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元初遇误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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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元初遇误终身-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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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二的头伸了下,又缩了回去。
  林傲拎着茶瓶往外走,心里不禁想着,兴许这就是个梦呢?要不,再看看?
  在宿舍里不太适合,要不真被送医院了怎么办,还是等放假好了……
  在大学的生活每天都如同重复一般辗转往来,除了上课之外,林傲把其他的时间都用在了看书上,真的把那本词集抛在脑后,就是记忆深处的伤疤,从不触碰,他也不敢触碰。
  从自己变成孤儿的那一天起,他就产生了一种诡异的事不关己心理,很多事情明明发生在自己身边,却提不起兴趣。
  他们系本来男生女生比例就差不多,经不起研究推敲什么的,也没人注意这些,后来有了各种晚会各种聚餐,林傲低调的就像班里根本没他这个人。由于每次的语文课必上,这又是一门公修课,还是有很多人记得他的,他本人又可以被归类为长得很帅的那种人,有时候班长就挺不满的。
  元旦晚会的时候,也快放假了,大学就是这样,期末考之前一个个有累成狗的趋势,班长亲自找了林傲,希望他能上去唱一首歌,让女孩子开心一下,林傲拒绝了。闹得大家面子上都不好看,老大在班里挺讨喜的,就说了许多劝慰的话。
  林傲又得了个高冷的名号,他觉着挺好的。
  “复习的怎么样了?”
  “不怎么样。”
  宿舍里的人显然不信他,你说不怎么样,谁信啊。整天安安静静的,游戏也不玩儿,那还不是传说中的学霸吗?
  然后,成绩出来之后,林傲把自己的情况贴在了宿舍专用群里,老二咋咋呼呼的安慰几句,数分没过……
  林傲安静地看头顶的天花板,又想起命途多舛的李崇涵,若是那边的时间与这边相对应的话,那个笑起来很好看的孩子,是不是离受苦不远了?
  春节的时候,林傲去了外地,也不是说他多有钱,他去了外地打寒假工。像这种年龄,寒假工蛮好找的,深圳上海苏州之类,还有人组织,不过他是自己去的而已。
  电子类的厂,挑拣小小的零件儿,整天看的头晕眼花,脖子也不大舒服。晚上躺在宿舍的时候,突然看到了早早挂起的花灯,还是忍不住想到远方。
  对于生活,永远不能有抱怨,因为当你习惯的时候,你就会发现它并没有跟别人的生活不一样,累与不累,都是心理原因,站在对方的角度,看到的都是许许多多的不满。
  林傲有时候觉得自己看的太透彻了,难免会产生一种无所事事之感,每个人都有中二的日子,过了之后,仿佛就是云开,乍见天明。
  “快开学了,你什么时候回校啊。这么久没见,想死哥几个了。”
  老三的声音从烟花遍地的那一头传来,林傲仿佛又看到了他爽朗的笑容。
  “快了,明儿就回了。你跟老大老二他们说一声,我在这儿挺好的。”
  “早就跟你说了过年来我家,我跟我妈提了好几次,她挺喜欢你的,你还偏不。”
  “你以为我是你,永远当个离不开家的孩子,我这是社会锻炼。”
  “好了好了,不说了,元宵节快乐。”
  “嗯,元宵节快乐。”
  挂了电话,林傲发现,这烟火真的没什么看的,于是晃晃悠悠回了宿舍。
  他是真淡漠,别人偏要以为他心酸,呵。
  初过元宵三五。慵困春情绪。灯月阑珊嬉游处。游尽、厌欢聚。
  真是,好句子。
  安静地躺在床上,又想起来当年对李崇涵的词的极度迷恋,他带给自己的震惊,以及共鸣,也许,也许不止是该有一个梦呢。
  争教相见,呵呵……
  不可思及太多,看你的心,闭眼,翻书,睁眼。
作者有话要说:  ╮(╯▽╰)╭

  ☆、第五章 长相思

  长相思
  画鼓喧街,兰灯满市,皎月初照严城。清都绛阙夜景,风传银箭,露叆金茎。
  巷陌纵横。过平康款辔,缓听歌声。凤烛荧荧。那人家、未掩香屏。
  向罗绮丛中,认得依稀旧日,雅态轻盈。娇波艳冶,巧笑依然,有意相迎。
  墙头马上,漫迟留、难写深诚。又岂知、名宦拘检,年来减尽风情。——李崇涵
  &
  窗外的雀儿叫了几遍,李崇涵坐起身来揉了揉眼,自打那次元宵佳节无缘由的相识之后,李崇涵总惦记着这么个人,找来找去,却总是找不着。
  秋末天渐凉,丫鬟看他起身,急忙拿了衣衫过来,替他穿上,时而得他一个柔和的笑意,脸颊就红了个彻底。
  终于系好了最后一个盘扣,李崇涵站起身来打了个哈欠。
  “阿星,帮我把那个盒子拿来。”
  阿星怔了怔,似乎不太明白他说得是哪一个盒子。
  “就是那个,我亲手收拾的,装了碎杯子的,不记得了吗?”
