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天之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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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天之眼-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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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晓薇双手托着下巴。
  整整两天的苦思冥想毫无结果。教授到底想要说什么?沈默调动自己所有的知识来猜测那一长串人名到底有什么联系,但却毫无进展。这些人名杂乱无章地堆在一起,风马牛不相及。散乱的史料如碎裂的玻璃片一样,将沈默的思维刺破、划伤。沈默感觉到自己的每一个末梢神经都在滴血,疼痛。只要一闭上眼睛,就能看到一大堆的问号又蹦又跳地在自己面前嬉戏,且对自己扮鬼脸儿,仿佛挑衅地说:你来啊,你来啊……
  “沈默哥哥,婆罗贺摩是什么人?”
  “不是人,是神。婆罗贺摩就是大梵天,梵文的写法是Brahmā,音译即婆罗贺摩。是婆罗门教和印度教的创造之神。根据《摩奴法典》的记载,婆罗贺摩出自‘金胎’,也叫‘梵卵’。婆罗贺摩将梵卵一分为二,创造了天地。有点类似于中国的盘古。他创造的‘生主’创造了世间万物,同时也创造了魔鬼与灾难。”
  “婆罗贺摩和如来佛祖,哪个更大?”
  “你指的是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吧!佛经对如来的解释是—乘真如之道而来,又称如实而来。如来(Tathāgata)是一个通用词,它是佛陀的异名,本意并不专称哪一位佛陀。把如来佛祖理解为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的专称,其实是一种错误。释迦牟尼,本名悉达多·乔答摩,释迦族,净饭王之子。成道后被尊称为释迦牟尼,意思是释迦族的圣人。要说清楚这个问题涉及婆罗门教、佛教和印度教三个宗教。”
  “说说看。”夏晓薇的眼睛一直看着沈默。
  “在三个宗教中,婆罗贺摩的地位是不尽相同的。在婆罗门教中,婆罗贺摩、湿婆、毗湿奴并称三大主神,婆罗贺摩居首。之后佛教兴起,也将婆罗贺摩纳入佛教体系。佛传中说,释迦牟尼佛主从兜率天下生时,婆罗贺摩作为最亲近的侍者,手执白拂子在右前方做引导。释迦牟尼成道后,婆罗贺摩奉献自己的宫殿,让释迦牟尼在殿上说法。所以,在佛教中释迦牟尼位于诸神之上。婆罗贺摩成为佛教护法神,虽为诸天之首,但和原来的三大主神之首的地位相比,身份还是降低了许多。四世纪以后,随着南亚次大陆从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过渡,佛教同先前的婆罗门教一样已开始因不适应新的需要而日渐衰落,代之而起的是一些新兴的教派,它们被泛称为印度教。至八九世纪,经商羯罗改革,印度教继承了婆罗门教,佛教耆那教和民间信仰中的某些因素,并对其加以改造,渐渐发展成为印度的国教。印度教基本上继承了婆罗门教的多神崇拜,但在众神之中有三大主神,一是婆罗贺摩,即大梵天;二是湿婆,也叫大自在天;三是毗湿奴,又号遍入天。婆罗贺摩是世界的创造者,湿婆是降魔除暴的毁灭之神,毗湿奴是能赐福于人的保护神。婆罗贺摩再次恢复了诸神之首的无上地位。印度教将释迦牟尼称为是毗湿奴转世,列三大主神之一。但位置却在婆罗贺摩之后。”
  “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只有在佛教中,释迦牟尼才比婆罗贺摩地位高。而在婆罗门教和印度教中,他只能排在婆罗贺摩之后。”
  “不,不对。在婆罗门教中婆罗贺摩地位最高,这没错。但那时佛教还没有诞生,佛主释迦牟尼还没有降世。后来佛教兴起,把婆罗贺摩降到释迦牟尼之后。再后来,印度教兴起,婆罗贺摩的地位重新恢复到最高。而把佛主释迦牟尼看做是毗湿奴转世,列于婆罗贺摩之后。印度教还有一个非常奇怪的地方,虽然将婆罗贺摩尊为主神,但在某些特定的场合却让婆罗贺摩屈尊为湿婆或者毗湿奴的侍者。所以,在印度教中,婆罗贺摩在大部分情况下是至高无上的主神,个别时候也会屈尊一下。”
  “还真是啰嗦,其他几个人的情况你索性也说说嘛!不然我总是一头雾水。”夏晓薇往沈默茶杯里续水。
  “我倒是早就想说的,只是这些东西枯燥乏味。怕你听不进去。”沈默喝茶。
  “为了揭开谜底,再枯燥也得听。你尽量简短些就是了。逐个来吧,到贾亚希玛了。”
  “贾亚希玛……对于贾亚希玛,我一无所知。也没有查到任何资料。”沈默放下茶杯。
  “贾亚希玛!”夏晓薇若有所思,“这个名字我觉得有些熟悉,怎么这会儿想不起来了?你等等……我想起来了!”
