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弯身在一架低倍显微镜中看了好半天。现在,他直起身来,带着胜利的表情望着我。
“是胶水,华生,”他说,“毫无问题,是胶水。过来看看这些散着的东西!”
我弯身到视孔前,调整焦点。
“这些毛是一件呢子外套上的线头,那些不规则的灰块是灰尘,左边有些上皮细胞。中间那些棕色的小圆泡,无疑是胶水。”
“嗯,”我笑着说,“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有什么事取决于这些东西吗?”
“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展示,”他回答道,“在圣潘桂斯案中,你记得在死去的警察身边找到的帽子吗?被告否认那是他的,可是他是一个做画框的工人,不可避免地常接触黏胶。”
“那是你的案子吗?”
“不,是我警局的朋友马若维要我调查一下这案子。自从我在硬币伪造者的衣袖缝中找到锌及铜,能够让法庭定他罪后,他们开始了解到显微镜的重要性了。”他有些不耐烦地看了看表,“我有个新委托人要来,不过他晚了。对了,华生,你懂赛马吗?”
“我应该懂,我一半的伤残补偿全都花在那上面。”
“那我就让你做我的‘马场指南’。罗伯特·诺伯顿爵士如何?这个名字你有印象吗?”
“嗯,可以说有。他住在老肖斯科姆庄,我知道那个地方,因为有一年夏天我曾在那附近住过。事实上,诺伯顿有一次几乎落到你的业务范围之内。”
“怎么回事?”
“就是那次,他在新市场石南原用马鞭鞭打科新街有名的放利者山姆·布威尔,差点儿把那人打死。”
“啊,这人听起来很令人感兴趣!他经常那么肆无忌惮吗?”
“嗯,他以危险出名,他几乎是英国最大胆的骑师——几年前在全国大赛中拿了第二名。他是那种不属于他那个时代的人。他应该是摄政时代的纨绔子——一个拳击手、运动家、赌马场的投机者、美女的情人,还有,一定是一个负债累累、永远也翻不了身的人。”
“好极了!华生,描述得简明扼要,我似乎已了解这个人了。还有,你能给我一些印象,说说老肖斯科姆庄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吗?”
“我只知道它位在肖斯科姆园的中央,有名的肖斯科姆养马场及训练场就在那儿。”
“训练头子是约翰·梅森,”福尔摩斯说,“别对我的知识感到惊奇,华生,因为我现在打开的正是他的来信。不过先让我们再多谈谈肖斯科姆,我似乎掘到了宝库。”
“还有肖斯科姆的长毛犬,”我说,“几乎在每一个狗展中都能听到它们的名字,那是英国最好的犬种,它们也是老肖斯科姆庄女主人的骄傲。”
“是罗伯特·诺伯顿爵士的妻子吧!”
“罗伯特·诺伯顿爵士从没结婚。我想这也好,你想想他那种人的前途。他与他守寡的姐姐比翠丝·费尔德夫人住在一起。”
“你是说她住在他那儿?”
“不,不,那地方是她去世的丈夫詹姆士爵士的,诺伯顿没有任何产权。她目前靠收年金度日,死后房产就归她丈夫的弟弟。”
“我猜,那位弟弟罗伯特一定花掉了所有的年金?”
“大概就是这样。他是个可恶的家伙,一定使她的日子也不好过。不过,我听说她很爱他。肖斯科姆庄到底出了什么事?”
“噢,这就是我想要知道的。我想,眼前的来人就可以告诉我们了。”
房门打开了,童仆带进来一个高大而面容整洁的人,他脸上的表情坚定而严肃,是那种训练马匹或男学童的人才有的表情。约翰·梅森先生的气势似乎两者兼顾,而且绝对能胜任。他冷静克制地欠了欠身,坐进福尔摩斯用手示意的椅子中。
“你收到我的信了吗,福尔摩斯先生?”
“是的,但那里面并没有说什么。”
“这件事太敏感,太复杂,我没法详细写下来,只有面对面才能讲清楚。”
“好吧,我们洗耳恭听。”
“首先,福尔摩斯先生,我想我的雇主罗伯特爵士一定是疯了。”
福尔摩斯扬起了眉头。“这是贝克街,不是名医集中的哈里街。”他说,“不过,你为什么要这么说呢?”
