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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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犬- 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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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马错蹬,宋庆的长枪依然雪亮,枪尖上盛开了一抹殷红,在这肃杀的气氛之中,慢慢变成一种略带诡异的亮色,而从他身旁经过的马匹上,却已经没有了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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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士气
    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这世界上没有人是不怕死的,区别只在于你要怎么做,跟我冲和给我冲会呈现截然不同的结果,当官的掉头就跑之后,基本上也就不必动员士兵了,大家都知道应该怎么做。

    通常来讲,带兵打仗也就这么三中做派,可宋庆现在却超出了这个范畴,他的做法很让人瞠目结舌,你们站在那里看着,看我给你们冲一次,顺便让你们见识一下后金兵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又是这种简单粗暴的方法,丁魁已经想到了开头,可还是没想到结局竟然来的这么快,而且这么轻而易举,那看起来比野兽好不了多少的后金兵,就这么被宋庆一枪戳下了马,倒在地上连哼都没哼便死透了。

    长官以身作则,下属自然知道怎么去做,不过这里明显狼多肉少,几百号人全冲过去并不现实,那后金兵骑着马呢,而且现在显然已经被宋庆吓住,正琢磨着是否要拨马而走,末了公推薛五出来,向那幸存的后金兵发起挑战。

    如果是单挑的话,后金兵从来不会怕谁,见只有薛五一人大跨步走来,连匹马都没有,也便从马上翻身滚下,气势汹汹的走了下来,宋庆脸上毫不变色,心中却多少有些惊讶,若是这场合换了明军,别说是一个人了,有几十上百也给吓跑了,可这后金兵就是敢过来,而且竟然还敢放弃可以让他逃生的马匹,只凭这战心来看,两边便不是一个档次。

    念及于此,宋庆大喝道:“薛五,老子一个回合,最多给你五个回合,必须把这建奴斩了!”

    “大人放心,属下用不了五个回合!”薛五单手握刀,身子略有些斜的站在原地,空出来的左手缓缓抬起,指着那后金兵道:“贼奴还不过来送死!”

    那后金兵不懂喊话,可猜也能猜出大概什么意思,看宋庆没有插手的意思,也不见他如何胆怯,哇哇大叫着便扑了过来,手中马尾刀高高举起,朝薛五脑袋劈去。

    可还没等刀身下落,薛五已经动了,他宽大的躯干并没成为速度的阻碍,反倒显得像只灵活的怪猿,迅速抢到对方面前,双手紧握刀柄,猛地向上一台,竟是在那后金兵身上从下到上砍出一条血线,随后前脚为轴转了过去。

    沃茨奥!宋庆现在就想说这句话,这他娘就是居合剑的中国大刀用法啊,不过日本刀相对较轻,而且还要借助刀鞘的摩擦,在没有刀鞘并且刀身较重的时候,恐怕也只有薛五这种力量型能够玩得出来。

    被这招砍中,那后金兵显然是没救了,似乎有些不敢相信的看了看薛五,又看了看,自己身上崩出来的血浆,双眼逐渐失去神采,身子慢慢软倒在地,几乎就在同一时间,身后的军户和义勇们响起了如雷般的喝彩声。

    宋庆也是好半天才回过神来,将大枪别在马上,对薛五道:“你这是跟倭人学的手段吧?”

    “大人好见识!”薛五也有些意外,不过很快便归到了能者无所不能的理论之内,有些得意的笑道:“当年跟着家父学武时,家中曾经养着个倭人的剑客,因为兵器不合,也没跟他学过什么,只是见他那居合术有些门道,便想法子移到了自己这大刀上面,不过这招只是单对单时候有用,人多便没法使了,算是个江湖把式,比不得大人军中杀敌的枪术使用!”

    “很不错了,后金兵没一个好对付的,刚才若不是仗着兵器长,那厮又轻敌的缘故,我也没把握一枪毙命。”宋庆很是赞赏道:“等回头有时间的时候,把你这手教给用刀的兄弟,关键时候也能保住条性命!”

