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她主动开口打起了招呼。
而姚远开口的第一句话,就颠覆了韩雨程内心所有的猜忌。
“我看了发现尸体时候的照片,我妻子和你丈夫脖子上的绳结叫作‘柴结’,打这种结的人,通常用来拖拉木材之类的物品,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不太会学这种打结方法。我妻子根本不会打这种结,你丈夫那样的高级打工者,也不太会吧?”
韩雨程了解自己的丈夫,自小就是被家长放在温室里养大的,足不出户,即便旅游出差,也是专车接送,从不参加任何野外求生活动,不要说柴结,就连缝补衣服的针线结,他都不会打。
“我们俩正研究着绳结,我突然觉得自己不该去怀疑丈夫,一时没控制住就哭了起来。之后听见有人朝我们走来,就看见了你。”韩雨程顿了一秒,神情严肃地问我,“你来情人林真的是为了我的事情吗?”
“是啊!”我自己都觉得底气不足,以免被她发现我来此的真正意图,我搔搔前额的发际,用手臂挡住她窥探的眼神。
“在我看见你的时候,为什么你手里拿着绳子?”
方才被麻绳磨破的手掌皮肤,仿佛向全身蔓延开来,我转过头看着窗外的雾气,不知如何回答一个连自己都不知道答案的问题。
“是不是因为竺晓凌?在树林里我听到你喊了这个名字。”
像深藏污秽的池水下的塞子被拔开,我再度陷入浑浊的旋涡,慢慢卷进记忆的最深处。
Chapter 3
遇见竺晓凌的时候,天气比现在要冷一些,情人林里光秃秃的枝干像老人的手,求助般伸向天空。
第一次看见竺晓凌,她裹着厚厚的外套,塞着耳机,围巾挡住了大半张脸,坐在长乐客栈门口的木长凳上,眼神忧郁,对我友善的招呼声置若罔闻。
“你是左庶吧!”一位年轻人站在长乐客栈的服务台后面喊道。
“你是阿布。”预订房间的时候通过电话,所以我记得他的声音。
阿布替我办了入住登记,领我到了自己的房间。我的房间位于客栈的背面,正对着一片庭院。庭院里有一条石板铺砌的小路,蜿蜒向另一片树林。
“那是什么?”我推开窗户,看见小路旁有一个被锁起来的大箱子。
“没什么,就是一口枯井罢了。怕有住客往井里乱扔垃圾,所以我妈把井锁了起来。”
我这才明白,阿布是长乐客栈老板娘的独子。
在阿布六岁那年,他的父亲就抛下妻子,跟一个外乡的女人跑去了大城市。走的时候留下了一笔钱,阿布的母亲就用这笔钱开了这家旅馆,她希望自己的儿子不要为了父亲离开的事情不快乐,所以给旅馆起名叫作“长乐客栈”。
但是来这里的每个人,都快乐不起来,久而久之,阿布也像他的客人一样不苟言笑。二十岁的他,已经懂得了如何在那些住客面前伪装自己。
这一切都因为竺晓凌的到来,而变得不一样了。
竺晓凌发呆时的背景里,总能看到阿布的身影。旅馆提供的免费早餐,竺晓凌那份总是盛得很满,但她只吃一点点,然后又在木凳上愣愣坐上一整天。她总戴着耳机,不和任何人讲话,像尊美丽的石像,在寒风中历练意志。
一个与我年纪相仿的女孩儿,怎会有如此绝望的表情呢?
我抛下对人生的迷茫,开始着迷于竺晓凌沉默背后的真相。
季节的缘故,当地也进入了旅游的淡季,旅馆的生意清淡了不少,客人也仅剩下我和竺晓凌两个人,我和阿布的关系也熟络起来。晚饭后竺晓凌早早地回了房间;阿布的母亲不知疲倦地收拾着旅馆的每个角落;我和阿布在夕阳的余晖下,漫步于庭院的石板小路间。
“她是聋哑人吗?”阿布对这位客人的兴趣,丝毫不亚于我。
“聋子为什么要戴耳机听音乐呢?”我分析道。
“也可能是助听器吧!”