“嗯,先生,如果一个人做了一件、甚或两件奇怪的事情,也许有他的理由,但是如果他做的所有事情都很奇怪,你就不得不开始怀疑了。我想是肖斯科姆王子跟它要参加的那场比赛把他的脑子弄乱了。”
“就是你们要参赛的那匹小雄马?”
“是全英国最好的马,福尔摩斯先生,我知道得最清楚。现在,我坦白地跟你们说,我知道你们是君子,不会传出去的。罗伯特爵士一定得赢这场马赛,他已孤注一掷,这是他最后的机会了。他把能募到、借到的所有的钱,全都投在这匹马身上——而且赌盘的赔偿倍数也非常吓人!以前是四十倍,但是当他投入后,几乎翻到了一百倍。”
“可是如果这匹马这么好,这样做又有什么不对呢?”
“一般大众并不清楚它有多好,罗伯特爵士太精明了,赛马探子打听不到任何消息。他用王子的同父异母兄弟带出去跑,一般人分辨不出,但当冲刺时,它们的差距就显出来了。他脑袋里所想的除了马和比赛,没有别的事。他的身家性命都系于此了。他眼前还可以把高利贷债主稳住,但是如果王子输了,他就完了。”
“看起来像是个极为冒险的赌博,但怎么能算疯了呢?”
“嗯,首先,你只要看看他的样子。我相信他晚上根本不睡觉,他整天待在马厩里,眼神狂乱,这一切已超出他精神能负担的极限了。还有他对比翠丝夫人的举动!”
“啊!怎么样?”
“他们一直是很好的亲密朋友。他们品味相同,她与他一样酷爱马匹,每天同一时间,她都会驾车过来看看它们——尤其是她钟爱的王子。每天早晨,它一听到她的车辆在石子路上发出的声音,就会竖起耳朵,小跑到她的车旁去吃她为它带来的方糖。可是现在这一切都过去了。”
“为什么?”
“嗯,她似乎对所有马匹都失去了兴趣。已经有一个礼拜,她经过马厩时,最多只是说声早安!”
“你猜想他们有过争执?”
“一定是场十分严重恶毒的争吵,要不然他怎么会把她视如亲子的爱犬送掉呢?几天前,他把它送给了三英里外昆代镇绿龙旅店的老拜恩斯。”
“这的确很奇怪。”
“当然,以她衰弱的心脏及水肿症,大家都会以为她不大可能再跟他周旋,但是他每晚都在她房间待上两小时。他这么做也对,因为她是他少有的好朋友。但现在这一切也成了过去,他再也不去接近她,而她也很伤心。她郁郁不乐,整天喝酒,福尔摩斯先生——像鱼喝水那样。”
“在他们这次疏远之前,她喝酒吗?”
“嗯,有时喝一些,但是现在她经常一晚喝一瓶。男仆史蒂夫这么跟我讲的。一切都变了,福尔摩斯先生,其中一定有很糟糕的事发生。还有,男主人晚上到老教堂的地窖去做什么?跟他在那里碰面的人是谁?”
福尔摩斯搓着双手。
“继续说下去,梅森先生,你愈说愈令人感兴趣。”
“是男仆看到他去的。半夜十二点,而且雨下得很大。第二天晚上,我没睡,等在房子里,一点儿都不错,他又去了。史蒂夫跟我偷偷跟着他,但这工作很不保险,如果他发现我们就糟了。如果他被惊动,不管是谁,他的拳头就会狠狠落下来,因此我们不敢跟得太近,但我们盯着他。他是去那闹鬼的地窖,有一个人在那儿等着他。”
“这个闹鬼的地窖是什么?”
“嗯,先生,在园里有个破烂的老教堂,它老到没有人知道它建造的年代。那教堂下面有一个地窖,大家都听说那里很可怕。白天那里面又黑又潮又荒僻,至于晚上,全郡大概找不出几个人敢走进去,但是主人并不怕,他这一辈子没怕过任何东西。可是,他晚上到那儿去干什么呢?”
