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意恩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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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意恩仇- 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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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促成的因素。昨晚要是听从了施仁芳的话,早那么几分钟冲进隔壁包厢,郑济田今天就用不着这样低声下气,一副龟儿子狼狈相了。郑万群那一脚踢得好啊,踢走了荣华富贵,踢走了大好前程。只可惜那一脚还是太轻点,只要再重那么一点点,郑万群就要把自己踢进了鬼门关,踢上了断头台,更加令人喜闻乐见,尽管那样将毁了一个周元春。我丁之光的心海深处不是正希望郑济田断子绝孙么?想着,想着,他反守为攻,说:“原来郑局长出于职业的本能,或出于其他不可告人的原因,早就把我新泰实业公司列为重点监视的对象,如一盏巨大的探照灯罩在我的头顶上空,灯光如影随形,一举一动全在郑局长的视线之中。一有风吹草动,郑局长马上了如指掌。贵国公安的这套间谍式做法,令在华投资的外商如卧针毡,浑身不舒服。”
  

第十七章 偷梁换柱(6)
郑济田今日找上门来,虽说经过几番盘算,仍有病急乱投医的味道,对言词的设计缺乏深思熟虑。见丁之光面带愠色,怕把事情弄僵,闹了个不欢而散,等于堵死了一条可行之路。他说:“丁董事长别误会,别说我从来没对丁董事长起半点疑心,政策也不允许对外商随便监视。”
  “不允许随便监视,就是说只要提出个莫须有的罪名仍然可以监视?”丁之光的口气变得强硬起来。
  不能在这个问题上让丁之光胡搅蛮缠下去了。开始时郑济田故意留一手,不把话说明白了,实有警示之意。他的本意是,你丁之光在我的权力有效掌握之中,正像孙猴子在如来佛掌中一样,一举一动都在洞察之列;要是不识相,将来随便找个岔子,让你吃不了,兜着走。谁知,丁之光根本不买他的账,似乎还有借题发挥,把水搅浑之意。要不是今日有事相求,而且离开了丁之光就无法办妥,他郑济田不怒目而视拍案而起,就不是郑济田了。如今,虎落平原被犬欺,龙搁浅滩遭虾戏,只能忍气吞声了。他赔着笑脸,说:“丁董事长不必动气,我是偶然得知贵公司从泰国调来的装修队中有一人貌似万群。”
  “而且连名字都知道了。”丁之光的眼光与郑济田的眼光对视着,一副得理不饶人的样子,“而我在此之前,还不知道世界上有个人名叫优巴沙·阿典。”
  郑济田被瞧得浑身不舒服。对方锐利的目光如X光射线一样,似乎能看透他的心肺,洞察他的动机,如在审视一个罪犯似的。这样的目光,只应该像他这样的专业警察才有,对方不配!如今真是本末倒置,主客易位了。看来,不把问题说清楚是不行了,先且忍住这口气,让儿子溜之大吉,将来要跟对方清算这笔账,有的是机会。他说:“昨夜,优巴沙·阿典入境时,负责办理入境手续的海关人员是我的旧部下,当时以为是我的儿子从国外回来,还叫了一句我儿子的名字。那个泰国人听不懂,做了个莫名其妙的动作。我的旧部下才知道认错了人。”
  解释得虽然牵强,但还说得过去。即使是生编硬造,也掺杂着合理的成份。丁之光没有再追问那个旧部属为什么会马上将优巴沙·阿典的相貌如此及时地向郑济田报告。要是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下去,就是得寸进尺,故意找岔了。他说:“那批装修队员是昨晚才到的,我只见过他们的队长,队员一个也没见着。是不是有人像郑公子,心里没个底。”
  见丁之光松了口,此事已有五成把握。郑济田来了精神,迫不及待地说:“千真万确。那个优巴沙·阿典的长相、身高、瘦胖酷似万群,不注意分辨,还真难分出真伪。海关人来人往,一天要出入多少人,谁会特意关注一个外国人?”
