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告诉你们一个秘密…其实沈萌,祂是个没有性别的生物,也就是说——人妖。
当我带沈萌出去:隔壁的阿姨:“哟,把小女朋友带出来了,这姑娘,长得真漂亮。”大学的同学:“这是…感觉像哪个同学。我说胡艾歌你们终于在一起了?我早就知道你是个基佬了。”无良的损友:【大吼】“胡!艾!歌!你~这~个~负~心~汉~抛~弃~了~我~另~寻~新~欢!嘤嘤嘤嘤嘤嘤嘤嘤心好痛嘤嘤嘤嘤嘤嘤你这个负心汉我们分手吧嘤嘤嘤嘤死基佬嘤嘤嘤嘤…”生意合作伙伴:“怎么,又勾搭上妹子了?哇,这个极品,愿不愿意让给我?”
沈萌囧着张倾国倾城美若天仙就是分不清男女的脸对前者和善微笑就是不说性别,然后将后三个一一揍回去,最后压着我对路上一除皮肤苍白外一脸男主相的青年鞠躬,恭恭敬敬地替我(事后祂的确如此声明)道了一声:“嫂子好。”
对方愣了一下,先是不明就里,然后突然想到什么般,红着脸走了。沈萌得意洋洋转过头来,雌雄莫辩的面容扭曲着做出了一个类似于“笑”的表情,然后冲我身后比了个V字手。我很快看到,大哥不紧不慢地走在后面——顺便一提,这次他还没死。
【双下划线】看来我重要的亲人得多两个了。【双下划线】【日记到此结束】几天之后。没有人送葬,只有大哥和前几天见到的那个人捧着骨灰盒和遗照,去下葬的墓园。胡艾歌在前面插着兜走着,沈萌在后面跟着。祂的长发在后面扎成了马尾,看起来很是清爽干练,祂那身奇怪的衣服也让人分不清是男是女,胸也是要鼓不鼓,喉结也是要突不突,完全看不出来性别,纠结的可以。偶尔会有人对这位一身白运动装的怪人投以诡异目光,却在触及遗像后沉默地收回视线。
那是一个扎着马尾的少女,高中宽松的校服穿在她身上却显得格外合适,精致的脸上洋溢着青春的气息。这个时候的女孩恰逢最灿烂明媚的时候,即使似乎是黑白化的学生照,大概不被允许笑,但微弯的眼里却藏着浓浓的笑意。
正是这么美好的青春,却大概已经猝然的死去,成为一撮灰烬了。看这样子,大概是前几天抢劫银行的时候作为人质被丧心病狂的劫匪撕票的女孩儿。这样的人估计身怀怨恨,还是不要看得好吧,免得招来祸灾,哭都哭不出来。
胡艾歌的眼神满怀凶狠地朝周围扫视一圈,视线和议论都消隐无踪,围观群众纷纷躲闪,可没过一会,又开始指指点点。他们议论的语气,或怜悯悲悯,或残酷漠然。这不代表所有人的人心,却影射了一部分人心。
跟在后面的沈萌小心翼翼地拉住他的手,艰难露出一笑容,权作安抚。胡艾歌才冷漠地转过脸来,仿佛突然失去了所有气力一般,脚步虚浮地往前飘去。沈萌纠结半晌,最终难而又难地挤出几个字:“下次…不…灰…会死。”
自从以实体出现,祂就连话也说不清楚了。但是那份蠢萌蠢萌的状态,却仍然在。胡艾歌叹了口气,轻声道:“我知道啊…可是那个时候,我就不在了,夏夏,大哥还有你们…没有人能够记得我了。没有了。”
前面走着的他不认识的手捧遗像的青年却突然笑着回过头,一脸肯定地回答:“会有的。我们都不会忘记你的。千夏,你大哥,还有我。还有这位神…沈萌。我们都不会忘记你的,你不会…彻底被抹去在这个世界上的存在的。”
