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世纪的王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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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世纪的王安石-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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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刑戮相威胁,结果取得了胜利,挽救了天下人。假如商汤畏人言,附和众议,则根本不能成功。因此只要当于义理,没有必要要求人人情愿,凡事必待人人情愿而后行,则永远没有成功之日。
  王安石认为真理总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因而他多次鼓动神宗不要过于听信人言,要“以道揆事”,如若不然,“但问人言”,则“浅近之人何足以知天下大计,其言适足沮乱人意而已”。一般庸人的见解不值得重视,因为他们的话不合义理,非但无助于襄赞天下大计,反而会起到扰乱人心的反面作用。
  王安石甚至认为,人心也必须合乎义理,合乎义理才称得上得人心,而不能看一时人数的多寡。据《长编拾补》记载:
  上因论及台谏官言不可失人心,安石曰:“所谓得人心者以为理义。理义者,乃人心之所悦,非独人心,至于天地鬼神亦然。先王能使天地鬼神亦莫不宁者,以行事有理义故也。苟有理义,即周公致四国皆叛不为失人心;苟无理义,即王莽有数十万人诣阙颂功德不为得人心也。”
  神宗善于听纳人言,故亦每为流俗所动,他告诫王安石要听取台谏官的意见,免得丧失人心。王安石对此针锋相对,提出得理义者才能得人心,理义不仅是人心之所悦,还可施之于天地鬼神。假如理义在手,即使是举国反对也不可怕,不能说失人心;如果无理义,即使全国百姓高呼万岁也不可喜,不能说得人心。
  这种但以理义之是非为是非的思想是值得肯定的,然而这也容易导致一种盲目独断,因为如何才算是理义,各家各派的标准不一,谁是谁非无法轻易下结论。如果真是合乎理义,坚决奉行自然是正确的;假如以非理义为理义,盲目坚持错误而不动摇,就会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即使手中掌握着真理,在绝大多数人不能理解和接受的情况下,一味靠强权来推行,效果也未必好。
  按照理义的标准,王安石得出人言不足恤的结论就不奇怪了。据《长编》卷二二三记载,王安石一次对神宗说道:
  流俗之人,罕能学问,故多不识利害之情,而于君子立法之意有所不思,而好为异论。若人主无道以揆之,则必为异论众多所夺,虽有善法,何由可立哉?
  流俗之人,少有学问,故不识利害,不明理义,这种人的议论当然没有必要听取,听了反而会坏事。
  拒谏是司马光代表保守派给王安石加上的一项重要罪名,那么王安石是否真的拒谏呢?据《宋史·陆佃传》,当陆佃向王安石进言,说外间颇有人传说他拒谏时,王安石回答道:“吾岂拒谏者,但邪说营营,顾无足听!”可见,王安石所拒绝的只是流俗之辈的无益之言而已!
  

人言不足恤(2)
王安石在制订和推行新法时非常慎重,尽量考虑老百姓的意见。如免役法从议论到制订就用了两年的时间,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据《长编》卷二二四,神宗与王安石在讨论重视民事时,神宗强调民事不可缓,又谓“修水土诚不可缓”,王安石言道:“去徭役害农亦民事也,岂特修水土乃不民事?如修水土,非陛下能胜异论,则谁肯为陛下尽力?且议助役事已一年,须令转运使、提点刑狱、州县体问百姓,然后立法。法成,又当晓谕百姓,无一人有异论,然后著为令。则其于民事可谓不轻矣。”王安石一方面劝告皇帝勿为异论所挠,一方面又强调“体问百姓”,甚至要求“无一人有异论”,然后施行。后来推行其他法令时,他也要求先要做到“民无异词”再行实施。不论所有新法是否真正做到了“民无异词”,但提出这一标准就体现了对百姓意见的重视和对人心民意的充分尊重。
  从保守派对他的攻击中也可以看出王安石其实并不“违众自用”,而是广泛听取了各方意见。如刘挚就在奏章中弹劾王安石不顾大体,竟然将“市井屠贩之人皆召之政事堂”参议政务,这在他们看来是一项罪名,但也恰恰表明王安石既非“拒谏”,又不“执拗”,而是非常虚心和宽容的。
  王安石所不恤的到底是流俗之言还是所谓的“公论”,双方的结论完全相反。保守派攻击王安石“诋公论为流俗”,以己说为公论;王安石则将保守派的言论称为“异论”、“邪说”、“流俗之言”,看来主要是由于双方的立场相去甚远,故结论也势如水火。那么到底王安石所蔑视的是“流俗之言”还是“公论”呢?
