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俗人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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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俗人一枚- 第1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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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见》,作词:王子安;作曲:王子安;编曲:王子安;原唱:王子安;1999年9月25日……这不是王子安嘛,咋个变成了王勃?——啊啊啊。想起来咯。前几天王勃在班上演讲说自己姓王,名勃,字子安!靠!这家伙真把初唐四杰之首,王勃王子安的名和字全部给霸占了?”九班的一个男生盯着芦苇手中托底卡片上的几排字,大声的念了起来。

    “就是啊!我还以为当时的他只是开玩笑,原来他真给自己取了个字啊!”又一个男生附和。

    “什么字呀?现在社会哪有字,人家这是取的艺名好不好?”一个女生白了一眼前面的男生道。

    “艺名?又不是明星,取啥子艺名?”有人有些不屑。

    “人家都自己写歌了。为什么不能取艺名?还有,人家为什么不能当明星?”前面的那个女生开始较劲。

    “……”

    当得知梁娅手中的不是英语听力磁带。而是一首歌,一首七班的王勃自写自唱的歌时,围在梁娅身边的众人顿时爆发出了一阵更热烈的议论,倒是将事件的中心梁娅忘在了一边。七八个男女,如同前不久王勃班上的那些同学,又惊又奇,既惊讶于那王勃的多才多艺,又无比的好奇对方自己写的这首歌到底是啥样的一个水平?能不能入耳?是杂音还是妙曲?

    赵兴友脸色发青,面带冷笑,站在围在梁娅的人群当中冷眼旁观。就像王勃做操时心不在焉将大部分注意力放在了梁娅身上一样,赵兴友在做操时也是“英雄所见略同”,一心二用。身高中等的他故意落在了男生队列的后排,这样他脑袋微微一偏,甚至都不用明显的偏脑袋,只用自己的余光就能将暗恋了整整一年的女生收入眼帘,尽情的欣赏,打量。

    课间操一做完,昔日的“英语王子”赵兴友就打算喊住梁娅,和她探讨一下上节英语课朱鹏喜讲的一个语法点,还没来得急开问,就见梁娅仿佛一头梅花鹿飞一样的跑开了。赵兴友摇了摇,心里转着另找时间的念头。但他很快就发现另一个高大的人影小跑着冲了上去,喊住了梁娅,大概又说了句什么话,然后,让赵兴友目瞪口呆,继而眼珠爆裂的事情发生了:

    七班的王勃,抓起了梁娅的手,将一个什么东西塞在了梁娅的手中!

    他竟然抓了梁娅的手?!

    他竟然敢抓梁娅的手?!!

    真是好大的狗胆!!!

    这狗日的凭什么抓梁娅的手?这两人什么时候这么熟络的?他给了梁娅什么?难道这狗日的和梁娅……一脸铁青的赵兴友全身冰凉,已经不敢再想下去!

    带着一种前所未有的愤怒和嫉妒,他和几个班上的男女一起走了上去,将面色绯红的梁娅围了起来。看到梁娅脸红娇羞的模样,赵兴友心头又是一阵滴血,无比的难受。自己和梁娅同窗一年,朝夕相处,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起码有一大半的时间都是和她度过。两人之间的交流和摆谈也不知道有多少次。然而,梁娅何时在自己面前露出过这种女孩子的娇羞?

    除了王勃那狗日的狗胆包天抓了梁娅的手让赵兴友嫉妒和痛苦齐飞外,他对王勃到底塞了什么东西给梁娅也是心痒难耐。无比的好奇,同时心中隐隐带着强烈的不安。赵兴友操着手,站在人群的外围。猪统一样的嘴唇微微翘起,带着不屑的冷笑,见班上的这些人越说越离谱,什么“艺名”,什么“明星”都搞出来了,夸张得令人作呕,赵兴友便再也忍不住。拨开人群,走到里面,将李杨手中的磁带夺入手中。大嚷的嚷嚷:

    “别吵了,有啥子吵头?好不好听,是不堪入耳的杂音,还是勉强能听的音乐。拿随身听一放不就得了?梁娅。我今天带随身听了,先拿我听一下吧。”说完,如同刚才的王勃,也不等梁娅有什么表示,再一次用双手分开人群,朝教室急走而去。

    “哎哎哎,赵兴友,老子也有随身听。sony超薄型!快拿给老子先听!”