“不可能。”与竺晓凌擦肩而过时,我听见耳机里传来微弱的音乐声。
“那你说,她为什么这副样子呢?”阿布踢飞一颗脚边的石子,石子如子弹一样撞在石板路上,弹出老远。
“哎哟!这他妈谁踢的!”一个肥硕无比的人影,从石板小路尽头的树林里隐现出来。
“谁啊!”阿布扯开嗓子吼道,吓了我一跳。
“我是来投宿的。”那人渐渐走近,才看清是个西装革履的胖子,他龇牙咧嘴地搓揉着小腿的胫骨,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
“你有预订过吗?”
“预订什么?”胖子从西装内侧口袋掏出鼓鼓囊囊的皮夹,说道,“我给你双倍的房钱,给我一间最好的房间。”
阿布轻蔑地瞥了眼他的皮夹,冷冷地问道:“你是第一次来这里吧?”
“是啊!怎么了?”胖子显然不懂长乐客栈的规矩。
“这片地方只有我们一家旅馆,但我们从来不接待没有预约过的客人。”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嘛!”胖子见苗头不对,圆滑地赔上笑脸,“来,两位小兄弟,抽根烟。”
“没看到禁烟标志吗?”阿布指指树干上的圆牌。
“那不抽了,不抽了!”胖子连忙收起烟盒,一张照片从他的口袋里飘落,我和阿布不约而同地认出了照片上的人。
竺晓凌。
阿布一个箭步,抢先拾起了照片:“你怎么会有这张照片?”
“她是我公司签的歌手。”
我仔细端详起照片上的竺晓凌来,她戴着夸张的帽子,化了妆的脸光鲜靓丽,表情深邃地手握麦克风,背景是一排耀眼的聚光灯,光晕之外便是一片黑暗,和此时的树林一样。
阿布用肘子捅捅我,意思是我信不信这个胖子讲的话。
“你们认识她?”胖子走近一步,“我正找她呢,你们要是知道她在哪儿,我们公司一定会感谢两位小兄弟的。”
“不认识。”阿布把照片丢还给他,拽着我往回走去。无论胖子如何恳求,阿布都面无表情地插上了门闩。
我已经不记得那天是什么时候睡下的,但我记得那晚寒风刺骨,窗上的玻璃被拍得啪啪作响,如果有人在外头过夜,说不定会被冻死。
也许是上天故意要赋予情人林传奇色彩,第二天下午,突然来了十多个警察,他们说是接到了报案信,匿名信中说长乐客栈里有人被杀了。
警察把长乐客栈找遍了,除了我们四个人,连尸体的影子都没看见。
在警察对竺晓凌身份查实的时候,我才知道昨晚的胖子没有撒谎,她确实是一个选秀节目的歌手。二十年前这种节目叫作歌唱比赛,要求要比现在的选秀严苛数倍。参加的歌手也会历经生理极限的考验,在训练和准备的过程中,竺晓凌因为过度使用嗓子,把自己给唱哑了。已将生命投入唱歌中去的竺晓凌受不了打击,一个人跑来情人林。来找竺晓凌的胖子,就是那个节目的负责人陈强。从我之后的调查中得知,陈强在歌唱比赛期间,私自为竺晓凌安排了商业演出,中饱私囊。频繁的演出活动,才是弄坏竺晓凌嗓子的罪魁祸首。陈强生怕竺晓凌把这件事公之于众,才会只身一人到情人林来找她。
但就在我和阿布见到陈强的那晚之后,他也失踪了。
他没有回到工作单位,搜查的警察也没有在树林里找到他的尸体,只有一点可以肯定,他身上带了很多的钱,是用来收买竺晓凌的。
当天下午,一个警察送来了另一封匿名信,信里写明了尸体所藏的地点。
通过信里的提示,警察很快发现有人破坏了后庭枯井的锁,尸体可能被扔在了井里。
奇怪的是,警察在井里只找到了那张竺晓凌的照片,那本是陈强的东西。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发现。
匿名信被怀疑成了恶作剧,如果信是从情人林边缘所设的信箱寄出,抵达警察局至少也要两天的时间。两天前,陈强还没有动身来到情人林,又怎能预知他的尸体会在枯井里呢?