  “哦哦,记得记得,少爷且等等,我这就去给你拿来。”
  李崇涵无所事事地坐在床边,把玩腰间的玉佩,眉眼还是弯弯的,却也多了几分其他说不清的颜色。
  “少爷,是这个吗?”
  “是的,拿来吧。”
  丫鬟把盒子递过来,就在李崇涵的示意下退了出去。
  盒子也就是古代通有的模样,木制,上了一把小锁,李崇涵拿着盒子看了一阵,取出一把钥匙打开了它,里边躺的,就是那时林傲所在的酒杯。
  破的很厉害,碎成一片一片,萤绿色的玻璃躺在红色的锦帛上,交辉相映。李崇涵伸手碰了碰,手指尖出现一个细小的伤口,放在手里吮了吮,又把盒子收了起来。
  元宵节之后那日,他与楼祁巳一起去了著名的烟花柳巷之地,之后,便频频流连,楼祁巳顾念父亲的意愿,去的并不大多,倒是李崇涵,几乎是天天去。
  在这都城里,就传出了一个纨绔公子的名号,也是好玩,到底如何,谁又知晓呢?
  匆匆用了早膳,便拿着折扇赶了出去,世家便是如此,只要不闹出来什么大事,管你传出来个什么名声,影响倒也不大,虽说女子大抵不爱纨绔,放在李崇涵身上就是未必。
  他的温柔之名从枫婧楼传遍京都,为人温雅,待人有礼,虽去烟花柳巷之地,却每日按时归家,让有些女子啊,恨不得也到那些地方去……
  李崇涵此次,目的地并非枫婧楼,边关久无战事,安详的很。听说自小的朋友文赫渊从边关回来了,他要赶去瞧瞧。
  文赫渊是老将军文致之孙,父亲文留岳在朝堂上仅仅是个六品小官,整日里被文老将军骂,文赫渊年少成名,是文老将军最喜欢的一个孙子。
  这越是得不到别人认可的人,越是想在别的地方表现自己,文留岳别的不行,倒是娶了许多小妾,这京都里,就属他的老婆最多,说来也是一桩笑谈。
  年少时,文老将军威名尚存,府邸距凌亲王府不远,文赫渊不喜欢自家那些弟弟妹妹,就把李崇涵当做自己亲弟弟看,十分疼爱,两人的关系比之楼祁巳该要亲近几分。
  文赫渊十五岁那年李崇涵十三,走的时候李崇涵不懂事,嚎啕大哭,现在想想,真是丢人。
  那年钺合来犯,文赫渊使了个众所周知的反间计,谁知道效果出奇的好,从此一战成名,得了个少年将军的名声。不过成宗顾忌他的年龄,没有给什么封号,只是给他爹提了一个官级。
  文留岳本就不喜欢一个风头尽出的所谓嫡子,这一下又要被别人嚼舌根子说靠着自己儿子上位,心里别提有多膈应了,文赫渊的母亲本就不受宠,这下文留岳更厌恶他们,说多了都是不值啊。
  李崇涵骑的马是凌亲王在他十二岁生日时送他的,当时还是一个小马驹,如今也称得上是高头大马了,长得特别好看,李崇涵想了许久,憋出了一个形容词,就跟林傲似的。他从前给马取得名字叫做将军,幼时不懂事,觉得挺威武的,那次元宵节之后,他与将军彻夜谈心,给它改了名字,叫做小林。可苦了喂马的人,京城不乏姓林的权贵,一声声喊出来,真是要了他的命。
