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己的看法。”
这个乡镇专家给我留下的印象很深。他着着实实地掌握着事实,他有冷静、清楚的头脑和丰富的常识。就凭这些,在他的本行事业里,他就应当是很有发展的。福尔摩斯专心致志地听他讲话,丝毫没有这位官方解说人经常流露出来的那种不耐烦的样子。
“我们现在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这案子究竟是自杀还是他杀?先生们,对吗?假如说是自杀,那么我们不得不相信,这个人开始先把结婚戒指摘下藏起来,然后他穿着睡衣,走到这里,在窗帘后面的墙角上踩上泥印,以便使人产生印象:有人曾在这里等候他,打开窗户,把血迹弄到……”
“我们决不会这样想的,〃麦克唐纳说道。
“所以我想,决不会是自杀。那么必然是他杀了。我们所要决定的就是,凶手是外来人呢,还是庄园里面的人?”
“好,让我们听听你的高论。”
“这两种可能要下结论都相当困难,可是两者必居其一。我们先假定是庄园内部的一个或几个人作案。在万籁俱寂、但人们还没就寝的时候,他们在这里抓到了这个道格拉斯,然后用这种世上最古怪而声音最响的武器去作案,以便搞得尽人皆知发生了什么事,而武器又是庄园内从没见过的。这个理由看来不是那么令人信服,对吗?”
“是啊,不会是这样的。”
“好,那么,这里的人都说,在听到枪声以后,至多不过一分钟,住宅里所有的人都到了现场。虽然塞西尔·巴克先生自称是第一个赶到的,但艾姆斯和所有的仆人也都到了。您难道能说,在那段时间,罪犯竟能做出在墙角留脚印、打开窗户、在窗台上留血迹、从死者手指上取结婚戒指等等那许多事么?这是不可能的!”
“你分析得很透彻,我倒有点同意你的见解。〃福尔摩斯说道。
“好,那么,我们回过头来说,这是外来的人作案。可是我们仍然面对许多大难题。不过,无论如何,不是那么不可能的了。这个人是在四点半到六点钟之间进入庄园的,也就是说,是在黄昏和吊桥吊起之间这段时间里。曾经来过一些客人,房门是打开的,所以这个人没有遇到什么阻碍,就溜了进来。他可能只是一般的盗窃犯,也许他和道格拉斯先生有什么私怨。既然道格拉斯先生大半生都住在美洲,而这支猎枪又象是一种美国武器,那么,看来出于私怨是最有可能的了。他溜进了这间屋子,因为他首先看到了它。他藏到窗帘后面,一直藏到夜晚十一点以后。这时,道格拉斯先生进到屋里。交谈时间很短——如果真地交谈过的话——因为道格拉斯太太说,她丈夫离开她没有几分钟,她就听到枪声了。”
“那支蜡烛,可以说明这一点。〃福尔摩斯说道。
“不错,这支蜡烛是新的,烧了还不到半英寸。道格拉斯先生一定是先把蜡烛放在桌上,然后才遭到袭击的。否则,他一跌倒,蜡烛一定会掉在地上。这说明在他刚走进屋时没有遭到袭击。巴克先生到这里时,把灯点上,把蜡烛熄灭了。”
“这一点很清楚。”
“好,现在我们可以照此设想当时的情形。道格拉斯先生走进屋来,把蜡烛放下。一个人从窗帘后面走出来,手中拿着这支火枪。他向他要这只结婚戒指——天知道这是为什么,不过一定是这样。道格拉斯先生把戒指给他了。然后道格拉斯先生就被那人残忍地、或是在一场搏斗的过程中,以如此可怕的方式开枪打死了。期间,道格拉斯可能拿起过后来我们在地毯上找到的那只铁锤。事后,凶手丢下枪,大概还有这张奇怪的写着'V.V.341'的卡片——不管它代表什么意思——然后从这扇窗户逃出去,并在塞西尔·巴克先生发现罪案的时候,蹚过护城河逃跑了。福尔摩斯先生,这么说你看怎么样?”“你说得非常有趣,可就是有点不能令人信服。”“老兄,这简直是一派胡言,没有比这更不近情理的了。”麦克唐纳大声喊道,“有人杀害了道格拉斯,不管这个人是谁,我也可以向你们清楚地证明,他是用品它办法作的案。他让他逃跑的退路被那样地切断,那是什么意思啊?寂静无声是他逃跑的一个好条件,那么,他使用火枪作案,又是什么意思啊?喂,福尔摩斯先生,既然你说怀特·梅森先生的推论不能令人信服,那你就应该指点指点我们了。”
在整个漫长的讨论过程里,福尔摩斯都坐在那儿聚精会神地倾听着,不放过他们所说的每一个字眼儿,他那一双敏锐的眼睛东看看,西瞧瞧,双眉紧蹙,沉思不语。
“麦克先生,我想再找些事实,然后才能进行推论,〃福尔摩斯跪到死尸旁边,说道,“哎呀!这伤处确实骇人啊。能不能把管家找来一下?……艾姆斯,我听说你常看到道格拉斯先生前臂上有一个奇怪的标记,一个圆圈里套着三角形的烙印,对吗?”
