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情剑客无情剑(又名:风云第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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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情剑客无情剑(又名:风云第一刀)- 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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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悄悄拭了拭泪痕,幽幽地接着道:“开始的时候,每个人走进来,我的心都会跳,总以为是他来了,后来我才知道,你等的人若不来,就算将眼睛看穿也没有用的,用眼睛盯着门,只有令你等得更心焦,若再不转过身,我简直要发疯。”
阿飞没有再说什么。
他发觉自己说得太多了。
铃铃头垂得更低,道:“若不是那位吕……吕大哥好心陪着我,只怕我也会发疯。”
李寻欢目光一转过去,就立刻和那白衣人的目光相遇。
李寻欢微笑着走过去,道:“多谢……”
白衣人忽然打断了他的话,淡淡道:“你用不着替她谢我,因为我留在这地方,并不是为了陪她,而是为了等你。”
李寻欢道:“等我?”
白衣人道:“不错,是等你。”
他笑了笑,笑容中也带着种逼人的傲气,缓缓接着道:“世上只有少数几个人值得我等,小李探花就是其中之一。”
李寻欢还未表示出惊异,铃铃已抢着道:“我并没有告诉你我等的是什么人,你怎会认得他的?”
白衣人淡淡道:“你若想在江湖中走动,若想活得长些,就有几个人是你非认识不可的,小李探花也正是其中之一。”
阿飞突然道:“还有其他几个人是谁?”
白衣人眼睛盯着他,道:“别的人不说,至少还有我和你!”
阿飞瞧了瞧自己的手,目中突然露出一种说不出的凄凉萧索之意,缓缓转过身,在旁边的桌上坐下,道:“酒,白干。”
店伙赔着笑,道:“客官要什么菜下酒?”
阿飞道:“酒,黄酒。”
会喝酒的人都知道,一个人若想快醉,最好的法子就是用酒来下酒,用黄酒来下白干。
只不过这种法子虽然人人都知道,却很少有人用,因为一个人心里若没有很深的痛苦,总希望自己醉得越慢越好。
白衣人一直在很留意地瞧着。
他锋利的目光渐渐松弛,甚至还露出种失望之色,但当他目光转向李寻欢时,瞳孔立刻又收缩了起来。
李寻欢也正在瞧着他,道:“阁下大名是……”
白衣人道:“吕风先。”
这的确是个显赫的名字,足以令人耸然动容。
但李寻欢却没有觉得意外,只淡淡地笑了笑,道:“果然是银戟温侯吕大侠。”
吕凤先冷冷道:“银戟温侯十年前就已死了!”
这次,李寻欢才觉得有些意外。
但他并没有追问,因为他知道吕风先这句话必定还有下文。
吕凤先果然已接着道:“银戟温侯已死了,吕凤先却没有死!”
李寻欢沉默着,似在探索着这句话的真意。
吕凤先是个很骄傲的人。
百晓生在兵器谱上,将他的银戟列名第五,在别人说来已是种光荣,但在他这种人说来,却一定会认为是奇耻大辱。
他绝不能忍受屈居人下。但他也知道百晓生绝不会看错。
他一定毁了自己的银戟,练成了另一种更可怕的武功!
李寻欢慢慢地点了点头,道:“不错,我早该想到银戟温侯已死了。”
吕凤先盯着他,冷冷道:“吕凤先也已死了十年,如今才复活。”
李寻欢目光闪动,道:“是什么事令吕大侠复活的?”
吕凤先慢慢地举起了一只手,右手。
他将这只手平放在桌上,一字字道:“令我复活的,就是这只手!”