  与文赫渊约在了京郊,小林晃晃悠悠地迈着步子,时而院子里伸出一支树枝挡了李崇涵的头发,他便偏了头,挑的就是些平日里人不多的小路,枝节横生,倒也有几分趣味。
  自从长大之后,李崇涵就不再往文赫渊家里跑了,文赫渊还曾气闷地问他为什么,他只一句话就堵上了对方的嘴。
  他说“人太多,挤的慌。”
  文赫渊当时抽了抽嘴角,后表示十分赞同。文老将军有四个儿子,没有分家,他自己的爹有五个儿子,还不说好多女儿,李崇涵一去,就如同狗见了骨头(咳咳),实在烦人的很。
  他能力又不大,不能擅自在其他地方置办宅邸,若不是文老将军对他好,早就闹翻了。
  京郊或青湖是两人一贯相约之地,秋日里湖边开了野生的菊花,黄的白的,衬着黄色的草地,别有一番味道。
  李崇涵的小林晃悠来时,文赫渊已经等了许久。
  “涵儿,许久不见了。长高了很多。”
  “你这分明是在讥讽我长得没你高吧?回来做什么,娶亲吗?”
  小林独自在树边晒太阳,懒散的很,不理他们。
  李崇涵本就是开个玩笑,没想到文赫渊竟然不说话了,莫不是被他给猜对了吧,这么神奇?
  “父亲想让我做驸马。”
  “什么?”
  “他这不是把你往火坑里推吗?”
  都城里早就传遍了,皇上的亲妹妹风和公主喜欢的是去年的文科状元,两人早已私定了终身,就等皇上一句话了。
  只是这状元身份低微了些,太后对此事不很满意,所以才一直压了下来,没人提,可是,也不能代表着,都没发生过啊。
  若真做了驸马,不说风和同不同意,文赫渊也是要受人诟病的吧?
  “你都知道吧。”
  文赫渊摘了一根草叼在嘴里,鬓边垂下的发丝随风吹起,十七岁的少年郎,傲人风骨自是不必多说,岂可任人拿捏。
  “我不会同意的。”
  静了许久,文赫渊拍拍手站起来,蹲在或青湖旁逗弄里边的游鱼,声音从风中传来。 
  他说“我挺羡慕你的。”
  文赫渊说完那句话后,就哈哈大笑,李崇涵无言以对。
  小林吃草吃的累了,伸着蹄子不耐烦地叫唤,想着在这里也是无聊,李崇涵就提议让文赫渊也去枫婧楼走一遭,世人皆有一番生活情态,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谁又能说谁是错的?
  &
  “小姐,莫不是,你还惦念着李公子呢?”
  稚嫩的童声传来,带着些隐约的调笑,让那小姐红了脸。
  “桃儿莫要胡说八道,李公子的身份,岂是我们能高攀的起的?”