“先生,我经常看到。”
“你从未听说有人推测过这个烙印的意思吗?”
“没听说过,先生。”
“这一定是火烙的标记,烙的时候,一定要受很大痛苦。艾姆斯,我注意到道格拉斯先生下巴后部有一小块药膏。在他活着的时候,你注意到了吗?”
“是的,先生,他昨天早晨刮脸时刮破的。”
“以前你见过他刮破脸吗?”
“先生,很久没有见过了。”
福尔摩斯说道:“这倒值得研究!当然,这也可能是巧合,然而,这也可能说明他有点紧张,说明他预知有危险存在。艾姆斯,昨天你发现主人有反常情况吗?”
“先生,我有一种感觉,他好象有点坐立不安,情绪激动。”
“哈!看来这次袭击不是完全意料不到的。我们已经有些进展了,对吗?麦克先生,或许你还有些什么问题?”
“没有,福尔摩斯先生,你到底是个经验丰富的人。”
“好,那么我们可以研究这张写着'V.V.341'的卡片了。这是一张粗纸硬卡片。在你们庄园里有这样的卡片吗?”
“我想没有。”
福尔摩斯走到写字台前,从每一个墨水瓶里蘸些墨水洒到吸墨纸上。
“这张卡岂不是在这里写的,〃福尔摩斯说道,“这是黑墨水,而那张卡片上的字却略带紫色,写时用的是粗笔尖,而这些笔尖都是细的。我认为,这是在别的地方写的。艾姆斯,你能解释这上面的字义吗?”
“不能,先生,一点也不能解释。”
“麦克先生,你的意见呢?”
“我觉得象是某种秘密团体的名称,和前臂上标记的意义一样。”
“我也是这样想的,〃怀特·梅森说道。
“好,我们可以把它当作一个合理的假设吧。由此出发,看一看我们的疑难究竟能解决多少。那个团体派来的一个人设法钻进庄园,守候着道格拉斯先生,用这支火枪几乎打掉了他的脑袋,然后蹚过护城河逃跑了。他所以要在死者身旁留下一张卡片,无非为了一个目的,报纸上一登出来,那个团体的其他党徒就能知道:仇已报了。这些事情都是连贯在一起的。可是,武器有的是,他为什么单单要用这种火枪呢?”
“是啊。”
“还有,丢失的戒指又是怎么回事呢?”
“对呀。”
“现在已经两点多了,为什么还没有拿获凶手呢?我认为肯定从天亮以后,方圆四十英里内,每一个警察都在搜寻一个浑身湿淋淋的外来人。”
“福尔摩斯先生,正是这样。”
“好,除非他在附近有个藏身之处,或者事先准备好一套替换的衣服,他们是不会让他溜掉的。但现在他们不是已经把他放过了吗?〃福尔摩斯走到窗旁,用他的放大镜察看窗台上的血迹,说道,“很显然这是一个鞋印,很宽——大概是八字脚。真怪呀,不管是谁到这沾满泥污的墙角来察看脚印,他都会说这个鞋底式样倒不错。可是,当然了,很不清楚。旁边这桌子底下是什么呢?”