  丁之光见郑济田的眼中放出光来,瞧那兴奋的样子,似乎大功告成,胜利在望。殊不知这只是一厢情愿,剃头匠的担子一头热呢。他说:“即使有这么个优巴沙·阿典的相貌与郑公子相似,此事依然相当难办。第一,优巴沙·阿典至少在表面上要出于自愿;第二,护照被郑公子套用走了,那个优巴沙·阿典咋办?留在中国当个没身份证的黑人?”
  “走一步,算一步,以后再想办法吧。”
  “这是个不负责任的做法。郑公子走了,优巴沙·阿典留下了。然后,我再提着这几瓶法国酒,到贵府请求你帮忙解决优巴沙·阿典的问题?我只是看在往日的交情上答应帮助,说白了,并不欠郑局长的债,别把我当成二百五。”丁之光突然态度强硬,大有不惜撕破脸皮的架势。
  想不到丁之光会突然发难,郑济田呆住了,一时无言以对。
  “咱俩既讲友谊,也要讲利益嘛。”丁之光的口气缓和了下来,他不想一下子把郑济田逼向死角,“很难做通优巴沙·阿典的工作,要是我的长相跟郑公子相似,拿我的护照去套用,绝对没问题。郑局长找上我,是看得起我,信任我。可是,那个优巴沙·阿典不是本公司的职员,整个装修队人员均是临时聘用来的。”
  

第十七章 偷梁换柱(7)
“他来中国不是为了赚钱么?给他五十万元人民币。”
  “郑局长财大气不粗,在黑市兑换,不足五万美元,太大方了吧?莫非郑局长今日此来,是拿我丁某穷开心?”
  “你的意思是多少?不会狮子开大口,要一百万元人民币吧?我把房子都拿去变卖,也凑不齐这个数。”
  郑济田就差一点没把自己说成是两袖清风的清官了。望海市有人信吗?反正我丁之光不信。很难想像得出,他到底敛了多少不义之财?就拿一百万元人民币来说吧,就算不吃不喝,郑济田要多少年才能积聚这一百万元?共产党的纪委和检察院怎么像患了白内障似的,竟没有看出郑济田的贪官嘴脸?改革开放是为了振兴中华,为了强国富民,但绝不能成为贪官污吏中饱私囊的温床。
  见丁之光低头不语,郑济田以为丁之光仍然嫌钱少,说:“你不会是趁火打劫吧?”
  “在这件事上,充其量我不过是个中介人。这样好了,我把优巴沙·阿典叫来,你直接找他谈。说不准郑局长口吐莲花,优巴沙·阿典为了救苦救难,不要你一分钱,而把护照给你呢。”
  “丁董事长不要给我开这种玩笑。我只认得你,而不识什么优巴沙。我希望能得到你的帮助,不愿意你隔岸观火,更不愿意你落井下石!”
  说此话时,郑济田一改哀求的表情,露出了平日常见的凶残相。
  面对郑济田的步步进逼,丁之光应该下决断了。他面临三种选择:一,完全拒绝。要罗列拒绝的理由,可以找上百十条,最重要的理由是,投资商人应该严格遵守中国的法律,更不能包庇罪犯。而且,还有讲不出口的理由,就是巴不得将郑万群拉出去枪毙,最好执行枪决命令的刽子手就是郑济田!丁之光为郑济田愚蠢的请求感到可笑、可恨和可怜。昨晚在环球娱乐城温哥华厅,郑济田强压陈光孝就范时的嘴脸是多么丑恶,气焰多么嚣张。二十四小时不到,如掉入陷阱的豺狼,摇着尾巴,装成可怜巴巴的样子,向站在陷阱上面的羔羊求救。天公真能作弄人,昨夜刚下雨,今晨天放晴。然而,像郑济田这样的人,能容忍你拒绝他的要求吗?尽管你把拒绝的理由说得婉转。郑济田一旦达不到目的,很可能会把枪口对准你。二,接受郑济田的要求。这无疑是自掘坟墓,而且还要自己跳入坟坑。同意让优巴沙·阿典把护照给郑万群使用,让郑万群逃出法网,岂不昧了天良?别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俗话说,抬头三尺有神明。对恶人施以仁慈,就是对善良人的背叛。恶人总是要作恶的,在中国可以行凶,在泰国难道就不能杀人?我丁之光能干这样的傻事吗?三,施展缓兵之计。郑济田在市公安系统经营多年,爪牙、亲信必有一帮人,由于利益相连,难免结成死党,相互呼应,兴风作浪。