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以这种奇怪的视角观察一个男人的裸体,陈柏林身材匀称,两块儿胸大肌的下方隐约可见结实的腹肌,除了干涸的血渍外,尸体上还有一块块大大小小暗紫红色的斑点,像是被人殴打后留下的伤痕。他为什么要带着满身的伤来和我说分手呢?难道是遭人威胁?
忽然想到陈柏林提出分手也许是有难言之隐,我后悔自己一时冲动,没有问个明白。
我的脑海中闪现出一个人,虽然我从来没有见过她,但我知道只有她才可能让陈柏林这么做。
她就是我的情敌,一个从未谋面的女人。关于她,我只知道是一个戴着蒂凡尼戒指的女人。
我轻轻抚摸着陈柏林的尸体,指尖的触感被冰冷所包围,我的热泪也无法挽回他的体温,心爱的人从此将拒绝所有的人。
我盘起头发,将一只鞋套罩在了头上,撕开的垃圾袋把全身上下裹了个严实,戴上围兜以及手套。视线和手指在刀具间徘徊,最终我挑选了一把细长锋利的剔骨刀,紧紧攥在了手心里。
跪在尸体边,握刀的右手止不住颤抖起来,我不得不将左手也握了上去。
周围万籁俱静,一股寒意从我背后升腾,后知后觉的我,现在才真正体会到了第一次杀人时的恐惧。
用只有自己能听见的音量吼了一嗓子,我为自己壮了壮胆子,奋力把剔骨刀刺了下去,腥臭的血液喷溅在洁白的墙砖上、坐便器上、淋浴房的玻璃上,还有我的脸上。
我强忍着恶心,开始肢解这个重达六十六公斤的男人。
Chapter 3
温热的水柱让我找回了体温,从头顶淋下,仿佛进入了另一个安静的世界。
抹了一把脸上的水,我睁开眼睛,面前的肥皂盒里摆放着一枚精致的蒂凡尼男士指环,我拿起来在水里冲了冲,洗去血污,戒指的内侧浮现出“C&E”的字样。“C”是陈柏林名字拼音的首字母,而字母“E”,想必就是那个女人的缩写了。
我挨个回忆着陈柏林身边每个女性朋友的名字,似乎没有首字母是“E”的。
不去管她了,她是谁已经不重要了。我将指环对准下水口投了进去,几下清脆的碰撞声后,消失在了水泡中。不需要留他的任何纪念物,因为我已经收藏了最心爱的那一件——他那颗百看不厌的头颅。
只有一室一厅的家里,没有办法藏下尸体其余部分。从尸体里放出的血全部流进了下水道,为了不让血腥味引起邻居的注意,我把一整瓶醋倒在了卫生间里掩盖气味。我就像一个心细如发的高级厨师,将尸体的皮肉、骨头和内脏分开装入了垃圾袋,总共装了八袋。
洗漱完毕,我去了角质,剪了指甲,换上只穿过一次的紧身运动套衫,为的是不在垃圾袋上留下任何与我有关的DNA痕迹。
夜里两点,在夜色的掩护中,我推着自行车,打算分批将这些垃圾袋丢弃。
先是去了两条街外的公共花园,那里是流浪猫狗的聚集地,它们绝大多数时候处于饥饿的状态,所以当我试探性地打开装着内脏的袋子,原本警觉地远望着我的动物,全都垂着脑袋慢慢靠拢过来。
我把袋口撑大了一些,夜晚的冰凉空气立即混入了血腥味,这种气味让动物们蠢蠢欲动,全都聚拢了过来。其中一条块头最大的黑色野狗按捺不住兴奋,在路灯光晕的边缘,它双眼放射出野兽的光芒,露出鼻梁上丑陋的褶皱,样子凶狠地龇着牙,迅速从我手里的垃圾袋中夺走了一块内脏,拖到一旁大快朵颐起来,并不时发出几声贪婪的低吼声。
其他动物见状,也逼近过来,我索性把几个装内脏的垃圾袋全倒在了潮湿的泥土上,刚退后了几步,饥肠辘辘的饿狗们就迫不及待地一拥而上,几秒的工夫,满地的东西就不见了踪影。野狗叼起食物跑得远远的。
我收起空的垃圾袋,向着反方向的自行车走去。
