我这次没经过你的老家,所以没有你的信。如果你有信要带回去的话,我可以算你半价。”
“好啊。”罗天随口答应着,指着下面一座楼房说,“那里住着一个收信人,我们下去吧。”
***
“火儿,是不是很好吃?要不要再加一道菜?”瑰儿笑嘻嘻地端着锅子问。
“要,要!”火儿的嘴几乎被食物塞满了,还在忙不迭地答应着。
“火儿,你想喝什么饮料?”
“火儿,要不要吃点心?”
因为被周影看见了那个“罗天,我最爱的人”的牌子,瑰儿有些心虚,所以现在认错态度好极了,对火儿简直是千依百顺。火儿的晚饭一直吃了三个小时,还有新菜不停地端上来。火儿仔细想想,发现瑰儿跑出去追星也不错,自己还是赚到了。他开始心满意足地计划着晚上要吃什么饭,叫瑰儿念哪本故事书。
砰砰,砰砰砰!窗户上传来敲击声。
瑰儿拉开窗帘,见外面飞着一个女孩子,正甜美地笑着问道:“我是信差,请问您知道隔壁住的山鬼小姐去哪儿了吗?她什么时间会在家?”
“啊,找我的。”瑰儿在周影家呆久了,用了半分钟才反应过来“隔壁的山鬼小姐”就是指自己,忙在围裙上擦了擦手,打开窗户,说道,“快请进,进来喝杯水。”
周影和火儿都没什么亲戚朋友,当然也不会有信件麻烦信差送来,但瑰儿在各界还有几个远房亲戚,彼此之间偶尔有书信往来,所以她对信差还算熟悉。
瑰儿接过信一看,是母亲的一位远房堂姐写来的,内容无非是问问瑰儿最近好不好,在人类中住得惯不惯之类。瑰儿翻出纸笔,准备顺便写一封回信请信差带回去。
“在人类中,大家聚在一起住会方便很多吧?这家的主人是哪位?有没有什么信件寄出去?我保证准确迅速地送达。”厘荔飞进来,一边好奇地张望,一边试图拓展业务。
火儿颇有兴趣地说:“信啊?说起来我还没写过信呢!我现在写一封,你帮我送给楼下的狐狸。”
“火儿,不许乱写,要花钱的!”瑰儿大声警告道。信差们叫收十界通用货币——黄金,而且那种法术变出来、三五十年就会恢复原样的“黄金”,见多识广的信差们是不会收的。瑰儿可不愿意为了从六楼往五楼送封信而出钱。
“哼,我自己送!”火儿愤愤不平。
“你写吧,只是送到楼下的话,我不收你钱。不过如果以后有信要送的话,记得找我啊。”厘荔像哄小孩子一样哄着火儿。
“那我写两封!”火儿奋笔疾书。
瑰儿没有再说什么,因为她的目光凝固在了跟着厘荔后面飞进来的那个人身上:“罗、罗、罗天……”
“你好。”听到有女子这么叫,罗天马天露出了职业笑容。接着想起来自己现在是跟厘荔来送信的,不用这样表演啊,于是脸上的笑容立刻不见了。
“罗天,你、你怎么会来我家……你坐、坐,我给你倒水。你想吃什么?我帮你做!”瑰儿激动得全身发抖,声音都发颤了。
“不用,我们马上走。”罗天断然拒绝。
“我可不可以和你握握手?”
“可以。”罗天伸手碰了一下她的指尖。
“我买了所有报道你的杂志,你可不可以帮我签个名?”
“可以。”罗天在一本杂志上飞快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当厘荔和罗天离开之后,瑰儿还处在离魂的状态,呆呆地看着窗外嘟囔着:“罗天、罗天……”
火儿跳到她肩上问道:“瑰儿,下一道菜呢?”
瑰儿忽然把他紧紧抱进怀里:“火儿,你看见了吗?罗天刚才来我们家了!他还给我签名,跟我握手!哦哦哦,我太激动了!罗天好帅啊,哦哦哦……”
“你耍赖皮!瑰儿大骗子,骗子,骗子!”火儿从她怀里挣脱出来,在屋子里来回飞行,带着熊熊烈焰,不停地大叫着,想引起瑰儿的注意,但瑰儿还是把全部力放在电视上,理都不理他。电视里正在演一部偶像剧,其中最出众的当然就是饰演男主角的罗天。瑰儿盯着荧屏,双眼放光,不时跟着剧情大笑几声,感叹几句。
“瑰儿,念故事!快念!不能不讲信用!”火儿把一大撂故事书扔到瑰儿怀里。
见到罗天本人,瑰儿的头脑再次陷入了狂热,心里只剩下罗天、罗天、罗天了。火儿一上来,她赶苍蝇一样挥着手:“去去去,你自己又不是不认识字。”看来现在只有周影可以让她醒过来了。
“瑰儿,你自己答应的!”