  对这一问题的回答还是无法抛开双方的立场。由于变法暂时触动了士大夫阶层的一些利益,因而在整个包括士大夫与豪商地主在内的社会上层,反对变法的声音一时占了主流,就整个社会上层而言,反对派的声音就成了“公论”,因而保守派对王安石无视这一“公论”表示愤慨并不奇怪。对于保守派来说,他们无法想象像王安石这样的“阶级异己分子”为什么会背叛本阶级,置本阶级的利益和呼声于不顾,因而只能以“不近人情”、“执拗”等言辞来形容他。其实王安石比他们想得更远,他考虑的是国家的整体的、长远的利益,为此暂时牺牲一点上层阶级的利益、让贫困至极的下层百姓稍得一点好处在他看来是完全应当的。从全局的角度来考虑,从人数更多的下层百姓的利益来考虑,保守派的所谓“公论”就名不副实了,既不公正,也不代表主流和多数。保守派之所以根本不这么认为,是由他们狭隘的阶级立场决定的,因为在保守派的心目中,下层百姓根本就不值得尊重,他们的意见完全没有必要听取,是真正的“流俗之言”。由于社会下层没有发言权,缺乏代言人,他们的声音就无法反映到上面,因而代表少数的“异论”却成了“公论”,只有王安石这样目光远大、个性刚强、体恤下情的大政治家才会不为所动,以力战流俗为己任,虽然未获最终的成功,但其精神和勇气还是不可抹杀的。
  从王安石不畏艰险、不惧困难、不怕压力,“必欲力战天下之人(流俗之辈),与之一决胜负”所表现出来的大无畏的英雄气概中,可以看到他坚强的个性、坚定的信念和无比的人格魅力,这也是永远值得后人效法和敬仰的。
  

遗恨千古(1)
王安石变法,其指导思想是正确的,目标是明确的,法令措施是可行的,推行步骤也比较适当,效果也很明显,但由于种种原因,还是避免不了最终失败的命运,令人扼腕叹息。
  总结其最终失败的原因,探讨其变法的得失,在今天仍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变法派的政治基础比较薄弱,无法形成一股强大而持久的政治力量,这恐怕是变法失败的根本原因。
  比较普遍的观点是,王安石是中小地主和自耕农的代表,这未免带有过去阶级分析的痕迹。其实如果按阶级成分来说,王安石“无田园以托一日之命”,算是标准的贫下中农,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彻底的工薪阶层,以薄俸养家糊口。尽管王安石经常为社会中下层说话,但也不能说他就是中下层的代表,他其实代表的是国家利益和每个阶层的合法、合理、长久的利益。
  当时的情况是整个社会贫富悬殊,或者说是两头小、中间大,即朝廷与下层百姓掌握的财富份额不大,都是收不抵支,而上层官僚与地主豪商则相对过富,他们收入较高,承担的责任却很少,因而盈余较多。而且他们的收入大多带有不合法的成分。上层官僚俸禄并不高,其收入大半来自贪污受贿或兼营他业,总之大都是凭借特权得来的;大地主与豪商要么与官僚一身二任,要么与官府相互勾结,其收入中靠正当经营获得的部分不多,靠剥削、侵吞、逃税等不正当手段得来的收入占去大半。这部分人收入高,又有特权,该承受的负担又大都转移到下层身上,因而支出相对较少,是整个社会最富裕的阶层,也是最为保守、最缺乏进取心、最害怕改革的一个阶层。