几只没有抢到食物的狗,踏着急促的步子,围着我团团转,我担心它们会嗅出其他几个袋子里的气味。随手在路边捡起一块砖头,作势威胁了几下,朝它们扔去,几条狗慌忙向后退去,我趁机蹬动自行车,往下一个目的地骑去。
野狗们啃食着它们丰盛的夜宵,也在为我销毁杀人的证据。
再过几个路口,是白日里热闹非凡的菜市场,现在已偃旗息鼓,掩蔽着墨绿色的卷帘门,临街的门前地面上附着厚厚一层油腻,夜晚看来就像一个危险的沼泽泥潭。卷帘门边的菜市场垃圾桶,便是我的第二处抛尸地点。
自行车架子上绑着的垃圾袋里,是我花了将近两小时,统统切成形状大小差不多的肉块儿,我把买来的牛羊肉混了进去,用肉眼很难分辨出切碎的尸块儿与牛羊肉。
几辆亮着空车灯的出租车零星驶过,我便装成拾荒人的样子,拨弄了几下垃圾桶里的垃圾,待出租车驶出视线范围,我将所有装着肉块儿的垃圾袋统统扔进了垃圾桶。
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地方,这些肉块会被人误以为是腐坏的牛羊肉,尸体的指甲以及胎记,我都细心地处理过了,这些尸肉光看外表很难与人肉联系在一起,不经过仪器检测是难以区分的。
当我嗅到风中隐约的一股咸味,知道接近最后一站了。一座半个世纪前建造的桥下,静静流淌的是这座城市的血脉,每天会有成千上万的船只装着各式各样的货物,从这座桥下驶出去。我停下自行车,凝视平静的河面,一轮明月的倒影祥和而宁静。
最后两个垃圾袋里装的是经我处理过的骨头,我用铁丝缠绕串连起了所有骨头,再将铁丝与我的自行车紧紧相连,这样一来,哪怕河底有再大的暗流,也很难让这些骨头浮起来了。过一段时间,骨头没准早就飘进了东海里。
我把自行车连同两个袋子推进了桥下的河中,落水声听起来有点儿响,不过这个时间点周围空无一人,我深深呼出一口气,突然感觉到夜晚的寒冷,我搓着受伤的手,一路往家的方向快步走去。一路上回想每个细节,生怕哪个步骤稍有遗漏,使整件事情前功尽弃。
所有能证明死者身份的指纹、毛发我都在卫生间里用打火机烧成了糊状,自行车也是楼道里被废弃了很久的“老坦克”,就算丢失也没人会留意。分尸和抛尸穿过的所有衣物,第二天我就连同家里的其他废品,一起处理给了垃圾回收站。
整个卫生间都被我用沾了洗涤剂的抹布擦了一遍,因为事先铺过桌布,墙砖和地砖并没有沾染到太多的血污,所以清洗起来并不麻烦。倒是除去那些气味费了我不少工夫,我从头到脚洗了三遍,喷了差不多半瓶香水,才让这种气味完全消失不见了。
我的计划堪称完美,每一个细节的处理都让我自己感到满意,惊愕自己居然能够完成这样一件可怕的事情。或许是爱情的力量,它让人获得幸福,也能让人走向毁灭。
一整天过去了,我留心着电视、网络和各种新闻报,没有发现尸体之类的新闻,今天的社会新闻甚至没有一起刑事案件。
尽管处理得很完美,不过我还是发现了一个小小的疏忽,陈柏林已经变成了失踪人口,时间一长,他的家人或者那个简称“E”的女人一定会报警找他,警察顺藤摸瓜就会找到我这里来,陈柏林的行踪在我家中断了,而我也没有办法告诉警察陈柏林来了我家之后去了哪里。
记得陈柏林的手机在我这里,我本想翻一翻通话记录和短信息,看看他有没有其他约会。
可我却遍寻不着他的手机了。
Chapter 4
从小时候开始,我就有一种怪癖,无论做什么事情或是找什么东西,必须要有个结果,否则就如芒在背,如鲠在喉,浑身不自在。比如,要找一件放了很久的东西,哪怕翻箱倒柜通宵也要找出来。这种精神上的偏执,使得我这几天没心思干其他事,只顾惦记着陈柏林的那只手机到底丢在了哪里。
我记得把手机从陈柏林口袋里拿出来后,关了机我就放进了自己的口袋,之后我带在身上就去见了丁丽。难道是丢在路上了?
