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奥斯丁和她的《诺桑觉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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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 声
简·奥斯丁和她的《诺桑觉寺》
简·奥斯丁于一七七五年十二月十六日出生在英格兰汉普郡斯蒂文顿村。她的父亲乔治·奥斯丁是当地两个教区的主管牧师,靠着两份牧师俸禄,加上招收学生之所得,养活一家九口人。简·奥斯丁的母亲出身于一个有背景的家庭,因而即使当奥斯丁家陷入逆境时,家里仍然维持着中产阶级的生活水准和社会地位。
乔治.奥斯丁夫妇一共生有八个孩子,六男二女,简·奥斯丁排行第七。简·奥斯丁的大哥詹姆斯上过牛津大学,后来继承了父亲的教区长职位。二哥乔治因为有病,由专人护理着,始终不得与家人团聚。三哥爱德华从小过继给一位无子女的亲戚,但对骨肉同胞一直情同手足。四哥亨利也上过牛津大学,后来成为简·奥斯丁与出版商的联系人。简·奥斯丁的姐姐卡桑德拉比简·奥斯丁大三岁,和简·奥斯丁一样终身未嫁,是简·奥斯丁的忠实伴侣。
简·奥斯丁的五哥弗朗西斯和弟弟查尔斯参加了英国海军,最后都被晋升为海军将领。
奥斯丁家从未给两位小姐请过家庭教师,也未让她们受过多少学校教育。简·奥斯丁六岁的时候,曾随姐姐上过牛津女子寄宿学校,不过那不是因为她想念书,而是因为她离不开姐姐。(乔治·奥斯丁太太曾说:“要是有人下令砍掉卡桑德拉的脑袋,简·奥斯丁非得和她一起去死不可。”)上学后不久,简·奥斯丁害了一场大病,差一点送了命。病愈后,简·奥斯丁又陪姐姐去雷丁寺院学校念书,九岁时便永远离开了学堂。简·奥斯丁回到家里,在父母的指导下,充分利用家里那个五百卷藏书的书房,阅读了大量古典文学作品和当代流行小说,渐渐同文学结下了不解之缘。
简·奥斯丁早在十六岁,就对写小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可是在她那个时代,体面人一般都谴责小说,而女人写小说当然更是犯禁的,于是她只有瞒着外人,偷偷地进行写作。她坐在书房里,把构思好的内容写在一张张小纸条上,一听到外面有人进来,便赶忙把小纸条藏起来。她每写好一部作品,都要先读给家里人听,遵照他们的意见,反复进行修改。约在一七九六年至一七九七年,简·奥斯丁完成了她的第一部小说《傲慢与偏见》的初稿《第一次印象》,她父亲写信给伦敦的一个出版商,请求自费出书,结果遭到拒绝。简·奥斯丁并不因此灰心,在以后的两年里,她又接连完成了《理智与情感》和《诺桑觉寺》的初稿。
一八00年十一月,乔治·奥斯丁牧师决定退休,让詹姆斯接替他的职位。次年,简,奥斯丁随父母和姐姐搬到著名的矿泉疗养胜地巴思。就在这年的一次旅行中,简·奥斯丁遇见一位青年枚师,两人几乎一见钟情,当下约定在某地相见。可是当简·奥斯丁来到约会的地点时,等待她的却是一场悲剧:她接到噩耗说,她的情人不幸死去。后来还有一次,简·奥斯丁同姐姐到朋友家去玩,朋友的兄弟向简·奥斯丁求婚,得到了简·奥斯丁的应允。可是到了晚上,简·奥斯丁又改变了主意,第二天便匆匆离开了朋友家。简·奥斯丁虽然终身未婚,但她非常喜爱自己的侄儿侄女,而这些孩子也很喜爱“亲爱的简姑”。