“别乱说。”胡溯制止了他,对方却很认真的重复:“真的,不会的,相信我。”
“相信你有什么用啊…”胡艾歌笑着耸肩,习惯性伸到口袋里摸烟盒,抓了个空,于是略失落地收回手,“反正到时候我都消失了,只能用不存在的意识看着你们幸福的生活,也不会知道你们记不记得了。对了,不过还是祝你们幸福。”
“感觉你像终于放手的原配…”对方嘟囔着,自己却先笑了出来。他飞快地握了下胡艾歌的手,往里面塞了一枚金质的天鹅挂坠,然后把遗像放在了墓碑前。那里,有早有预料的胡千夏亲手刻下的名字,和墓志铭。
道是难触,最是念初。
他们这些人,心里都如明镜一般,却为了所爱之人,终其一生,都未曾说出口。
作者有话要说:
亲情是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另外,后背有依比什么都重要。
第162章 二三世界
多年之后。台上,带着一枚金质挂坠的少女垂着头拉小提琴,乐声悠扬,技艺精湛,一切堪称完美,侧边所坐的评委眼中也充满赞扬。台下坐满了人,男女老少皆有,但更多的是穿着校服的少年人。他们神情各异地盯着台上身着白色柔软质感的礼服长裙,明丽而雍容的少女。
代表云间高中出场的高三女生胡千夏,是整个高中的骄傲。傲人的成绩,高贵的家世,精致甜美的长相,一手极好的琴技,平易近人的性格…很少有人不喜欢她。胡千夏,是老师眼中的骄傲,更是同学之间互相流传的传说。
胡溯,也就是凌零,安静地坐在台下。他的身旁坐着同样认真倾听的余云枫。这次比赛很重要,他们一家里面,能来的都来了。【喂云枫你终于嫁进他们家了么WOC】当然,胡千夏那个梳得很高的马尾就是他的杰作——没办法,实在是给太多人扎过了,唯手熟尔嘛。
胡千夏的小提琴声中总是藏着无限的天真、明媚和灿烂,这辈子在没长歪的优秀教育下,她不仅性格活泼,也喜欢练习欢快流畅的曲调,在这方面更是尤为擅长。当然,以她高超的技术,慢歌部分也同样令人心情愉悦。这是一首以风景为主题的小提琴独奏,而胡千夏高超到能让人从音乐声中看到天空,海洋,湖水,月光,流云和起伏绵延的山川。而那些风景里,又透漏出温柔、喜悦以及对这一切那无限的天真的奇异的热爱。
他们身旁空出的两个位置上,没有人。那两个位置是连在一起的,明明是很好的位置,不知道为什么,却被保留了下来。余云枫一副求知若渴的模样,似乎已经什么都知道了的凌零却并不打算对他透漏一丝一毫有关这件事的情况。
好吧,其实不说他也猜到了。云枫遗憾的收回掐着系统腰的手,转头继续认真倾听那令人陶醉其中的乐声。
看着两人有趣的“小互动”,胡艾歌轻笑了起来。沈萌拉了拉他的手,轻声问道:“什么事情,这么开心?”“喏,他们。”胡艾歌以眼神示意,强忍笑意,回答道,“大哥和大嫂真是般配的一对儿啊。”
沈萌做深思状,过了一会儿才很认真地回答:“嗯。很般配。”然后不懈地再次握住胡艾歌的手,又道,“圣诞节…等会就要下雪了,艾歌,你去看雪吗?”“沈萌你别剧透,你这样剧透我完全失去了惊喜感啊…”
胡艾歌这样不满的回答,眼里却满满的都是笑意。他留恋的看了一眼台上那个光芒四射的人影,很满意地笑了,反握住沈萌的手:“不过看雪还是很有趣的事情。夏夏,大哥,还有嫂子…他们果然都没有忘了我啊。我很开心,真的。”
