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与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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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与笔-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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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应召,以博士身份给刘炟的儿子清河王刘庆(也是安帝刘祜的父亲)当师傅。就在他刚任清河王傅的这一年,延光四年(公元125年),32岁的刘祜死了。不知道什么原因,杨伦对刘祜的感情要比对自己服务的对象深得多,他扔下该干的差事,到洛阳去奔丧,并在宫殿外高声哀嚎。安帝的太太之一、阎太后得知杨伦“专擅去职”,大为恼怒,就下令给杨伦判刑即“坐抵罪”。很快,顺帝刘保登上皇位,借国家的丧后之喜,赦免杨伦的罪过,并让他在安帝的葬所恭陵守孝。守孝期满,升职为侍中。
  从隐士到博士,从博士到王傅,再由王傅到罪犯,而后升职中为中央高级官员,对一个本来心理素质良好的学者来说,等于又增加了重要阅历。由此,对付一宗牵涉面极广的腐败案件的责任,非他杨伦莫属。当时没人愿去触动那件大案子,因为案主任嘉的关系网极为庞大,与百余位将相大臣“牵染”。不仅小小的县令任嘉手眼通天,而且借着这种能量,他“带病上岗”,由邵陵县令升职为武威太守。
  杨伦决定拿掉贪贿千万、不降反升的任嘉,他很认真地写了一封告状信,信上说:
  “臣下我学习《春秋》,知道诛恶及本的道理,也就是说诛本而后恶消。这好比人抖落裘服一样,要拽着领子抖,领子持得正,裘服上的毛就顺了。现在,任嘉这个人犯了重罪,不但没有受惩处,反而以不干净的身子去到大郡做太守。不通过他这个案件查处保举他升官的人,就无法杜绝高官在国家政治中的奸行。以往,国家杀了湖陆令张叠、萧县令驷贤、徐州刺史刘福等几个大贪官,但为什么豺狼般的贪官于今不绝呢?就是没追究保举人的责任的原因!
  “历史上,齐桓公是位霸主,他的国内政治作为就是:杀了五个奸臣,而且追究保举他们的人的责任。如此,无论官员还是百姓就不非议朝政了。现在绝不能当断不断,继续纵容犯罪。凡是圣明的君主,听到仆役童子及一般妇女的进言,都把他们当作加给泰山的微尘,当作集于淮海的雾气,这微尘、这雾气虽然未必有益于泰山之势、淮海之气,但总是没有害处的。皇帝呀,您好好想想吧!”
  顺帝看罢告状信倒没说什么,反而是朝中大臣们大为不快,因为如果查处任嘉的案件或许会涉及自己的利益,至少也会得罪一批人,所以就指责杨伦言辞不逊即不知道尊重皇帝。紧接着又有朝中的低级官员说,杨伦知道了一些不该知道的事情,非法获取国家秘密以求正直名声。最后,罪名归结到对皇帝的不尊敬方面上来,杨伦被第二次判刑,不过判得比较轻,“结鬼薪”即给公家砍柴顶抵罪行。
  腐败集团还是比较客气的,要在“不敬”二字前头给加个“大”字,非要了杨伦的命不可。皇帝知道杨伦是“好心办错事”才被判刑,可他也没办法,就从中抹稀泥,下诏免予刑事处罚,送归老家种地。
  反腐败的壮举虽然折戟沉沙,但通过这次行动却再一次证明了学者群体中极少数精英的价值。
  反抗,在体制内反抗,也成了杨伦的价值尺度。在家闲居了不几年,汉刘第二帝国迎来了梁氏外戚专政的时代,杨伦被征为太中大夫,转而为大将军梁商的长史。长史是负责日常事务处理的最重要助手,但由于他不是事事服从主人且多对主人有批评,被开革出朝,到常山王那里去当师傅。
  杨伦坚决不服从任命,说自己有病在身,无法上任。抗拒朝命当然是对皇帝不敬,又有人捣鼓着要给他判刑。这回杨伦豁出去了,给皇帝写了一封口气强硬的短函:“有留死一尺,无北行一寸。刎颈不易,九裂不恨。匹夫所执,强于三军,固敢有辞。”
  皇帝读信后十分气愤,就下诏训斥他:“(杨)伦出幽升高,宠以藩傅,稽留王命,擅止道路,托疾自从,苟肆狷志。”于是,杨伦再遭逮捕并交由国家最高法官即廷尉审理。后来,皇帝也觉得没趣,就再次下诏免罪。杨伦这次回了家,说什么也不出仕了,“闭门讲授,自绝人事”。
  再听到公车到来的消息,他扔下学生,就从后门溜走,像做了贼似的。看来,他的体制内反抗已经转换成了体制外不合作。