    “就是,又不是你一个人带随身听了!”

    “赵兴友。不像话哈!要先听也是应该让人家梁娅先听噻!这磁带是人家王子安送梁娅的,又不是送你的,你娃娃过分了哈!”芦苇冲赵兴友的背影嚷道。其余人听了,立刻开始起哄,一起批判赵兴友的“不懂事”,“不像话”和“不知趣”。

    “你们都胡说什么呀?!他,他就是让我听一下,哪……哪里是送给我的?!”面对班上同学的打趣和调笑,梁娅面红耳赤,连连跺脚,不依的道,心头恨死了某人。

    但她的解释和反驳却十分的无力,反而收到了更多的玩笑和调侃。高中生的生活平淡无趣得很,好不容易出现一个让大家大感兴趣的话题,这些人怎能轻易的放弃?

    ————————————————————————————————

    脸色发青的除了赵兴友,还有心中翻滚,打算找个时间给王勃“写封信”的廖小清。李杨前面的一番苦口婆心,鞭辟入里的分析,让她终于下定了决心,决定走出关键性的一步。

    然而,就在这时,目光几乎是随王勃而动的廖小清看到了和赵兴友一模一样的情景:王勃小跑着追上了九班的梁娅,和对方说了一句话,然后拉起对方的手,将一个东西塞到梁娅的手中。廖小清当然不需要像赵兴友一样浮想联翩的猜测,她知道,那是一盘磁带,一盘和王勃早上的时候送给她的一模一样的磁带!

    亲眼目睹了这一场景的廖小清,一张小脸,几乎在一瞬间就白了下来。

    他和梁娅什么时候认识的呢?

    他和她现在又是什么关系呢?

    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他竟然拉了梁娅的手,他就不怕人家误会么?还是说,他喜欢的就是梁娅?

    也是,梁娅是年级上有名的大美女,身材那么的好,人又长得那么的漂亮,他喜欢上她,那也再自然不过了。

    ……

    震惊,不解,慌乱,委屈,忧伤,最后到痛苦……一时间,各种情绪,如潮似浪,齐齐向廖小清袭来。她感觉自己的心好痛,仿佛有把锥子,不停的在里面戳,在里面搅。很快,廖小清秀美的眼眸就变得晶晶莹莹,如同蒙上了一层水雾。

    如同上午七班学生的翻版,当王勃送给梁娅的那盘磁带被赵兴友带回九班教室,被两个学生一组轮流聆听了几组后,听过的学生先是惊疑不定,激动莫名,很快赞誉有加,然后奔走相告,再然后,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就传遍了整个九班学生的耳中。

    只是除了赵兴友,自从听了这首被王勃取名为《遇见》的歌曲之后,他一直便是一副目瞪口呆,难以置信的模样。赵兴友的整个思维都快乱掉了,心头抑制不住的开始狂吼:

    怎么可能?这他妈怎么可能?老子一天预习复习,做各科作业,做无数的练习,已经应接不暇,累成死狗,这狗日的怎么有那闲情逸致写歌?而且还会作曲和编曲?还会演唱?ok,演唱也就罢了,是人就会唱歌,但是作曲和编曲,那不是音乐学院的科班生,专业的作曲人,编曲人才可能会的吗?他一个狗屁高中生,怎么可能写出这种歌曲?

    抄袭!这他妈一定是无耻的抄袭!

    幸好王勃没有读心技能,要是有,他又正好读了赵兴友的心声,怕是立刻就要惊出一身的冷汗!

