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浩谦还都没有和赵老爷提起我要去西域的事情,我知道他和我一样找不到合适的借口。这件事,如果可以去的自然好,如果去不了也是情况使然。
一直拖到出发前几天,我才决定将这件事提前告诉赵老爷。
走到赵老爷的书房外,却听到浩谦在里面,我不由的站住脚。
“姨丈,浩儿有件事要跟您商量。此次和商队一同去西域,我像让静姝一同去。”
片刻后,赵老爷问道:“为何?”
“浩儿虽然帮您打理生意已有几年时间,但浩儿不敢忘记根本,静姝如今虽然面上是在帮我管理绣庄,其实浩儿已放手让她独自经营,从账务到里里外外,我都不曾插手,静姝却做的比任何时候都好,绣庄如今的利润和前景比任何时候都更好些,我想趁着这次的机会,让她也了解一些商队的情况,毕竟这是赵家生意的柱子,以后也好和我相互帮衬。”
这是他的借口还是他的心里话?他是在多赵老爷说这份产业他并不贪图,拉我出去西域锻炼一下,回来和他一起经营,可是我算是什么人?我虽然是铭儿的娘,可是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我一直不让浩谦把绣庄给我的原因是,我不想白白受别人的好处,我不想白吃白住,所以就当是在绣庄打工,自己养活自己。
“浩儿,休说这样的话,姨丈能将这么大的家业全部托付与你,我对你的信任还用怀疑吗?”
“姨丈对浩儿信任,浩儿心里自是明白,只是浩儿身边也的确缺少一个帮手。静姝虽然是女子,但却是最好的人选。”
“你问过静姝?她也是这样想的?”
“还没有,不过我想她应该不会拒绝。”
赵老爷一声叹息:“你们年轻人的事情还是自己决定地好,如果要去,你我就不必多说,静姝一个女孩子要多加保重。”
“是,浩儿知道。”
浩谦走出书房,看到门外的我。微微一笑便走出去,我跟在后面。
“你都听到了?”
“你心里就是这样想的?”
“是啊。”我看着他,他的眼睛一如既往的坦荡。
我本想责怪他没有提前和我商量过,不过转念一想又笑笑:“算了。能去就是好的。”
浩谦和煦的笑笑,阳光下,两旁越发显得俊美,难怪舒云会在那种地方情不自禁……想着我又忍不住笑起来。
“笑什么?”
我赶紧打住。定定神问道:“浩谦,你为什么不去科举,要来经商?”
浩谦叹口气:“人各有志。”
“你志在商场?”
“不可以?”
“不诚实。”我边说边往前走了几步。
“静姝!”
“干嘛?”
“你不愿帮赵家打理生意,是不想和赵家的钱有瓜葛?你想嫁人?”
我回头冷冷地瞪着他。如果世界上还有第二个赵逸,我就嫁。
“世上没有相同的两个人,但是会有相同的两颗心。”
我一怔。两颗相同的心!
要走了。我每天尽量地多和铭儿在一起。听他读书,看他和曹先生练剑。
曹先生对铭儿真的很好。虽然有些严厉,可是并不缺乏关爱。曹先生不是个爱讲话的人,可是对铭儿却极有耐心,讲解一些问题的时候更是一遍一遍不厌其烦,我有时在一遍偷偷看,都难以相信这样一个大男人心思竟是如此周到细致,铭儿跟着他,不似过去
知疯玩,变得有些沉稳。
曹先生和铭儿在竹林里练完拳脚,漫步出来。
“曹先生。”
曹先生已经习惯我在这里偷偷看他们,倒也没有惊讶。
“曹先生,铭儿进来可有进步?”
“铭儿悟性极高,姑娘请放心。”
“铭儿跟着你,我当然是放心地,所以我不再的这段日子,还请曹先生多加费心教导。”
“姑娘要去哪里?”