更困惑的事情是,长乐客栈里能寄出这封信的人,只有我、阿布、阿布的母亲以及竺晓凌。
警察把我们的嫌疑一一排除,赶在天黑之前,返回了县城。
在晚饭的桌上,阿布终于按捺不住,问我道:“左庶,你说昨晚那个胖子去哪儿了?会不会冻死在树林里呀?”
“就算是这样,那张照片怎么会跑到井里去呢?”
“我也不知道。”阿布挠挠头。
“真的不知道吗?”我加重了语气。
“你是在怀疑我?”阿布有点儿不开心,狠狠扒了口饭。
“因为你骗了我。”
“什么?”
“庭院的那口井……”我话还没说完,竺晓凌走了进来,用一根手指指指我,独自回到自己的房间,好像是有什么话想单独对我说。
我丢下醋意大浓的阿布,起身跟在竺晓凌的后面。
付一样的房费,竺晓凌的房间却比我的大上一倍,阿布对她好过所有的客人,这种好通常伴随着爱慕之心。
“请坐。”竺晓凌抚平一块皱皱的床单,开口对我说。
“原来你可以说话?”我惊讶道。
她用手指抵着嘴唇,示意我不要发出声音,轻轻走到房间门口,探头张望了几下,关上了门。这才放心地说道:“其实我前几天就可以说话了,嗓子没有想象中那么严重,休养了一段时间,它自己就恢复了。都是陈强害得我这样的,所以我就急急他。”
“呵呵!”我笑出声来,由衷地为她高兴。要是这么漂亮的一个姑娘不能说话,简直是暴殄天物。
“但我今天发现了这个东西。”竺晓凌脸色一变,递给我一个皮夹。
“这是陈强的皮夹。”我脱口而出。
“你认识陈强?”竺晓凌诧异道。
“我昨晚刚见过,所以记得。”我把昨晚遇见陈强的经过对她说了一遍,才打消了竺晓凌对我的猜疑。
“这个怎么会在你这里?”我发现竺晓凌现在手里的这个皮夹已经瘪塌塌了,表面有磨损的痕迹,还沾了些许泥土,上头有几个不太明显的深色圆点。
“今天早上我在房间地上捡到的,是有人从房门下面的缝隙里塞进来的。”
我把皮夹打开,平按在地上,它的厚度刚好穿过门下的缝隙。
“警察来的时候,你为什么不说呢?”
竺晓凌搓着手指:“一开始我没在意这件事,下午他们说陈强到情人林来了,而且还失踪了,我才想起这个皮夹像是他的。如果这时候我把皮夹交出去,反而会受到怀疑,毕竟我是这个旅馆里唯一有杀陈强动机的人。”
旅馆门口传来喧闹声,我急忙开门出去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是原本已经返程的警察又折了回来,他们在情人林里发现了陈强的尸体,他在一棵树上自杀了。
我和竺晓凌对视一眼,彼此心知肚明,陈强一定不是自杀,那个拿走陈强所有钱,再把皮夹塞进她门缝的人才是凶手。
我回望着呆若木鸡的阿布和总是藏在角落阴影中的他的母亲,心里暗想:
这座旅馆里,竺晓凌不是唯一有杀陈强动机的人。
Chapter 4
在死亡原因的定性上,警察还需要时间,所以我和竺晓凌被要求不允许离开长乐客栈。
第二天起床后,我没有看见竺晓凌,只看见阿布和他母亲慌慌张张地跑进了她的房间,于是我就跟了过去。
一走进房间,我就看见竺晓凌面色苍白,虚弱地躺在床上,阿布正在喂她吃东西,竺晓凌蹙眉躲闪着阿布伸过来的调羹。
“这孩子病了,不肯吃药!”一旁阿布的母亲看见我,挤出一丝笑容说。
竺晓凌向我投来求助的眼神,干裂的嘴唇微微颤动,刚想张口说话,阿布见缝插针地又举起了调羹。
“还是我来喂她吧!”我伸手挡在了阿布和竺晓凌之间。
竺晓凌也用力点起了头。
阿布执拗地一动不动,阿布母亲见状,拍了拍他的后背:
“阿布,让左先生喂吧!你陪我去修一下庭院枯井的锁架子。”
我接过碗和调羹,阿布凶恶地瞪了我一眼,好像我和他从来都不认识一样。
“怎么回事?这药很苦吗?”我闻了闻碗里的药,刚想尝一口。
“不要喝!”竺晓凌一把拉住了我,摇了摇头。
我将药全倒进了窗台的盆栽里。
“吃了他们做的早饭,我就头晕不舒服,打算在床上躺一会儿,老板娘就进来让她儿子喂我吃药。”
“有发烧吗?”