一八0五年,乔治·奥斯丁牧师去世。第二年,他的遗蠕带着两个女儿移居南安普敦,同五儿子弗朗西斯住在一起。三年后,爱德华的妻子在生第十二个孩子时死去,爱德华十分悲痛,便请母亲和两个妹妹住到汉普郡的乔顿。简·奥斯丁在这个幽静的环境里生活了八年,再一次焕发了创作的激情。她一面修改前三部小说,交出版商发表,一面创作新的作品。一八一一年,简·奥斯丁匿名发表了《理智与情感》,获得好评,以后又接连出版了《傲慢与偏见》(1813)、《曼斯菲尔德庄园》(1814)、《爱玛》(1815)。但是,令人遗憾的是,简·奥斯丁恰在声誉鹊起的时候,她的健康突然恶化了。一八一七年,卡桑德拉陪她去温彻斯特疗养,结果医治无效,于七月十八日离别了人问,终年才四十一岁。翌年,《诺桑觉寺》和《劝导》同时问世。
简·奥斯丁生活的时代,英国小说正处于一个转折时期。十八世纪上半叶,英国文坛涌现了像菲尔丁、理查森、斯特恩和斯摩莱特这样的现实主义小说大师,可是到了七十年代,这些大师都已离开人世,他们开拓的现实主义传统基本上被一股“新浪漫主义”,思潮所取代。这股“新浪漫主义”思潮主要以两种形式出现:一种是以范妮·伯尼为代表的感伤派小说,一种是以拉德克利夫夫人为代表的哥特传奇小说。这些作品虽然曾经风靡一时,但是终因带有明显的感伤、神奇色彩而显得有些苍白无力。正由于有这种作品充斤市场,英国小说自十八世纪七十年代至十九世纪头十年,四十年间没有产生什么重要作品。从一八一一年起,简·奥斯丁相继发表了六部小说,这些小说以其理性的光芒照出了“新浪漫主义”的矫揉造作,使之失去容身之地,从而为英国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现实主义小说高潮的到来扫清了道路。在英国文学史上,简·奥斯丁不仅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而且本身又是独一无二的,因而被人们誉为“无与伦比的简·奥斯丁”。
我们这里介绍的《诺桑觉寺》属于简·奥斯丁的前期作品,初稿写于一七九八—一七九九年,取名《苏姗》。一八O三年,作者对小说作了修改,并将其卖给伦敦的一个出版商,但不知为何缘故,小说并未出版。直至作者去世后的第二年,也就是一八一八年,经亨利·奥斯丁斡旋,小说才得以出版。
同作者的其他五部作品一样,《诺桑觉寺》是一部爱情小说。然而,同其他作品不同的是,除了爱情纠纷之外,小说自始至终还贯穿着对哥特小说的嘲讽。因此,这可谓是一部“双主题”小说。
小说女主角凯瑟琳·莫兰是个牧师的女儿,随乡绅艾伦夫妇来到矿泉疗养地巴思,在舞会上遇见并爱上了青年牧师亨利·蒂尔尼。同时,她还碰到了另一位青年约翰·索普。索普误以为凯瑟琳要作艾伦先生的财产继承人,便起了觊觎之心,“打定主意要娶凯瑟琳为妻”。索普生性喜欢吹牛撒谎,他为了抬高自己的身价,便向亨利的父亲蒂尔尼将军谎报了莫兰家的财产,蒂尔尼将军信以为真,竭力怂恿儿子去追求凯瑟琳。当他们一家离开巴思时,他还邀请凯瑟琳去诺桑觉寺他们家作客,把她视为自家人。后来,索普追求凯瑟琳的奢望破灭,便恼羞成怒,连忙把以前吹捧莫兰家的话全盘推翻,进而贬损莫兰家,说她家如何贫穷。蒂尔尼将军再次听信谗言,以为莫兰家一贫如洗,气急败坏地把凯瑟琳赶出了家门,并勒令儿子把她忘掉。但是两位青年恋人并没有屈服,他们经过一番周折,终于结为伉俪。显而易见,作者如此描写索普和蒂尔尼将军,是对金钱和门第观念的无情针针砭。