他的笑容几乎虚幻了起来,苍白而心满意足:“很开心。”
“所以,到底要不要去看雪?”沈萌不解风情地这样问道,眼睛紧盯着胡艾歌,誓要他给出一个答案,胡艾歌无奈地笑笑,应道:“去,马上,这就去…说好了,要用这无限的生命游遍世界每个角落的。”
他的眼里渐渐积蓄起某些亮晶晶的东西,映射着台上聚光灯打出的暖黄色光芒,以及聚光灯中心,那个只是安静的站立着就让人感到无比惊艳的人影。他为之骄傲的妹妹,一直守护着的妹妹…终于活了下来啊,一直活了下去。
他还有无限的,与这个世界毫无交点的生命。在这漫长的时光中,他会看遍这世界上每一件事,亲眼见证这个国家,这个世界甚至这个宇宙的交替和变迁。他将有幸目睹这一切,直到最终,一切消亡,直到最后世界只余他一人,就连作为神明的沈萌也不复存在。那个时候,他大概会很寂寞,却也习惯了这样的寂寞。那个时候没有再看雪的机会,他的目光将永恒的注视茫茫星河,那个时候没有和他携手的人,他却已经习惯了这漫长的生命,和可怕的孤独。
十生有幸。如此便好。
“该走了。”沈萌拉着他的手,站了起来,他难得地一次说了很多话,毫不在意出口即为天道的法则,“别悲春伤秋的了,离那个时候还有很久,我们还没看过荷兰的风车,没去造访喜马拉雅的山麓,没有看到你最向往的极光…我们会一直走下去,很久很久,永远永远。”
胡艾歌点头,真心真意地冲着天空露出一个笑容。生活依然一如既往的平淡,一如既往的寂寞。可幸好这漫长人生中,虽然他无权参与他人的故事,却也有一个人相伴在身旁,陪他打发着永久的残酷的失眠。
凌零自始至终都在保持沉默,注视着他们起身,消匿,然后平静地抬起头,看向天空,仿佛能够透过大厅厚重的墙壁,看到外面飘然落下的雪花。云枫依然凝视着胡千夏,乐曲进行到末尾,欢快而流畅的结尾格外激动人心。
他仿佛看到城市中的万家灯火,郊野中的繁星几颗,春日的新芽,夏季的繁荫,秋天飘然而落的一片红叶,冬日纷纷扬扬落下的鹅毛大雪。然后是流水,高树,火焰,沃土,鸟鸣,猿啼…万千景象一一掠过,承载了无尽的时光和无限的江山,终不知道是借了谁的双眼,满含希望,却不带丝毫个人感情。
画面在夜色与霞光交汇的那一刻完美定格。
一曲终了。胡千夏优雅鞠躬,退场谢幕,白天鹅一般消失在幕布后,台下响起经久不息的雷鸣般掌声。之后又是几个实在不够惊艳的节目,然后是颁奖,不出意料的,国家级一等奖,云间高中高二一班,胡千夏,《溯流光》。
胡溯给了胡千夏一个拥抱,意有所指地道明:“他看见了的话,一定会很高兴的。”“当然。”胡千夏满意地握住颈间金色的天鹅,眼中湖绿色光芒一闪而过,像天鹅眼中所镶嵌的宝石。她终究还是什么都没忘,虽然看不见,却要永远留个念想。胡家人,就算只是虚无缥缈的执念,也如此坚不可摧。
胡艾歌的付出,总算没有白费。
溯流光,溯流光。触不可及又何妨,难溯流光又何妨。
幽魂可还乡。幽魂可还乡。
作者有话要说:
太寂寞。溯流光就是预告里的那个。
二四世界
第163章 二四世界
一年前,若是你来到江湖之中,初来乍到,若不巧名叫叶浮,还在正道人士面前报上名来,众位一定会满怀惊恐一脸愤慨怒不可遏地回答你:“呔!魔教妖人,你还敢出现在这里,纳命来!”