  沈默吃惊地看着夏晓薇。
  “泰戈尔写过一部名为《牺牲》的剧本,里面的一个人物,那个神庙管事的名字就叫贾亚希玛。”
  沈默看着夏晓薇,不语。
  “乱了,我们在讨论历史,不是文学。”夏晓薇吐了吐舌头,抿着嘴巴看了看沈默,小声说,“下一个,吴尚贤。”
  “吴尚贤可是一个非常特别的人,《清史稿》有这个人的传记。他本是石屏县宝秀人,汉族。后来曾流浪于云南永昌府班洪佤族部落。乾隆八年,也就是1743年,在缅甸开办了茂隆银厂。建厂四年,矿硐增至二百多个,矿工达三万余人。年产银十万余两,每年向清廷缴纳课银一万一千两。1752年,吴尚贤为清政府做了一件大事—说服缅甸王麻哈祖入贡中国,并于次年陪同缅王使臣带十头班洪大象进京朝贡。后来,云贵总督硕色听说吴尚贤有一件宝物—青铜兽钮莲花权,便设计诱使吴尚贤到滇缅边境小镇畹町。索求不得,硕色便罗织罪名将吴尚贤逮捕入狱。吴尚贤最终惨死狱中。”
  “青铜兽钮莲花权是什么东西?”
  “权,就是秤砣。至于这个青铜兽钮莲花权是什么样子,恐怕谁也不知道。我还是接着说下面的吧!”
  “一个秤砣有什么好的?”
  沈默喝了一口茶,接着说道:“宫里雁也是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历史人物,缅甸桂家部落土司。据清史稿中记载:‘贵家者,随永明入缅之官族也,其子孙自相署曰贵家,据波龙场采银。’也就是说,桂家人其实就是明末逃亡到缅甸的南明永历帝朱由榔随员的后裔。永明,是朱由榔的封号之一。清史稿中用的是‘富贵’的‘贵’字,有人考证,这个‘贵’字应为桂花的‘桂’。因为朱由榔是桂王朱常瀛的次子,称帝前袭桂王爵位。所以这些人就自称为桂家人。1753年,缅甸内乱,木梳部酋长瓮藉牙借机拥兵自封为新缅甸王。宫里雁不服,率部众攻打木梳部。这场战争持续多年,直到瓮藉牙死后才分出胜负。1762年,宫里雁兵败,欲归附清朝。云贵总督吴达善听说宫里雁有一件七宝鞍,便向他索要。宫里雁不允,便被吴达善驱逐出境。宫里雁率残部投奔孟连土司刁派春,却被刁派春捕获后献给吴达善。后被吴达善杀害。”
  “这清朝的官员怎么了?又是秤砣又是马鞍的!索要不成就杀人。这样的朝廷不灭亡才怪呢!”