    “属下一定尽力!”薛五拱手应命。

    “嗯,回去吧。”宋庆朝他点了点头,再次看向手下七百人马,果然见之前的颓丧气势减轻了不少,毕竟是两个辫子兵在他们眼前惨死,而且每个都是一招毙命,无形中让他们增添不少信心,更是树立了一种观念,这些鞭子兵也是人,中刀中抢同样也会死掉,有了这个观念之后,虽然依然知道敌人不好对付,但总不至于像见到恶鬼似的毫无抵抗意志。

    “都看见了,宋大人和薛头领斩杀两名真夷!”洛小北反应最快,人也很是机灵,最初还不太明白怎么回事,这会儿却已经看出端倪,立刻在人群中抢先喊了出来,并迅速冲出队伍,和李三郎一人一个扑向尸体,顷刻间割下首级,高高举过头顶,队伍中胆大些的立刻跟着狂叫起来,胆小些的则慢慢去适应这有些恶心的场面。

    可无论是胆大还是胆小,这支徐州卫和民团的混编队伍的确发生了变化,他们敢于作战了,沿路上又遇到几拨后金的游骑队伍,宋庆只是长枪一招,大队人马便迅速压了上去,各种污言秽语和狗叫声不绝于耳,直到将那些游骑吓走为止。

    “这就不错,若是再有支百八十人的队伍过来,让咱们打一打,那就更好了!”宋庆骑着马走在最前面,似乎在喃喃自语,可说话的时候眼睛却是偏向丁魁那边的,见对方眼神依然闪烁,便哧哧笑道:“老丁,我可比你小不少呢,后面那些弟兄基本也没有比你大的,都知道你是我的心腹,可要做出个样子来让大伙儿看看啊!”

    “你就那么想打不成?”丁魁苦笑着道:“这可不是在徐州剿贼,这是在打辫子兵,方才你和薛五那个根本做不得数,若是人人都是你这般身手,我自然是不担心,可咱们的人有几个能比上你们,真要是撞见对方大队,那会死多少人?”

    “那怎么办?不打的话,我们难道站在那里被人家砍?”宋庆语重心长道:“**哈赤当年不过是李成梁家奴,可如今他的儿子都能打到京城来了,能到京城就能到山东,天知道下一次会不会打到徐州,到时候你还不打吗?”

    “这……”丁魁本能的想要反驳,可却不知道该如何驳起,因为他很清楚宋庆的话是对的,后金这一次能打到京城,天知道下一次能否打到山东,山东下面可就是徐州了,到时候自己还能怎么办?继续逃避吗?

    正在恍惚间,远处探马再次跑了回来,依然是那个裤带松弛的小伙儿,兴奋中带着几分紧张,老远便朝这边喊道:“大人,前方出现敌军马队,应该是来时遇到的那一股,差不多有百八十人,朝咱这边过来了!”

    “总算来了!”宋庆吁了口气,脸上竟然浮现出几分略带神经质的色彩,转过头去道:“老丁,你看好了,这一仗只要咱俩不死,手下这批弟兄不死,咱早晚就是天下第一强兵……全军列阵,准备迎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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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终于到来的战斗(上)
    宋庆练兵极严,从来都是肉包子加大棒的组合,还引入了竞争机制,以至于听到列阵号令,所有人第一时间找到自己的队列位置,将长枪高高举起,各处军官则拿着兵器站在身侧,用最快速度检查自己部下的状态,几乎已经成为了一套机械化的动作,每个人根本不必指挥,脑子里自然会浮现整套动作要领,并且毫不犹豫的去把自己负责的部分做好。

    顷刻之间,七百多人的队伍排列整齐,远远望去犹如群山峻岭,森森树林,虽然还没有到不动如山的程度,却也算得上是一支强兵,最重要的是他们见过血,哪怕只是徐州附近的土匪,可那终归也是人命。