凯瑟琳在巴思期间,正热衷于阅读拉德克利夫夫人的哥特小说《尤多尔弗的奥秘》。后来听说将军邀请她到诺桑觉寺作客,她不禁欣喜若狂,心想她终于能到古刹中去,“历历风险”,“尝尝心惊肉跳的滋味”。其实,诺桑觉寺只是座舒适方便的现代化住宅,仅仅保留着旧日古色古香的名称而已。可是凯瑟琳住进来以后,却凭着哥特小说在她头脑中唤起的种种恐怖幻影,在寺里展开了一场荒唐的“冒险”活动。她第一次走进自己的卧房,见到壁炉旁边有只大木箱,便疑心箱里有什么奥秘,胆战心惊地好不容易把箱子打开,不想里面只放着一条白床单!夜里上床前,她猛然发现屋里还有一只大立柜,战战兢兢地搜索了半天,终于在橱柜里找到一卷纸,她如获至宝,以为发现了什么珍贵的手稿,不料熬到天亮一看,竟是一叠洗衣帐单!凯瑟琳碰了两次壁,虽然羞愧满面,但却没有从中吸取教训。相反,她那传奇的梦幻还在进一步升级。她参观寺院时,突然“臆测到一种不可言状的恐怖”,时而怀疑蒂尔尼将军杀害了自己的妻子,时而怀疑他把妻子监禁在哪间密室里,于是又在寺院里搞起了“侦破”活动。后来,因为让亨利撞见了,听他说明了事实真相,批评了她疑神疑鬼,她才从哥特传奇的梦幻中省悟过来,当即下定决心:“以后无论判断什么或是做什么,全都要十分理智”。在这里,简·奥斯丁给她的女主角打了一剂清醒剂,也着实挖苦了哥特恐怖小说。
顺便应该指出,简·奥斯丁无论对哥特小说还是对感伤小说,都不是全盘否定的。在她看来,这两类小说虽然具有矫揉造作、脱离现实等消极因素,但却一反当时文坛过于严肃的气氛,对于打破古典主义教条的束缚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因此,作者在小说第五章离开故事的发展线索,向传统的小说观提出了挑战,使用饱含激情的语言赞扬了新小说:
……总而言之,只是这样一些作品,在这些作品中,智慧的伟力得到了最充分的施展,因而,对人性的最透fin的理解,对其千姿百态的恰如其分的描述,四处洋溢的机智幽默; 所有这一切都用最精湛的语言展现出来。用“最精湛的语言”,展现“对人性的最透彻的理解”,四处洋溢着“机智幽默”,这既是作者对小说的精辟见解,也是对她本人作品的恰如其分的概括。作者这段义正词严的文字,被后人视为小说家的“独立宣言”。
同作者的其他几部小说一样,《诺桑觉寺》也是一部充满幽默情趣的喜剧作品,其幽默情趣不仅见诸对情节的喜剧性处理,而且见诸某些人物的喜剧性格。凯瑟琳是个幼稚无知的姑娘,艾伦太太作为其保护人,本应处处给以指点才是,可她全然无视作长者的责任,除了自己的穿戴以外,对别的事情概无兴趣。她同索普太太碰到一起时,一个炫耀自己的衣服,一个夸赞自己的女儿,“两张嘴巴一起动,谁都想说不想听”。索普太太的长女伊莎贝拉是个漂亮的姑娘,但是禀性虚伪,好使心计。她嘴里说“讨厌钱”,心里就想嫁个阔丈夫。她同凯瑟琳的哥哥詹姆斯订婚时,激动得一夜夜地睡不着觉,说什么她“即使掌管着几百万镑,主宰着全世界”,詹姆斯也是她“唯一的选择”。后来,见更有钱的蒂尔尼上尉向她献殷勤时,她又得意忘形地抛弃了詹姆斯。最后,蒂尔尼上尉遗弃了她,她居然有脸写信恳求凯瑟琳,企图与詹姆斯重温旧情。以上这几位女性,加上前面提到的索普和蒂尔尼将军,构成了小说中的滑稽群。比起女主角凯瑟琳来,这些人物尽管着墨不多,但一个个无不写得有血有肉,活灵活现,为小说增添了无穷的乐趣。
简,奥斯丁写小说,如果说她的最大乐趣是塑造人物,她的拿手好戏则是写对话。她的对话鲜明生动,富有个性,读来如闻其声,如见其人,难怪评论家常拿她和莎士比亚相提并论。比如伊莎贝拉总是爱唱崇尚友谊忠贞爱情的高调,但是话音未落,总要露出心中的隐情。一次,她对凯瑟琳说:“我的要求很低,哪怕是最微薄的收入也够我受用的了。人们要是真心相爱,贫穷本身就是财富。我讨厌豪华的生活。我无论如何也不要住到伦敦。能在偏僻的村镇上有座乡舍,这就够迷人的了。”天花乱坠地表白了一番之后,紧接着又加了个话尾:“里士满附近有几座小巧可爱的别墅。”从乡舍溜到别墅,一语道破了她那爱慕荣华富贵的真情实感。类似这样的绝妙对话在小说里俯拾即是,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读简·奥斯丁的小说,确能使读者从说话看出人物来的。