我一愣:“哦,是我忘记告诉先生,我过几天要和商队一同去西域。”
曹先生很是意外:“姑娘要去西域?”
我点点头,曹先生眉头皱起:“西域乃是苦寒之地,风沙极大,大漠中时常会有盗匪出没,姑娘还是三思后行。”
我听得出他的关切,露出一个安慰的笑容:“这我都知道,可是机会太难得,不去地话我可能会后悔。”
曹先生看出我心意已定,道了声:“那姑娘自己保重。”
当晚,梳洗好准备休息,听到曹先生在敲门,我将他让进来。
曹先生没有坐,直接说道:“姑娘既是去西域,不知这本书可有研读过?”
我接过曹先生手上的书一看,是一本《大唐西域记》。这是玄奘法师西去印度回来后写下的。
“此书将西域地风土民俗详尽记载,姑娘看了也许能多些了解。”
其实这书我早已看过,还是和逸一起看地,很多我看不懂地句子,逸一句句翻译成白话给我听,那时候我就跟逸说,以后要是可以,就一起去西域,他也是很向往,说一定要去。
“姑娘。”
“啊?我会好好看的。”我只顾自己沉浸在回想中,差点忘记曹先生。
“姑娘不会武艺,这个袖箭可用来防身。”
袖箭?我只听说过。我伸出胳膊,曹先生替我固定在手腕上。
“袖箭最多只能连射七箭,需要时,只要拨动这个机括就可。”
我见这个东西小巧精致,而且像是全新地,不会是曹先生特意做的吧。心里十分感激,正要道谢,曹先生又取出一个碧绿的玉,样子十分简单,不大的一个圆圆的薄片,上面有一个小孔,穿过一根红色的丝绳,一面刻着大概是狼的图案,翻过去,刻着一个曹字。
“这个……”这东西刻着他的姓氏,我不知他是何意。
他微低着头,没有看我,默默道:“这个……这个东西曾陪着我度过许多劫难,姑娘可挂在腰间,回来还给一行便是。”
曹先生说话的语气始终淡淡的,但我怎能不感动。可是面对着垂目的曹先生,我却觉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谢字只在心里回旋,说不出口。
大概觉得我一直在看他,他终于抬起眼睛与我对视,我急忙闪开。
“我不习惯在腰上挂饰物,不如就挂在脖子上好了。”
曹先生看我将玉挂好,放进衣物里面,玉贴在胸口,透出一片凉意,我才突然反应过来,这上面刻着他的姓,我挂在胸口,是不是不太合适。
脸突然变得很烧,我没敢去看他,手指捏着颈子里的丝绳,不知是该当面取出来还是继续这样带着。
我该怎么说?别让他误会什么才好。
“天不早了,姑娘早些休息。”
没等我说话,曹先生身影就消失在门外。
………【第七十六章 妖精】………
发的那天天气很好,虽然还有点春寒,不过已经的阳
商队一行有一百人,我一身男子装束混在其中倒也不很显眼。领头的是以为姓黄的大哥,四十岁的年纪,留着胡子,但指挥起人马来,粗中有细,井井有条。他手下有两个副手,一个姓刘,一个行任,也都是经常出入西域的人,而且这两位最大的优点就是能懂得西域几国的语言。
我的身份也只有几个负责的人知道,其他人都以为我的浩谦家的亲戚,带出来见见世面的,所以对我也都很友善。
西出长安,第一段路程,是要从长安到达沙洲,也就是敦煌。虽然马背上都拖着沉重的货物,可的行进的速度并不慢。
整日在马背上的颠簸可一点也不轻松,头几日,浑身酸痛,有时就干脆趴在马背上,后来慢慢适应了,便好一些。
晚上休息,常常是荒无人烟的山区,我们会找一个位置比较好的地方,搭起帐篷,夜里还有人轮流巡夜,照管货物,如果有野兽什么的,守夜的人会叫大家一起将野兽制住,第二天又多了一份美餐。
我的帐篷每晚就搭在浩谦的紧旁边,有时一边聊天一边就进入梦乡。
一路上,因为比较累,我再也没有犯过失眠的毛病。看来失眠也是个富贵病,人要是累了,真是头挨着枕头就能睡着,每天四体不勤。无事伤春悲秋,活该我睡不着觉。
眼看快到沙洲了,浩谦问我,想不想出去玩一玩?