  面对国家积贫积弱、社会负担严重不均的现状,王安石采取的是双管齐下的策略。一是注重效率,依靠发展生产来增加社会财富,使整个社会都受益;二是注重公平,抑制兼并,限制垄断,减少上层特权阶级的不合理利益。这两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不注重公平,不限制特权阶层的非法利益,就无法调动下层百姓劳动生产的积极性,也无法筹备发展生产需要的资金,同时也不能给中下层官吏增发俸禄,不能澄清吏治、减少贪污;不努力发展生产,使财富总量大幅度增加,就只能纠缠在分配上,加剧上下之间的矛盾,而下层只能是受害者,得到较小的一块蛋糕,无法得到真正的公平,一旦矛盾彻底激化,就可能爆发社会###,贫富上下都会遭殃,谁也得不到公平,而最倒霉的其实还是穷人。因此从长久来看,变法对国家有利,就是对所有的社会阶层都有利,富豪阶层也不例外,而他们事实上还是最根本的获利者。
  改革肯定会暂时触动一部分人的利益,对于可能会遭遇到特权阶层的反对,王安石和神宗都是有心理准备的,但特权阶层的反抗如此激烈,如此不顾大局,则是变法派始料未及的。
  神宗在变法方面有时甚至比王安石还要激进,他很清楚变法的目的就是改变负担不均的现状,增加朝廷收入,而下层负担已经很重,且贫寒已极,没什么油水可刮了,因此目标只能是对准上层富户。在神宗与文彦博的对话中,明确表现出了双方立场的差异。文彦博言道:“祖宗法制具在,不须更张以失人心。”神宗针锋相对:“更张法制,于士大夫诚多不便,然与百姓何所不便?”文彦博曰:“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
  这段对话十分有趣。神宗明白指出变法的目的就是针对士大夫阶层而不是针对下层百姓,文彦博则也直言不讳地告诫神宗,皇帝只能与士大夫合作,而不能代表百姓。
  在抑制兼并方面神宗与王安石一致,但在方式、方法及步骤上则有所差别。神宗似乎急于求治,或者说急于改变朝廷穷困的局面,因而主张对兼并户坚决打击、赶快征敛。王安石则老成持重,他知道这个阶层势力很大,如果过于侵犯其利益,改革的阻力就会非常大,因而主张采取比较和缓的方式,只能渐加限制,不可急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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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恨千古(2)
如免役法,神宗对官户减半优待的做法不满,“疑官户取助役钱少”,王安石则耐心劝告,以为“度时之宜,只可如此”,这样阻力较小,能使变法顺利进行,这帮人不是有权,就是有钱,一旦纷纷上告,恐怕皇帝本人也不能不动摇。若皇上果能熟见利害,明示赏罚,使豪滑吏民不敢不服,到那时再加大制裁、兼并的力度,多救济贫弱,就不会有太大困难了。
  这场变法事实上是变法派与神宗的结盟,尽管变法派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中下层的利益,然而正如文彦博所言,由于百姓在专制制度下并无发言权,因而变法派的权力基础事实上就只有皇帝,变法的成败得失也就只能系于神宗一人。
  王安石对此非常清楚,因此他在最初就一再试探神宗,看他变法的决心究竟有多大,当他认为神宗的态度比较坚决时,就毅然接受了领导变法的重任。
  专制社会皇权当然至上,然而文彦博的话也是一针见血,皇帝无法真的脱离自己的阶级基础,他不可能与百姓合作,因为他不是民选的“总统”,真正决定皇族命运的还是士大夫阶层,专制制度注定他只能与这一阶层合作。
  由于王安石过于相信皇权至上,以为只要有皇帝的支持,就可以无事不办,圣君贤相就足以决定国家的命运,因此对于变法可能遇到的困难估计不足,往往将变法遇到的挫折归因于神宗态度不够坚定,对神宗的困难也缺乏理解。
