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姿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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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姿物语- 第1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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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说是小风小浪了,这样的生活完全是风平浪静,比起几个月前,见识、思想没半点长进,徒然浪费囊中的旅费罢了。
  就在刚刚,还在入城时,对一名病弱老人施予援手,把上趟工作的余额全给了他,事后才发现身上只剩几枚铜币,这下真的要潦倒街边了。
  爱菱望着红墙上的告示,嘟起小嘴,长长地一叹。
  看来,在增长经验之前,还是得先拥有相当实力啊!
  那么,难道自己就真的一点实力都没有吗?
  一面对起这个问题,爱菱就为之气结。
  应该不是这样的啊!
  自己不是从小就才华洋溢的吗?
  为什么现在会这样呢?
  “算了,还是再去帮忙找找小猫咪吧!”
  一时间没有解决方法,肚子却不争气地饿了起来,爱菱只好向现实低头,再接一档微薄的生意。
  “仙得法歌大神,希望您庇佑这次的动物很好找,拜托拜托。”
  向自己信仰的神明祝祷后,爱菱伸手揭了布告,往后退到角落,正要转身离开,一张不知从哪飞来的卡片,忽地掉在她头上,把眼睛遮住。
  “哇哇!什么东西啊!”
  少女着实给吓了一跳,但当她抹开脸上的那封卡片,瞧见上头的内容,不禁呆得说不出话来。
  那是一份徵人布告,大意是徵召自由都市境内,乃至于其他国家的英杰,共同在四月之前,前往阿朗巴特山,共襄盛举。
  令爱菱眼前一亮的是,布告下方,特别注明主办单位在自由都市境内各市都有联络处,倘若凭此卡至联络处报名参加,可向联络处索取旅费及相关资讯。
  “太好了,这看起来好像很棒啊!”
  没想到可以轻易地解决食宿问题,爱菱喜不自胜,可是,喜悦过后,她又有些担心,这会不会是广告噱头呢,世上哪会有这么好的事啊?
  “喂!可爱的小姑娘,漂亮的小姑娘。”
  叫唤声在耳畔响起,爱菱转头一望,只看到一双如猫眼般的红色眼瞳。
  “哇!”
  爱菱吓了一跳,退了几步,拉开彼此距离后,才看清对方是个矮个头的胖子,身上的打扮,看得出是常游走于大陆各处的旅行艺人,而那双与猫相似的细瞳,则是雪特人的著名象徵。
  雪特人是大陆上不太受欢迎的一族,他们天性贪婪、好吃、怯懦,加上有对讨厌的瞳孔,所以处处受到歧视、排挤。
  “漂亮的小姑娘,你手上的东西是我的,请把这张邀请函还给我吧!”
  声音中含着奇异的韵律感,那是因为雪特人常以说书、讲故事,作为旅行大陆的求生技能,习惯成自然之后的结果。
  爱菱瞧瞧对方,笑眯眯的样子,不像是坏人,应该没有问题吧!
  她递还卡片,小声问道:“请问,这是什么东西啊!”
  雪特人接过卡片,道:“你说这东西啊?嘿嘿,老实告诉你,这玩意可不得了,是寻宝的邀请函啊。”
  “寻宝?”
  听到寻宝这敏感的字眼,爱菱连眼睛都睁大了。
  雪特人道:“是啊,只要凭着这张邀请函,就是受邀前往的宾客,路上可以向招待处索取旅费,还供应食宿咧!”
  听到有食宿可以供应,这的确是好消息,不过,此刻爱菱的心神,已经全部被“宝藏”
  两个字所吸引了。
  “请问,那是什么宝藏呢?”
  “哦!你不知道吗!就是很有名的撒拉脱宝藏啊!”
  雪特人细数道:“真的很有名喔,传说中,埋藏在阿朗巴特山的千年秘宝,里面包括万枚金币、数不清的宝石首饰、失传的魔法书……嘿!还有特殊的神兵利器,听说还是魔界名匠隆。贝多芬的得意作品呢。”
  听到父亲的名字,爱菱不由得惊呼一声,“隆。贝多芬?”
