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懂了。
她是说:我相信你爱我,但是我不相信你会永远爱我,可我相信你曾经真的爱过我。
此生无约于2004年10月04日夜
香烟、浪漫与爱情
我嗜烟如命。
这样说,并不等于我的烟瘾是如何的大,一天要抽掉多少多少烟。我的意思是,尽管我每天抽的并不多,但是,我无法忍受没有香烟的日子。而我抽得最多的,是那种白色的万宝路(Marlboro),我习惯了那种味道,淡淡的,带一丝倦懒的意味。我习惯了点一根烟,夹在手指间,然后让自己陷入一种沉思的状态,随烟雾从唇边袅袅而出弥漫在我的周身,任自己的思绪散散漫漫毫无边际。
但是只要许言在身边,我就习惯了只抽半支烟,因为她对烟味敏感,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流泪咳嗽。我怜惜她的娇弱,在满足了对那烟草味道的渴望后,我总是掐灭了剩下的半根烟,留在烟灰缸里摆成一道独特的风景。此时此刻,她正伏在我的身边,像只绻怠的猫,眯着她的双眼,纤细冰凉的手指轻轻划着我胸口上的一道旧伤痕,而我的另一只手,也正轻轻摩挲着她柔软细滑的长发,听着空气中流动的张国荣的《风继续吹》。
我们的话题由哥哥的纵身一跃,再转到梅姐的红颜薄命,然后说到烟。我从没想过戒烟,事实上那种习惯性的依赖也不可能戒得掉。我抽得不算多,但无形中这已经成为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我说许言你怎么和别的女人不一样?几乎我所有曾经爱过的女人都不厌其烦地告诫我吸烟的害处,苦口婆心劝我戒烟说那对身体如何如何的不好。我总是当面唯唯诺诺,而转身照抽不误。我说许言我没想到,你是最无法忍受烟味的女人,却也是唯一不提让我戒烟的女人。
然后我看着她的笑意从嘴角向脸上慢慢漾开,她懒洋洋地答:“既然你也知道让你戒烟纯属废话,我何苦多此一举?不如索性不说,只要你不是放纵得过份就是了。”
月光如水,飘荡着空气中的一丝伤感,为哥哥的早逝,还因为那句风继续吹不忍远离的歌词。
“风,知道Marlboro是什么意思吗?”许言换了一个更舒适的姿势,突然打破了房间里的安静。她的问话将我的思绪从对哥哥的片断回忆拉回,我很惊讶。“不就是万宝路吗?还有特别的意思?”我的眼前顿时浮现落日孤烟的大漠,绝尘奔腾的骏马,还有落寞粗犷的西部牛仔。。。。。。她低吟出一句英文“Men always remember love because of romance only”然后告诉我,万宝路就是取用了这句“男人只因浪漫而牢记爱情”的每个单词的第一个字母组合而成。
浪漫。我更没想到过香烟会与浪漫扯上联系。在我的印像里,香烟更多与失恋与痛苦结伴出现。我对她说,“我是个不懂得浪漫,更不懂爱情的男人。”
许言坐直了身子,很认真的对我说:“风,懂不懂浪漫与爱情本身没有关系。你不懂浪漫不代表你就不能和你爱的人在一起,哪怕她喜欢浪漫。你可以不懂如何制造浪漫,但是只要你懂得欣赏浪漫。令爱人最痛苦的不是他不懂得制造浪漫,而是他根本不放在心上不作任何回应,甚至认为无聊。”
我承认她说得有理。这个小女人总有她自己的独特思想,时不时令我耳目一新。
我第一次听说了我手中的Marlboro还有这样的含意,香烟,浪漫以及爱情。
夜已深。