“走开,你挡着我了!”
“瑰儿,你说话不算数!”
“不算怎么样?你吃我啊!再叫明天没早饭!”
“瑰儿,嘿嘿……”火儿真生气了,他要用最狠毒的方式报复。
当瑰儿闻到东西烧焦的味道终于抬起头来时,只见火儿正抱一堆罗天的海报、CD、签名照片什么的凑在自己的翅膀上烧。等瑰儿关叫着冲过去,那些东西早已在烈火中化为灰烬了。
“哼,这就是某人说话不算数的下场。”说着,火儿得意洋洋地飞走了。
“火儿,你等着瞧……”瑰儿的惨叫声回荡在屋里……
***
今天罗天的心情坏到了极点。
一大早,罗天就看到有一家报纸刊登了他和一个女孩子在街上拥吻的照片,还用显眼的标题说明他是在和未成年少年交往。罗天认出那是许黛,她跟自己“告别”时让人给拍下来了。年头那篇字里行间都在暗示着自己利用名气引诱少女欲行不轨的文章,他真是哭笑不得,那些偷拍的记者难道看不出来自己是被人硬搂着吗?自己再怎么不成器,也不至于对一个小女孩儿(对于已经四百岁的他来说,十几岁的人类少女就是个小孩子)怎么样吧……
一上午接了无数个要求就此事进行采访的电话,好不容易熬到了中午,又有媒体爆出了一条猛料:有个女人跑出来声称自己是罗天的情人,和他同居过很久,罗天成名之后却无情地抛弃了她。
人类真厉害,明明没影儿的事还能说得跟真的一样。厘荔在旁边不停地添油加醋:“罗天,你的爱好很奇怪呀,这人类长得这么难看你也喜欢?记得你以前总收到好多情书的,难道现在没有妖怪要你了吗?”
罗天觉得自己快昏倒了。
好不容易把厘荔打发出去送信,一群歌迷又涌进了公司。她们都大声表示百分之百相信他,不相信媒体编造的谎言。虽然被她们吵得头晕眼花,罗天也算得到了一点儿安慰。可是接下来许海洋的攻击又到了。
“罗天,你怎么给我搞出这种事来!你交女朋友,出去玩我都没意见,可你也不能冲未成年人下手啊!就算你有这爱好,也别被记者拍到啊……”
“我没有!是她自己扑过来抱我!”
“那你也不该让她抱!”
……
“现在怎么办?你最好开个记者会澄清一下,再不然……罗天?罗天人呢?”许海洋正说得口沫横飞,一回头却发现罗天不见了,“快把他给我找回来!这种时候他还敢乱跑!”
罗天隐身走出公司大门,长吐了口气,仰天大叫:“我要吃了那个该死的记者!”
***
由于火儿烧毁了瑰儿的“偶像”,其中还包括她刚弄来的那个亲笔签名,所以瑰儿开始与他冷战,不给他做饭,也不和他说话。火儿则认为是瑰儿不守信用,坚持要瑰儿先道歉。于是火儿老是故意弄坏瑰儿的宝贝毛绒玩具,瑰儿则借口整理冰箱,把火儿储存的妖怪肉全扔掉了。
“所以,这个家就变成这样了?”刘地有气无力地躺在沙发里看周影煮肉和青菜,他本来是跑来吃白食的,现在看来这个计划落空了,“瑰儿因此离家出走,跟那个歌星私奔了?”
“不是,听说今天有见面会——和那个灌灌见面!”火儿气呼呼地说。
“灌灌啊,他跑城里干什么来了?瑰儿被他的歌声迷惑了吧?”刘地抓着下巴,思绪按照这样的路线前进着:灌灌的歌声能迷惑人——他跑到立新市来唱歌——引诱了立新市的女人和女妖——立新市的女人和女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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