“可以吗?可是这么多……”
“别说那么多,你只说想不想去?”
我点点头:“当然想了。”
浩谦一笑,叫来黄大哥:“我跟静姝先走一步,咱们到沙洲城会和。”
浩谦用鞭子在我的马屁股上用力一抽,我“啊!”地一声,马儿就飞奔出去。就听见他在后面得意地笑着。
两匹马儿并肩快跑。驰骋的感觉犹如飞翔。
我喊道:“浩谦,我们去哪里?”
“你知道‘月泉晓彻’和‘沙岭晴明’吗?”
“鸣沙山和月牙泉?”
“是啊。”
我心里一高兴,“驾!”,后面的浩谦也加快了马速:“静姝。你比我跑的快吗?”
风声在耳边呼呼响:“咱们比比?”
马儿越跑越快,身后的沙漠上,留下两排马蹄印,一片扬起是沙尘。一串动人的笑声。
“浩谦这里就是了?”
“这里就是了。”
美丽的月牙泉,神奇的鸣沙山。
马儿在泉水边吃着水草,山上流沙犹如一幅幅织锦,风吹过。若有笛声响起。
流沙柔软,被太阳晒的热热地,我们两个爬到山上。浩谦抓起一把沙子冲我扬起。一阵蛙叫般的鸣响。我也毫不客气回敬一把沙。然后顺着流沙急速下滑。
也需的因为刚才的颠簸,我地发簪掉落。头发完全打散,想伸手去捡,可身体滑的太快,已经来不及,我回头看着也在下滑的浩谦,他顺手捡起,冲我摇摇手。
月牙泉水清凉,我以水为镜,我背对着浩谦绾头发,风从背后吹来,总有几绺发丝被吹散,左右抓了几次,总不能完全握在手中。
“唉,没见过这么笨的女人。”声音风一般掠过耳畔,头顶掳过浩谦地手指,他的衣袖轻轻摆动,轻抚过我的侧脸,我不自觉垂下双手。
他三两下就打好了我的发髻,我回头看他:“咦?你经常给舒云梳头吗?好熟练啊。”
浩谦脸一沉:“我是个大男人,也就会给你这种假女人梳个男人地发髻。”
“哦。我原来梳的是男子的发髻,差点忘记了。”我眨眨眼睛“那你不给舒云梳头地?”
“你很无聊啊。”说完瞪了我一眼,自己转身又上山了。
谁无聊啊,我跑过去,猛地在他背后一推,料想着他摔倒地样子,不禁先发出笑声。谁料我自己出卖了自己,浩谦身子轻轻一闪,我就扑到在地。
“静姝,你怎么摔倒了?”语气格外地关切。
脸贴着砂子,觉得自己很失败,于是耍赖,闭着眼睛一动不动的趴着。
我感觉他在像看一条死狗一般看了我半天:“你再不起来我自己去莫高窟了。”说完就要走,我猛地伸出胳膊,拽到他地脚腕,某人如我一般趴在地上。
轮到我大笑了,赶紧爬起来跑开。可还没笑过三声,浩谦就追上来,我头顶一松,刚才绾好的头发又落下来,而我的发簪已经插在他的头上。
“有本事自己想办法!”
我气结,又没有办法,只好披头散发的瞻仰了伟大的莫高窟。
上学时就一直想来看看的地方,终于让我见到了。
千年多后,这里经过西方所谓考古学家的瓜分,许多的壁画已经基本看不到了,而我有幸能亲眼目睹,是幸运吗?