而今天,当你初来乍到,笑眯眯地报上名号:“晚辈沈浮”时,他们只会见怪不怪地瞥一眼你,满是讥讽地反问:“跟着我们沈大侠的那个傻子终于好了?少年人,别作死了,现在这世道不比往常了。来,我给你讲讲叶浮的事迹,别受骗了balabalabalabala…”
正道大侠沈正风,具有和名字极度相配的正直脸孔和热忱心肠,作为嫉恶如仇又长的很赞【后面才是重点】的大侠,有不少女子都争相装摔倒丢手绢非君不嫁等等等等。当然,按照规律,这么好的名草…自然是有主了。沈正风的未婚妻唐清宛,前几年的京城之花,养在深闺人未识,天生丽质难自弃的大家闺秀,两人不仅身家相配,相貌更是金童玉女。那么,沈正风如此痛恨魔道的原因也就这么被引出来了——前几年被魔教掳去之后,等她逃回来之时,已是口难发声,且一双素手骨节尽断,连手的样子都要没有了。不巧,刚刚传出消息,云风城主叶浮被爆出是魔头的消息,以掳掠貌美女子为乐。
于是一切就这么不言而喻了起来。要知道京城之花不仅一双素手能拨的了天人之音,那黄鹂一般的嗓子也是引得人心旷神怡。女孩子家家最重要的贞洁和特长全被人废了,满心都是为未婚妻报仇,当时还年轻气盛的沈正风自然是杀向了云风城。
当年的叶浮不知出于何种原因,没躲,一剑穿心之后,也没死。只不过不知何时被救回来的他神智皆失,什么也不知道了,一天喊着阿妹阿妹,含含糊糊的,也不知道在想什么,总是傻笑,死活要跟着沈正风。不让他跟,他就杀人。
被雏鸟情节了的沈正风为阻止天下遭殃,也只能带着这个他恨到了骨子里的,目前没有任何神智的仇敌四处斩杀魔教之人。有时候叶浮还会帮着他杀,对那些人的求救视若罔闻。久而久之,众人也就没什么非议了。只不过偶尔叶浮冲着沈正风巴巴走上去喊阿妹的时候,依然会被一脸嫌恶的沈正风一袖子扇飞到一边,再一脸血地爬起来,不得不可怜兮兮地和沈正风保持三尺距离,不得近身。
历史就在这里结束。本该是叶浮费尽心思各种讨好终于打破铁石心肠抱得美人归的,百姓喜闻乐见的故事。可就算再傻,也有人对此抱有非议——毕竟,正邪自古不两立嘛。于是在某些有心人士的促成之下,未婚妻小姐唐清宛,就来探望许久不见的未婚夫了。
久别重逢,虽不是新婚夫妻,但也是你侬我侬,花前月下的。这两人在前面走,唐清宛虽不会说话,两人间的对视也是充满了粉红气息,端的是好一对金童玉女,世人称赞的佳偶。至于后面离沈正风三尺之遥,不知怎么总有办法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叶浮,就不那么入眼了。
于是,当叶浮再一次喊着阿妹试图靠近沈正风吸引对方注意力的时候,就又一次被脸上写满“你这个又来打搅我们两人的罪魁祸首去死吧”的沈正风狠狠扇飞到了一边。这一次,出乎意料的狠。
身后有个蓝衣公子扶起了他,笑眯眯地附耳说了一句话。随后,嘴角还沾着血迹的叶浮猛然抬起一直低着的头,起身冲到了前方。唐清宛背对着他站着,然而沈正风却看到了,他的瞳孔猛然一缩。叶浮的动作是行家里手才能做出,而他的眼里,是冷澈的一片清明。
陨铁匕首划过唐清宛颈间的同时,沈正风的清欢也再一次刺进了叶浮的胸膛。
一切似乎都乱了,之前的蓝衣公子一脸紧张地冲过来,扶起叶浮,顺便给了他一个巴掌,在后面静观其变的杜琳琅也又生气又无可奈何地冲过来,先关心叶浮,再怒不可遏地冲他吼道:“沈正风你是真疯了吗?这是我们的人!你到现在还看不出来?!”
“我们…的人…”沈正风愣了一下,似哭似笑地摊开掌心。他的手心里平躺着一支精致的雕花木簪,清隽的小字刻着“恩爱两不疑”,而他手掌藏着的银针…一片乌黑。这木簪中,分明是有顷刻之间就能夺人性命的剧毒。
他哪里看不出来啊。只是对唐清宛演了太久的戏,演到他自己都分不清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了。面对这么多年从未伤他分毫,甘愿承担魔教所有刑罚的貌美如花的未婚妻,和那个总是惹事不说,还真的杀过人,犯下滔天大罪的傻子相比…他对唐清宛的保护欲已经融到了骨子里,那一刻,他唯一的想法是杀。
“所以说,我们给了你那么多讯息,只是碍于唐清宛总是粘着你,没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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