简·奥斯丁的小说大都取材于一个“三四户人家的乡村”,讲的多是女大当嫁之类的事情,有人认为生活面狭窄了些,题材琐碎了些。可是,喜欢“二寸牙雕”的人,有谁又嫌它小呢?简·奥斯丁写小说,恰恰是以创造“二寸牙雕”的精神来精雕细琢的。我们读她的作品,也要像欣赏“二寸牙雕”那样仔细玩味,这样,我们就会发现一个森罗万象、意味无穷的艺术天地。
译者
上卷·第一章
凡是在凯瑟琳·莫兰的幼年时代见过她的人,谁都想不到她命中注定会成为女主角。她的家庭出身,父母的性格、她自己的品貌气质,统统对她不利。她父亲是个牧师,既不受人冷落,也没陷入贫穷。为人十分体面,不过他起了个“理查德”的俗名,长得从来不算英俊;他除了两份优厚的牧师俸禄之外,还有一笔相当可观的独立资产。而且,他一点也不喜欢把女儿关在家里。她母亲是个朴实能干的女人,她性情平和,而更为了不起的是.她身体健壮。她在凯瑟琳出世之前生过三个儿子。在生凯瑟琳时,人们都担心她活不成了,不料她还是活了下来,接连又生了六个孩子,并且眼看着他们在她身边长大成人,而她自己也一直很健康。一家人家要是养了十个孩子,个个有头有脑,四肢齐全,总被人们称作美好的家庭。不过,莫兰家除此而外。没有别的好称道的,因为这些孩子大都长得很平常。而凯瑟琳多年来一直像其他孩子一样难看。她细瘦个儿,笨里笨气的,皮肤灰里透黄,不见血色;头发又黑又直,五官粗粝。她的相貌不过如此,她的智力似乎同样不适宜作女主角。她对男孩子玩的游戏样样都喜爱。她非但不喜欢布娃娃,就连那些比较适合女主角身分的幼儿爱好,诸如养个睡鼠。喂只金丝雀,浇浇玫瑰花,她都觉得远远没有打板球来得有趣。确实,她不喜欢花园、偶尔采几朵花,那多半是出于好淘气,至少别人是这么推测的,因为她专采那些不准采的花。她就是这个脾气。她的资质也同样很特别。无论什么东西,不教就学不会,弄不懂,有时即使教过了,她也学不会,因为她往往心不在焉,时而还笨头笨脑的。她母亲花了三个月工夫,才教她背会了一首诗《乞丐请愿歌》,结果还是她的大妹妹比她背得好。凯瑟琳并非总是很笨.决非如此。《兔子和朋友》这个寓言,她比英格兰哪个姑娘学得都快。她母亲希望她学音乐,凯瑟琳也认准自己会喜欢音乐,因为她很爱拨弄那架无人问津的旧琴,于是她从八岁起便开始学习音乐。没想她学了一年便吃不消了。莫兰太太对女儿们力不从心或是不感兴趣的事情从不勉强.因此她让凯瑟琳半途而废了。辞退音乐教师那天,是凯瑟琳一生最快活的日子。她并不特别喜爱绘画,不过,每逢能从母亲那儿要来一只信封。或是随便抓到一张什么稀奇古怪的纸头,她就信笔画起来,什么房子啦,树啦。母鸡和雏鸡啦,画来画去全上一全模样。她父亲教她写字和算术。母亲教她法文。但是她哪一门都学不好,一有机会便逃避上课。这真是个不可思议的怪人!十岁的年纪亦表现得如此放纵不羁。可她既没坏心眼,也没坏脾气,很少固执己见,难得与人争吵,对弟弟妹妹十分宽和.很少欺侮他们。此外,她喜欢吵闹和撒野,不愿关在家里,不爱清洁,天下的事情她最爱做的,便是躺在屋后的绿茵坡上往下打滚。
凯瑟琳·莫兰十岁的时候就是这副样子。到了十五岁,她渐渐有了姿色,卷起了头发,对舞会也产生了渴望。她的肤色变得好看了,脸蛋儿也变得丰满起来,因而五官显得十分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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