  “没错,就是那位大名鼎鼎的特级匠师,只要能拿到一两样他的作品,那就够我发达的了,而这一切呢,都要靠这张得来不易的邀请函。”
  雪特人说着,将手中卡片得意地又扬了扬。
  “布玛的作品?这是真的吗?”
  布玛是爱菱一族中对父亲的称呼,也就是隆。贝多芬。
  难以接受这消息带来的震撼,爱菱心里七上八下,忐忑不安。
  仔细回想,父亲确实提过,曾在阿朗巴特山待过一段不算短的时间,当然也曾在那边制作器物,所以,宝藏的存在并非没可能的。
  出来了那么久,一事无成,又沦落到花光旅费的窘状,心底其实早萌生了退意,但如果就这么两手空空地回去,不仅会被父亲耻笑,同时对自信满满离家的自己也说不过去。
  可是现在不同了,撒拉脱宝藏的消息,无疑是上天指引的一道福音,倘若能把握住这个机会,就可以抬头挺胸地回家去了。
  这时候,一个大胆的想法,悄悄地从爱菱脑海里诞生了。
  “雪特人先生。”
  “咦!”
  近距离面对少女的笑脸,本应是悦目的景象,却不知为何带着奇妙的压迫感。
  “有……有什么事吗?”
  “我也很喜欢寻宝,不知道是不是能够和雪特人先生一起同行呢?”
  雪特人愣了一会儿,仔细地打量了爱菱两眼,从头到脚,最后发出了然的笑声。
  “哈哈哈!你…你是和我开玩笑的吧!像你那么漂亮的小姑娘,又不能跑,又不能打,怎么能学人家寻宝呢?虽然上面是有注明要组队参加,但是你……呃!你是和我开玩笑的没错吧!”
  爱菱心里无声地叹了口气,嘟起了小嘴。
  怎么每个人都这么看不起她?
  尽管自己的确没有一身好武功,不能打,动作也不快,可是,爱菱还是可以做很多事的啊!
  “组队参加?那么,您打算到哪里找同伴呢?”
  爱菱口里问着,趁着雪特人转过头去,喃喃不休,手在后头墙边摸索,看看有没有什么趁手物件。
  雪特人笑道:“当然是能找到有力伙伴的地方啦!”
  “什么地方可以找到有力的伙伴呢?”
  很好,手底传来的触感,好像是某种棍棒类的东西,粗细软硬也没问题。
  雪特人不疑有他,还是笑得很开心,“像是武馆、技击赛场,都是很理想的地点啊,如果同行的伙伴武艺高强,在和旁人竞争的时候也会比较吃香……”
  爱菱心里默默祝祷,手里握紧了棒子。
  对不起了,雪特人先生!
  “其实你也不用失望,好买卖什么地方都有,像我本来得到消息,听说暹罗城最近有桩大买卖,可以捞票油水,正要赶去的,只是因为临时拿到了这张东西,管吃管用,才改变主意的,所以我说你……”
  雪特人说得正兴高采烈,猛然一个回身,正要再说些什么,一块黑影猛地笼罩脸上。
  咚!
  碰!