  沈默笑了笑,接着说:“囊占,宫里雁的妻子,一个具有神话般天才的奇女子。和宫里雁一起被孟连土司刁派春掳获。刁派春垂涎囊占的美色。那囊占虚与委蛇,答应刁派春的要求,却在婚礼的当天晚上杀死刁派春替夫报仇。然后带领桂家旧部逃到孟艮部落,成功说服孟艮土司,借兵入侵云南。欲杀吴达善替夫报仇。这一事件,成了清乾隆年间中缅之战的导火索。”
  “好一个有情有义的刚烈女子!”夏晓薇赞叹,“一个女人引发一场战争?这个有点意思。继续,傅恒。”
  “傅恒也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大人物。他是满洲镶黄旗人,清高宗乾隆皇帝的小舅子,孝贤皇后富察氏的亲弟弟。既是国亲,又是乾隆皇帝倚重的大臣,曾经权倾一时。哦,对了,此人也和中缅战争有渊源。中缅战争发生后,前后两任云贵总督刘藻、杨应琚均因措置失当获罪,将军明瑞战死。乾隆皇帝命傅恒经略征缅军务赴云南督师,经过几年征战,在缅甸答应入贡的情况下草草收兵。撤兵回京后不久就病逝了。”
  “喝水喝水。”夏晓薇倒水,“下一个是……泰戈尔,泰戈尔我知道。全名为罗宾德拉纳特·泰戈尔,印度着名的诗人、小说家、艺术家、社会活动家。于1861年5月7日出生在西孟加拉邦加尔各答市,那是当时英印帝国政治和经济的中心。1878年,罗宾德拉纳特赴英国学法律,兴致索然,改入伦敦大学学英国文学,并研究西方音乐。1880年奉父命中途辍学回家。1913年因《吉檀迦利》获得诺贝尔文学奖。1941年8月7日,在加尔各答去世。—考拉哥哥,我说的对吗?”
  “完全正确。我需要补充一下。泰戈尔的祖父德瓦尔格纳特亲王,以生活豪华而又乐善好施闻名。泰戈尔的父亲戴温德拉纳特对《吠陀经》和《奥义书》很有研究,生活简朴纯洁,被称为大哲。大哲生了十四个子女,罗宾德拉纳特·泰戈尔是他最小的儿子。1901年在桑地尼克坦创办了一所学校,后发展成为国际大学……”
  “一只考拉的脑子里怎么能装得下这么多东西?!”夏晓薇扳过沈默的头,“让我看看。”
  “别闹。”沈默拨开夏晓薇的手,“还有最后一个,溥仪。”
  “行了,你快省省吧!把我当白痴了?溥仪不就是宣统皇帝嘛!……奇怪,爸爸写了这一长串人名是什么意思?他到底想要告诉我们什么呢?”
  “晓薇!”沈默突然说道,“我想到一个人,或许她能帮助我们!”
  “谁?”
  “江北大学历史学院的副院长,曾平。她既是史学界的泰斗,也是教授的同学。”
  “是她?”夏晓薇的语气有些怪怪的。
  “怎么了?有问题吗?”
  “哦,没什么。”夏晓薇掩饰道,“你认识她?”
  “前几天在大连开会时见过,她还向我问起过教授。有什么问题你就说嘛!”
  夏晓薇想了想:“你知道曾平和我爸爸的关系吗?”
  “他们是同学嘛!”
  “他们还曾经是恋人。”
  沈默吃惊地看着夏晓薇:“你怎么知道?”
  “这你就别问了,反正我说的都是真的。”
  “那我们更应该去找她,也只有她能帮助我们了。”
  “我们要去聊城,我当然没问题,我就在江北大学读书。你呢?你的工作怎么办?”
  沈默认真想了想:“我想,我应该请几个月长假。要搞清这件事怕是不那么简单。只是,请假需要找个合适的理由。”
  “这件事交给我好了,保证办得妥妥当当!”夏晓薇说,“咱们分头行动,你去买明天的火车票,我去帮你请假。”
  注一:诸天,是佛教中诸位尊天的简称。尊天,是佛教中管领一方的天神,级别相当于人间的帝王。一共有二十位,号称二十诸天。排在前两位的是大梵天和帝释天。
  注二:《吠陀经》《奥义书》和《薄伽梵歌》是印度教三大圣典。
  第六章 杀手
  9月16日上午9点。虞江火车站。
  易龙疾步走过站前广场,温暖的阳光照在他黎黑的脸上。现在,他所有的证件都换成另外一个名字:石权。对他来说,名字不过是个符号,自己用的时候少,别人用的时候多,叫什么都无所谓。