在别人看来这并不是只很奇特的手。
手指很长,指甲修剪得很干净,皮肤也很光滑,很细。
这正很配合吕凤先的身份。
你若看得很仔细,才会发现这只手的奇特之处。
这只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肤色竟和别的地方不同。
这三根手指的皮肤虽也很细很白,却带着很奇特的光彩,简直就不像是血肉骨骼组成的,而像是某一种奇怪的金属所铸。
但这三根手指却又明明是长在他手上的。
一只有血有肉的手上,怎会突然长出三根金属铸成的指头!
吕凤先凝注着自己的手,突然长长叹息了一声,道:“只恨百晓生已死了。”
李寻欢道:“他不死又如何?”
吕凤先道:“他若不死,我倒想问问他,手,是不是也可算做兵器?”
李寻欢笑了笑,道:“我今天才听人说过一句很有趣的话。”
吕凤先道:“说的是什么?”
李寻欢道:“他说:只有杀人的,才可算做利器。”
他接着又道:“手,本来不是兵器,但一只能杀人的手,就不但是兵器,而且是利器。”
吕凤先沉默着,仿佛并没有什么举动。
但他的拇指、食指和中指,却突然间就没入了桌子里。
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甚至连杯中盛得很满的酒都没有溢出,他手指插入桌子,就好像用快刀切豆腐那么容易。
吕凤先悠然道:“这只手若也能算兵器,不知能在兵器谱中排名第几!”
李寻欢淡淡道:“现在还很难说。”
吕凤先道:“为什么?”
李寻欢道:“因为一件兵器要对付的是人,不是桌子。”
吕凤先忽然笑了。
他笑得很傲,也很冷酷,道:“在我眼中看来,世人本就和这张桌子差不多。”
李寻欢道:“哦?”
吕凤先缓缓道:“其中当然也有几个人是例外的。”
李寻欢道:“几个人?”
吕凤先冷冷道:“我本来以为有六个,现在才知道只有四个。”
他有意间扫了阿飞一眼,接着道:“因为郭嵩阳的人已死了,还有一个,虽然活着却也和死了相差无几。”
阿飞是背对着吕凤先的,根本没有看到他的脸色。
但就在这一刹那间,他脸色突又发了青。
他显然已听懂了吕凤先的意思。
李寻欢突然笑了笑,道:“那人也会复活的,而且用不着十年。”
吕凤先道:“只怕未必。”
李寻欢道:“阁下既能复活,别人为什么就不能复活?”
吕凤先道:“那不同。”
李寻欢道:“有什么不同?”
吕凤先冷冷道:“因为我的‘死’并不是死在女人手上的,而且心也一直没有死。”
“喳”,阿飞手里的酒杯碎了。
但他还是静静地坐着,动也没有动。
吕凤先连瞧都不瞧了,眼睛盯着李寻欢,道:“我这次出来,为的就是要找这四个人,证明我的手能不能算利器,所以我才会在这地方等着你!”
李寻欢沉默了很久,才缓缓道:“你一定要证明?”
吕凤先道:“一定。”
李寻欢道:“你要证明给谁看?”
吕凤先道:“给我自己。”
李寻欢突又笑了笑,道:“不错,任何人都可以骗得过,只有自己是永远骗不过的……”
吕凤先霍然站起来,一字字道:“我就在外面等着你!”
饺子店里的客人,不知何时都已走得干干净净。
铃铃咬着嘴唇,似已吓呆了。
李寻欢慢慢地站了起来。
铃铃忽然拉住他的衣角,悄悄道:“你……你一定要出去?”
李寻欢笑得很辛酸,道:“人生中有些事,你只要遇着,就永远再也无法逃避。”
他目光转向阿飞。
阿飞没有回头。
吕凤先已将走出了门。
阿飞突然道:“慢着。”
吕凤先脚步停下,也没有转身,冷笑道:“你也有话要说?”
阿飞道:“不错,我也想证明一件事。”
吕凤先道:“你想证明什么?”
阿飞的手紧握着酒杯的碎片。
鲜血,正一滴滴自他手中滴落。
他一字字缓缓道:“我只想证明我究竟是活着的,还是已死了!”
吕凤先霍然转身。
他像是这才第一次看到了阿飞这个人。
然后,他瞳孔又渐渐收缩,嘴角却露出了一丝冷酷的笑,道:“好,我也等着你!”