一旦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其力量不可低估。且任飞龙和郑济田的关系非同一般,任飞龙的黑社会势力在望海市已成气候,无恶不作。优巴沙·阿典现落脚望海市,正处于任飞龙的势力范围之内。如果文取护照不成,必要武夺,郑任合流,可能绑架杀人,甚至毁尸灭迹,不得不防。必须立即送优巴沙·阿典回国,而且不能在望海市国际机场登机,要连夜突奔广州,明晨搭乘飞往泰国的飞机。优巴沙·阿典走了,郑济田就没戏唱了。目前先稳住郑济田,不让他提前下手,这就是缓兵之策。纵观三种选择,唯有施展缓兵之计才是上策。只有优巴沙·阿典出境后,才好跟郑济田周旋,走一步,看一步,斗智斗勇了。要让缓步之计得售,仍需施放烟幕弹。他说:“郑局长已经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我再不表示立场,真的以为我隔岸观火了。郑局长放一次血吧,一百二十万元人民币。”
  “你!”郑济田简直气炸了肺,“真的要趁火打劫?”
  “我是商人,只遵循市场规律。钱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郑局长何必看得那么重?”
  郑济田咬牙切齿地琢磨了好一阵,才说:“依了你,人一出境,马上付款。”
  

第十七章 偷梁换柱(8)
“赊账?现金不到手,优巴沙·阿典能放心吗?要是你食言,他能到法院告你不执行合同吗?”
  “你到底要怎么办?”
  “郑局长何必生气呢?生意不成,仁义在,况且我只是个不赚佣金的中介人嘛。”
  “说吧,痛快点。我今日算是明白什么叫‘商人’了。”
  “我作为一个从国外来的商人,本来不该卷入是非圈的,但郑局长待我如亲兄弟,只能蹚一次浑水了。我说两点:一,给我三天时间;二,一百二十万元人民币交给我就行了。咱俩一手交钱,一手交护照。至于护照到了郑公子的手上,能不能出境,就不关我们的事了。万一不能成行,不管什么原因,钱都不能退。”
  郑济田愣了一下,想了想,说:“好,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郑万群要套用别人护照出境,已属背水一战,决无退路,还去考虑什么“万一”的约定呢?而且海关边防自有内线接应,不愁出不了境。
  郑济田与丁之光相互握了握手,表示生意成交。丁之光说:“郑公子吉人自有天相,冥冥之中有神明保佑。否则,为什么一出事,上天就送来个优巴沙·阿典呢?冒名顶替别人的护照出境,对一般老百姓而言,是一步险棋;对郑公子而言,则万无一失。现在,咱们回过头来,要是世界上没有优巴沙·阿典这个人,郑局长又如何处置郑公子这件事呢?说一说,让我长长见识。”
  由于丁之光答应想办法一定将优巴沙·阿典的护照拿到手,郑济田宽心多了,紧锁的眉结放松了,也有心绪跟丁之光拉呱了。他狡黠地望着对方,说:“你先告诉我,在‘护照’这笔生意上,你准备赚多少?”
  “商人嘛,谋取的是利润的最大化。但我这个人不贪心,赚个五六万元就行了。”
  “不止吧?”
  “而且现在只是利润指标,‘八’字还没一撇呢。现在该你回答我刚才的提问了。”
  “从来不愿意吃亏,你是名副其实的奸商。好了,我告诉你吧。如果没有优巴沙·阿典,无非两个办法。第一个办法,与向你买护照的性质差不多,躲嘛,躲到城墙窟洞里,躲到深山老林里,反正一定要避风头。然后,再想办法疏通这件事。第二个办法嘛,只能向小贱人周元春屈服,让万群向小贱人负荆请罪,磕头认错。不瞒丁董事长,万群看上了别个姑娘,才跟小贱人闹翻的。你想一想,还没结婚,就挺着大肚子整日游荡在大庭广众之间,出入于百货商场之中,一点羞耻心也没有,这样的女人会是个好女人么?”
