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醒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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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醒桃花-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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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我不要一个人被留下,孤孤单单的感觉很可怕。”她怕那个声音又来拉走她。
  时候到了,于神恩,卒于十七……时候到了,于神恩,还不快走……时候到了,于神恩,该去报到了……时候到了,于神恩……时候到了……时候到了……
  “不要害怕,神恩,为了我勇敢,我不会丢下你一人。”她现在的状态太脆弱了,容易遭邪物占据。
  “我……我会勇敢,我等你。”她明明怕得双手直抖,却强装坚强。
  “你哟!真让我放不下心。”司徒离人幽幽地叹息,大掌摸索着她秀致五官,轻轻在眉心落下一吻。
  “如果你能吻在唇上,我会让你更放心。”她一脸期盼。
  闻言,他轻笑出声,“等我回来再提醒我。”
  “如我所愿?”她下意识地舔舔唇,直盯着他近在眼前的嘴。
  “看你表现如何。”他不给承诺。
  “厚——”她不服气的发出抗议声。“你有诱骗小女孩的嫌疑。”
  他又笑,抚过她的发,发现又长了三吋。“你可以走到屋外,但不能走得太远,竹芦四周一百公尺内我有布下结界,你不用担心会有邪物侵扰你。”
  “那人呢?”她一脸哀怨的说道,不希望他离开她。
  “人?”司徒离人想了一下。“在我房里左边的柜子有春色留下来的电击棒和防狼喷雾剂,下山前我会教你怎么使用。”
  “春色?”听起来好像女孩子的名字。
  “我师妹,我一向当她是亲妹妹看待,不过你不会有机会见到她,她嫁人了。”她们错过了有点可惜。
  “咦?”他的话真奇怪,嫁了人就不回娘家吗?
  “不要胡思乱想了,她的故事很离奇,有空我再说给你听,现在陪我去散散步好吗?”他很珍惜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刻。
  “嗯。”她喜欢散步。
  夕阳的余晖洒在两人的身上,归巢的倦鸟飞过头顶,染红的晚霞伴随着一颗大火球往西坠落,一闪一闪的星子在天未暗时跳了出来。
  迎着微凉的晚风,不觉冷的于神恩专注地看着她心里最耀目的太阳,一下子涨满的幸福感充斥全身,多到无法承载。
  蓦地,她像发现什么地大叫——
  “你有白头发——”不只一根,而是很多根。
  第四章
  “于神恩?”
  乍听这个名字时,陪同下山的老滚忽然怔了一下,脸色怪异地想着在哪里听过,十分熟悉,让他直觉得应该认识名字的主人,而且和她关系密切。
  “她”,不做“他”想,认定这个名字是个女孩。
  为什么呢?
  他说不上来,感觉曾有那么个小女生,脸蛋小小,手小小,走起路来也很小步,使劲地捉住他的手撒娇,喊他……喊他……呃,喊他什么……
  不,不对,他不可以忘记她,他要尽快想起她,因为她是……她是……她是他唯一的亲人。
  “对不起,没有这个人,我们这附近的透天厝被大财团收购,改建成办公大楼,没你要找的阁楼。”鸽子笼倒有几个。
  “喔!打扰你了,那请问秋冬便当店往哪走?”都十年了,人事已非。
  “秋冬便当店?没听过耶!”真俗的店名,叫佳冬不是更好听。
  银白色的发丝飞扬在阳光下,特别引人注目,发长及腰的司徒离人不辞辛劳在大街小巷中穿梭,飘逸俊秀的身影总叫人忍不住回头一顾。
  之前于神恩大喊他黑发中有白头发,他苦笑不语,白,才是他原来的发色,因为师父要他做一件事他尚未做到,因此顽性甚重的老人家趁他睡觉时,偷偷地将染发剂往他头上倒。
  其实是黑或白他也不在意,反正他看不到,一直到三天后他才经由村人口中得知,但那时已经洗不掉了,白发变乌丝。
  只不过药剂有时效性,大概过了一、两个月就慢慢褪色,因此露出原色。
  意外地,她居然喜欢他一头白,坚持漂回原来的颜色,折腾了一夜,终于以银丝见人。
  “秋冬便当店……你说的应该是秋冬开的便当店啦!它原先的店名叫好吃便当店。”一位打扮入时,年近五十的妇人这么说道。
  “搬了?”