  “怎么不能,小姐可是枫婧楼的当家花魁,在这都城里,谁的美貌和才气能比得上小姐你。”
  “你啊,就是小孩子脾气,有些话啊,说不得。”
  林傲的意识一直处于一种恍惚的状态,在元宵节的晚上,他又重新翻开了那本词集,没有刻意地去找,他只看了一眼,依稀看到一句画楼喧街,然后就什么也不清楚了。
  醒来之后,就听到了这两个人的对话,看样子,他这是到了一处好地方了。
  李崇涵生平上有记载,他十五岁少年时期,常喜流连于烟花柳巷,甚得女子欢心,后来被贬之时,都城中的姑娘十里相送,是历史上有名的事迹。
  哎,又晃!林傲简直要怀疑自己是不是脑子出了问题,才要来受罪,什么事情都还没弄清楚,就贸贸然这样做,现实中若真出了事情,连给他收尸的人都没有。
  “小姐,这个簪子真漂亮,我看啊,楼公子对小姐你也是一片真心哪。”
  “你这丫头,小小年纪就一会儿楼公子一会儿李公子的,不怕闪了舌头。”
  林傲感觉到自己被一只手拿起来带到了那位花魁的头上,还被细细正了正位置,简直就想说我整个人都斯巴达了。
  别玩儿我好吗,上次好歹是李崇涵手里的一个酒杯,还能被看得到,这次是变成簪子戴头上,没人理,难道他就做个一辈子的簪子了?想想都……好吧,不敢想。
  林傲还在这里纠结着,花魁之婧就站起身来,往外边儿走,从林傲这个角度只能依稀看到身后跟着的十岁大的小丫头,别的什么都看不到了,除却刚开始的愤懑,林傲开始思考现在的处境。
  京城中楼公子李公子之类虽多,可是能让花魁喜欢的,必然就是李崇涵无疑,那楼公子,也就是楼祁巳了,如今花魁带上了楼公子送的玉簪见人,自然不可能见别人,一定是去见楼祁巳,那就有很大的几率碰到李崇涵。
  只有李崇涵可以看到他,只要李崇涵出现在他面前,一切都好解决了。
  兜兜转转,林傲虽然差不多算是灵魂状态,也被晃得难受至极,恨不得就此摔到地上碎了,倒也是一了百了。
  好不容易,这花魁终于到了地方。
  刚开门,就听到乒乒乓乓的声音,林傲看不见,八成是等的人太急切碰倒了酒杯。
  “之婧,你来了。”
  是楼祁巳,看这样子,莫不是还动了真心,这下可有好戏看了……
  “之婧见过楼公子。”
  楼祁巳终于正常了些,他早早就斟好了酒在这里等着,看到之婧头上的发簪,笑容又加深了几分。
  看着楼祁巳脸上的笑容,林傲便也猜到了,只是不知道,与荣亲王那里,又是怎么说的?
作者有话要说:  求包养╮(╯▽╰)╭
  当初为了开书缠,就把小孤前年嫁彭郎匆匆完结了,今天搜了一下才知道。论坛上什么上已经出现下载了,感觉好不舒服,主要是因为是为了完结而完结,情节发展太快,写的不好,总有一种要成为黑历史的感觉。。。痛苦!

  ☆、第六章

  
  “刚回来时就听传闻说凌亲王家李公子整日流连于烟花之地,我还不信,今日一来,不信也不行了。”
  文赫渊纵马跃下,目光四处看着,尽是调侃。
  “看不起我吗?”
  “哈哈,当然不是,我是羡慕。”
  李崇涵带着他把马牵到特定的地方,回身进了枫婧楼。
  他几乎是每日都来,不说里边的姑娘了,连恩客都对他熟悉的很,见他来了,都笑一笑,各做各的事情。
  李崇涵虽流连于这些地方,却从不留宿,连暧昧的动作也不做,除了喝酒就是听曲儿,要么欣赏歌舞,坊间甚至有传闻说李公子身子不行,三人成虎,李崇涵倒也是一笑置之。
  “你啊,越来越大,也越来越随性了,不为自己想想,也为你爹想想。”
  “旁人说的是旁人说的,我怎么样,我爹当然比他们都清楚,管这些做什么。”
  李辰凌是少有的只娶了一位正室夫人的人,莫清玢当年不惜与太尉闹翻也要嫁给他,不是没有道理。夫妻二人相处二十多年,生有一儿一女,大女儿李崇落几年前执意入宫嫁给皇上,倒也算是受尽荣宠。
  小儿子便是李崇涵了,李辰凌脾气暴躁,莫清玢聪明,既没宠坏了他,也没亏待了他,真是都城里不可多得的好少年。
  李崇涵带着文赫渊径自往后院儿走去,前边都是些恩客与姑娘们的调笑,无甚可看的,后院儿里藏的,才是有真本事的。
  楼祁巳之所以认识之婧,还得亏了李崇涵的介绍,之婧琴棋书画都精通的很,一出惊鸿舞无人能及,初识时,是极其瞧不起李崇涵这等纨绔子弟的。
  受了鄙夷,李崇涵也不恼,只每日都来捧她的场,渐渐地,之婧对他的看法改观了许多。
  之婧是枫婧楼的当家花魁,之前说好了就是卖艺不卖身的,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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