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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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网- 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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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朗肖的一句极平常的话,使他的头脑开了窍。 
  “老朋友,”克朗肖说,“抽象的道德是没有的。” 
  当菲利普不再信仰基督教的时候,心里顿感如释重负;基督教使他的一举一动都要对不朽灵魂的安宁负责,一旦抛弃掉对每一行动负责的责任感,他感受到了强烈的自由感。可是现在他明白,这是一种错觉。他是在宗教的熏陶下成长起来的。当他抛弃哺育过他的宗教时,却完好无损地保留着它的重要组成部分——道德观念。因此,他决心独立思考问题,不受任何偏见的支配。他把德行和邪恶,善与恶的法则,统统从脑子里清除出去。一心为自己寻找到生活的准则。他不知道生活中的准则是否必要。这就是他想探究的问题之一。显然,世间上许多似乎是正确的准则之所以正确,只是因为从幼年时人们就是这样教育他的,不外乎如此罢了。他读过许多书,但这些书对他的帮助不大,因为作者都是按照基督教的道德观著书立说的。甚至那些再三强调他们不相信基督教义的作家们,最后也满足于按照基督登山训众的词条制定出一个伦理道德的体系。如果只是为了随波逐流,像别人那样安身立命,那实在不值得去读那些洋洋几万言的巨著。菲利普想弄清楚,自己究竟该如何为人处世。他认为自己能够不受周围议论的影响。可是他还得继续生活下去,因此在建立一套处世哲学之前,他为自己制订了一条临时性的标准。 
  “随心所欲地干去,但要适当地留神拐角处的警察。” 
  他认为他在巴黎期间最宝贵的收获就是精神上的完全自由,他终于觉得自己绝对自由了。他曾随意浏览过许多哲学著作。而今他高兴地期望享受往后几个月的闲暇。他开始任意地阅读。他怀着兴奋的心情探讨每个体系的书籍,希望从中获得某一能够规范他的行为的指南。他觉得自己犹如在陌生国度里的旅行者。当他不畏艰险,向前推进时,他也被这种进取精神迷住了。他像别人阅读纯文学书籍一样,充满激情地阅读着这些哲学著作。当他在高尚的语言中发现了自己模糊感到了的东西时,心里就怦怦直跳。他的思想是具体的,因而一迈进抽象领域便步履艰难。然而,即使他弄不懂作者的推理,可追随著作者迂回曲折的思路,在奥秘的学海边缘上敏捷穿行,也有一番说不出的痛快。有时,大哲学家们的话似乎对他没有什么意义,可是有时他又在他们的著作中辨认出一个他感到舒服的思想。他好比是深入中非腹地的探险家,突然进入一片广阔的高原,高原上有参天的树木和一望无际的草地。因此,竟使人恍如置身于一个英国公园里。他喜欢托马斯·霍布斯①的生动又通俗易懂的见解,对斯宾诺莎②则充满了敬畏。他以前从未接触过如此高尚,如此质朴严峻的思想,这使他联想起他热烈推崇的罗丹③的雕像“青铜时代”。另外就是休姆④:这位可爱的哲学家的怀疑论曾引起了菲利普的共鸣。菲利普沉迷于这位大哲学家的简明的文体,这种文体似乎用具有音乐感和节奏感的简洁语言就能把复杂的思想表达出来。他读休姆的哲学书就如欣赏小说一样,嘴角上挂着一丝快乐的微笑。但是他在所有的书中都找不到他所需要的。他在一本书上读到过:每个人都是天生的柏拉图主义者。亚里士多德⑤的信奉主义者、禁欲主义者和享乐主义者。