  “是呀!搬很久了,听说秋冬她老公外面有女人,她一个火大拿起菜刀往他背上砍……夭寿哟!十七刀耶!差点要命,这女人真的很狠。”
  嚼着槟榔的老阿伯描述当时的惊险情景还做出砍人的凶狠动作,直说只剩下半条命的老板吓得和老婆离婚,跟外面的女人搬到国外,再也没回来了。
  “老板娘她人在哪里呢?”至少还有一个人可问。
  “谁知道,被关了好些年,也不晓得放出来了没。”
  线索到此中断。
  额头微冒薄汗的司徒离人听从老滚的建议,两人先到附近的公园休息一下,有树荫遮凉不致太热,顺便重整思绪。
  他们花了两天的时间四处打探,可笑的是,找到的线索有一半是错的,三段说成四段,南和北相距甚远,而且街道名称也有出入。
  十年里可以发生很多事,譬如小商店变成大商场,平房没了,矗立着高楼大厦,道路拓宽了,新兴的商业街和小吃店林立,物换星移、沧海桑田。
  于神恩是个孤儿,她一个人承租八坪大的小阁楼,原先的房东卖了房子也不知哪去了,根本没人知道她从哪里来,有没有亲人。
  而早已关闭的学校更是找不到人询问,大部分学生资料早已流失,她的同学有些人她自己都讲得不清楚,茫茫人海又如何找到遗落的小粟呢?
  “先生,你为什么执意要找出那个叫于神恩的女孩?”他从未看过他这么认真的神色,好像那人对他来说非常重要。
  司徒离人面上微露惑色。“你怎么知道她是女孩?我应该没告诉过你。”
  “我猜的。”果然是女孩。
  “猜的?”
  “因为你最近常追问我有没有瞧见一个女孩,我猜你想找的人是她。”他找得很急切,有时若有所失地托腮叹息。
  当初春色小姐被吸入阴阳镜时,他也未流露太着急的心情,神色自然地研究古镜,不疾不徐地从中摸索出蹊跷。
  如今人不同了,反应也不相同,看得出他特别看重那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娇客,虽然从容不迫仍在,却多了一丝关心。
  “是呀!我想找她,但又不是她。”她是她,却也不是她。
  “先生,你在打什么哑谜?”老滚听得一头雾水,不晓得他究竟在说什么。
  司徒离人低笑不语。
  过午的公园少有人活动,上课的上课,上班的上班,怕热的老人带孙子回家睡午觉,三三两两的游民或躺或坐的抽烟聊天,吵杂的车声影响不了此时的宁静。
  近秋的气候还是一样炎热,吹拂而过的风仍带些热气,不是让人受不了的酷暑,就是有点闷热,吸进肺部的空气也显得干燥。
  “秋冬小吃店的米粉汤真是他×的好吃,一碗要我三十块,吃死也甘心。”
  秋冬小吃店?
  司徒离人的耳朵相当敏锐,三百公尺外的交谈声都能接收得到。
  “是吗?听说又要涨价了,多五块。”赚的钱永远比不上花钱的速度。
  “格他××的,怎么又要涨?我穷得都快要当内裤了……咦?五百块……”啊!会飞……
  在附近工地工作来公园小憩的大汉瞪大眼睛,跟着一张红色纸钞看向一只持钞的手。
  “能请教你们一个问题吗?秋冬小吃店在哪里?”只要有一线希望他都不放弃。
  大汉一把抽走钞票。“再给我一千,老子带你去。”
  不恼不气的司徒离人笑容温雅依他要求,大汉也不啰唆地拿钱办事,迈大步往前走去。
  但走了一半,他忽然觉得不对劲,再回头一瞧,满头白发的年轻人居然是个瞎子,他嗟了一声,搔搔耳,脚步放慢地配合他。
  不是很远,大概两条街外,步行差不多十分钟左右,一间看起来干净的小店面就开在便利商店旁边。
  “秋冬呀,有人找你,顺便来碗米粉汤,老子饿了。”大汉大刺刺地拉张椅子坐,抽出卫生筷等吃。
  “谁找我……嗳!你这死老赵,欠老娘的面钱还没还呢!你又想来白吃白喝呀!”四十出头的妇人手叉着腰,拿着锅盖就要往他脑门砸。
  “等等、等等,死婆娘,我有钱,这位白头发的小兄弟给的。”他连忙把刚到手的钱往她手心塞,一身大哥气魄忽然变卒仔。
  “人家为什么给你钱?”不会是恐吓得来的脏钱吧?