坟墓。
江湖中每天都有决斗,各式各样的人,为了各种不同的原因以各式各样不同的方式决斗。
但决斗的地方只有几种。
荒野,山林,坟墓……
若真是不死不休的决斗,十次中必有九次是选在这种地方的——仿佛这种地方的本身,就带着种“死”气息。
夜已渐深,有雾。

吕凤先白衣如雪,静静地站在灰色的坟碑前,在凄迷的夜雾中看来,就好像来自地狱的使者,要将“死”的信息带给世人。
铃铃依偎在李寻欢身旁,似在颤抖。
是冷,还是怕?
阿飞突然道:“你走开!”
铃铃的身子又往后缩了缩,道:“我……”
阿飞道:“你。”
铃铃咬着嘴唇,抬头去望李寻欢。
李寻欢的目光仿佛很遥远。
是他的心已远,还是雾太浓?
铃铃垂下头,嗫嚅着道:“你们要说的话,我不能听么?”
阿飞道:“你不能听,任何人都不能听。”
李寻欢轻轻叹息了一声,柔声道:“人家陪了你很多天,你至少也该去陪陪他。”


铃铃垂着头,呆了半晌,突然跺着脚,大声道:“你根本不想留在这里,根本不想来的,你们这些人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杀……你杀我,我杀你,究竟是为了什么,连你们自己都不知道……假如要这样才算英雄,最好天下的英雄都一齐死光!”
李寻欢、阿飞、吕凤先,都只是静静地听着。
然后再静静地瞧着她飞奔出去。
阿飞甚至连瞧都没有瞧,等她脚步声远,才抬头面对李寻欢,道:“我从未求过你什么事,是吗?”
李寻欢道:“你从未求过任何人。”
阿飞道:“现在,我却有事要求你。”
李寻欢道:“你说。”
阿飞咬着牙,道:“这一次,你无论如何再也不能阻拦我,一定要让我去!你若抢着出手,我……我就死!”
李寻欢神色显得很痛苦,黯然道:“可是,你根本用不着这么做。”
阿飞道:“我一定要这么样做,因为……”
他神情更痛苦,惨然接着道:“因为吕凤先说得实在不错,再这样下去,我活着,也和死了差不多,我绝不能放过这机会。”
李寻欢道:“机会?”
阿飞道:“我若想复活,若想新生,这就是我最后的机会。”
李寻欢道:“以后难道就没有机会了么?”
阿飞摇了摇头,道:“以后纵然还有机会,可是我!……今天我若失去了这勇气,以后就永远不会再有勇气振作!”
一个人受的打击若太大,就会变得消沉,若是消沉得太久,无论多坚强的人,也会变得软弱,勇气也必定会消失。
李寻欢沉默了很久,才叹息着道:“你的意思,我明白,可是……”
阿飞打断了他的话,道:“我知道我出手已慢了,因为这两年,我也已感觉到自己的反应渐渐迟钝,甚至已有些麻木。
李寻欢柔声道:“只要你有决心,一切都会恢复的,只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
阿飞道:“现在正是时候!”
李寻欢道:“现在?为什么?”
阿飞慢慢地摊开手掌。
鲜血已染红了他的手,酒杯的碎片还嵌在肉里。
阿飞道:“因为现在我忽然发现,肉体上的痛苦不但可以减轻心里的苦恼,而且还可以使人精进,振作,也可以使人敏锐。”
他说得不错。
痛苦本就可刺激人的神经,令人的反应敏锐,也可以激发人的潜力——就算是一匹马,当你鞭打它,令它觉得痛苦时,它也会跑得快些。负了伤的野兽也通常都比平时更可怕!
李寻欢沉思着,道:“你有信心?”
阿飞道:“你对我没有信心?”
李寻欢突然笑了,用力拍了拍他肩头,道:“好,你去吧!”




