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俗人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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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俗人一枚- 第1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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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董贞突然开口:“勃勃,要不你也来入一股?”(未完待续。)

198,你不来,大家没底(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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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贞这么一提,其余人立刻豁然开朗,立马要求王勃也加入进他们的赚钱大计当中。王勃说得越多,几个“不学无术”的人就发现自己几个要成事,还真离不开他这个一拍脑袋就是个主意“一休哥”。

    “这个,不太好吧?”王勃脸上露出一副“为难”,心头却乐开了花,想着,老子在你们面前卖弄了那么多,还故意整了很多在后世是常识,现在确是“高大上”的打脑壳(难懂)的专业术语,就是等你们几个的主动邀请。

    王勃虽然打算把开网吧这个点子送给黎君华的这几个死党,卖几人一个人情,以便自己以后遇到麻烦需要关系的时候能够方便向几人开口。

    但是卖人情也有不同的卖法。单纯卖点子,就跟写歌的人卖歌,得到的永远都是一小部分。不少歌星一曲成神,会感谢写歌的人吗?只要是没良心的,一般来说会,但怎么感谢?大多也就口头而已。人家开演唱会,代言,唱而优则演,百百子万,上千万的赚,只会认为是自己的努力,自己的天赋、功劳,绝不会认为当初助他成神的写歌人在其中有多少功劳!

    但写歌人没功劳吗?

    no!在王勃看来写歌人才是歌星成名路上最劳苦功高的那个人,是其成名的第一推动!歌者。公司,经纪人,编曲。录音,发行等等因素都是歌星成名所需的条件,但不是必要条件,也并非不可替代;唯有能让大众记住的那首歌,才是不可替代的,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道理很简单,好嗓子易找。好歌难寻!两者一配对,便是一歌永流传,成为经典!可惜提供经典的那个人。却鲜有人记得,记得也不关注,关注也带不来什么经济利益。

    只要是好歌,你唱我唱他唱。只要有一定的水准。找对性别,在先入为主的前提下,基本上谁唱谁红!但光有一个好嗓子,没有好歌,那也白搭!

    这跟古时候诗人词人的情况完全相反。古代一诗成名天下知,名利双收。一首名词,配上一定的曲调,由青楼的歌姬们传唱。但被写进史书,声名大噪的却永远不是歌姬。而是词人,如柳永,秦观,苏东坡等。

    唱歌的歌姬?那么多,谁tm记得!

    王勃十分清楚自己的点子可不仅仅是点子,只要有启动资本,好好经营管理一下,很快就能换钱,大钱!当初如果不是看在开网吧需要较高的启动资金,而且需要一定的社会关系来处理网吧开张后可能会有的一些麻烦和冲突,王勃肯定会选择简单省事的网吧而非劳心劳肺的卖米粉来赚取自己的第一桶金。

    所以,仅仅让对方感谢一下,欠个人情,请吃两顿饭,就像黎君华说的,现在的他稀罕那两顿饭吗?

    酒肉朋友再好,再推心置腹,也只在酒桌上管用。一下酒桌,那就就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各过各的日子!至于酒桌上的承诺,许愿,表态,夸奖……酒话嘛,听听就好,别太认真!

    单纯的喝酒吃肉远不如利益的捆绑来得牢靠!

    “这个,不太好吧?”尽管心头乐开了花,但该有的姿态还是要做足。因为王勃十分清楚这生意一旦做起来,凭这几人在四方的关系,加上他先知先觉的一番指点,肯定会赚大钱。如果现在表现得太过积极,生意稍一走上正轨,几人说不定就要后悔。

    五人分钱哪有四人分钱好!

    “这有啥不好的?我开始就想叫你进来,但是考虑到你现在也算是大老板,不一定看得起游戏厅这小钱,所以就没叫。现在正好,既然开网吧这么有搞头,那就一起干!有酒大家喝,有钱大家赚,这才是兄弟姐妹!”薛涛用力一拍王勃的肩膀,大声的道,“再说,这主意本就是你出的,只有你最清楚,你不来进来掌舵,咋个得行嘛!”

    “就是勃勃,你不来,那还有什么意思!”董贞也开始劝。

    “是不是没钱嘛,勃勃?叫你姐给你贷款噻!”李静也在一边附和,以为王勃家的旗舰店才开张,一时半会儿恐怕也没什么钱了。

    王勃一脸的“为难”,还是没答应,他把目光看向了自己的表姐黎君华。

    黎君华看着王勃,点了点头,说:“勃勃,入一股吧。我看你虽然说得头头是道,这几个家伙对你说的现在也是信心满满,但是你不进来,他们心里不会真的有底。如果你现在手头紧的话,我可以想办法从银行给你带点款。”

    既然几人都把话都说到这一步了,王勃也不在矫情,于是爽快的点了点头。“好!既然几位哥姐诚挚想邀,那我也来参一股嘛!”