  易龙是一个杀手,为了他的阿金—他的仰阿莎,他成了一个杀手。作为中国仅存的枪手部落的传人,虽然枪不离身,但在杀死易宝那个混蛋之前,易龙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做一个杀手。在杀死易宝之后,他突然觉得,杀掉一个人其实也很容易,甚至比打死一只野兔打死一只山鸡还容易。远不如想象中那么可怕。
  深陷的眼窝,隆起的颧骨,易龙为自己独特的相貌而自豪。他是伟大的蚩尤的子孙,一位真正的岜沙苗人。是的,他离开岜沙苗寨已经很久很久了。久远到让他想不起月亮山的模样。他想念岜沙,想念月亮山,想念那一排排的芦笙,想念那一丛丛的篝火……岜沙,自己多想回到岜沙,回到那魂牵梦萦的故乡。那里有自己的阿爸阿妈,还有年迈的阿婆。想到阿爸阿妈,想到阿婆,他的心就会无端地疼痛。但是,他不能回去,不能回他的岜沙,不能回他的月亮山。那是一种无奈,是一种透彻骨髓的无奈。离开了岜沙,自己就像是一只风筝,莽撞地漂泊在陌生的天空。一阵风,一阵雨,甚至一根枯树的枝丫……任何一种意外都有可能扯断自己和岜沙相连的那根线,让自己万劫不复。无数个白天和黑夜,无数次的祈祷。祈祷先祖蚩尤大帝保佑阿婆,保佑爸妈,保佑自己的仰阿莎。
  为了他的仰阿莎,他挚爱的女人阿金,他必须做一名杀手,他需要足够的钱。而且,他也不想因为杀死易宝而在深牢大狱中度过残生,甚至被枪毙。不,绝对不能!坐牢和丧命都不会是自己的选项。不是为自己,而是为阿金。他是一个男人,是蚩尤的子孙,坐牢和死亡都算不得什么。只是,他不能撇下阿金不管。如果他去坐牢或者死掉,可怜的阿金就会被医院赶出来。
  只有雇主能够帮助自己。那龟孙不仅有能力让自己免去牢狱之灾,而且还答应给自己一笔数额可观的钱。他想好了,等到拿到那笔钱,救了阿金的性命,他会回岜沙的。他会回去,让滔滔不绝的都柳江洗刷自己的罪恶。
  现在,自己必须和雇主合作,听人家的摆布。因为他需要那龟孙手里的钱。他可以放弃自己的生命,但他不能放弃那些钱。以蚩尤的名义起誓,他不是嗜钱如命的人。但现在,他宁可用自己的命去换那笔钱。所以,他不得不接受了那雇主的新任务:他将等待新的猎物走进自己的视野。
  易龙走到售票口。
  雇主告诉他,猎物将乘坐十点零五分从虞江开往聊城的火车。雇主仿佛什么都知道,什么都知道的人是可怕的,比豺狼虎豹还可怕。
  买好车票之后,易龙并不急于进候车厅。他坐在候车大厅外面高高的台阶上的一张休闲椅上,若无其事地看着街景。他看了看表,距猎物出现的时间还早。他习惯性地在脖颈上摸到那根红丝绳,轻轻地从领口处取出他的护身符,那只可爱的黑色蝌蚪。每当感觉烦闷时,他总是喜欢这样做。看到祖上传下来的这个物件,他就会想起自己十三岁生日第二天的那个午后。
  那天的太阳很好,小易龙和阿爸站在自家的吊脚楼里。
  远处的坝子上,刚刚收割的糯谷穗挂在一排排高高的禾晾上,金灿灿的一大片,直入云天,绚丽而壮观。
  阿爸摸着易龙的头说:“阿龙,今天给你扎户棍!”
  扎户棍!易龙高兴地跳起来,雀跃着,欢叫着:“噢,我要扎户棍喽!我要扎户棍喽!”
  户棍是岜沙男人独特的发髻,就是剃掉四周大部分的头发,仅留下头顶中部盘发为鬏髻。在岜沙人眼里,头发是祖先的命线,是轻易动不得的。男孩子一生下来,就不能随便洗头梳头,更不能随便剪掉头发。每个男孩子在七岁到十五岁之间必须举行一次成年礼,行成年礼的那一天,男孩儿邀请几个年龄相仿的伙伴,去上山打鸟,去田里捉泥鳅,到山涧摸鱼……然后,小伙伴聚集在当事人的家里喝酒,下酒菜就是那些捉来的鸟和鱼—架起篝火现烤现吃。然后,再由族中的鬼师拿一把镰刀给男孩儿剃头,梳成户棍。但是,这个仪式却不能在男孩儿生日的当天举行。因为,岜沙人认为在生日那天剃头是不吉利的。
  “阿爸,扎了户棍之后,我是不是可以有自己的枪了?”
  “是的,孩子,每一个蚩尤的子孙成年后都会有一把属于他自己的枪。有枪在,勇气就在。”
  “我要去把小伙伴们全都叫来!”易龙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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