  由于变法触及了占社会统治地位的士大夫阶层,包括变法派本身也是这个阶层的组成部分,因而这场内部革命动力不足,其失败是早晚的事。这也是时代注定的悲剧,王安石和神宗再开明,也不可能让百姓参政议政、走上政治舞台。
  由于依赖皇权,王安石只好鼓吹王权至上,只能为君主专制大造舆论,强调君主至高无上的权威。这又无异于饮鸩止渴,虽解一时之急,却留下了极大的副作用,既不符合他济贫弱、抑兼并(皇帝才是最大的兼并者)的初衷,也不合乎他向往原始民主、主张君臣互为宾主的思想。
  由于一方面依赖皇权,一方面又担心士大夫阶层的反抗与抵触,就注定了变法只能是借鸡生蛋,是想在专制制度内部孕育出一个公平、自由、富有生机与效率的新制度。在不触动旧体制的前提下创造出新体制,其难度之大是可想而知的。
  既然变法既不能触动皇权,又不能改变士大夫的特权地位,这就注定了改革只能在经济领域进行,而无法真正深入到政治领域。诚然,王安石也不是不想在政治上改革,但他只能做一些小打小敲的改良。如改革科举,兴办学校,使得下层士人有了更多的机会,为国家,也为变法派培养了不少人才和后备力量。如改革晋升制度,稍微改变了过去那种按部就班、无灾无难到公卿的旧制,对于中下层官吏确有才能者不次擢用、破格提拔,以才德政绩之优劣予以升降,不再单看年资。如主张高薪养廉,给过去从不发俸禄的胥吏发薪,使之不再专靠贪污为生,设想逐步打破士人与胥吏之间的界限,使干练有才的胥吏同样有升为大臣的机会,提高胥吏的社会地位。同时给中下层官员增发薪俸,使之得以养廉。这些措施无疑都对澄清吏治有利,也提高了官府的行政效率。
  然而,这些改革并没有触动专制制度本身,也没能改变等级体制。上层官僚富豪只是在经济利益上受到了一点损失,其政治权力和特权地位并未受到动摇。而且,王安石是打着加强王权的旗号来限制士大夫阶层的某些特权的,这也是他们不敢公然反对的重要原因,同样也是神宗支持变法的条件和前提,因而改革的结果只是将上层享有的某些特权和经济利益收归中央,而不是转移给下层。从某种程度上说,改革使专制制度更加强化了、权力更加集中了,使整个国家对皇帝一人的依赖更加严重了。
  神宗并不是一个昏庸可欺的皇帝,他支持变法是有条件、有目的的。对于能够加强皇权的措施他坚决支持,反之则不予理睬。他口口声声代表百姓,仿佛真要与百姓结盟,完全为百姓利益说话,其实不过是以此为借口来限制上层士大夫的特权,将这一部分利益和权力收回并由他来支配。他在前期对王安石几乎言听计从,一是因为王安石的想法与他的想法一致——王安石的举措都是维护皇权的;二是因为他深知王安石的人品和能力,知道他不慕富贵,没有私心;三是因为他本人政治经验不足,自觉在能力上不如王安石,而且当时财权、事权多由大官僚、大富豪把持,没有王安石等人的鼎力相助,他也很难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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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恨千古(3)
神宗一方面宣称“朕与安石如一人”,非常尊重王安石,也给了他较大的权力;一方面又牢记祖宗告诫,实行“异论相搅”,在朝中一直任用文彦博、冯京等旧党掌管枢密,以对王安石进行限制,又对司马光等人采取不即不离的态度,使之仍然保持影响和地位。王安石权力虽大,却须事事与神宗商量,并无单独任事之权。神宗与王安石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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