之后几天,便是我噩梦的开始。
星期五的早晨,我提着快餐店里的营养早餐,第一个到了办公室。我原本整洁的办公桌被翻得乱七八糟,我原以为有小偷光顾了公司,可是小偷没有翻其他同事的桌子,唯独洗劫了我一个人。我查看损失的情况,惊讶地发现竟然什么东西都没有丢,唯独我的日程表被人撕去了一页,那一页的日期正是我杀死陈柏林的日子。
一枚熟悉的戒指出现在我办公桌上的盆栽里,相同款式的蒂凡尼指环,我拿起戒指,内壁上刻着“C&E”的字样。
我记得明明已经把它扔进了浴室的下水道里,它怎么又会跑到这里来呢?
戒指是定制的,不存在相同款式,一定有人将那枚戒指从我家的下水道里掏了出来。
会是谁呢?不是小偷,难道是……
“想什么呢?”丁丽冷不防拍了下我的后背。
我立刻把戒指藏进了口袋,装作找东西的样子:“我昨天刚做完的报表找不到了,你看见了吗?”
“我怎么可能看见你的报表呢?”丁丽无趣地走开了。
陆续有同事来上班,每个人经过我凌乱的桌子前,都投来异样的目光,好像在看一个罪行即将败露的罪犯。内心的不安逐渐膨胀,我的眼皮跳了一天,连吃饭的胃口都没有,好不容易熬到下班,我心急火燎地赶往几个抛尸的地方。
公共花园、菜市场的垃圾桶、流动的河水里都一如往常,找不出一丝尸体的痕迹,附近也没有巡视蹲查的警察。
陈柏林像河面上的一波涟漪,在我的世界短暂停留,消失不见。但过眼云烟般的爱火却在我的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戒指或许是遗漏在我衣服褶子里,无意间掉到了盆栽里,这种巧合不是没有可能。
几只流浪狗看到我,以为又送食物来了,它们吐着舌头,欢快地向我小跑过来。我生怕引起旁人的注意,拦下一辆出租车钻了进去。
回到家,看着电视机发呆,陈腔滥调的新闻我早已倒背如流。天渐渐暗了下来,我坐在漆黑的屋子中,独自一人,在完成了一件常人难以想象的大事后,失落感油然而生。所幸我将陈柏林的头颅留在了屋子里,才得以抚慰我寂寞的心。
黑暗中,手机屏幕亮了起来,有一条短信:
“好痛啊!”
我就像被人用冰冷的水从头一直淋到了脚底心。
发件人的姓名赫然显示着陈柏林的名字。
是鬼吗?我打开了房间里所有的灯,从包里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背靠着墙角,审视着屋子里的每个角落。
又收到了来自陈柏林的一条短信:
“你为什么要杀我?”
