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野怪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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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野怪谈- 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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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百年,只需短短一百年的时间,我们阴间诸多鬼王就能破开阴阳两界的隔阂,诸王降临阳间,到那时,阳间万鬼横行,无人能阻”。

    我吃了一惊,没想到阴间的这些鬼王这么疯狂,竟然要攻打阳间,难道它们不怕冥王的反噬。

    “哈哈,冥王?它早就死了,只剩下一具尸体”,蒙神虚影阴森一笑,露出贪婪之色。这些鬼王攻打阳间,无外乎要抢夺冥王的尸体。谁要是融化掉冥王尸首,那绝对是能一步登天,无人是他的对手。

    不过至少还有一百年的时间,还来得及。

    一百年,足够我成为鬼王了。而且这些阴间的鬼王也不是很团结。我想起了在阴阳两界的裂缝中的中转站,作为叛军的一脉就攻打过中转站。现在想想,这叛军一脉很可能就是那组织中一脉。这个组织吸纳了好多的鬼王,要占据一切地域。无论是这蒙神,还是设置祭坛,想要吞掉我的那个鬼王,都和这组织有联系。

    而与之相对的,就是那九个阴阳巡守者,还有刘邦、抽烟老头这些人啦。

    就在我思索时,大地上出现一个人,是那东南亚的麻袍老头。这老头一出现,我就感觉到了。

    老头狰狞一笑:“混蛋,我要为我徒弟报仇,你跑不掉了,我要把你抽筋剥皮,哈哈,颤抖吧”。

    ……

    ……

    ps:今天是这个月的最后一天,我要挑战一下自己的极限。我准备写两万字。这真是一个和让我头疼的数字,码字都会码吐了。继续写,写到吐了为止,这或许是我有史以来写的最多的一天了。我曾经有一天写到了两万一千字,没办法,就要拼字数,今天要超越极限!
第七章 北方的雪
    我一把就把这老东西捏死了。

    从内蒙回来后,我一直打听三水村的位置。奈何中国的村庄实在是太多了,叫三水村的村子也很多。甚至在一些偏僻的角落,村长都没有名字。不过只要有这么个村子叫三水村,我就能一个个的找过去。可惜,我找遍了能搜索到的三水村,却没有找到我想要找到的那个村子。

    想来,这个村子可能隐藏了真实的村名。

    只有村中的人,亦或者与村子关系很近的人才知晓村子的真名。寻找无果,我也就熄了心思。与陈瘸子见了一面后,我就和陈瘸子定居在某座北方小镇。奶牛离开了,长生神女的体内的长生物质也被我吸了很多。到后来,我干脆一口把她吞了。反正她不是个人,只是个容器,根本没有独属于自己的智慧。虽然有着人类的样子,却是个彻头彻尾的非生命。和一个肉丸子差不多,吃了后也没有什么心理负担,更没有罪恶感。毕竟,她只是个容器,不是人。

    日子过的慢了下来。

    平淡的日子,感觉过的好慢。

    这座北方小镇周围都是大片的农田,没有山川、草地、沼泽,是很普通的小镇。小镇上的居民都很淳朴,对我们这两个外来户很友好。我和陈瘸子两个光葫芦,都没婆娘。我是压根就没有过媳妇,陈瘸子的媳妇还在那封闭的岛屿上当岛民的,两人这辈子都可能不会再见面了。

    没有女人,倒是显得方便很多。

    男人间的一些话题,有些是不能让女人知道的。当然,女人间的一些话题也不会让男人们知道。例如我上学的时候,同伴的女生会在女生宿舍里讨论一下那个男生的话大器长。

    都一样,无论男女,在生殖方面,那都是有自己的渔网(谐音,我不知道这个词会不会被禁)的。

    ……

    我的邻居是一个开花店的老头,不要误会,他卖的不是鲜花,而是花圈!这个老头养了一只黑猫。这只黑猫的个头很大,整天蹲在门口,像是一尊门神。我时而去捏它的猫爪肉垫,它也不挠我。