  ◆ 《风云第一刀》 第六十回 友   情 ◆

阿飞却还在沉吟着,终于忍不住道:“方才那小姑娘……她是谁?”
李寻欢道:“她叫铃铃,也很可怜。”
阿飞道:“我只知道她很会说谎。”
李寻欢道:“哦?”
阿飞道:“她并不是真的在等你——她等你,也许还有别的原因。”
李寻欢道:“哦?”
阿飞道:“她若真的在等你,自然一定对你很关心。”
李寻欢道:“也许……”
阿飞抢着道:“你现在的样子,谁都看得出你必定受了很多罪,可是她却根本没有问你是怎么会变成这种样子的。”
李寻欢淡淡道:“也许她还没有机会问。”
阿飞道:“女孩子若是真的关心一个人,绝不会等什么机会。”
李寻欢沉默了半晌,突又笑了,道:“你难道怕我会上她的当?”
阿飞道:“我只知道她说的不是真话。”
李寻欢微笑道:“你若想活得愉快些,就千万要相信女人对你说真话。”
阿飞道:“你认为每个女人都会说谎?”
李寻欢不愿正面回答他这句话,道:“你若是个聪明人,以后也千万莫要当面揭穿女人的谎话,因为你就算揭穿了,她也会有很好的解释,你就算不相信她的解释,她还是绝不会承认自己说谎。”
他笑了笑,接着道:“所以,你若遇见了一个会说谎的女人,最好的法子,是故意装作完全相信她,否则你就是在自找苦吃。”
阿飞凝注着李寻欢,良久良久。
李寻欢道:“你是不是还有话要说?”
阿飞突也笑了笑,道:“就算有,也不必说了,因为我要说的你都已知道。”
望着阿飞的背影,李寻欢心里忽然觉得说不出的愉快。
这倔强的少年毕竟没有倒下去。
而且,这一次,他说了很多话,居然全没有提起林仙儿。
爱情,毕竟不能占有一个男子汉的全部生命。
阿飞毕竟是个男子汉!
男子汉若是觉得自己活着已是件羞辱时,他就宁可永不再见他所爱的女人,宁可去天涯流浪,死!
因为他觉得已无颜见她。
但阿飞真能胜得了吕凤先么?
这次他若又败了,吕凤先纵不杀他,他还能再活得下去么?
李寻欢弯下腰,剧烈地咳嗽起来。
他又咳出了血。

吕凤先还在那里等着,没有说过一句话。
这人的确很沉得住气。
只有能沉得住气的敌人,才是可怕的对手。
阿飞突然一把扯下了衣衫,用那只已被鲜血染红了的手在身上揉着。
酒杯的碎片又刺人他肉里。
血,即使在如此凄迷的夜雾中,看来还是鲜红的!
只有鲜血才能激发人原始的兽性——情感和仇恨,别的东西或许也能,但却绝没有鲜血如此直接。
阿飞仿佛又回到了原野中。
“你若要生存,就得要你的敌人死!”
吕凤先望着他渐渐走近,突然觉得一种无法形容的压力。
他忽然觉得走过来的简直不是个人,而是只野兽。
负了伤的野兽!
“仇敌与朋友间的区别,就正如生与死之间的区别。”
“若有人想要你死,你就得要他死,这其间绝无选择的余地!”
这是原野上的法则,也是生存的法则。
“宽恕”这两个字,在某些地方是完全不实际的。
血在流,不停地流。
阿飞身上的每根肌肉都已因痛苦而颤抖,但他的手,却越来越坚定。
他的目光也越来越冷酷。
吕凤先永远无法了解这少年怎会在忽然间变了。
但他却很了解阿飞的剑法。
阿飞剑法的可怕之处并不在…“快”与“狠”,而是“稳”与“准”。
他一出手就要置人于死地,至少也得有七成把握,他才会出手。
所以他必须“等”!
等对方露出破绽,露出弱点,等对方给他机会——他比世上大多数人都能等得更久。
但现在,吕凤先似已决心不给他这机会。
吕凤先看来虽然只是随随便便地站在那里,全身上下每一处看来仿佛都是空门,阿飞的剑仿佛可以随便刺人他身上任何部位。
但空门太多,反而变成了没有空门。
他整个人似已变成了一片空灵。
这“空灵”二字,也正是武学中最高的境界。
李寻欢远远地瞧着,目中充满了忧虑。
吕凤先的确值得自傲。
李寻欢实未想到他的武功竟如此高,也看不出阿飞有任何希望能胜得了他——因为阿飞简直连出手的机会都没有!

夜更深。
荒坟间忽然有碧光闪动,是鬼火!
吹的是西风,吕凤先的脸,正是朝西的。
有风吹过,一点鬼火随风飘到了吕凤先面前。
吕凤先镇静的眼神突然眨了眨,左手也动了动,像是要拂去这点鬼火,却又立刻忍住。
在生死决斗中,任何不必要的动作,都可能带来致命的危险。
只不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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