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喜爱之情顿生,爱不释手的翻看两遍,才惊觉安逸还在一旁看着她,脸上一红,却是又把镜子递了回去,口中道:“公子不过一时拮据,切不可将此等重宝轻易出手,不如这样,空蝉家中还算富足,倒可拿些许阿堵物资助公子,但这宝镜空蝉是万万不敢贪没的,那样岂不成了趁人之危。”
原来她叫柳空蝉,心地倒是不错,心中赞叹一声,安逸却是没有接递还过来的镜子,直接叹道:“柳小姐难道看不上这镜子?”
“怎会如此。”柳空蝉连忙解释:“此般宝物任谁都想要拥有,空蝉自是不能免俗,然此物必定是公子心爱之物,又是传家之宝,空蝉虽是小女子,但也不愿夺人所好。”
安逸听言嘴角一阵抽搐,怎么有种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感觉!说是传家之宝不过是想抬抬价而已,至不至于这个样子啊!
眼光一转,看着身旁来来往往的难民,安逸脸色一板,沉声道:“难道柳小姐定要让我如他们一般,享受这嗟来之食,再对你感恩戴德吗?”安逸冷笑一声,劈手夺过镜子,一甩衣袖,发出“啪”的一声,怒声道:“就算我安某看错了人,本以为遇见心地良善之辈,却不料是沽名钓誉之人,如此这般,这镜子不卖也罢,可恨我连日未食,勉强来到城中,如今却再也无力前行,与其让这宝镜在我死后蒙尘,倒不如今日随我一道去了。”说着,举手就将镜子向地面摔去。
这一番义正言辞,目光悲戚,还真是像模像样,跟个落魄书生却心怀坦荡有着刚烈性格的一般无二。
柳空蝉此时也是一般想法,没想到他性子如此刚烈,竟宁死也不愿受他人帮助,心中佩服之余,也不禁暗骂自己糊涂:这位公子连售卖宝镜都要挑选人选,可见其性格刚毅;即使落难衣服污秽不堪,也穿戴的整整齐齐不见褶皱,可见其尊礼重礼;背负长剑其定然身怀武艺,却不屑做宵小愚贼,可见其心中正直;身怀重宝可见其家境殷实,定不是如普通难民般受了雪灾才导致落魄。如此人物,怎能愿轻受恩惠,更何况我刚才所言有施舍之意,无怪乎他会翻脸。
安逸可不知道仅瞬间柳空蝉就想了这么多,他还等着柳空蝉伸手阻拦呢,可是等了半天却见柳空蝉在那发呆,心中暗骂柳空蝉忒不识趣,但现在却是骑虎难下,不摔这脸上还真过不去,所幸这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天书空间中还有剩余,安逸心中一狠,就要松手砸出。
“公子且慢!”
柳空蝉回过神来见安逸当真要摔,不由惊呼一声拦住安逸,急声道:“此番确是空蝉的不是,但空蝉绝没有看不起公子的意思,只是不忍夺公子所好,若公子当真有心想卖,空蝉自然是求之不得。不如这样,我与公子立下字据,带日后公子手头宽裕,还可凭借字据收回,这宝镜就当我先替公子保管。”
啧啧,多好心的姑娘,弄得安逸都有点不忍心骗她了,可惜,点太小,还不足以影响他的决定,只见他当即点头应道:“如此正好,刚刚是安某冤枉姑娘了。安某这厢赔罪了。”
说完,当真躬身一礼,让柳空蝉还以为遇到了一个温、良、恭、谦、让,品德兼优的君子呢。
风声渐消,却依然带动柳空蝉的衣摆,晶莹如玉的面容上,露出了一个温柔的笑容。
笑容明媚,接过安逸再次递过来的镜子,她朱唇半启,口中问道:“不知此物在公子心中定价几何?”