    我喂它鱼,它也不吃。

    后来我知道它是专门吃死人肉的,能看到鬼。

    这只猫后来死了。具体的情况是这样的,那天,我从菜市场买菜回家,就看到黑猫蹲在阳台上,猫须被剪断了,眼睛也被人挖了,两个黑咕隆咚的眼窟窿,感觉十分的残忍,有些人真是畜生不如,就喜欢祸害猫狗。虽然我也吃狗肉,吃猫肉,但是挖猫的眼睛,让它活受罪,我是忍受不了的。而且我挺喜欢猫的,以前我奶奶就养了一只猫。奶奶家的生活很困难,没有肉吃,这只猫就经常窜到我身边。

    我把吃剩下的一些骨头给它吃。

    馋急了的猫,连洗鸡肉块的污水都吃,猫就喜欢吃腥味。

    听老人说,剪断了猫须的猫活不长,果然没过几天,则这黑猫就死了。它死前的几天,都懒洋洋的蹲在阳台上。我给它弄了很多猫粮,它都不吃。这些猫粮混合着猫尸,渐渐的就发臭。最后猫尸身上更是满是蛆虫,白花花的卵,像是一粒粒的米粒,又想是一颗颗的化肥。随意一抖,白花花的蛆虫的卵在地面上扑了一层。

    这画面让人全身起鸡皮疙瘩。

    后来这只死猫被一个下乡收购猫狗的货郎给弄了去,想来这死猫会被做成食物,端上餐桌吧。看到这一幕,我决定再也不吃猫肉了。实际上猫肉并不好吃,而且有细菌,毕竟猫就喜欢吃耗子之类的脏东西。不过狗肉那是绝对香喷喷的。虽说狗肉不上大席,上不了席面,不够档次,不过狗肉确实好吃。

    所以说,如果遇到疯狗,千万不能放过。用转头砸死,扒了皮吃肉。

    有些人家的狗死后会卖掉,这真是暴殄天物啊,狗肉还是进了人的五脏庙为好,这也算超度它了。

    那些宠物狗,统统宰了吃肉。

    宠物狗身上没啥肉,我吃的是大狼狗。宠物狗的肉也不好吃,那什么小狮子狗,一脚踢死,扔臭水沟算了。我特别厌烦宠物狗,不过却很喜欢猫。

    ……

    冬天。

    鹅毛般的雪花洒落人间,大地上一片素装银裹。家家户户的房屋上铺了一层厚厚的积雪,屋檐下是一串串婴儿手臂粗细的冰溜子。冰溜子是能吃的,直接吃,亦或者炸着吃。我听说过一道菜,好像叫啥子油炸冰溜子,没见过,不过听说这玩意能吃。谁清楚呢,反正我是没吃过,也不想吃。

    我喜欢下雪天,雪天能让我感到宁静,寻找到心灵深处的自在。我喜欢白茫茫的大地,喜欢这寒风凛冽的北方乡野,故而我人生大多数时间都是在这北方乡野间,寻找那些奇人怪事,寻找那些古墓遗踪。

    北方的天空特别干净,万里无云。

    有时候,也会有一大片一大片的白云,白云的模样像是小兽。如果看到一条条长长的白痕,那肯定就是飞机划过高空造成的了。飞机是好东西,飞在天上的铁鸟。不过我不喜欢坐飞机,我怕掉下来。还有,这玩意烧油太多。

    下雪后,我很开心。

    在院子里堆了几个雪人,院子里还有种着一些蔬菜,这些蔬菜自然是要用塑料膜盖住的,免得被冻死。塑料膜里的温度很高,水汽也很多,里面热乎乎的,潮乎乎的,把手指头伸进去,感觉很不错。种棉花的时候,也有弄这种塑料膜。还有用钩子钩出一个个小孔,免得把棉花苗憋死。

    洁白的积雪,被我烧了一锅雪水,用雪水泡茶。

    喝着茶,看着小镇上家家户户的烟囱冒着袅袅青烟,也是十分的舒适。不过安静的日子总是长不了,也就是快过年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件事,说是县城里闹鬼了,有一座鬼宅。