  重物坠地的声音响起,没待旁人望来,爱菱夹手夺过邀请函,飞也似地拔腿就跑。
  对不起,对不起了,雪特人先生,你的牺牲,一定不会白费的,等我从撒拉脱宝藏里找到布玛的作品,一定会酬谢你的。
  当然,爱菱一点都没有想到,那时候受害者早就不知道到哪去了,在些许的不安与愧疚中,她很快就把小脑袋转到了别的方面。
  “雪特人先生说,要找人同行参加,还说武馆、技击赛场很容易找到强力伙伴,对,就往那边去。”
  带着满心的热切,这名刚刚转行成功的小盗贼,消失在街角的尽头。
  技击赛场,本是附属于武馆,方便定期考试、弟子们间相互较量的场所。
  不过,随着时代演变,逐渐有了新的定义,人们在观赏比赛的同时,相互预测赢家,从赌一口气,慢慢变成有实质意义的赌钱下注,到后来,脑筋动得快的商人,索性将技击场独立为格斗赌局的赛场。
  格斗赛有其危险性,艾尔铁诺、雷因斯两国,都是禁止公开举办的,然而,“什么钱都赚”的自由都市同盟,显然是不理这一套。
  格斗赛一月一次,订于每月十五举行,而比赛内容会在几个月前就公布,爱好此道的观众等待已久,从数月前就选好自己中意的选手,存好赌金,就为今日放手一搏。
  期待再加上赌局的刺激,赛程还未开始,场内气氛便已沸腾。
  此刻天色黄昏,正是格斗场一贯的开赛时间。
  沙尔柱最大的一所技击赛场内,观众席上的近千群众,鼓噪不安,他们通红着眼,挥舞手中的彩票,大声嚷嚷。
  赛台上,选手们已经摆出架势,如箭待发。
  代表蓝方的,是一个身材高大,体型魁梧的虬胡壮汉,浑身贲结的黝黑肌肉上,布满各式各样的伤疤,显示其主人不仅是一个突具蛮力的莽汉而已。
  而红方的代表,是个模样尚称俊俏的年轻人,右臂从肩头到手指,缠着密密麻麻的绷带,好像受了伤;脸上却是一副满不在乎的笑容,还不时向观众席上的少女挤眉弄眼,完全一副轻松自在的模样。
  照身材的比例来看,红方甚至可能连蓝方的一拳都接不下,但与常理不同的,那名壮汉却摆出十分谨慎,几乎就是畏惧的态度。今天的比赛,意义非凡。
  沙尔柱市内最大的两家商行,恒兴社、永通会,为了一块土地的问题而大动干戈,双方械斗数次之后,决定以一场技击赛来裁定胜负。
  永通会的人脉较广,抢先一步,礼聘来在沙尔柱的技击冠军,拥有多次一拳击毙对手纪录的好手,“杀人王”寇克。
  他的实力坚强,在附近几个城市内,算得上是第一人,照理说,这场赛事永通会几乎是必胜了。
  恒兴社非常焦急,打算重金礼聘更厉害的高手,问题是,在这种中等以下的小市镇,就算出得起钱,也未必能请到什么厉害角色,更何况是要能胜过“杀人王”的人物。
  出乎意料地,在开赛前三天,事情突然有了转机,恒兴社宣称,他们远从艾尔铁诺聘来了高手,一位大有名气的奖金猎人,“逐魔猎人”韩特。
  沙尔柱的市民们不太清楚这个叫韩特的外乡人是什么来历,但调查结果让他们知道,自由都市前年对境内猎人排行的时候,韩特名列前五名内,更是前十名中最年轻的一位。
  出道至今,捉过的厉害盗匪不计其数,虽然奖金猎人算不上什么光荣行业,但韩特确实是新一代江湖中的知名人物。
  此事令民众为之哗然,他们没想到这样的人物,居然会到这个称不上中等的小城市来参赛?更觉得恒兴社不该把赛事委托给外地人。
  “杀人王”的名气虽然响亮,可是,让这名称霸附近三五小城的赛场好手,去面对名扬全自由都市的知名人物,战局不用打就一面倒了,而更重要的,自己投在“杀人王”身上的赌金,也就全部泡汤了。
  然而,比赛规则里也没有不许聘外地人出赛这一项,所以,当双方选手正式确立,往恒兴社下注的赌客,三天内以等比级数递增,双方面的烘托,使得今天的赛事备受瞩目。
  “快点投降,饶你不死,否则今天赛场将被鲜血染红。”
  赛钟甫一敲响,代表恒兴社的韩特立即发出豪语,衬托着背后的欢呼,声势大涨。
  另一边,他的对手,“杀人王”寇克却摆出十分谨慎的态度,紧守住门户,绝不主动抢攻,显然对韩特忌惮甚深。
  “去,男子汉大丈夫,弄出这么一副缩头乌龟样,我真是替你引以为耻啊?”