“是道格拉斯先生的哑铃,〃艾姆斯说道。
“哑铃?这里只有一个。另外那个哑铃在哪儿呢?”
“我不知道,福尔摩斯先生。也可能本来就只有一只。我有好几个月没看到这东西了。”
“一只哑铃……〃福尔摩斯严肃地说,可是话还没说完,就被一阵急剧的敲门声打断了。一个身材高大、晒得黝黑、外表精干、脸刮得精光的人探头看着我们。我一下子就猜出来了,这就是我听人讲过的塞西尔·巴克。他用傲慢的疑问目光迅速扫视了大家一眼。
“对不起,打断了你们的谈话,〃巴克说道,“不过,诸位应该听听最新的情况了。”
“逮着凶手了吗?”
“没有这样的好事。不过人们已经找到他的自行车了。这家伙把他的自行车扔下了。请你们来看看,放在大厅门外一百码的地方。”
我们看到三四个仆人和几个闲汉站在马车道上查看那辆自行车,车子原是藏在常青树丛里,后来才被拖出来的。这是一辆用得很旧的拉奇·惠特沃思牌的自行车。车上溅着不少泥浆,好象骑过相当远的路。车座后面有一个工具袋,里面有扳子和油壶,可是究竟车主是谁,却没有什么线索。
“如果这些东西都曾登记、编号,对警方就很有帮助了,”警官说道,“不过咱们能得到这些东西,也就应该感激不尽了。即使我们弄不清他到什么地方去了,至少我们很可能弄清他是从哪儿来的了。不过,这个家伙究竟为什么要丢下这辆车子呢?这倒是件怪事。他不汽车子,又是怎么走的呢?福尔摩斯先生,我们这件案子似乎还看不出一点眉目来呢。”
“真看不出一点眉目来吗?〃我的朋友若有所思地答道,“我看不一定!”
五 剧中人
我们重新回到屋里时,怀特·梅森问道:“你们对书房要检查的地方,都检查完了吗?”
“暂时就算完了,〃警官麦克唐纳回答道,福尔摩斯也点了点头。
“那么,现在你们愿意听听庄园里一些人的证词吗?我们就利用这间餐室吧,艾姆斯,请你先来把你所知道的事情告诉我们。”
管家的叙述简单、明了,给人一种诚实可靠的印象。他还是在五年前道格拉斯先生刚到伯尔斯通时受雇的。他知道道格拉斯先生是一个很有钱的绅士,是在美洲致富的。道格拉斯先生是一位和蔼可亲、善于体贴人的主人——或许艾姆斯对这个不完全习惯,不过,一个人不能事事具备。他从来没见过道格拉斯先生有过什么惊恐的迹象,相反,道格拉斯先生是他所见过的最大胆的人。道格拉斯先生之所以叫人每晚把吊桥拉起,只是因为这是古老庄园的古老的习俗,道格拉斯先生喜欢把这种古老的习俗保持下去。道格拉斯先生很少到伦敦去,也难得离开村子,不过,在被害的头一天,曾到滕布里奇韦尔斯市去买过东西。那天,艾姆斯发现道格拉斯先生有些坐卧不安,情绪激动,看来他是一反往常,变得性情急躁,容易发火。发案那天晚上,艾姆斯还没有就寝,正在房后面的餐具室里收拾银器,忽然听到铃声大作。他没有听到枪声,因为餐具室和厨房在庄园的最后面,中间还隔着几重关着的门和一条长廊,所以确实很难听到。艾伦太太也因为听到急促的铃声,赶忙跑出来,他们就一起跑到前厅。他们跑到楼下时,艾姆斯看到道格拉斯太太正从楼梯上走下来。不,她走得并不急,艾姆斯觉得,道格拉斯太太并不显得特别惊慌。她一到楼下,巴克先生就从书房里冲了出来,他极力阻拦道格拉斯太太,央求她回到楼上去。
“看在上帝面上,你快回自己房里去吧!〃巴克先生喊道,“可怜的杰克已经死了,你也无能为力了。看在上帝面上,快①回去吧!”