    我赶着去看热闹,顺便去抓个鬼玩玩。

    我和陈瘸子去了县城,走过几条小巷,来到了这个处于偏僻之地的鬼宅。说是鬼宅,实际上是一栋还算比较大气的老旧公寓。公寓外面爬满了爬山虎,黑压压的一大片,感觉其中像是有蛇。

    公寓周围阴森森的,没有人影。

    现在就算是白天,都很少有人靠近这里,甚至也不会从公寓前的公路上走过,都要绕道走。这公寓附近有个火葬场,灰尘飘在附近,落了一地。棉被上,窗户上,尽是这种恶心的黑虎,这火葬场也真是缺德。不过对于这种北方重工业城市来说,这是免不了的。城郊就是一些造纸厂、纺织厂之类,污水横流,那些管道都被碱的不成样子。这火葬场并不在城郊,而是离城郊很近的一个村庄里,不过黑虎依然能飘过来,因为这座村庄就挨着县城,走几步就到。

    不得不说,火葬场太缺德了。

    整天让人呼吸这种夹杂着黑灰的空气,新媳妇嫁过来都要尿三年黑水。

    ……

    老旧公寓内有一个人住着,这倒是出乎我的意料,这旧公寓肯定是有鬼的,不然也不能穿的那么玄乎。在这种环境下,竟然还有人住在这里,这个人不是胆子大,那就是疯子。

    这个人是一个中年人,不戴眼镜,高高瘦瘦的,看起来还挺干净的样子。长的也是很正常,不是什么歪瓜裂枣,嘴巴歪了,亦或者塌鼻子。这个中年人姓周,他告诉我,他是一个作家,嗯,著名作家!

    谁清楚作家这玩意是干啥的。

    这个姓周的作家为了能安静的写作,就来这里了,只求个安静。如今快过年了,环境太乱,吵吵闹闹,没个安静的地方。周大作家告诉我,家里根本不能待,孩子苦寒声,婆娘的唠叨声,让他抓掉了一大把头发。写文是个很麻烦的事情,需要时间,需要构思,需要去思考情节,思索怎么吸引人。

    而这里,很安静,很适合他写书。

    在这有一个人的封闭空间中,他才能绽放出思维的火花,写出更好的作品。人物要一个个的去写,故事的整体构架也要思考清楚。一口吃不成胖子,人物只有一个个的写出来,才是好故事。

    周大作家告诉我,他每天都要强逼自己写七千字。这人一旦懒惰了,那就很难再勤快。再懒惰下去,他就完了!

    所以说,他要找个安静的地方,突破极限。

    我看到他双眼中的血丝,心想这家伙真是疯了,疯的够可以。在鬼宅里写书,这也算是一个奇葩了。周大作家告诉我,这还不算什么,真正疯狂地比他还厉害,竟然在监狱中写书,就为了监狱中与世隔绝,安静,可以定下心来构思故事情节。

    至于鬼宅中的鬼。

    周大作家告诉我,这个鬼喜欢看他小说,所以没有出来害他。周大作家写作是用传统的手写,写出手稿,然后一遍遍修改,以求达到完美。我看了看他的书稿,字写的歪歪扭扭,不过故事还算个好故事,故事背景够大,人物也够多,看完了能让人深思,引起灵魂上的震撼。

    特别是其中的几个人物,内心的情感描写的特别细腻,人物栩栩如生。这些人物用两条线串了起来,一条明线,一条暗线。而且还采用了分镜手法,这种手法能写出更多的人物内心。

    “这是我三十六岁之前最大的一部作品了,我再也写不出这么宏大的作品。体力跟不上,脑子也跟不上”,周大作家满眼疯狂,这真是用生命去写书啊!写出这么一部作品,估计要累死。

    看完了他的小说,我才想起了正事。

    我们是来捉鬼的,鬼呢?
第八章 哭丧棒
    正当我要去捉鬼之时,有怪人来到了旧公寓。这人是一个哭丧着脸的中年男人,面瘫男,哭丧着脸,不会笑,像是别人欠了他五百万似的。这个人穿着一件大白衣服,手持哭丧棒。如果再弄一个长舌头,倒像是传说中的白无常。

