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兄,请……请不要煎迫。”
云裳仙子拦在江湖秀士身前,张开双手,像保护小鸡的母鸡,花容变色颤声哀求:“毕竟我们是站在你一边的。”
“你们也是我的仇敌,千方百计要送我去见阎王。这个混蛋秀土尤其阴毒、我非毙了他不可。你部他,他一共出其不意打了我多少针,一刀换一针,他应该挨我多少刀,少一刀也不行。”
江湖秀士猛地倒纵两丈,如飞而遁。
“你走得了?”彭刚大叫。
云裳仙子闭上眼,向他撞去张手便抱。
“请不要……”云裳仙子哀叫。
彭刚哪有毙了江湖秀士的念头?只是讨厌这家伙险毒卑鄙而己。向侧一闪,不想被云裳仙子抱住。
电剑飞虹可不愿意啦。伸手抓住云裳仙子的手一挥,把云裳仙子侧甩出两丈外。
“你会放泼啊?”
电剑飞虹也拦在彭刚身前,不悦地指责:“你这算什么?投怀送抱?不知自爱。你这样做,江湖秀士怎么想?”
“你……”云裳仙子脸红耳赤。
“那位秀士心眼小得很,彭兄不想杀他,他会心中更恨彭兄,终有一天,会激起彭兄杀他的念头。你帮助他、就不定反而害了他,你们走吧!这次你们幸好站在同一边。下次,哼!下次最好别站错了边。”
电剑飞虹旁观者清。江湖秀士与彭刚并无深仇大恨,固然因武功受挫而生憎恨,但这种憎恨并不强烈,强烈的妒火,问题出在云裳仙子身上。
“别理她,我们去掘出南天君的根来。”彭刚挽了电剑飞虹的手迈步:“妖女往南逃的,秘巢一定在那一带。”
…………………………………………………
第十五章
这次,江湖秀十不再像往昔一样,千紧万紧,自己的性命要紧,珍惜性命一走了之。逃出数十步外,往矮树丛中一钻.定神窥探现场的动静,也有意了解云裳仙子与彭刚打交道的结果。
彭刚不但不曾追赶他,而且放过他所有的同伴。
他回到现场,帮忙包扎断脚的同伴上药裹伤。
“我……我抱歉……”他向左一旁发楞的云裳仙子吞吞吐吐地道歉。
“没有什么好抱歉的”。
云裳仙子态度,已有不同的改变,不再冷若冰霜:“鸡蛋碰石头智者不为”。又说:“自不量力,多死无益。”
“我……我并非……”
“我知道。”
云裳仙子截住他的话;“我生气的是,你自私得只会往歪处想。”
“我……我真的很……很抱歉。”.
江湖秀士嗫嚅着说:“我没有勇气做……做一个大丈夫,不……不配做傲啸江湖的雄霸天下豪杰,这……这条路真……真不好走。天啊!我哪有视死如归的豪气?”
“世权,你不觉得,你比……比往昔成熟了?”
云裳仙子突然在他身后,抱住他的腰在背后喃喃低语:“你开始就知道不是他的敌手,不是吗?”
“是的。”
他示意同伴用支做担架,轻拍抱在腰间的可爱小手:“只是……只是不……不甘心。连百毒天尊那些威震天下的魔道名宿,也不在我眼下,却被一个刚冒出头来,年岁比我小的小辈……不说了,瑶姑,我真的感到惭愧。”
“你还仇恨他吗?”
“这……”
“我落在他手中,便知道他是真的英雄人物,他根本不计较我们的小仇小怨。我们买通水匪,计算南天君,是正常的手段,水匪屠杀旅客不是我们的错。他如果真的计较,天知道我们会折损多少人?”
“确是如此。”
江湖秀士知道谦虚了:“如果他不肯放过我们,今天我们七个人,恐怕……”
“我们的死伤已经非常惨重了,不能再树更可怕的强敌。世权,关键在你。”
“多一个朋友,比树一个敌人强。”
江湖秀士叹了一口气:“我明白你的意思、只要我不再向他挑战报复,他就不会成为我们的敌人。”
“我希望你真的明白。”
“老实说,我们的人中,包括大爷在内,敢大言向他报复的人,真没有几个。最强硬坚持报复的人是我,其他的人,提起他活报应名号,莫不心中叫苦浑身发抖。我如果放弃坚持……”
“他就不会成为我们可怕的劲敌。”
“我能不放弃坚持吗?”