巴克先生劝说了一会儿,道格拉斯太太就回到楼上去了。她既没有尖叫,也没有大喊大闹。女管家艾伦太太陪她上了楼,一起留在卧室里。艾姆斯和巴克先生回到书房,他们所看①杰克为约翰的爱称,死者的全名为约翰·道格拉斯。——译者注到的屋内一切情况,完全和警署来人所看到的一样。那时烛光已经熄灭了,可是油灯还点着呢。他们从窗里向外望,但那天晚上非常黑,什么东西也看不见,听不到。后来他们奔到大厅,艾姆斯在这里摇动卷扬机放下吊桥,巴克先生就匆匆地赶到警署去了。
这就是管家艾姆斯的简要证词。
女管家艾伦太太的说法,充其量也不过是进一步证实了与她共事的男管家的证词。女管家的卧室到前厅比到艾姆斯收拾银器的餐具室要近一些,她正准备睡觉,忽听一阵铃声大作。她有点儿耳聋,所以没有听到枪声,不过,无论如何,书房是离得很远的。她记得听到一种声响,她把它当作砰的一下关门声。这还是早得多的事,至少在铃响半小时以前。在艾姆斯跑到前厅时,她是同艾姆斯一起去的。她看到巴克先生从书房出来,脸色苍白,神情激动。巴克先生看到道格拉斯夫人下楼,就截住了她,劝她转回楼上。道格拉斯夫人答了话,但听不见她都说了些什么。
“扶她上去,陪着她,〃巴克先生对艾伦太太说道。
所以艾伦太太把道格拉斯夫人扶到卧室,并竭力安慰她。道格拉斯夫人大受惊恐,浑身发抖,但也没有表示要再下楼去。她只是穿着睡衣,双手抱着头,坐在卧室壁炉旁边。艾伦太太几乎整晚都陪着她。至于其他仆人,都已入睡了,不曾受到惊恐,直到警察到来之前,他们才知道出了事。他们都住在庄园最后面的地方,所以多半也听不到什么声音。
至于女管家艾伦太太,她除了悲伤和吃惊以外,在盘问中一点也没有补充出什么新情况。
艾伦太太说完,塞西尔·巴克先生作为目击者,接着讲述了当时的情况。至于那晚发生的事情,除了他已经告诉警察的以外,补充的情况非常少。他个人确信,凶手是从窗户逃走的。他的意见是,窗台上的血迹就是这一论点的确凿证据。此外,因为吊桥已经拉起来,也没有其他方法可以逃走。但他却不能解释刺客的情况是怎样的,假如自行车确实是刺客的,为什么他不骑走呢?刺客不可能淹死在护城河里,因为河水没有超过三英尺深的地方。
巴克先生认为,关于凶手,他有一种非常明确的看法。道格拉斯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对他以前的生活,有些部分他从来不曾对人讲过。他还非常年轻时,就从爱尔兰移居到美洲了。他的景况日渐富裕,巴克是在加利福尼亚州和他初次相识,他们便合伙在该州一个叫做贝尼托坎营的地方经营矿业。事业很成功,不料道格拉斯突然把它变卖,动身到英国来了。那时他正在鳏居。巴克随后也把产业变卖了,迁到伦敦来住。于是他们的友谊又重新恢复起来。道格拉斯给他的印象是:总有一种迫在眉睫的危险在威胁着他。道格拉斯突然离开加利福尼亚,在英国这么平静的地方租下房子,巴克先生一直认为都与这种危险有关。巴克先生料想一定有个什么秘密团体,或是说一个决不饶人的组织,一直在追踪道格拉斯,不把他杀死誓不罢休。尽管道格拉斯从来没讲过那是一种什么团体,也没讲过怎样得罪了他们,但道格拉斯的只言片语使巴克产生了上述想法。他仅能推测这张卡片上的字一定和那个秘密团体有些关系。
“你在加利福尼亚和道格拉斯一起住了多长时间?〃警官麦克唐纳问道。
“一共五年。”
“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