“等一下!”福尔摩斯说,“你说还有一个人在那里,那一定是你们马厩或房子里的人!你们一定能看出是谁,然后查问他吧。”
“不是我认识的人。”
“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看到他了,福尔摩斯先生,就是在那第二天晚上。罗伯特爵士转身回去,经过我们附近——我跟史蒂夫像两只小兔子,发着抖躲在树丛里。那天晚上有一些月光。我们听到另外那个人在我们身后走动,我们并不怕他,因此在罗伯特爵士走了之后,我们钻出来,假装两个人正在月光下散步,以完全不知情的样子遇到他。‘嗨,朋友,你是谁?’我这么问。我猜他大概没有听到我们走近的脚步声,他回过头,脸上的表情像看到了地狱里的魔鬼出现,他惊叫了一声,然后就以最快的速度跑走了。他跑得可真快!——我绝对可以这么说。不到一分钟,他已经消失得无踪无影。他是谁,做什么的,我们再也问不到了。”
“你在月光下能看得很清楚?”
“是的,我清清楚楚看到他那张黄脸——应该说,像条卑贱的狗。他会与罗伯特爵士有什么关系呢?”
福尔摩斯坐着沉思了一会儿。
“谁陪伴着比翠丝·费尔德夫人?”他最后终于问道。
“她有个女仆叫凯悦·伊万斯,她跟她已有五年了。”
“毫无疑问很忠心吧?”
梅森先生不自在地扭动着身子。
“她是很忠心,”他终于回答,“但我不能肯定是对谁。”
“啊!”福尔摩斯说。
“我不能凭空造谣。”
“我很了解,梅森先生。当然,情况已很清楚了。从华生医生的描述中,我了解没有女人跟罗伯特爵士在一起是安全的。你觉不觉得他们姐弟之间的争执是因此而起?”
“嗯,这个流言已经有好一段时间了。”
“也许她以前并没有亲眼见到。让我们假设她突然发现了,她想要辞退那女人,但弟弟不肯。然而,由于她心脏衰弱,又行动不便,无法贯彻她的意愿,于是那讨厌的女仆仍然留在她身边。这位夫人因此拒绝说话,郁郁不乐,转而酗酒,而罗伯特爵士则一气之下把她的爱犬送了人。这一切不是都很合理吗?”
“嗯,到目前为止有可能。”
“一点儿也不错!到目前为止。这与他晚上去老地窖的举动有什么关系?这点我们没法把它插进我们编的故事中。”
“不行,先生,而且还有别的事连不上。为什么罗伯特爵士去挖死尸?”
福尔摩斯突然坐直了身体。
“我们昨天才发现的——在我写信给你之后。昨天罗伯特爵士去了伦敦,因此史蒂夫跟我进了地窖。一切东西都没动过,先生,除了其中一个角落有一些人的残骸。”
“你立刻通知了警方吧?”
我们的访客阴沉地笑了笑。
“哦,先生,我想那不会使他们感兴趣的。只是一个死尸的头及一些骨头,那也许有一千年了。不过那堆东西以前并不在那儿,这点我能肯定,史蒂夫也能。它是被堆放在那个角落的,上面盖了一块木板,但是那角落以前是空的。”
“那你们怎么做了?”
“哦,我们还是把它留在那里。”
“这点很聪明。你说罗伯特爵士昨天出门了,他回来了吗?”
“我们预计他今天回来。”
“罗伯特爵士是什么时候把狗送走的?”
“一星期前。那小东西在屋外号叫,罗伯特爵士那天早晨正好发脾气,他把它抓起来,我以为他会杀了它。后来,他就把它交给骑师山弟·宾恩,要他把它送给绿龙的老拜恩斯,说他永远也不要再见到它。”
福尔摩斯一言不发地深思了好一会儿,点燃他那根最老最臭的烟斗。
“我还不清楚你要我做什么,梅森先生。”他终于说,“你能说得更确切一点儿吗?”