“纹银百两足矣。”安逸漫天要价,却不料柳空蝉却并未坐地还钱,反而道:“如此稀世珍宝必定价值连城,便是千两万两也是难寻,不过先前既与公子约定,日后公子可凭字据来取,却也不敢抬价太高,如此便依公子所言,让空蝉先占个便宜。”
说完,对着身后的丫鬟吩咐到:“小蝶,快去找管家支百两纹银,记得出来时要拿上笔墨纸砚。”
“是……”小蝶恋恋不舍的把从镜子出来就一直顶在上面的目光收回,脆生生的应了一声,转身走入身后柳府后门。
安逸眉毛一挑,却没有什么可惜的神色,镜子多的是,坑人换个看不顺眼的坑便是,这姑娘心地不错,就不用坑的太狠了。
那丫鬟小蝶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出来,安逸却是等不及了,感受着腹中传来的饥饿,闻着空中飘散的粥香,也顾不得许多,三两步走到粥摊前,给自己舀了一勺粥,边喝边道:“柳小姐,咕噜噜……在下饿得紧了,先买你几碗粥吃,一会儿你且从那镜子钱中扣。”
柳空蝉见此哭笑不得,口中却道:“是空蝉的不是,竟忘了公子还未吃饭,不如到府中细谈,我吩咐厨房做几碟小菜……”
安逸此时又喝完一碗粥,听此赶紧打断:“还是不必了,太过麻烦,有几碗粥解饱就可以了。”
正说着,小蝶已经返回,手中拖着一个托盘,上面摆好银两、纸墨,柳空蝉写好了字据,连同银两一起递到安逸面前,道:“还请公子验收。”
安逸顺手接过,也不看,就一把塞到怀中,暗地里却是把银子转移到空间之中,只留下一锭。
抹了抹带着食物残渣的嘴,刚要说话让她换成碎银子付账,却不料突然间在远处人群中看见一个身影,白衣如雪,长发飘飘,剑眉星目,俊郎非凡,身后背着一柄古朴长剑,正是那先前在城墙下所见到的御剑之人!
那人或许也感受到了安逸的目光,转头与他对视一眼,眉头一皱,竟蓦然转身,隐入人群。
安逸见此顾不得多言,催动法力并指在剩下的那一锭银上一削,削下指甲大小的一块,屈指弹到柳空蝉怀中,口中道了一声:“这是先前所说的饭钱,在下忽有要事,得罪之处还请姑娘多多包涵。”
声音刚起,人已经到了五米开外,当一句话说完,却早已不知人在何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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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一个脑残手下的血案
天色渐渐暗淡,安逸冲着那男子离开的方向一连追了好几条街,却依然没有追到。
抬眼见前面有间客栈,无奈摇摇头,打算现在此地住下,日后再寻找也不迟。
客栈还算不错,不过名字却是奇特,还真的就叫“有间客栈”,没有在意这些细节,安逸开了一间上房,又叫了一桌子好酒好菜,刚才他还没吃饱咧。
吃过了饭,安逸舒舒服服的洗了一个热水澡,破天荒的没有练功,而是躺在床上思考起了自己的不足。
首先就是经验上的不足,不是对敌经验,而是野外生存经验,就比如说他一开始来到这个世界,本以为凭借自身的法力以及轻功提纵术,很容易便能离开深山。但没想到山脉连绵万里,一心想要赶快出去的他,根本没有留力,持续一天一夜的极速奔走,差点耗光了他身体内的法力。
那时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根本没有地方让他恢复法力,如果一停下,说不定全身就会被冻僵,不过所幸他已经达到练气之境,元神初成,能够分心二用,便试着一边恢复法力一边行走,侥幸走了出来,并且悟通了行走坐卧都在练功的法门。但这种方式,他却不想再体验一番。
心中暗自决定回到现实世界买几本特种兵野外生存守则补习一番,安逸却又想到了在城外见到的那名御剑飞天的男子。心中不由一阵向往。
要说御剑之术他其实也是会的,那吕洞宾号称剑仙之祖,所传剑法又怎会没有御剑之术。
不过坑爹的是,吕洞宾所传的御剑之术,需要分出一丝元神附在剑上,再以法力洗练,直到仙剑与自身的气息相合,到时候就能控制飞剑,心随意转,如臂使指。
问题就出现在这里,要知道吕洞宾所传给他的纯阳剑,那可是吕洞宾自己的佩剑,上面也附着他的元神呢!而安逸若想御使纯阳剑,必须先把吕洞宾分出的那一丝元神灭了,然后再把剑上的纯阳法力剔除,之后才能运用。
虽说现在不在聊斋世界,吕洞宾的那一丝元神与他本人根本联系不上,灭起来虽然不容易,但也不算太难,但是在回到聊斋世界怎么办?