江湖秀士苦笑:“不论是斗智斗力,我都不是这混蛋泼棍的敌手。罢了,独木不成林,连千手吊客前辈,在雄风园见了他一面之后,便心中懔懔,坚称那是一个击不倒的巨人。问题是,他肯不肯放过我。”
“只要我们不再招惹他……”
“我想到更妙的办法。”江湖秀士有点眉飞色舞。
“什么妙办法?”
“缠住他。”
“什么?你……”支裳仙子大惊小怪。
明暗间打了就跑,逃得快可保无虞,想把对方缠住,岂不是白送死?
“那家伙粗豪泼野,处事大而化之,这种人是容易对会的,不激怒他保证无事。我要缠住他,设法和他交朋友。要玩心计,他得甘拜下风。”
“你……你不会想计算他吧?”
“不会的,放心啦!”
江湖秀士催促同伴,抬了伤者动身:“老实说,要出人头地称雄道霸,起步奠基时最艰难,必须站在强者的一边。南天君虽然实力与声望都不错,但还不够上真正的强者。我愿意替你们打前锋,就是借你们的势以壮大自己。”
“你们失败我又能得到什么好处?用些心计缠住这家伙,对你我是不是大有好处?我油蒙了心与他为敌,真蠢哦!但愿还来得及。”
这位秀士其实心眼多,现实得很,发觉云裳仙子的心其实仍然放在他身上、彭刚对云裳仙子其实没有什么歪念头,急难见真情,云裳仙子仍然心向着他,因此心中芥蒂巴除,自然而然地冷静下来,思量自己的处境。
与彭刚为敌,的确是愚蠢。至少迄今为止,彭刚并没真正向中天君的人大动干戈,何苦在四面楚歌中,再树立可怕的强敌?面对南天君的凌厉打击,中天君已经大败亏输自身难保了。哪能再把有限的余力,对会比南天君更强的彭刚?
彭刚正和南天君的人纠缠不休,打击非常有力,南天君的人正人人自危,无形中减低了中天君的压力。
如果因个人的气忿恩怨,不好好利用彭刚对付南天君的有利情势,反与彭刚作对,不啻自绝生机。
这就是中天君不想积极赞助江湖秀士,不增加人手对会彭刚的原因所在。在看法上,就比江湖秀士高明。
心结已解,江湖秀士憬悟地转变态度,转而动了利用彭刚的念头。希望能公敌为友,以增加自己的声势,为自己扬名立万铺路,利用机会造势,这是做豪霸的先决条件。
屡战屡败,当然没有不战不败光彩。
彭刚不死心,向南乡打线索。
电剑飞虹兰心惠质,她可不像彭刚那么粗枝大叶,顺从地伴同彭刚沿小径南行,沿途向一些零星民宅踩探,向乡民打听消息。
绕了几座小村,她终于忍不住了。
“彭大哥,我们回城郊好吗?”
她笑吟吟地就:“这样踩探,不但白费工夫,而且,会笑掉那些江湖人精的大牙。”
“这也可以称为虚张声势,也没有什么不对呀!”
彭刚并不认为的白费工夫:“有几个敢公然寻找南天君?我敢,让他那些爪牙心惊胆跳,让江湖朋友替我喝彩,是否能找得到的消息无关宏旨,反正他们会送上门找我的。”
“他那些爪牙,根本就不在这一带藏匿。”
“你是说……”
“他们都逃掉了,当然不是被你活报应吓走了。”
“哦?他们……”
“江湖秀士不是透露了吗?中天君集中人手,要直捣中枢报昨晚损失惨重的血腥仇恨,来晚了一步,南天君早就撤走了。所以江湖秀士那些人,布下埋伏抓一些零星小鱼虾,我们再来搜寻,能搜得到什么呀?”
“可是,回城郊也不可能查出线索,监视的眼线可能都撤走了,何况我也不认识哪些人是。我曾经救过五花剑,所以一发现他,就知道他是眼线,所以反而盯住他。那些眼线额上又没刻上记号,我也不认识几个江湖牛鬼蛇神,回城郊还不是只能守概待兔?在外面走动,运气好的话,可以把大鱼引出来呢!江湖秀士便被我们碰上了。是吗?”