    宋庆已经从马上下来,站到了队伍的最前排,尽管他的马术还算不错,骑在马上也会占些便宜,可如今所有人都在地上站着,他这个领头的自然不能搞什么特殊,这是狗营成建制之后的第一场硬仗,他要让手下的弟兄们觉得,他这个长官一直都和大家在一起,而且一直会顶在最前面,只有这样弟兄们才会跟着他前进,不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如今在徐州卫中,宋庆的人马最出名的并不是狗营,而是双枪兵这个名号,这个双枪兵自然不是步枪和烟枪,而是长枪和短枪,因此自己搞不到火铳,而且考虑到中国人体力较差的问题,宋庆没有选择四米长枪,而是用了差不多三米上下的那种,扛起来非常拉风,专门用来克制骑兵,除此之外每人身后还背着一杆短枪,大概一米三四左右,用作近战肉搏,他其实想要把短枪换成大刀,但考虑到价格问题,只能暂时放弃,反正他自己擅长用枪,干脆就让手下跟他一起练习枪术。

    当然,他还精挑细选处八十名精于进展搏斗的,每人分发长刀和盾牌,开战前现在前方挡箭,敌军骑兵冲过来时迅速后撤,将前端让给长枪兵们,等到混战时再重新杀出,这些东西几乎耗掉了他最近几个月四分之三的收入,有些还是孙伯平白送他的,这打造军队的艰难,宋庆算是真心有了体会。

    至于他自己用的,依然还是那杆两米上下的铁家伙,只不过背上的却是五根标枪,从数量上来说达到六杆,倒是绝对够资格充任这支双枪兵领袖的。

    片刻之后,方才探马看到的后金马队出现在眼前,虽然无法判断究竟是否最初见过的那一伙儿,但人数上的确是差不多的,大概在八十到一百出头之间,最前面的七八个人披着铁甲,其余的则都是皮甲。

    这一支,大概就是深入北直隶南部的游骑主力了,之前遇上的最多不过七八人或十几人,有的甚至只有两三人,如此多的数量聚在一起,显然是起到居中调度作用的,也就是将这支游骑打垮之后,附近基本就肃清了。

    “举枪!”宋庆大声喊道:“未经号令不得擅自出战,敢有逃跑者一律斩首!”

    逃跑的暂时还没有,方才宋庆和薛五大显神威,将军心提上来不少,如今对方虽说都是骑兵,但人数却只有他们十分之一多点,因此众人还都满怀信心,尤其看到宋庆站在最前面,更是像有了主心骨一样,将手中长枪高高抬起,等待着下一步的命令。

    对面的后金兵马显然也很意外,这支八十来人的队伍已经在附近游荡了好几天,最初的时候是有一百多人的,不过经过几次和明军的厮杀,付出了二十来人的代价,可死在他们手上的明军却有五六百。开始的时候还有刚刚赶到附近客军不明就里,和他们打了几场,可在死伤惨重之后,最近几日已经没人敢再跟他们对抗,只有超过千人的大队才敢勉强对峙,人数少些的从来都是掉头便走,他们则在追杀一阵之后收缴兵器和财货,算是赚的钵满盆满,这一趟入关当真好收成!

    若非嫡亲哥哥是牛录,只怕这样的好差事也轮不到自己,额尔瑾看了看马脖子上挂着一串明珠,有些兴奋的咽了咽唾沫,再看看眼前那支几百人的明军,轻蔑的笑容浮现在脸上,这大概又是从哪里赶过来驰援的队伍了,看样子还不知道自己的厉害,等再把这支兵马拿下,差不多也就该回去了,之前在遵化抢的那几个婆娘还没受用,天知道会不会被哥哥捷足先登,后金可没有兄弟妻不可欺的规矩,更何况又不是自己的老婆,只是几个抢来的明人女子,被夺走的可能性很大。

    若是自己也能当上牛录就好了!