而且元神易灭,但法力难剔啊!这把剑吕洞宾不知道佩戴了多少年了,其上的纯阳法力何其澎湃,虽说一般时候不显,但是要想剔除,那还不彻底反击。所以安逸才极度想结识一下这个世界能御剑的人,看看还有没有什么其他御剑方法。
最主要的是,安逸想自己炼制一柄仙剑!
之前他根本不知道这纯阳剑之中还有吕洞宾的元神,所以才那么宝贝,但现在知道了,只要在聊斋世界佩戴这纯阳剑,相当于自己一举一动都会在吕洞宾眼中,这如何是他能够容忍的?
虽说吕洞宾应该没有那份闲心,但也保不住兴致来了偷看一眼啊!
虽说再回聊斋不知道要什么时候了,但他可吃够了考虑不足的苦头,所以一切还是早做打算吧。
实在不行,大不了豁出去不进聊斋了,把这纯阳剑练成自己的!
不过这是最后没有办法的办法,在此之前还要多想想其他办法。
而且……虽然御剑飞行他现在做不到,但是缩地成寸却可以练了,这也是个不错的赶路、逃遁办法!
想起缩地成寸,安逸对于那个不知来历的叶老道心中满是佩服。
这缩地成寸并非真个把大地由千米或万米缩短至一米,至少叶老道传授的不是那样。
据叶老道所言,这缩地成寸乃是空间秘法,以特殊的方法游走在空间夹缝之中,到像是现代人们所说的“瞬移”。
再联想到叶老道还会袖里乾坤这等空间秘法,安逸对其在空间一道的领悟当真佩服的可以。
缩地成寸是有了元神才能修炼的法术,安逸此时已经满足了条件,其实在此之前还有个“小缩地成寸”,名为方寸步,是叶老道传给安逸在炼精化气期施展的一个小步法,一步迈出也能跨越个三五米距离,安逸在聊斋世界也曾施展过。
现在方寸步他已经能熟练运用,并且进阶练气化神,元神初成,当然把目光瞄上了缩地成寸这个法术。
打定主意,安逸一个鲤鱼打挺坐起身来,闭目盘膝,心神沉入紫府元神,只见混沌的世界之中,安逸元神双眸猛然一亮,一道紫色光芒冲出老远。
运转法诀,于紫府之中开始按照方法修炼。
时光流逝,忽然西北方“轰!”的一声巨响将安逸惊醒,快步来到窗前,探头望去,只见外面天空刚刚泛起鱼肚白,但安逸此时元神有成,于夜中也能视物,更何况现在。
只见外面空空荡荡,没有一个人影,安逸翻身越上房顶,顺着之前的那声巨响望去,见千米之外的一所高门大院中,最中间的的一所屋子此时已经成了废墟,淡淡的晨光被地上的白雪反射,映出一个个淡淡的轮廓。
耳边隐约传来哭喊声,哀嚎声,只见远处的院子中,一道身影立在中央,一柄长剑散发着淡淡的光芒,追在其余人身后,一条一条的收割着人的性命,鲜血染红了地上的雪花,一时间妖异无比。
“是他!”安逸心中一震,那御剑杀人的,分明是之前在城下看到的那名男子,而那个方向是……柳府!