我试图冷静下来,一个被肢解的人是不可能发短信给我的,一定是有人在搞鬼。
我用手机回拨过去,电话响了几声后,接通了。
我屏住呼吸,听筒里没有人说话,只传来微微的水流声,不时有几下“咕嘟”的冒泡声,就像是在水里接的电话。
“你到底是谁?究竟想怎么样?别装神弄鬼……”
没有等我吼完,对方挂了机,随即传来了短信:
“血债血偿。”
仿佛有鲜血从手机按键中溢出,我一慌神,用力将它掷向墙壁,手机碎了一地。
接下来的日子,我格外小心,总觉得背后有双眼睛正注视着我,伺机对我下毒手。哪怕在家里我也不放松警惕,房门加了好几把锁,枕头下藏着小刀,每天我都会查看一次陈柏林的头颅,这样才能让我相信他真的死了。他似乎每天都努力为我做出一点点改变,我能捕捉到他表情中那细微的变化,要么蹙蹙眉,要么弯起嘴角,我依然深深爱着这张脸孔,比原本更爱得心安理得。
可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除了陈柏林,谁会用他的手机给我发短信呢?知道我杀人分尸的事情,为什么不去报警?又不像勒索,对方从未提到过钱的事情。
这个人意图何在?陈柏林的手机又是如何落入此人手中的?
夜夜在失眠中苦苦挣扎,我几乎认不出镜子中那个枯瘦的人了,深深的黑眼圈中,是一对惶恐而又闪烁的瞳孔。
我没有心思工作,没有心思干任何事,每天唯一做的事情,便是收看电视的新闻节目,没人能理解我有多么渴望陈柏林的尸体碎片被发现!
新闻总是一成不变,我的神经慢慢变得敏感又脆弱,到了崩溃的临界点。
终于,我嗅到了复仇的气味。
陈柏林的手机传来了最后一条短信:
“明天下午四点,你将会变成杀死丁丽的凶手,我会把你的东西留在尸体旁。”
Chapter 5
我不愿活在这种阴影下,在担惊受怕中度日如年。
收到短信后,我的第一反应是:如果在四点之前我被杀害,就不可能成为那起案件的凶手了。
于是我把林捷约到了港式茶餐厅,希望在我死的时候,能够有足够的目击证人。
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结束我梦魇的办法。
可是,一个打着领结的服务生破坏了我的计划。
斜刺里冲出来的他,一记重拳打在了林捷的肩膀上,而后用一个标准的擒拿动作,夺下了林捷手里的刀,将他制伏在地。
“小姐,你赶快报警。”服务生抬起清秀的脸对我说,他认真的表情和陈柏林很像。也许他们根本不像,只是我太想念陈柏林了。
服务生又重复了一遍,我和他之间的空气仿佛变得黏稠起来,他的声音缓慢而又清晰地传入耳膜,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所有画面都没有了声音,只有秒针嘀嗒嘀嗒地走着。
时间来不及了,我不想因为一起不是我干的杀人案而被判有罪,死也不愿意。
我不顾身后狼藉的餐厅以及众人诧异的目光,拼命往丁丽家跑去,边跑边打着她的手机,可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四点十五分,我站在了丁丽家门口,她好像知道我要来,门虚掩着,房间里似乎有男人在说话。
我犹豫着要不要进去,里面会不会是另一个分尸的现场?又或许只是丁丽外出忘记关门而已?
我拿出手机,拨通了陈柏林的手机。
突然,房间里传来悠扬的法语歌曲《我的名字叫伊莲》,那是陈柏林最喜爱的歌曲,也是他的手机铃声。
音乐如有魔力般吸引着我进去一看究竟,推开门便是明亮宽敞的客厅,空无一人,陈柏林的手机正躺在玻璃茶几上。
五十英寸的电视机正开着,男主播正播报着实事新闻,新闻的内容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调大了电视机的音量。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匿名的报警电话,报案人声称在西区街心花园、农贸市场以及走马桥有带血的肉块儿,疑似是碎尸杀人的抛尸地点。市刑警支队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对上述三个地点进行了全面查封和清理勘验,目前已从走马桥下游的河里打捞出一具男性的骸骨,初步确定匿名电话的内容基本真实,目前死者的身份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我在心里无数遍地问着自己,究竟哪里出错了,尸体这么快就被发现了?又是谁报的案?
我听见有人轻唤我的名字,回头一看,穿着便装的丁丽正从卧室里走出来,她微笑着坐在我身边的沙发上,将她的手机并排放在陈柏林的手机旁边,两部手机竟是同一品牌的情侣款。
我突然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丁丽脖颈上的链坠,是个大大的字母“E”,我这才想起来,丁丽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