  韩特得意地笑着,还一面向后方的欢呼声挥手致意,配合著那张迷人的俊脸,一些女性观众甚至将手帕、领巾之类的物品也抛上台来,台上台下闹成一片。
  为了已花下去的赌金,赌客们当然也对寇克的怯懦大喝倒彩,然而,这名壮汉仅是静静地守在赛台角落,双目紧盯着韩特的一举一动。
  似乎过足了明星瘾,韩特再度放话,“这么下去太无聊了,我数到三,你再不动手,就让我一招把你了结吧!一……”
  张狂的发言,更令背后的支持者为之疯狂,他们高声大叫、大笑,同时更不停地讥嘲着寇克。
  “寇克,你这么丢脸,算什么技击高手,我是你的话,还不如自杀算了。”
  “你的杀人王,就是杀自己的意思吗?”
  “凭你这货色,哪是人家正牌高手的对手,乖乖认输吧!”
  “别丢咱们沙尔柱的脸了,快认输吧!”
  韩特半眯着眼,似乎在享受这些喝采,完全不将面前对手放在眼里,架势狂到了极点。
  轰笑、喝骂、嘲弄、尖叫……
  令本应气氛紧张的赛台,俨然如三流艺人的表演所。
  寇克仍是没有动作,在这位身经百战的赛场好手眼中,对方的确派头十足,摆足了身为高手的架子,但以自己长久的经验看来,对方的举动似乎有些做作,很不自然。
  照理说,以“逐魔猎人”韩特这样的人物,是没有必要在这种小拳赛上虚张声势的,那么这感觉是……
  忽然,寇克有了种假设,而为了印证这个假设,他开始缓慢而不露破绽地移动脚步,往韩特靠近。
  “哦!终于下定决心来受死了吗?好,等会我就让你开开眼界,见识见识我的得意招数……”
  韩特一面说着,一面也高高昂着头,摆出倨傲姿态,往寇克迎去。
  正当双方将接触,战斗一触即发的紧张关头,突然,一道小小的身影,从门口一溜烟地窜进来,躲过守卫的拦阻,也不看清场内的情况,就扯开嗓子,高声呼叫。
  “请问……有没有哪位愿意和我组队,一起去阿朗巴特……唉唷!”
  话没说完,闹场的少女已经给守卫抓住,然而,因为这一高呼,场内大部份人的注意力登时全给吸引过去,就连台上的韩特也不例外,声音一起,他立刻回头望向音源。
  “好机会!”
  绷紧每一根神经的寇克,见得对手分神,哪敢怠慢,以野豹般的高速冲过去,奋起全身之力,猛地一拳直捣敌人左颊。
  砰!
  一声巨响,韩特给结结实实地轰中,连声音也来不及发出,整个身体给拳力带起,高高飞起,直摔出场外,重重落地。
  旁边群众赶忙围上一看,只见这名在赛台上不可一世的猖狂小子,竟难看得两眼翻白,昏死了过去。
  几名公证快步奔了过来,确认韩特不可能上台再战后,大声宣布,“由于韩特选手昏迷,本次赛事,由寇克选手获胜,依照判定,土地属于永通会所有。”
  由于突然的闹场,大部分人,只看到守卫抓住闹场的小女孩,扔出大门,再回过头来,那位有名的高手已经不争气地昏死在地,给人一拳了结。
  这结果与预期中相差太过悬殊,群众们直过了好一会儿,才有反应。
  “怎……怎么会有这种事?韩特怎么会输的?”
  “发生什么事?刚才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好啊!寇克赢了,给钱,快点给钱!”
  恒兴社的人惊怒交集,完全没想到会有这结果,他们大声主张刚才遭人恶意闹场,比赛不公,但却无法挽回已成的定局。
  而真正欢喜的人并不多,因为在赛前,看好韩特的人占大多数,大部分的赌金也集中在他身上,现在比赛惨败,场内一时间全是哀嚎声,不少人甚至在寻找那昏死在地上的倒楣鬼,想要暗踹两脚泄愤。
  赛场一面派人以担架移走韩特,一面也对寇克颁发奖牌与奖金,领奖时,寇克两腿发酸,几乎坐倒。
  适才一战,他虽然只挥一拳,但心理上的负担却是超乎想像。
  他明白,自己之所以能逆转战局,真正的理由只有一个,不是因为突来的闹场,而是因为这个“逐魔猎人”是个假货。
  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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