就在安逸愣神之际,那白衣男子又收割了几条性命,此时院中伏尸遍野,依旧还活着的,除了那白衣男子,仅有二人……
一个,是与安逸刚刚见过面的柳空蝉,此时正伏在一个三十多岁的美丽妇人身上,一条长长的,洞穿身体前后的窟窿赫然在妇人的胸口,血,已冰冷如霜。
抽泣声,在这阴冷的夜晚传遍整个院落,一声声“娘亲”的呼唤,从柳空蝉的口中传出,凄历哀绝,仿若杜鹃泣血,伴随着呜呜的风声,犹如鬼哭。
在她的前面,柳时元并不高大的身躯将她护在身后,凄历的寒风吹的他衣衫咧咧作响,却吹不弯他一心想要护住女儿而挺起的脊背!
对面,男子面冷如霜,目不斜视,仿佛这满院的血腥与他无关一般,眼神淡淡,直视对面的柳家父女二人。
“到底为什么?你究竟是谁!”柳时元根本想不出自己究竟什么时候的罪过这等凶人,低沉的声音暴露出他现在心中的愤怒与惊恐。
白衣男子平淡的眼神终于有了一丝变化,目光之中透出些许回忆之色,良久,终于缓缓开口:“你难道忘了,二十年前冯家村的冯赓雪了吗?”
平淡的声音在柳时元的耳边响起,却不亚于平地一声惊雷,尘封许久的记忆纷纷涌入脑海,一时间心乱如麻。
可白衣男子根本不给他回忆的时间,口中声音不变,没有一丝情感波动:“当年你抛弃了她,你可知不过八个月后她便为你生了一个儿子,但她却受不住村中的流言蜚语,跳河自杀而死……”
“什么!不……不是那样的……我没有抛弃她,是家父,是家父阻拦……”柳时元忽然脸色一变,似是明白了什么,颤抖着声音问道:“你……你是……”可还没等他说完,却被白衣男子打断:“你的儿子已经死了,十一年前,在街头冻死。”
“那你……”
白衣男子罕见的沉默片刻:“我与他一样,是一名小乞丐,不过我比他幸运,等到了师父……”似乎想到了什么,白衣男子顿了一下,才说道:“他生前对我很照顾,死时最大的心愿便是能见到父亲一面……”
柳时元身体一颤,两行浑浊的眼泪落下,良久,才声音沙哑问道:“那你为何杀我全家。”
白衣男子神情严肃而又认真:“杀你的家人,当然是为他报仇……”
“什么?!”柳时元瞪大了双眼,满脸的不可置信之色。
此时安逸已经来到院中,隐身暗处,听了白衣男子的话也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暗道这人他。妈的是个神经病吧?人家对你很照顾,你杀人家父亲全家却说是为人家报仇?什么逻辑!
却听白衣男子话音继续道:“……不光如此,他已经在地下等了你十一年,既然他生前最大的愿望便是见你一面,我又怎能让他在下面苦等。”
“……”安逸此时已经非常确定了,这tm就是个神经病,没差。
正常人无法理解精神病的思维,就像精神病也不能理解正常人的思维一样。
那白衣男子满脸严肃,一副认真的模样,好似他在做的事是无比神圣一般。活像一个邪教教徒,让安逸不由得想起了前世的“全能教”。
全能神教派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邪教,在农村流传甚广。其教义是基于基督教圣经改良而来,但绝非正宗基督教。1、神在中国显身:92年神在中国显身并以一女性形象传道。2、三步做功论:称耶稣等是前两步做功,现在神在中国正在进行第三步做功,信奉前两者的人不得救。3、宣扬世界末日:神将在不久的将来毁灭世界,只有全能神的信徒才能得救。4、保密性:各传教人员地址联系方式等完全保密,不得询问。5、排斥其他任何宗教,包括“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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