“回去之后分开踩探,定有所获。”
她肯定地说:“我是江湖有名的猎人,线索的门路比你多,江湖经验也丰富,我一定可以找出线索来。信任我,好吗?”
“我不放心你一个人走动,我陪你一同找线索。”
彭刚不愿意分开找线索:“江湖秀士与千手吊客都险毒得很,在大街上也敢公然行刺。南天君的爪牙众多,恐怕有人比江湖秀士更险毒。”
“我会小心的。他们还奈何不了我。”
她有理由不和彭刚陪伴,用其他理由掩饰:“有你这位大菩萨陪同,不把所有的蛇鼠吓跑才是怪事。蛇有蛇路,鼠有鼠路!我可以找出各方蛇鼠的路,多一个人说会惊走了蛇鼠。放心啦!我保证定有所获。南天君和妖女毕竟不是本地人,绝难用隐身法藏匿。”
“高邮地方的蛇鼠、恐怕已经跑了个精光大吉。至尊刀说逃得远远地,笑阎罗包庇不了他。”
“跑光了的,只是打着至尊刀旗号的蛇鼠。”
她用行家的中吻说:“每一处城镇,都有各式各样的蛇鼠,有许多都是不受任何人驱使,三不管的混世者,混世的手段各有妙招,不屑与那些称大爷级的龙蛇搭线,不愿受人管束鞭策,逍遥自在混得如意。
这些人,地方强龙还真不敢号令他们,还得提防他们捣蛋,宁可用怀柔手段,所谓阎王好相处与,小鬼难缠。”
“好吧!听你的,我们回去。”
彭刚就是板闸镇的混世者。
淮安三霸在他那些混世者的心目中,起不了多少作用,甚至不屑与三霸的爪年们称兄道弟,没有人愿意做别人的走狗鹰犬,一旦投入某位大爷的旗下,等于是替人拾轿,或者猴子上了链,野马加了缰,岂能自由自在快乐逍遥?
一不做二不休,要闹就闹大些。
彭刚已经找到主要目标了周云凤,百毒天尊那些人便列为次要了。周云凤就在这里,是南天君的重要爪牙,现在,他应该全力进行了。
回到承州老店,电剑飞虹单独外出找线索。他不甘寂寞,立即进行引蛇出洞大计。
一脚跨入南码头最大的食店徐沛酒坊,宽阔的店堂闹哄收三十余副座头,已有七成座,酒香肉香扑鼻,人声嘈杂看谁的嗓门大。
店伙们都在忙碌,忘了招呼单独的食客。
酒楼施舍,是传播谣言风闻的好地方,也是消息供应交换的处所,更是混世者猎食的场合,是交朋友谈交易理想活动所在。
他在靠走道的一桌落坐,盯了邻桌的五名粗豪大汉一眼。
要惹事生非,是非常容易的事。
瞄人一眼,很可能被人揍了顿或捅一刀。
他这一盯本来就怀有恶意挑衅的意味,哪能免得了是非?
五大汉正在闹酒,本来就惹起邻桌食客的不快,只是他们的恶形相把食客吓住了,不敢起而干涉,但厌恶的表情表露无遗,早已引起他们的怒火,正在等候机会发作,他来得正是时候。
一把抓住身旁的店伙,大嗓门语惊四座。
“小二哥。给我来两壶徐沛一锅头,大碗酒大块肉,太爷量大如海。”他的宏亮嗓音,压下了全厅的嘈杂:“酒是英雄财是胆,喝黄汤的不算英雄。”
五大汉喝的就是黄汤、他的话像是火上加油。
徐沛高梁是白酒,一锅头最烈,通常的酒客喝二锅头,一碗下肚,像一道火焰往胃里烧。
江南酒色黄或红,所以俗称黄汤。江南的绍兴、女儿红,都是淡酒。直接酿而不蒸馏的酒,更上不了酒的台盘,甜甜的,千杯不醉。
一位仁兄猛地一拍筷子,倏然离座。
他先前瞄的一眼,已经引起五大汉的不快了。
“你刚才说什么?”