  “嘿!查某,少年仔说要找秋冬啦!不就是你嘛!”这笔领路费他赚得心安理得。
  “找我?”一张历经风霜的脸抬了抬,看了看摊子前的年轻人,然后被他身后的老滚吓到。“这个月的保护费我已经交给老九,不能再找我拿。”
  她一个月所赚不多,再养这些废物,她自己都快饿死了。
  “阿婶,你误会了,我是想向你打听一个人。”司徒离人和善有礼的点头示意。
  “找谁?”一见他有礼貌的问候,秋冬婶这才放下手中护身的菜刀。
  “于神恩,十年前在你的便当店打工……”
  他还没说完,秋冬婶的大嗓音已经扯开了。
  “你说小恩呀!那女孩勤快又认真,嘴巴又很甜,叫她做什么就做什么,乖得很,我看了都想好好疼疼她。”要不是她家那死老头老是一脸色色地瞧着人家女孩,她早收她当干女儿了。
  “应该是她,她留着一头短发,脸蛋小小,嘴也小……”但是胸部有发展空间。
  司徒离人像想到什么画面,脸上一阵发烫。
  “太瘦了,没什么肉,前面后面看起来没两样,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她是男生,冲着她叫便当店小弟。”所以她一直叫她吃,希望把她养胖些。
  秋冬婶的思绪一下子飘回十年前,那时她还没有水桶腰,走在路上是还有年轻人会吹口哨的大美女,她和丈夫经营了一间便当店,店里有几名工读生,而勤奋的神恩让她印象最深。
  原本她有心要照顾她,可是那时候她老公因为赚了些钱而在外胡搞瞎搞,搞大别的女人的肚子,他们夫妻吵翻天,无暇顾及她是否吃饱,功课好不好。
  “对,就是她,你知道她在哪里吗?”总算找到认识她的人。
  “她呀!”她满脸同情的叹了口气。“以前她常常迟到三、五分钟,问她原因也不说,后来我才晓得她喜欢一个男生,为了赶时间去看他一眼,就在公车站前被撞了。”
  “什么,被撞了?”心脏一紧,司徒离人为了她的痴傻而心痛。
  “相当严重的车祸,血流了一地,手呀脚的都断了,当场就没了气。”真是可怜,她要是慢慢来就不会出事了。
  “她……她死了……”怎么可能?他还能碰触到她温热的躯体,她是那么真实的活着。
  “那倒没有,不过比死还惨,有个奇怪的老头子闯进急诊室,不知比划什么,断了气的小恩又恢复心跳、脉搏,送进加护病房。”
  “然后呢?”他急问。
  “然后她就没再醒过来了,活着受苦,成了不会动、没有知觉的植物人。”她看了都辛酸。
  “植物人……”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她才会因心中的执念过重而离魂。
  相传古代有对相爱至深的恋人,女的是位千金大小姐,男的则是穷家小子,两人被迫分离,男子在临上船前,他的爱人追来了,愿与他双宿双栖,永不离别。
  后来两人结为夫妇,并生下数名孩儿,多年后丈夫陪同妻子返回离家多年的家乡,爹娘兄嫂大为震惊,人明明躺在床上已昏迷多年,怎会嫁为人妇?