  真是“官”字两只“口”,自己儿子风流成性,居然猪八戒倒打一耙,反倒是人家姑娘的不是了。丁之光心中很不以为然,但没有说出,像蛮有兴致似的,继续听郑济田发表谬论。
  “病急乱投医。为了消灾避难,不得不向贱女人屈服,答应小贱人的婚事,让万群立即跟她结婚。再说,女人只是穿在身上的衣服,将来春暖花开之后,再把衣服脱掉还不迟。”
  这一着棋确实厉害,丁之光不能不佩服郑济田这种临危不乱且能屈能伸的作为。俗话说,女人的心是豆腐做的,郑万群要是真的跪在病床前认错求原谅,做出十分忏悔并表示痛改前非的样子,流泪流鼻涕;郑济田老公婆再亲自去医院护理周元春,前攻后击,石头也会被软化,原本就想迈进郑家大门的周元春说不定招架不住,再次陷入郑家泥潭。已是残花败柳之身的周元春能有多大能量呢?一无靠山,二无钱财,能请得动神仙为自己伸张正义么?神仙也讲报酬,否则为什么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呢?况且,破镜重圆也是一种好的归宿。当然,所谓的“好”,只是周元春一时的误判。像郑万群这样狼心狗肺的人,一旦风平浪静,桃花又开之时,岂能不走老路,像扔一双破鞋似的再次抛弃了她?周元春如被软化,来个当庭翻供,说自己受伤只是个意外,比如讲自己因饮酒过量,醉后跌倒碰撞上桌角什么的,办案人员要是被收买,或本来就是郑济田的亲信爪牙,默契配合,那真要峰回路转,柳暗花明,案情来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郑万群一定放声高歌“拨开乌云见太阳”。到那时,纵使他丁之光手握万件铁证,也只能干瞪眼,望洋兴叹了。幸好有个优巴沙·阿典,且郑济田又长了个顺风耳,千里眼,只想到走便捷之路,而未进一步深思熟虑为根本着想。看来,一定要抢先一步,今晚就到医院看望周元春。当然,去医院要避人耳目,不宜声张。对周元春要鼓励,让她振作起来,重要的是让她看清郑万群庐山真面目,丢掉幻想,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准备战斗。
  

第十七章 偷梁换柱(9)
金庸笔下的周伯通,两手能分别打出不同招式的拳法。丁之光略逊一筹,头脑想的和嘴上说的不一样。他说:“郑局长的第一个办法好,第二个办法差。”
  “为什么?”郑济田悠闲地问。他现在的神情,又是高高在上的局长了。
  “中国是个广阔的天地,何处不能挡风遮雨?孙子兵法为什么有个‘走为上策’?就是要人们在遭遇险情或危险时赶快出走避祸。只要手中有权,有势,有财,世界上没有摆不平的事。再强的台风,也只是一阵风。风过后,又见万里无云。时间将会给郑局长很多的机会,将郑公子的案情不断缩水,多则三年五载,少至半年一年,最终岂能不不了了之?况且周元春未死,这个案件算不了大案,一阵风都可以把案卷吹得无影无踪。即使周元春死了,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死无对证,死人还能在法庭上指手划脚吗?郑公子对案情来个一问三不知,只要不严刑逼供,以郑公子这等权达通变的口才定能劈波斩浪,渡过难关。况且,这年头明哲保身的人居多,谁愿意给自己添麻烦而上法庭去作证呢?”
  郑济田听得很仔细,连连点头赞许,但没有插话。丁之光继续说:“为什么说第二种办法不好呢?郑公子那临门一脚,既准又狠,连球王贝利都自叹不如。要不是抢救及时,周元春必死无疑,可能时至现在,还徘徊在鬼门关前。中国医术高超,大有起死回生之能,要保住周元春的命不难,要让周元春不落下残疾,难。在我们这些所谓高等人的眼中,特别在郑局长的眼中,她的命不值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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