许言早已枕着我的臂弯沉沉睡去。月光下我看着她颀长的睫毛,柔弱得像个婴儿。此时此刻,看不出一丝倔强的痕迹,看不出冰冷的神情。我想起她曾经清沏的目光穿透我的灵魂望着我背后的虚无,那么骄傲地说:“风,不是真心给我的,我不要。”我一度以为我再也给不起爱情,我曾经几度深爱过,但我找不到爱情的答案。就像手中的烟,烧到了头,烫到了手,灼痛了心,剩下一地的灰。我不懂爱情到底是什么,如今,我那么切实地拥有着真实,牵动了心底最柔软的那根弦,这一切,都不再是梦。就像前日我郑重地在一张白纸上写上:“许言,林风爱你一辈子!”那样,映着她盈盈的笑意微微的醉意,深深刻入心间。
我想,我再也忘不掉傍晚回家,看见许言穿着我那件宽宽的衬衣,裸露着她那双光洁修长的腿,在厨房忙忙碌碌的情景。灶上炖着浓汤,冒着扑扑的热气,整间小屋弥漫着诱人的香味,桌上摆着几碟小菜,还有一瓶酒,水瓶里斜斜插着二三枝黄玫瑰,在满天星的点缀下滴落花瓣上的露珠。我轻轻走到她的背后,双手揽住她细细的腰肢,用力吸着气,像一个贪婪的孩子。她仰起脸,秀巧的鼻尖沁出细细的汗水,头上的发夹被我不小心碰落,满头的秀发如瀑布般散落。。。。。。
我俯身轻轻吻上她的唇。
原来,浪漫离我如此之近,如此之清晰。
原来,幸福的滋味就在我的臂弯里。
此生无约于2004年10月8日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网络
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我讨厌下雨天,还不是一般的讨厌,而且是到了深恶痛绝的地步。究竟这种过敏症状从何时开始,连我自己都无从考证。唯一知道的就是,一旦雨天,我都尽量躲在窝里,除非有不得已的重要事要做。
而某年某月某日,我正望着窗外浠浠沥沥的小雨发愁。
如果不下雨,晚上又没有任何活动的时候,我就习惯去泡网吧。平时常去的那家网吧离住址有点路,但是环境还不错。办公室不是没有电脑,我曾不止一次提出要装上宽带,美名其曰可以上网查找资料。只不过老板精得像只千年老狐狸,他说得了吧风,要是让你上起网来你还认得天皇老子还记得白天黑夜?说这话的时候他脸上的肥肉一抖一抖,那笑嘻嘻的神情让我恨不得拿块抹布往他脸上盖。这台湾老狐狸除了赚钱以外,对吃喝对女人感兴趣,但是对网络绝对不感兴趣。我恶恨恨地想,哪天让你死去活来地网恋一回,你肯定天天上得比我还巴结!但是想归想,这米饭班主还是万万得罪不起。平时再怎么称兄道弟和哥们一样,原则上的问题我是一点辙都没有。
而他意犹未尽地啃着半只油爆鸡爪,含糊不清地咕哝了一句:“哼,网恋,幼稚!”
我一仰脖子把剩下的一点啤酒全灌进喉咙。如果您正和我一起,一定能发现我是充满不屑地撇了撇嘴,还扯过旁边的半张餐巾纸,毫无风度可言地将嘴角的油迹抹去。
网恋?这个世界上还有我想要的爱情?我情不自禁从鼻孔里哼了一声,我很久都没想过那是个什么玩意了。确切地说,我甚至都不去想我的爱情到底应该是什么样子,会以什么面目出现在我的面前。但是我这样说,并不妨碍我在网络上对着一些我也不知道什么模样的符号说我喜欢你。当我敲下“我喜欢你”这四个字的时候,往往我是顺手点了一枝烟,然后按下发送键。接下来就是看着屏幕那头的形形色色的反应。但是,我从来不说“我爱你”。从来不说。虽然如此,但同样不代表在网上没有我在意的人,我心里还时常惦记着那个妖精一样跳着舞的家伙。称她为妖精,是因为她简直就不像是一个女人,时常把我气得七窍生烟偏又奈她不得。老实说,这辈子我都没见过像她那样伶牙利齿偏又令人万般怜爱的小妖精。我不得不承认,她是我至今遇到过的最合拍的对手。
雨停了。我向继续在那儿对着小半碟鸡爪奋斗的老板打了个招呼,扔下了他一个人。而我,开始趿着拖鞋往网吧跑。不过,我是绝对不会承认我对网络的留恋,多少是与那个妖精有关。