    ————————————————————————————————

    ps:春节马上将至,而老瞎手中的存稿已然不多。老瞎是属于那种有备无患,做什么事都想给自己留条后路,尽量不把自己逼到绝境的性格。放在写书上,那就是手里不留点存稿,便实在难以让人心安。俺看了看和俺同期开书的几位兄弟,大家最近一周的更新都开始朝四千多,三千多下滑了,只有老瞎一骑绝尘,以每日5000…6000的更新量一直前冲,以至于人家还只有六七十万字的时候,《俗人》的总字数都要快破百万了。

    连续保证更新的结果,就是老瞎手里的存稿正以飞一般的速度减少。每月的第一天,照例应该加更的,但昨天老瞎没有加更,就是想多存两章稿子,让老瞎在春节这个合家团聚的时节,也能保质保量的给大家奉献精彩的篇章。

    可是,老瞎心软呐,更不想食言而肥呐。昨天没加更,让不少书友失了望,也让老瞎一晚上心都难安。今天第二天,老瞎便决定哪怕存稿见底,还是要给大家加更一章。

    呜呜呜……可怜俺那好不容易攒起来的一章存稿!!!

    求月票安慰,求打赏安慰……(未完待续。)

302,梁家(2;3/3)

    今日三更,8500字,求月票,求推荐票,求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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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一天,王勃送给梁娅的这盘磁带都在九班学生的随身听中打着转,从前排传到后排,从左排传到右排,从上午到传到下午,一直到下午快放学,九班几乎所有的人都快传了个遍,最后才回到了梁娅的手中。

    “娅娅,现在班上的所有人差不多都听完了,就你这个最该先听的人反而没听。我刚才和李倩茹一起听了一遍,嘿,真的好好听。你现在听不,要听的话我找李倩茹借她的随身听去。现在也就她那个机子还有点电了。”梁娅的同桌芦苇又一次的诱惑梁娅道。今天整个一天,芦苇诱惑了梁娅不下十次,每次,梁娅都一脸平静,淡淡的说你们先听吧,她最后再听。

    梁娅翻开化学书,头也没抬的说:“算了。马上就要上课了。我还是回去听好了。”

    芦苇抿嘴一笑,心想,自己这同桌还真是稳得起,整个班上因为王勃的这首《遇见》都快疯了,尤其是几个特别喜欢听歌的男生,都在商量着是不是去七班找那“王子安”拜师学艺。一些女生,也是双目放光,激动异常,仿佛那王子安已经是某个歌星一般。倒是处于事件中心的梁娅,如同龙卷风的风眼,整整一天,完全的岿然不动。稳如泰山,既没跃跃欲试去抢一个耳塞,先听为快。也没跟着班上的那些唯恐天下不乱的学生扇风起哄,卖力的叫好,把王勃的这首歌夸得天上少有,地下无双。

    但梁娅的内心也真的像她表现出来的那样,风平浪静,水波不兴吗?这大概只有她自己才清楚了。

    下午的最后一节课,对梁娅来说。几乎是前所未有的漫长,漫长到成了一种煎熬。她几乎看了不下五次左手腕上绿色的电子表,每次看。时间仿佛被什么东西拖住了一样,走得缓慢而又迟钝。讲台上,化学老师讲的课,也像在听天书。概念完全进不去。好不容易进去。理解起来也极其的费力。书包里总有个什么东西在引诱着她。诱惑她尽快的将其放入某个能够播放音乐的机子,仔细聆听,一睹为快,看看是不是像他们说的“好听”,“动听”,“声如天籁”。

    他为什么会取名《遇见》呢?难道是因为遇见了某个人的原因?那这人又会是谁呢?能有这么大的魅力和荣幸让他为她写歌?……

    真的好想快点回家呀!一声长长的叹息,在梁娅的心间回响。

    “叮铃铃——”下课的铃声在梁娅内心的千呼万唤中终于响起。梁娅立即把教科书一合,将钢笔的笔帽戴回笔尖。放入文具盒,做着下课的准备。

    但此时站在讲台上的化学老师方南正讲得激情四射。下课的铃响对他来说好像全无影响,又兀自声情并茂的唱了五六分钟的独台戏,直到发现原来还反应良好的课堂变得死气沉沉,学生们也开始坐立不安,朝教室外频频四顾,这才意识到了下课。于是,方南意犹未尽的拍了拍手上的粉笔灰,朝台下的学生挥了挥手,喊了声下课。