我用话搜触摸着栩栩如生的壁画,如同对待珍宝般,恨不能将这些东西都装进眼睛里。
“静姝,你信佛?”
“怎么了?”我应着他,目光不曾离开这些宝物。
“看着你好虔诚。”
“这都是无价之宝。”我转过身对着他:“也无许现在还不是,可是千年之后,你知道莫高窟会是什么样子?”
“要是能经历千年,那这一定是个宝。”
“何止是个宝,那就是珍珠中最亮的一颗夜明珠。它经过一千多年的积累、沉淀,花了多少人的心血,经历了多少风霜,也许已经不是你我现在看到的模样,但是依然光芒四射。还有这鸣沙山、月牙泉,一千多年,也许两千年后他们还都在……”
浩谦凝神看着我:“说的好像你跨越了一千年的时间一样。”
我心里一跳,赶紧掩饰道:“我要真跨越一千年,你还不当我是个妖精?”
“不会的,你本来就是妖精。”
我两手合十,对着佛像道:“佛祖,我不是妖精,我的发簪是被他抢走的。”
………【第七十七章 大漠】………
骑马赶到沙洲城外,我伸手向浩谦要我的发簪:“总不能让我这样进城吧!”
他竟然挑着眉毛看着我,一副你奈我何的样子。
我跳下马,走到他旁边,狠狠抓着他的胳膊,用力扯下一条布来,然后把他的胳膊又甩掉。整个过程,他没有做出丝毫挣扎,任我宰割。我把头发拧了一个发髻,用布条缠好,牵着马儿进了城,城里早有黄大哥留下接应我们的人。
进了城,说明今天不用再睡帐篷,可以住店。
客栈很简陋,很像新龙门客栈的样子,虽然老板不是一个叫做金香玉的女人,可是认得黄大哥,因为每次从这里经过,黄大哥总会带着商队在这里投宿,所以对我们也格外照顾。
我一个人住一间屋子感觉真是好,让人送了一大桶热水,好好泡个澡,洗去身上的沙尘。
刚整理好自己,浩就听到有人敲门,我开了门,浩谦的头发湿湿的站在门口。
“有事?”
他的头似摇非摇。
“那你是来还东西的?”
他眼睛看看我的头顶,仍然是那一条破布,然后又摇摇头。
“没事我要睡觉了。”说完我就关了门,浩谦一手撑住门,一脸讨好的笑容。
“静姝。”
“干嘛?”
浩谦另一只手从背后伸出,上面挂着两件衣服。正是今天穿过的:“帮帮忙吧。”
我瞪着眼睛盯着他,真是地,居然让我给他洗衣服。浩谦闪进来,把衣服塞到我手上:“听说你最贤惠,这样一个小小的忙对你来说一定不算什么。”
不算什么,除了铭儿,我还没有给谁洗过衣服呢。
浩谦拉着我坐下,“你看,你的头发髻又没有打好。还得我给你帮忙。”
随手扯下我头上的布条,拿着梳子,帮我梳起来。
刚洗完澡,头发还是湿的。梳了两下,浩谦又从旁边拿过一条半干的手巾,在我头发上揉搓。“你看你,头发还没有擦干就绾起来。”
这种绾发梳头的活让他来做似乎太不对劲了。我夺下手巾,后退两步:“不必讨好,我自己来就行,你放下衣服。可以回去睡觉了。”
他又看看我的头发,眼神中带着一丝留恋,“那多谢了。我明早来取。”然后转身去睡觉了。
他莫非对头发有什么特殊的感情。今天就两次摆弄我地头发。这种习惯么。就比如有很多小孩子睡觉前一定要摸着妈妈的手或者头发才能入睡,他这么大的人难道还改不掉?以前也没发现啊。那舒云不在。他这些天是怎么睡着的?
我拍拍自己地脸,回回神,想什么呢!
我抖开他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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