网络于我而言,是另一个发泄自我的天地,绝对是。最起码,文字给我的感觉很踏实。那些方块字在我的手里码成堆后,只有三个用途:一是打发时间的无聊工具,比如聊天比如灌水。此时我的大脑其实还是休眠状态中,除了和妖精对话;一是辩论拍砖的武器,那时我的大脑皮层是极度地兴奋,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像极了一只好斗的公鸡;一是记录心情悲喜的宣泄,比如偶尔我也会发表若干酸不拉几的作品,事实上在专注于此的时候,心境变得相当平和。
妖精不在线。于是我给她留了言,点击进入常去的几个论坛,随处逛逛有没有什么新鲜可吸引我眼球的贴子。对付那些小菜鸟们,我可是毫不费吹灰之力,三言两语能拍得他们晕头转向,忘了他们来此的最初目的。用一个相对时尚的词来说明的话,那就是玩论坛。时事版块又和往常一样充斥着火药味,我草草浏览了一遍,破天荒地没有用一贯犀利的笔触和别人进行激烈的辩论。另外马加爵的事件正炒得沸沸扬扬,消匿了一段时间的木子美事件又引发了一场新的争论,引用一位前辈的言语,就是快发霉的臭咸菜又开始拿到外面来风干晾晒。最后,我停留在灌水区,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人胡乱灌着水,说着不着边的话。当然了,期间还没忘记用杂夹暧昧词汇的语言撩拨了几位美女几句。
这个世界里,谁还会为这个当真?更何况,我从来都不关心屏幕那头与我对话的到底是人是鬼,是男是女。
一个不小心屏幕右下角的时间就跳到了深夜十二点。我盯了一眼死寂沉沉的灰鱼头像,妖精今夜始终没有出现。虽然我永远不会承认为什么我如此讨厌雨天,却依然跑了出来。但我知道,我必须回去了,因为天亮以后我还得继续奔波,为解决我的温饱生计,为能够潇洒地苟活下去。我对着那个冰冷的头像敲下了五个汉字,二个标点符号,然后点击发送,然后下线,关机。
妖精,我想你。
此生无约作于2004/09/02
游戏
电话铃响,我随手拎起话筒,眼睛仍然盯着屏幕上的那场球赛,意大利超级杯AC米兰与拉齐奥之间的赛事正演得热烈。所以,当听筒那头传来温柔女声问道:“Z先生在吗?”的时候,有那么几秒钟工夫我还未反应过来她找的就是我。正在这时,舍甫琴科先奥多一步头球攻门,皮球窜入球门左上角,我忍不住大喝一声“好球”,激动之余才发现电话那头的女人明显被我吓了一大跳,才回过神来原来我还没作过回应,遂不好意思地回答:“你找我?真是不好意思,看球赛入迷了,吓到你了。”
电话是合作伙伴王小姐打来的,邀请我一起晚餐,她说有事想让我帮忙。事实上,我已推脱了好几次诸如此类的邀请。但是,今天我只好接受了。或许,在潜意识里,这次电话的失态多少也令我有些歉意,再说,一味地婉拒也不能解决什么事。王小姐的这份锲而不舍也着实令我头疼,更何况这次她还用了让我帮忙这个我找不到拒绝理由的理由。凭良心说,王小姐长得并不丑。不但不丑,还相当漂亮和优雅,虽然年近四十,但因为保养得当,看上去风姿绰约,就像才刚过三十的少妇。除此之外,她更拥有过百万资产的企业。按理来说,如此一位单身离异的尤物,身边是断断少不了各种优秀的成功男人。我不太明白这样的一个女人怎么会对我感兴趣。
而我,只是一个两手空空,仍需在生意场上为将来的生活而忙命奔波于各大城市之间的小人物。