“我不知道。你摸摸。”竺晓凌撩起刘海儿,露出额头。
我极不自然地把手放在她额头上,迅速拿开了。
“好像没有。”
气氛好像变得尴尬起来,我努力寻找着话题,想打破这难耐的沉默。
“你好像有点儿怕他们。”我用大拇指朝门外指了指。
“总觉得他们母子俩有点儿奇怪,刚住进来的时候,我每天都会少东西,但是没过几天,这些东西又会回到我身边。”
“会不会是你自己忘记放哪儿了?”我看了眼乱糟糟的房间,不信任地提问道。
“不会,我记性很好。我还记得第一次看见你,你穿着灰色的上衣,黑色运动裤和白色球鞋,还主动和我打了招呼。”
“你的意思是他们偷偷进你房间,拿走你的东西又放了回来?”我回忆起过去几天,竺晓凌不在房间的时候,阿布通常都出现在她身边的不远处,要不就是和我混在一起。
会不会是阿布的母亲干的?
“想想就恶心。”竺晓凌的房间里还有她的内衣和一些女性用品,如果被陌生人碰过,确实会很不舒服。
“放心吧!我会好好保护你的!”年轻气盛的我,就这样没心没肺地说出了这句承诺。
“你真是个可爱的人。”
竺晓凌漂亮的明眸,闪耀出幸福的光芒。她温暖的身体贴近了我,我只觉脸颊发烫,闭起了眼睛。
原以为她会献上一个难忘的吻,等来的却是一个轻轻的拥抱。
就这样,竺晓凌成了我生命中的第一个女朋友。
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朝夕相处的短暂三天里,我悉心照料着她,观察她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细微表情,以至于我往后诸如挠头皮、搓手等表达情绪的习惯动作,都是受她影响所致。
感情有时就像一粒青春痘,放在脸上自觉丑陋,就算剧痛,还是忍不住会挤出血。待时光流逝,那些逢痘必挤的完美主义者弄得一脸疮疤,反而不管不顾的人没留下一丝岁月的印记,满面容光。
三天以后,警察确认了陈强的死是自杀,好像是根据脖子上绳子的痕迹,法医可以区分出自杀和他杀。
就在我兴冲冲得到可以回家的消息时,竺晓凌和阿布在情人林里自杀了,他们脖子上的勒痕和陈强的一模一样。只有情人才会在这片树林里一起自杀。
竺晓凌随身携带的包里,还藏着从我这里偷去的钱。
我离开时,最后看了眼旅馆的招牌,它在寒风中哆哆嗦嗦,就像丧子的老板娘,老态龙钟。
来过这里的人,真的可以“长乐”吗?
我成为一个侦探以来,从不愿记起在情人林那段日子里的点滴回忆,更不想找出什么蛛丝马迹来破案。尽管现在看来,这个案件疑点重重,可每当回忆片段闪过竺晓凌的影子时,我总是会忍不住去想:那天的拥抱是她真心的吗?如果是真心的,为什么和别人殉情呢?
这时,就会有两个自己开始在心里打架。
竺晓凌自杀的动机,被认定是失声后抑郁导致自杀,但我知道,这个动机不成立,她的声音恢复后,只在我面前开口说过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