“也许这个能表达得更确切,福尔摩斯先生。”我们的访客说。
他从口袋中掏出一个纸包,小心地打开,是一小段烧焦的骨头。
福尔摩斯很有兴趣地注视着它。
“你在哪里找到的?”
“在比翠丝夫人房间下面的地下室,有一个中央系统的暖气炉,已经很久没有使用了,但是这几天罗伯特爵士抱怨屋子太冷,就把它打开了。”
“哈维负责暖气炉——他是帮我做事的小伙子之一。今天早晨,他拿了这个来找我,他说是清理炉灰时捡到的。他认为在炉子里发现这东西,不会是什么好事。”
“我也这么想,”福尔摩斯说,“你看这是什么,华生?”
那段骨头已被烧焦,但毫无疑问还留有它解剖学上的特性。
“这是人类股骨的上骨节。”我说。
“一点儿也不错!”福尔摩斯的态度变得非常严肃。“这小伙子在什么时间去照看暖气炉?”
“他每天傍晚去把它点燃以后就走开了。”
“那么不管是谁,晚上都可以去那里边?”
“是的,先生。”
“你能从外面直接进去吗?”
“那里有一扇直接通往外面的门,另外还有一扇门开向楼梯,可以通到比翠丝夫人房间的过道。”
“这些事情很复杂,梅森先生,不但复杂而且很凶恶。你说罗伯特爵士昨晚不在家?”
“不在,先生。”
“如果他不在,那是谁去烧的骨头呢?”
“是啊,先生。”
“你刚才提到的旅店叫什么名字?”
“绿龙。”
这位老实的驯马师脸上很清楚地表明他深信又有一个疯子进入到他颇不平静的生活中。
“波克郡一带有没有好的钓鱼地点?”
“嗯,先生,我听说在小溪里有鳝鱼,在霍湖里有梭子鱼。”
“这就行了。华生与我都是钓鱼能手——是吗,华生?以后你可以跟我们在绿龙联络,我们今晚就去。梅森先生,不必我说你也知道,我们不希望在那里见到你,如果有事,写个字条来,如果我们要找你,一定可以找到你。等我们对这桩案子再进一步调查后,会让你知道我意见的。”
就这样,在那个明朗的五月傍晚,福尔摩斯与我坐在头等车厢中,前往只有打招呼才停的小肖斯科姆车站。我们头顶的行李架上散乱地放着一些鱼竿、线圈及鱼篓。到了目的地,再坐一小段马车,我们来到一间老式的小旅店,那位酷爱户外活动的店主加西亚·拜恩斯马上迫不及待地加入了我们要打尽附近所有鱼的计划。
“上霍湖钓梭子鱼的机会怎样?”福尔摩斯说。
旅店店主的脸上现出愁容。
“不行,先生。在你还没有钓到鱼之前,恐怕自己先下水了。”
“为什么?”
“是罗伯特爵士,先生。他万分讨厌打听马赛消息的探子。如果你们两个陌生人那么接近他的训练场,他一定会好好收拾你们的。他绝不肯冒消息外泄的危险,罗伯特爵士一定不肯。”
“我听说他将有一匹马参加大赛?”
“是的,而且是匹极好的小雄马。我们大家都把钱赌到它身上了,罗伯特爵士的全部家当也都赌进去了。噢,对了,”他的眼睛深深地打量我们,“我想你们不是赌马的人吧?”
“不,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只是两个极希望来波克郡呼吸新鲜空气的闲人。”
“啊,那你们就来对地方了。这附近有不少好地方可去,不过记住我提醒你们有关罗伯特爵士的事。他是那种先动手再讲理的人,不要接近他的庄园。”
“当然!拜恩斯先生,我们一定听取忠告。啊,那只在走廊里吵闹的长毛犬好漂亮。”
“的确是,它是纯肖斯科姆种,在英国找不到比它更好的狗种了。”
“我也是个爱犬者,”福尔摩斯说,“嗯,我能问吗,买一只像这样得过奖的狗要花多少钱?”
“先生,我可付不起,是罗伯特爵士本人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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