    “就是!这才要得嘛!来,全部满上!为了咱们的发财大计,干杯!”薛涛一声吼,站了起来。其他人也跟着站起,很快,五个装满了啤酒的玻璃杯被高高举起,“叮”的一声,碰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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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思琪下了晚自习后,无端的感到有些疲倦,也不太想看书,她父亲曾志远见了,就让她出去打打球,运动运动。曾思琪差不多有一个星期没打球了,父亲一说,便有些手痒,于是点了点头。

    换了衣服,拿上拍子,两父女就朝体育馆走。曾思琪的家就住在大市场附近的一个小区,离体育馆也就几百米,两人也没骑车。而是安步当车。

    四方的体育馆修建于三年前,也算是四方的一个标志性建筑,不大。一千多个座位,主要是用来打篮球,偶尔也客串一下羽毛球场地。但不论是篮球还是羽毛球,在四方都不怎么流行。四方最流行的是乒乓球,从几岁的小孩到七老八十的老头子,老娘子(老婆婆),玩者甚多。所以。四方体育馆的大部分时间,都被乒乓球台占满。这些球台,也不是像大部分机关。学校里采用的那种水泥台加洋火转栏杆,而是标准的红双喜木头台子。台子中间的栏杆也不是几匹烂洋火砖一横,而是电视台乒乓球运动员用的那种白色网拦。

    自然,这一切都是要收钱的。 五块钱一个小时。

    因为要收钱。一般球打得差的普通爱好者,就不会选择去体育馆打球。而那些选择去体育馆打球的,通常来说都是有两把刷子,对运动场所和运动设施要求较高的资深爱好者。

    曾思琪就是一个资深乒乓球爱好者,不仅对台子挑剔,连她手里的那块拍子,从底板,到胶皮。都是专用的。

    在体育馆内打了大半个小时的乒乓球,曾思琪的状态好了很多。精神也上来了,于是就对曾志远说想回去看书了,下周就要联考,她还有很多内容没看。

    于是,运动了大半个小时的两父女收拾好打球的装备,开始回家。来的时候,两父女走的是金水河靠马路的一边,回去的时候,则是走的对面,也就是靠近体育场,沿河摆有一线夜啤酒摊子的这边。

    走到一半,曾思琪忽然停住脚步,将目光看向其中的一家。

    这不是班上的王勃嘛?椅子上还挂了书包,一定是下了晚自习就过跑来了,还真是好享受!曾思琪一抿嘴,嘴角不由就带了笑。

    当然,这笑并不代表什么,只代表曾思琪觉得自己在无意中发现了班上这个尖子生的另一面。

    不为人知的一面!

    仅此而已!

    她和班上的这个尖子生平时并没有什么交集,过去的一年话都没说过两句,不然倒是可以上前去打个招呼。

    女儿的“失态”很快让旁边的曾志远注意到了。曾志远随曾思琪的目光看去,就看见金水河边有一桌年轻男女喝酒喝得正嗨,而且全都站了起来,正在集体干杯!

    这桌男女一共两男三女。三个女的,都穿着休闲装,其中一个还颇有几分姿色,曾志远下意识的就多瞟了几眼。

    两个男的,其中一个是个高大威猛的“眼镜儿”,身高超过一米八,穿着沙滩裤。这四人,一看模样和作风,就知是出了社会的社会人。

    另一个男的模样却相当的稚嫩,椅子背后还挂着书包,一瞧就是学生。但这小子的气势却颇为豪迈,曾志远看过去的时候,正仰着脖子,学着身边几个成年人的模样,仰着头,喉结鼓动,将手中的一大杯啤酒喝了个底朝天!

    难道女儿看的就是这人?曾志远的心头顿时一下“咯噔”。

    “看到熟人了?”曾志远表情不变,将好奇埋在心底,轻声的问。

    “嗯!好像是我们班上的一个同学!”曾思琪点了点头。

    “同学?那要不去打个招呼?”曾志远继续试探。

    “算了,我和人家又不熟,平时话都很少说。走吧,爸。”曾思琪摇头,开始迈步离开。

    曾志远跟上,开始思索女儿的话有几分可信。刚才的他分明看到了女儿嘴角的那抹微笑。吃惊,好奇,压抑,还有其他的什么?曾志远看了眼旁边的女儿,不知不觉,就已经快十七岁了。长得是越来越高,也越来越窈窕,出落得也更加的水灵,标致。

    当然,也更加的让他这个做父亲的牵肠挂肚和“不省心”。

    “这么晚了,不回家看书温习功课,却跟一群社会上的男女吃酒,一看就是不学好的差生!琪琪,这种人你以后得离远点!”几乎本能的,曾志远开始对曾思琪进行保护,而保护的方式,自然就是下那个女儿为之所笑的男生的烂药。

    “噗嗤!”曾志远的话让曾思琪忍不住“噗嗤”一笑,马上悟了捂嘴,“差生?爸,人家是班上的尖子生好不好?”