大汉逼近他桌边,双手叉腰怪眼彪圆:“混蛋!你再说一遍试试?”
他也一拍桌子,候然而起。
“你他娘的耳朵又没聋,难道就没听到太爷的话?听不到或听不懂,你就不会到我桌边来狂吠。”
他存心生事,说的话当然难听:“你这杂种给我竖起驴耳听清了。太爷就再说一遍……”
一句话就可能引起一声战争,他这几句话,会把那些以为天老爷第一他第二,凶暴骄傲的人气疯,有名望的人会气得中风。
大汉真气疯了,一记鬼王拨油向他的左颊。
左手一抬,便架住了大汉猛抽耳光的巨掌,一拳突出,来一记霸王敬酒,重重地捣中大汉的下颚。
有备攻无备,这一拳份量不轻。大汉呃了一声,倒摔而,出撞入同伴的怀中,几乎压坏了食桌,杯盘乱跳,酒菜汤汁满桌跳流。
大汉满口流血,在同伴怀中陷入半昏迷境界。可能有些牙齿被打断了,幸好舌头仍是完整的。
“他娘的!他们这些混蛋想打架?”
他捋袖扬拳大叫大嚷,气势汹汹:“来吧!太爷要打得你们头表面肿,满地爬着找牙。”
所有的食客,目光皆被吸引过来了。在大汉逼近他问罪时,全店的喧华声已止。这时,更是鸦雀无声。
有目共睹,是大汉先动手揍人的。
相距最近的另一名大汉,愤怒地飞脚便踢,魁星踢斗踢下裆兼腹部。
他也用腿,在窄小的空间里,跃起回旋飞踢,避招反击奇快绝伦,靴背不轻不重,踢中大汉的左脖子,飘落时用金鸡独立马步候敌,表示仍用腿攻击。
大汉向侧摔出,倒下便失去知觉。
“谁再上?”
他大喝:“上!上!”
三大汉总算不糊涂,再上去可能真得满地找牙了。
“算你行。”
为首的大汉凶焰尽消,不敢妄动:“老兄,山不转路转,亮万。”
“混蛋!你们不先亮名号,不礼貌。”
他收了势,左手托右肘亮亮大拳手:“是不是不敢亮?哼!你们一定是南天君的走狗,到高邮称霸,赶走了至尊刀,怕引起江湖朋友分愤,所以不敢亮名号。”
扯出南天君,引起一阵嗡嗡议论。至尊刀,本地的乡亲们更是耳热能详。
谁都可以从他的话中,听出他对南天君与至尊刀,皆没有多少敬意,没将这两位大爷级的人物放在眼下,而且含有挑战味。
他知道这五位仁兄,不是南天君的走狗,走狗们大多数认识他,所以下手有分寸,把两名大汉打得天昏地黑,其实伤势并不重。
敢公然提出这两值大爷的名号叫嚷,岂会是善男信女?
“你……你是至尊刀洪……大爷的人?”大汉脸色一变,骇然惊问。
“至尊刀的人。早就溜到外地避祸去了。”
“你……你是……”
“太爷活报应彭方。记住了没有?”
大汉打一冷颤、脸色发青……
“太爷找南天君的人,那狗杂种像兔子一样躲起来。你们如果不是那混蛋的走狗,赶快会帐滚蛋。你们先挑衅,太爷有理由赶你们走。”
他挥手赶人,霸气十足:“如果不走,哼!”
五大汉乖乖会帐,狼狈而遁。
其实,即使五大汉是南天君的爪牙。他也不可能下毒手把对方打得半死,大庭广众间闹出血案,不但是极不光彩的事,而且可能由街坊报官落案,那就麻烦大了,成为逃犯,一辈子注定要成为黑道亡命。
大庭广众间打一架,小伤小痛就不会把事情闹大。
城内城外不少大街小巷,哪一天没有人打架?只要没有严重的伤害,就不至于闹至衙门打官司。
打官司对江湖成名人物来说,那是很丢人的事。
打官司必有苦主,这些成名人物如果成为苦主,那就笑话闹大啦!还用在江湖叫字号?今后别想在江湖称雄道霸了。所以这些成名人物,通常是被告而非苦主。
刚喝了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