    白无常手持哭丧棒,看模样,和我一样也是来捉鬼的。

    我问了他的名字,他淡淡的回了一句,这家伙的真名就叫白无常。我瞧着白无常道行不弱,竟也是鬼帅层次,也不敢轻辱。华夏大地果然多奇人,像白无常这种鬼帅层次的大人物,大都隐居于世。

    小隐隐于山,大隐隐于市。

    这山野之间,这村子城市,都隐藏着奇人。白无常面色苍白,是那种不健康的白,这家伙受伤了,而且还伤的不轻。不过就算是受伤了,这家伙依然可以碾压一只小鬼。这是生命层次上的差距,根本无法用数量去弥补。

    我看他的样子,是很急切的要找到小鬼,吞了小鬼来弥补伤势,不由为鬼宅中的小鬼感到悲哀。如果是遇上我,我也就把它吞掉,放到肚子里的小阴界中。可是遇到这白无常,那可是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不过没办法,谁让这鬼怪作祟,自然要被人除魔卫道了。

    我有不想管,这种事太常见了,根本不值得出手。再说,我和那鬼怪又不是亲戚,为啥要去帮它?

    鬼宅中的小鬼被白无常抓了。

    这小鬼是一个女鬼,还很漂亮。她知道自己要被吃掉,不由满脸眼泪,苦苦哀求。白无常面色不变,张嘴就要吃掉这女鬼。他受了很重的伤,必须吞吃很多大补的鬼魂,弥补自身的伤痕。实际上修行到白无常这一地步,那身就成了一个鬼窟,身体里可以容纳好多的小鬼,我的身体更是大鬼窟,里面不但有很多的鬼,还有三万蒙古神兵。可以说,我的身体就是一个异度空间。

    这时,我出手了。

    我阻止了白无常吞吃着女鬼,虽然我早就想好不救这小鬼,可是我没想到这小鬼是女的。我对异性一般都很照顾的,美女就有特权,女鬼也不例外。我救下了女鬼,张嘴把她吞下,放入肚子里的小阴间中。

    ……

    白无常的面色如雪一般的白,白的渗人。他冷冷的看着我,似乎要比我生吞活剥。不过似乎是感觉到我不好招惹,故而并未出手。不过我知道这家伙已经恨上我了。我的眼中闪过犹豫之色,是不是要趁他病要他命。趁着他伤势未复,把他打死。须知,鬼帅很厉害,如果让他复原了,我的日子也是不好过。当然,我比一般的鬼帅要厉害很多,也不怕白无常。不过归根结底,我是不想放虎归山。

    须知,这不是寻常的虎。

    这是虎王,鬼帅可以杀死好几万只老虎。这种敌人绝对不能放回去,必须杀死,掐灭在萌芽中。

    ……

    我决定了,要打死这个家伙。

    到了我现在这一地步,心灵非常之坚定,坚若磐石,不会被任何事情所动摇。一旦下定决心,那就会去做。既然我已经决定要打死他,那就动手了。我化为一片虚无的冲击波,冲击过去。

    白无常也实在是厉害,摇身一变,化为一道白色的长虹,顿时飞走了。他知道不是我的对手,不得不逃窜。就算他全盛时期也打不过我,更不要说现在他已经受伤了,而且受伤还很严重。我绝对不能放过他,既然已经撕破了脸皮,那就要斩草除根,如此才是枭雄。枭雄不一定是好人,我可不想当英雄,英雄容易死。

    你看看那些英雄,古往今来的历史上,那个英雄不是死的早。

    项羽是不是英雄?肯定是,可是被人弄死了,现在还在阴间当大王呢。阴间那等苦寒之地,谁愿意呆在那里。就连鬼王都迫切的到达阳间,享受冥王净土的乐趣。这些鬼王分身拥有压制鬼帅的力量,不过我现在距离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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