    “啥?尖子生?就他?”曾志远鼓起双眼,有些难以置信。

    “他叫王勃。整个高一,两次期中考,两次期末考,他考了三次第一,一次第二。你说他是尖子生还是差生?”曾思琪直接朝自己的老爸翻了个白眼。

    曾思琪的话让曾志远感到有些尴尬,觉得自己刚才摆了一个乌龙。但要在女儿面前亲自承认自己的错误对他来说还是有点难的,而且是为一个外人承认错误。

    “小时了了,大未必佳!高一成绩好,到了高二高三成绩下滑,甚至一滑到底的学生我见得多了。而且这么小就跟着成年人一起喝酒,估计家里也没什么家教。”曾志远对自己的女儿道,继续下着王勃的烂药。

    曾思琪再次翻了个白眼,用一种她父亲听不见的声音小声的咕隆:“反正你也是老师,你说怎样就怎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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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别对其他人讲,自己知道就行了(第二更)

    五千四百字大章节求月票!求推荐票!情节比较紧凑,不好拆分,两章当一章吧。里面有“华华姐”的重要戏份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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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王勃这个“始作俑者”加入了进来,接下来的讨论自然更加的热烈。五人就网吧的名字,如何投资,如何分配利润,以及大家工作的分工等都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讨论。

    网吧的名字被最先提了出来,但却是争吵最为激烈,最难达成的一个,因为除了王勃,每个人都觉得自己起的名字最好,够招财,够有个性。

    最后王勃干脆一拍板,无记名投票!

    “哈哈,既然大家都同意小弟取的‘时空部落’,那以后咱们的一号店就叫‘时空部落no。1’了哈。”王勃‘哈哈’一笑,站起来朝几人拱了拱手,脸上一副“奸计得逞”样,看得几个垂头丧气,不太甘心的几人直想撕他!

    “一号店?勃勃,你难道还想把咱们网吧开成连锁店嗦?”董贞问。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王勃背手,抬头,望天,背了一句陈胜的名言。

    “切!”董贞道。

    “酸!”李静道。

    “老子听不懂!说人话!”最后一句当然是薛涛说的。

    “咯咯!”黎君华直接笑出了声。

    几人虽然嘴里贬嗤,但见王勃对这网吧如此有信心。心头也不由一阵振奋,对未来的“钱景”也更加的看好!

    第二个问题:如何投资。

    这个问题最简单,各人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和对未来的预估。愿意投多少就投多少。

    第三个问题:如何分配利润。

    同样简单,根据出资比例分配。包括网吧的一切开销,像房租,人工,电费等费用,也按照各人的投资比例进行分摊,投得多的多摊。投得少的少摊。

    第四个问题:工作分工。

    其实也没啥好分工的,各展所长。前期的筹备,比如租房。办理各种执照等,对薛涛,董贞几人来说都是小case,除了王勃。随便哪个都是一个电话就能分分钟办妥的事。至于以后去省城买电脑。装游戏,买回来后各种软件的安装,局域网的组建,包括对网管的培训,其他人八窍通了七窍,一窍不通,就只有靠王勃了。

    最后大家一致决定,有关电脑的事情全部交给王勃。其余的事则由四人承担。

    “涛哥,贞姐。静姐,你们觉得这公平嘛?开网吧事情最多,最杂的就是在电脑上。你们倒好,推了个一个二净!我还是学生啊,你们这样压榨童工!”王勃“叫苦不迭”的道。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嘛!而且,我们都不懂得嘛!不靠你靠谁?乖,以后去成市买电脑,电脑桌,我们都陪你一起去。”董贞用手捏了捏王勃的脸颊,还拍了拍。

    靠,你们不去,我哪里可能一个人去?万一有人怀疑我中饱私囊,吃回扣怎么办?王勃心头腹诽,脸上却做出松了一口气的表情,道:“这还差不多!以后我只负责制度建设,其他的事情我不想管,也没得时间管哈!”

    几个基本事项决定下来后,几人又商量一下启动的时间。考虑到平时大家不是要上班就是要上课,只有周末才有空闲,而且筹款也需要一定的时间,于是就决定本周六,决定出资比例,周日,直接去省城买电脑和电脑桌!

    发财大计一定,“钱景”一片光明,几人又喊了几瓶啤酒,一通海喝,直到十一点,才告结束。

    “勃勃,你现在还骑得车子不?骑得的话送我一下。”散伙之际,黎君华对王勃道。她今天没骑车,坐了个人力三轮儿就过来了。

    王勃有些诧异,自己的表姐主动要搭自己的车?这倒是有些出乎他的意料。他看向黎君华,却见黎君华朝他使了个不为人知的眼色。王勃顿时懂起,点了点头,说:“没得事,姐。我先骑车送你,然后再回去。”

    今天晚上这餐酒,王勃起先克制,只喝了一瓶。后来意外的多了一个发财的渠道,特别是跟几个二代份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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