乔治亨利·刘易斯⑥的一生经历(除了告诉你皙学都是无聊的空话外)表明了每个哲学家的思想是与他的为人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要了解这个哲学家的为人,你就能在很大的程度上猜出他所阐述的哲学思想。看起来好像你没有以某种方式行动,是因为你用某种方式思维;实际上,你所以用某种方式思维,是因为你是用某种方式造就出来的。真理与此无关,根本不存在“真理”这种东西。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一套哲学。而昔日伟人所苦心经营的哲学体系,只是对作者本人才有效。 
  ①霍布斯(1588—1679),英国哲学家。 
  ②斯宾诺莎(1632—1677):荷兰哲学家。 
  ③罗丹(1840—1917):法国雕刻家,现代写实派作表。 
  ④休姆(1711—1776):苏格兰哲学家及历史学家。 
  ⑤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322):希腊大哲学家。 
  ⑥刘易斯(1817—1878):英国哲学家及批评家。 
  那么,关键问题是,只要发现某一个人是什么样的人,他的哲学体系也就昭然若揭。菲利普认为,需要查清三件事:一个人和他生活的这个社会的关系;一个人和生活在他周围的人的关系;最后是一个人与他自己的关系。他精心制订了一个学习计划。 
  生活在国外的好处是,通过具体接触你周围人们的风俗习惯,你可以从外部来观察这些风俗习惯,从而看出那些被当地人虔诚实行、信以为真的风俗习惯,其实并无遵循的必要。你一定能够发现,你认为是不言而喻的信条,在外国人的眼里却是荒唐可笑的。在德国的那一年,以及在巴黎长时间的逗留,使菲利普接受怀疑论学说有了思想准备,所以如今这种学说一摆到他的面前,他便立即共鸣,感到无比的宽慰。他看出世间的一切事物无所谓善也无所谓恶,无非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罢了。他读了《物种起源》,这本书似乎为使他困惑不解的许多问题作出解释。他像个探险家,推断出某种必然出现的大自然的特征。他沿着大河溯源而上,果然在那儿发现他所预料中的支流。那儿有人口稠密的肥田沃野,再远处是连绵的山峦。每当伟人有了某种重大的发现,世人后来总是感到惊奇;这一发现为何当初不马上被人们所接受?为何对那些承认其真理的人,竟然也没产生任何重大影响?《物种起源》的第一批读者们以他们的推论接受这本书,可是作为他们行为的基础——感情,却未被触动。这部伟大著作出版后又隔一代之久,菲利普才诞生。书中许多使同时代人骇然的东西,此时,已经为这一代的人们所接受,因此菲利普能够心情舒畅地接受它。他深深地为宏伟壮观的生存竞争所激动,书中提出的伦理准则似乎符合他原有的想法。他心里想,“是啊,强权即公理嘛。”社会为一方,它是一个有其自身生长和自我保护的有机体,而个人为另一方。凡是对社会有益的行为就被称为美德;凡是对社会有害的就被唤作邪恶。善与恶无非就是这个意思。而罪恶更是自由人应该摆脱的一种偏见。社会在与个人的对抗中有三件武器,这就是法律、舆论和良心;前两件可以用狡诈来对付,狡诈是弱者对付强者的唯一武器。当公共舆论宣称罪恶已被发现时,它的使命也就完成了。可是良心是内部的叛徒,它在每个人的心里为社会打仗,致使个人败阵投降,成为敌人繁荣的牺牲品。显然,这二者是不可调和的,国家和个人各自都明白。社会为了自己的目的而使用个人,当他反对它时,就将他踏在脚下;如果他忠心耿耿地为它服务,便以勋章、养老金和荣誉来奖励他。个人一方呢,它的唯一的力量只在于自身的独立性,为方便起见挤入社会,他得提供金钱和服务,但他毫无一点义务感和责任感。况且,他不在乎奖励,只要求别人不要干涉他。他是不受约束的旅行者,为了消灾避祸而使用科克的车票,可是对于亲自陪伴的随行人员却投以愉快、轻蔑的眼光。自由人的行为谈不上犯错误。他随心所欲地干他喜欢干的事——假如他可以的话。他的权力就是他的道德观的唯一标准。他承认国家的法律,又能够违反这些法律而毫无犯罪感。可是,假如他遭到惩罚,他也毫不怨恨地接受惩办。社会毕竟是强有力的。 