    想到这里,额尔瑾再不犹豫,将手中那把抢来的雁翎刀高举过顶,双腿狠狠一夹马腹,连句鼓舞士气的口号都没有,便风驰电掣的冲了过去,而手下的后金兵马也确实不太需要口号,这一路上他们只在重复三件事,冲锋、杀人和抢东西,这根本就不需要谁去动员,只要将对方杀败之后,就又能够添上一笔进项,这种好事没人不愿意做,只会怕没别人抢的多。

    八十多名骑兵的冲锋是很可怕的,宋庆原本以为,只有千军万马才会有那种磅礴气势,可今天却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有那种一往无前的决心,哪怕只有十几个人,看上去也会是惊涛骇浪。

    对方的气势起来了,或者说一直就没弱下去过,现在要看的就是自己这边了,他知道几个月的时间并不太长,可他已经竭尽全力去做了,并且多次带着这些人出去杀人见血,如今就是检验这段日子成果的时候。

    远处的后金兵已经开始射箭,八十名刀盾兵迅速将盾牌竖了起来,宋庆手下除了军户出身的士卒之外,大部分人都没甲,毕竟义勇是他自己掏钱养的,暂时还配不起那么多,因此除了刀盾兵顶在前面外,有棉甲的军士也都站在前排,那些只穿着战袄的则缩在后面,不时有箭头戳在盾牌上的突突声,不知哪个倒霉蛋运气太背,成为了第一个负伤者,被人一箭射中大腿,惨叫着倒了下去,后面的人迅速补了上来,并且将伤号抬走。

    几乎是转眼之间,后金骑兵已经冲到近前,为首的额尔瑾高举着雁翎刀,他似乎在冲锋途中就已经选择了身材打扮都十分扎眼的宋庆,怪叫着冲了过来,宋庆却是不慌不忙的从身后取过一根标枪,用尽全身力气朝前扔去,也不知是上天庇佑,还是百炼成精,那标枪犹如一束银色的光芒,于这暴土扬灰的战场上分外夺目,在两边军士的共同注目下,飞快的穿过并不太长的距离,随后精准无误的戳进了额尔瑾的喉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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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终于到来的战斗(下)
    全场震惊,后金兵是震惊于自己的头领被人家一下干掉,临死前都还保持着冲锋杀敌的姿势,这一下心理落差极大的变化,让他们显然不能适应,虽然战马依旧未曾停歇,人心却如同坠落谷底。

    明军这边同样感到震撼,宋庆的武艺众人都是知道的,可刚才这一下实在太过诡异,那个原本还在跨马抡刀,面目狰狞的后金头目,竟然一下子被标枪戳子,瞬间从马上坠落下去,这同样让他们感到不可思议。

    事实上连宋庆自己都觉得蹊跷,他本来就想吓唬吓唬那厮,稍稍阻住对方的速度,运气好的话可能会戳中后面的人,叫马队在冲到最前端时出现混乱,谁知道自己的运气居然爆棚,一下子把人戳死了,而且还是直接戳中咽喉,这种高难度的技巧他平时练都没练习过,可真算是老天庇佑了,运气全都站在自己这一边,看样子今天这一仗应该是没什么问题了。

    一击得手,宋庆没时间去看自己的战果,更没有时间去欣喜,放开嗓门大声喊道:“突刺!”

    后金骑兵士气受阻,马也下意识的慢了一拍,可两边距离却太近,根本来不及调整,第一排的明军接到命令,立刻用尽全身力气将长枪刺出,顿时便是一阵人嘶马叫,原本还有些气势的马队,瞬间便散了架,一股浓郁的血腥气扑鼻而来。

    这半年的工夫,宋庆手下算是徐州卫见血最多的队伍,对这种气味早已经适应,有几个神经格外粗犷的,甚至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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