我不得不承认,骨子里,我还真是一个挺虚伪的人。哪位大虾说他看见街上开着宝马奔驰趾高气扬的那些人,表面上装作不顾一屑,其实在心里,都恨不得一脚将他们踹下车,幻想着开着宝马奔驰的那个是他自己。我很不好意思地承认,我亦是如此。而更能证明我的虚伪的另一个方面,就是别看我平时摆出一付对金钱不顾一屑的姿态,其实我每时每刻都做着哪天中了五百万,然后得意洋洋地幻想着如何分配这一大笔财富的美梦。不记得在哪看到过一句名言:“在征服与被征服的辩证问题上,有关金钱的答案就是:因为我无法征服发财的欲望,所以我只好被发财的欲望所征服。 ”此言真是妙极。除了自己,没有人能知道我内心里对金钱的那份狂热。所以,我在保持温文尔雅的风度对着客户挤出一贯的微笑的同时,还在偷偷计算着他们口袋里掏出来的我所能得到的那部分提成。除此之外,我自己也不明白我这样拼命地奔波会到什么时候才会停下。
一个真正的男人要成功必须要有野心。我是这样安慰自己。
幸好,我到哪都有些狐朋狗友。当然也绝对算不上是什么知心的那种,却是可以时不时在我寂寞无聊之时来一个电话,之后赶去来一碟花生米,灌几瓶啤酒的那一类酒肉朋友。席间插科打诨,天南海北胡吹乱侃,随后的经常性节目就是唱歌。几年嗓子练下来,每每唱的时候还能找到那么一丁点歌星的感觉,尤其是唱刘德华和梁朝伟的那几首。我想,王小姐留意到我的存在,或许还是缘于首次合作签下合同那天,一大群人酒足饭饱之余涌进OK包厢尽兴那次。谈判时我的温和笑容和犀利语风,唱歌时我还算磁性的低迷嗓音,以及表现出来的那种有些狂有些傲的落寞神情,大概对一个内心空虚寂寞渴望真爱的单身女人还是具有相当的杀伤力的。
话题扯得远了。忘了说,电话里我对王小姐提了要求,晚餐地点晚上见面时由我决定,这一顿我请客。
当她按响我的门铃,我开门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我分明看到了她惊愕的脸。打扮得极其优雅高贵的她大概作梦都没想到,我就是用穿着背心沙滩短裤趿着拖鞋那样的形象赴约。大概她以为,我起码也会穿得稍稍正式些,毕竟是和她的第一次单独共餐。见我打算转身锁门,她终于忍不住暗示:“你就不准备换一身衣服?”
我故作惊讶地看着她:“需要换衣服?不是说好大家只是随便吃一点的吗?”她语塞,神情相当尴尬滑稽却无言以对。而我暗自窃喜,这本来就是我计划里的一部分。我假装没看见她脸上的神情,率先下楼。
当然了,她开来停在我楼下的那辆白色的宝来,我也没让她再开,只是带着她东拐西弯地走入大街。
不清楚王小姐是不是暗地里正后悔这一场约会,反正我只知道,她有意无意地在我身后拉开一段距离。我的这身打扮,与她走在一起,别人望过来的眼光她是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的。当我在闹市区街边的大排档停下脚步,大声招呼老板来几个炒菜来几瓶冰啤的时候,她的脸色一下子就变得像猪肝一样的发紫。而我还在虚情假意地对她说:“这里的家常菜要比大酒店里的菜合口味多了,而且更地道。”
在我埋头灌下三瓶啤酒的时候,桌上的菜也几乎被我一个人一扫而空。可怜的王小姐,在整个吃饭期间是如坐针毡,发作不得。她几乎没动过筷子,只是象征性地碰了几下。以她今晚的打扮,如果在大酒店,绝对也是众人注目惊艳的焦点,而在街边热闹的大排档里,虽然同样也是别人视线的中心,只不过实在有些不伦不类,难怪她始终是坐立不安。我敢保证,她是从来没来过这种地方,更是做梦也没想到,会以这样的方式和我坐在这种地方。嘿,我心里冷笑,这样的女人是极其要面子的,没有当场给我脸色而拂袖而去,已算是有涵养了。我满足地打着饱嗝,索性作戏作到底,顺势就把脚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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