  菲利普认为,如果对于个人来说,没有所谓的正确与错误,那么,良心也就失去了他的约束力量。他发出了胜利的欢叫声,一下逮住良心这个恶棍,并把它从自己的胸膛里狠狠地扔了出去。可是,他并不比先前更懂得生活的意义。为什么有这个大千世界,人来到这世界上究竟为了什么,这一问题仍如从前一样地费解。但可以断定一定是有某些原因的。他想起了克朗肖对“波斯地毯”所打的比方,他说这是对生活之谜的解答,还神秘地加了一句:除非你自己找出它,否则就不成其为答案。 
  “我不明白他究竟是什么意思。”菲利普笑了。 
  就这样,在9月的最后一天,菲利普急于要实践这些生活的新理论,带着1600镑的财产,拖着一只畸形脚,第二次前往伦敦,开始他在人生道路上的第三次尝试。     

LⅣ     菲利普给会计师当学徒之前曾通过的考试,这个成绩也可作为他进医学院的足够的资格。他选择了圣卢克医学院,因为他父亲曾在这所学校上过学。夏季学期结束之前,菲利普抽出一天去了趟伦敦,找学校的秘书,他从秘书那儿拿到一份寄宿房间一览表,随后他在一幢昏暗的屋子里租了间房间。这儿有个好处,就是上医院只要走两分钟。 
  “你得安排好一个解剖的部位,”秘书告诉他,“你最好从腿部开始,他们一般都这样,他们好像觉得腿部容易解剖些。” 
  菲利普发现第一课是解剖学,11点开始。大约10点半,他一瘸一拐地穿过马路,朝医学院走去,心里有点紧张。一进门,就见到那儿贴着许多布告、课程表、足球海报等等。他悠闲地观看着,竭力显得若无其事的样子。一群年轻学生运着球走了进来,一边在信架上翻找信件,一边互相交头接耳,然后下楼进入地下室。学生阅览室就在那儿。菲利普见到好几个样子散慢、羞怯的人在四下闲逛。他推测他们也和他一样是第一次来这儿的。看完了布告,他发现一扇玻璃门,显然,它是通往陈列馆的。因为离上课还有20分钟,他便走了进去,里面陈列着各种病理学标本。不久,有个大约18岁的学生走到他跟前。 
  “喂,你是一年级的吗?”他问道。 
  “是啊。”菲利普回答。 
  “你知道教室在哪儿吗?快11点了。” 
  “我们最好找找看。” 
  他们走出陈列馆,进入一条又长又暗的走廊,两边的墙上漆成两种深浅不一样的红色。在走廊里还有其他小伙子,这表明前面就是教室。他们来到了一扇写有“解剖学教室”的门前。菲利普发现里面已坐了很多人。座位是阶梯式的。正当菲利普进门时,有个服务员在教室的讲台桌上放了一杯水。然后,又拿来一个骨盆和两块一左一右的大腿骨。又有一些人进来就座,到11点,教室几乎座无虚席。大约有60名学生。他们大多数比菲利普年轻得多,嘴上无毛的18岁的小伙子,但有少数比他年纪大。他看见一个高个子,脸上长满了红胡须,样子很凶狠,可能有30岁了;另一个是黑头发的小个子,比前者小一两岁;还有一个戴着眼镜,胡子已经有点灰白了。 
  讲师卡梅伦先生走了进来,他眉目清秀,五官端正,满头银发。他顺着花名册挨个点名,然后来了一段开场白。他讲话声音悦耳,用词恰当。他似乎喜欢细心地推敲用词。他向学生推荐了一两本该买的书,并劝他们购买一副骨骼,他兴致勃勃他讲起解剖学:这是学习外科必不可少的。了解解剖学可以提高艺术鉴赏力。菲利普洗耳恭听。后来他听说,卡梅伦先生也给皇家艺术院的学生上课。他在日本待过多年,在东京大学供过职。他自以为对美有鉴赏力。 