    方南的下课声刚喊一喊完,梁娅便站了起来,连对同桌的芦苇一声“拜拜”都忘了说,提起书包,匆匆的出了教室,朝停车棚走去。

    梁娅的家位于永城中学的教师家属区,和王勃班上的曾思琪是一个小区,都在城东的大市场附近。在车棚取了车的梁娅以第一时间骑上自己的山地车朝家中赶。平时的她,一般要十来分钟才能回家,这次,却只用了六分钟,就把车骑进了家属区的大门。

    然后,梁娅飞快的将车驶入车棚,连锁都来不及锁车,车一架好,就向自家所在的单元楼快走。走到一半,从快走变成了小跑。一分钟后,梁娅跑到了自家的单元门前 ,连气也来不及喘一口,就开始迫不及待的用力敲门。

    梁娅的母亲程文瑾正穿着一条花围裙站在灶台前手提油瓶,准备朝烧热的锅中倒油炒菜,听见了敲门声,急忙关火,放下油瓶去开门。

    “你咋个气喘吁吁的?哪个在撵你嗦?”程文瑾见梁娅气喘吁吁,光洁的额头上都出了层薄汗,奇怪的问。程文瑾是魔都人,但在蜀都学习生活和工作了十几二十年,蜀都方言不论听说都毫无问题。但平时的她,与人交流,哪怕和丈夫、女儿,大多数时候都是讲普通话,只偶尔说几句蜀都方言来助兴,调节气氛。

    “我又不是明星,哪个来撵我嘛?”梁娅冲自己的母亲莞尔一笑,忽然又眨了眨眼,神神秘秘的说,“不过,我们学校,以后说不定会出个明星哦?”说完,也不理自己母亲错愕的眼神,在门口的鞋柜边将鞋子一脱,换上拖鞋,一跳一跳的朝自己的卧室走去。

    程文瑾对女儿的话不以为意,想着现在的年轻人,一天到晚就这星那星的,但成为明星,真有那么容易嘛?梁娅的话让程文瑾很快想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那时的她在川音文艺晚会的舞台上,身着盛装,万众瞩目,对台下的观众引吭高歌,要不是后来遇到梁经权这c大中文系的才子,坠入爱河,飞蛾扑火,以至于无心学业,后来更是因为一个意外导致自己提前退学,还在大二的时候就当起了未婚妈妈,以当时自己各方面的条件和学院领导对自己的重视,怕是……

    程文瑾摇了摇头,将这些陈年往事,已经变得模糊了的记忆赶出脑海,转身回到了厨房。

    回到自己闺房的梁娅从书包里摸出这盘今天不知被放了多少次的磁带,打开一个蓝色的塑料壳sony随身听。带上耳塞,将磁带塞入机身,“啪”的一下合上仓门。抬手就准备按下播放键。

    但在即将按下播放键的这一刻,梁娅却莫名的有些犹豫起来,期待,担心,又有些隐约的害怕。

    “哼!不就是一首歌么,我有什么好害怕的?”梁娅皱了皱秀气的鼻子,嘟了嘟嘴。小声的“哼”了一声,放在播放键上的芊芊食指,毫不犹豫的按了下去。

    十分钟后。梁娅的父亲梁经权也下班回家。

    “好香哦!老婆,今天晚上吃啥子?”梁经权依靠在门边,腋下夹着个公文包,用力的嗅了嗅。“应该是我最喜欢吃的小炒肉!家有贤妻。夫复何求?还是老婆最疼我。”梁经权走到程文瑾的身后,将一直手直接按在程文瑾挺翘的后臀上,轻了轻的捏了捏,脸上露出一股满足的神色。

    “小心孩子看见!”程文瑾身子一颤,双颊泛起红潮,正在用勺子将锅里的小炒肉盛入盘中的手抖了一下,几块青椒抖落在案板上。她随即扭了扭身子,前移了一小步。来自左臀处的挤压感随即消失。

    “小娅已经回来了啊?”听程文瑾说梁娅在家,梁经权立刻后退两步。装模作样的问了一句。

    程文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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