  女子进入自己的闺房,走向双眼紧闭的小姐,两者合而为一,沉睡不醒的小姐幽幽醒来,她挽起男子的手向双亲告禀,此人已为她夫婿。
  这便是离魂的由来,因为思念超过人的负荷,魂魄脱出躯壳化为形体,追随所爱的人而去。
  “对呀!都十年了,不好也不坏,拖着一口气也不知道要见谁。”早点解脱对小恩来说才是好事一桩,她这样硬撑着实在太苦了。
  忍着悲痛情绪,司徒离人语气艰涩的问道:“她还住在医院里吗?”
  “应该是吧,如果没转院的话。”
  “请问是哪一间医院?”他要见她一面,在最短的时间内。
  “哎!我要找找看,太久了,我两、三年前还碰到她大嫂。”啊!有了,就是这张名片。
  “她有大嫂?”原来她不是无亲无戚,还有家人在。
  “是呀!还长得挺漂亮的,不过还没过门,她短命的大哥上山工作,赚她的医药费,车子翻了,人也没了。”到现在连尸体也找不到,八成被熊吃了。
  “那她大哥是……”若有机会就替他招招魂吧!算是缘分一场。
  “好像叫什么……跟小恩名字只差一个字,我想想……啊!于承恩,块头很大。”她比了比肌肉,表示壮得像头牛。
  于承恩?!
  正要递水给司徒离人的老滚忽地全身一僵,像被雷击中似,口中不停地喃喃自语这个名字,于承恩……于承恩……于承恩……
  随即摇了摇头,他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
  医院是神圣的殿堂,不容侵犯的救人圣地,不论你是达官贵人,或是地痞流氓,一旦进入了此地,生老病死将无权选择,医生的角色是治病和减轻病痛,绝对没办法跟上帝抢人,也赢不了死神挥下的巨镰。
  地处近郊的圣心医院虽有门诊挂号,但以长期疗养病患居多,院区占地辽阔,室外景观造景多,适合精神有问题,身心障碍者的治疗环境。
  在入口处东侧最后一幢大楼,里面住的是无行动能力老人,全身瘫痪需要全日看护的重残者,以及植物人。
  不过他们有分楼层,各有专属医生和护士以应不时之需,不会混在一起聘请没有经验的外劳照顾,因此收费相当昂贵。
  即使有健保给付,一床一月也要三万元起跳,而这是清寒家庭才有的减免,一般家庭若没有七、八万是难得一床位。
  此时,应该静谧平和的某一病房里,传出近乎争执的大吼声,理应出面制止的护士只从护理站仰直脖子一瞧,习以为常地又低下头整理住院资料。
  只是她们互相传递的无奈眼神似在说——又是三○五病房,怎么闹个不停?
  “我说你呀!能不能听我一次,都几岁了还这么任性,你也老大不小了,该找个好人家嫁了,别像个女佣帮人把屎把尿,尽做些低下肮脏的工作,弄得一身是消毒水的味道,谁敢要你?”
  放着自个家里的事不做,每个月薪水才两万出头的工作倒是做得挺乐,没有三节奖金,没有年终礼品,而且全年无休,二十四小时全天守着一个活死人。
  她就是不晓得这丫头究竟在想什么,明明有知名厂商聘用她当会计师,月入少说六、七万,还有生育津贴、出国补助、公司分红,一年两次员工旅游,及其他一堆福利,她偏是给辞了,花了三个月时间受训练,只为当个工时长又辛苦的看护。
  原本以为她会撑不了,顶多半年一年就会放弃,身为备受宠爱的么女,大家也就由着她去吃点苦头,不忍心苛责。
  谁知这一做居然没完没了,不喊苦也不叫累的硬撑着,女孩子最可贵的青春大半就这么蹉跎掉,叫深爱她的家人看得很心痛。
  “妈,这里是医院,你小声点,别吵到其他人。”她精神真好,嗓门依旧大得惊人。
  “哪里会吵,这一个个躺得像死人似,跟太平间没两样,我就算拿着大声公在他们耳边大吼大叫,也没一个会爬起来骂我太吵。”真要能开口还得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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