  “你们将不得不学习许多乏味的东西,”他豁然微笑着,结束自己的讲话,“一旦你们通过期末考试就会把它们忘得一干二净,可是,就解剖学而言,学了再丢了总比一点也不学要强。” 
  他拿起放在桌上的骨盆,开始讲课。他讲得头头是道,娓娓动听。 
  讲演结束时,那个在病理博物馆跟菲利普讲话的,上课时坐在他身边的学生建议去解剖室看看。菲利普同他又沿着走廊走去,有位服务员告诉他们解剖室的地点,他们一进门,菲利普就明白刚才在过道里注意到的那股难闻的气味是什么了。他点了一袋烟,那个服务员嘿嘿地笑了。 
  “你会很快适应这股气味的,我已经闻不出来了。” 
  他问菲利普的名字,并看看布告板上的名单。 
  “你解剖一条腿——4号。” 
  菲利普看到还有一个名字同他的名字括在一起。 
  “这是什么意思?”他问。 
  “眼下尸体很缺,我们只好两个人合解剖一个部位。” 
  解剖室很大,漆得像走廊一样,上部漆成鲜艳的橙红色,下部的护壁板漆成深赤褐色。沿房间的两侧每隔一段距离都摆着一块块铁板,铁板与墙交成直角,并像盛肉的盘子那样开有槽,上面各放一具尸体,大多数是男尸。由于长期搁在防腐剂里,颜色变得很深,皮肤看上去几乎像皮革一样。尸体干瘦、皱缩不堪。服务员把菲利普带到一块铁板跟前。旁边站着一个年轻人。 
  “你叫凯里吗?”他问。 
  “是的。” 
  “那么我们一块解剖这条腿。幸亏是男尸,可不是吗?” 
  “为什么?”菲利普问。 
  “他们一般较喜欢解剖男尸的,”陪从医生说,“女尸多半脂肪太多。” 
  菲利普着那具尸体,胳膊和腿瘦得不成样子。肋骨突起,外面的皮肤绷得很紧。这个人大约45岁,留着稀疏的灰白胡子,脑门上稀稀拉拉地长着几根失色的头发。眼睛紧闭,下颚凹陷。菲利普想象不出这也曾经是个人,那一排排的尸体给人一种阴森、恐怖的感觉。 
  “我想下午两点开始解剖。”和菲利普合著解剖的年轻人说。 
  “好吧,我两点来。” 
  前一天菲利普已买好了所需要的器械箱,现在又给了他一个小柜。他看看那个陪他到解剖室的学生,发现他脸色苍白。 
  “你感到不舒服吗?”菲利普问他。 
  “以前我从未见过死人。” 
  他们沿着走廊走,一直走到校门口。菲利普想起了范妮·普赖斯。她是他第一次看到的死人。他还记得那具尸体给他多么奇怪的感受。生者和死者之间仿佛有无边无际的距离:他们似乎属于不同的物种;想起来也觉得很奇怪,不久以前,这些人还在说话、走动、吃饭、嬉笑呢。死者身上有一种令人恐怖的东西。可以想象,死者会给活人产生一种不祥的影响。 
  “去吃点东西你看怎样?”他的新朋友对菲利普说。 
  他们走进地下室,那儿有一间昏暗的房间装修成餐厅,这儿,学生可以弄到如在无酵母面包店所能吃到的那一类食品。吃饭时(菲利普要了一份烤饼、奶油和一块巧克力),他知道这个同伴名叫邓斯福特。这小伙子气色好,有一双可爱的蓝眼睛和一头黑色的卷发,四肢发达,嘴钝、动作缓慢。 
  他刚从克里夫顿来。 
  “你打算修联合课程吗?”他问菲利普。 
  “是的,我想尽快地取得医生资格。” 
  “我也要修这门课程。但尔后我将修皇家外科医学会会员的课程,我要当外科医生。” 
  大多数学生修内外科医学会联合委员会规定的课程;然而,那些更有抱负更勤奋的学生,还要攻读一段时间,以取得伦敦大学的学位。菲利普进入圣卢克医学院时,规章刚刚有所变动,学制需5年,而1892年秋天以前入学的学生实行4年制。邓斯福特对自己的计划了如指掌。他告诉菲利普课程的一般情况。“第一次联合课程”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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