  在不合作的心态支持下,杨老先生走完了生命的历程,终老于家。
  他比梁鸿好多了,尸骨埋于桑梓地;梁鸿呢,虽与春秋名人要离葬身为伴,但他心爱的孟光在死后,魂魄还要不远千里由陕西往浙江飘移,去重温举案齐眉的旧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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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与宦官的夹击
家党逼死了郅寿与乐恢却栽在丁鸿手中。丁鸿的资历与成就绝非郅乐二人可比:首先他是开国功臣丁的后代,丁地位虽不能与邓禹、马成、吴汉等人相比,但名声绝不亚于32名将之外的任何人;其次,丁鸿本人因学术功底深厚,解答明帝刘庄的学术疑难问题①而得巨大荣宠,“禀食公车,与博士同礼”;再有,丁鸿历事两代,荣宠愈重,汉刘第二帝国的第三代领导人刘炟不但给了他乡侯的爵位,而且在制定官方统一儒学教材的“白虎观会议”上,“鸿以才高,论难最明,诸儒称之,帝数嗟美焉”。
  这三项硬资本是任何一个想压制丁鸿言论或对他施加人身迫害的人,不得不细细考虑的。丁鸿拥有这三大官方资本,还有民间的不可估量的道德影响力即他个人道德水准所赢得的声誉。当年,他父亲丁随同刘秀东征西讨,丁鸿就与弟弟丁盛在家共过寒苦的日子,用心抚养小弟。后来,他父亲功成名就,有了爵位,死时当传给他。他就给皇帝写信,要求让丁盛袭封,皇帝不答应。等父亲的丧事办完,他就将孝服脱下来挂到守墓的冢庐之上,给丁盛留下书信,自己远走。
  丁鸿在信上说:“哥我贪恋经书,不曾顾及父亲的大恩与兄弟间的大义,少年时代我就拜师求学,对父亲的生死都没尽到做长子的责任。这样,就受到皇天和我丁氏祖先的双重惩罚,身体有难治的大病,无法承担父亲爵位的继承与传递。此前,我也向朝廷上书,要求把父爵转给你,可是朝廷不答应,我不得不暂时承袭。现在,我正式放弃父爵,寻找良医治病。如果治不好,那我只有死在外边了!”丁鸿下决心将爵位让给弟弟,自己从颖川远逃到东海,相当于现在从河南南部逃到山东。就是遇见过去的同学,他也假装不认识。他的同学鲍骏知道他是“阳狂”即故意避见旧人,就教训他说:“《春秋》之义,不以家事废王事。今子以兄弟私恩而绝父亲不灭之基,可谓智乎?”
  听得同学深劝,丁鸿有所感悟,“垂涕叹息,乃还就国,开门教授”。由逃富贵的隐士变成开门授徒的大师,他的影响力很快延及民间。与此同时,鲍骏也将丁鸿的学问与行节上报给了刘庄,刘庄大为感动,称赞丁鸿是天下的大贤。这也为日后的征召打下了基础,更成为反对窦家党的最大软实力。一项软实力、三大硬资本,好像就是为猖狂的窦家党准备的。和帝永元四年(公元92年),司徒袁安去世,丁鸿由太仆之位升职,接任司徒。
  袁安是窦家党对外政策方面的敌手,窦宪想置袁安于死地而不得,就自行权力,不让袁安过问①。袁安对付不了窦家党,每与公卿大臣议事,动不动就“噫呜流涕”。表面看来,这是软弱的表现,实际上呢,也是争取人心的策略。丁鸿当时任九卿之一的太仆职位,当然明白朝廷内外对窦家党的厌恶,所以,他从接任司徒之职那一天开始就打定处理窦家党的腹稿。
  春天的稿子在夏天里念了出来。
  永元四年(公元92年)夏天,农历六月一日,天空出现日食。而后,全国又有不少地方发生了地震,同时久旱无雨,蝗虫成灾。两汉是讲究天人感应的时代,灾难与异象很快就被学者们与现实政治联系起来。于是,丁鸿上书,发起了对窦家党的反击战,他长长的揭发信要点有三:
  第一,臣下骄横导致异象与政变,是有历史教训的。《诗》曰:“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春秋》日食三十六,弑君三十二。
  《春秋》所记比较容易理解,《诗经》原文呢,是为《十月之交》一首的开头两句,意思是说:“十月反常,日月相交,本月初一是辛卯日。表示灾异的日食现象出现,这代表着有重大恶行要发生。”
  日食发生在六月初一,与《诗经》上指的十月初一还相差4个月呢,但是这并不妨碍现象类比,特别是作者要导出怎样的结果。有该首诗第一部分就足够了,因为第一段接着说道:“那月亮昏暗无光,这太阳蒙上阴影。如今不幸的下民们,有无比的哀伤在心头。”①
  第二,则说窦家党已经有失臣节,即:“背王室,向私门,此乃上威损,下权盛也。……此臣骄溢背君,专功独行也。”
  这是不争的事实,而问题的关键则在于丁鸿已经拿历史说事并引了两大历史文献为证。为了加强道德攻势,在以道德亏欠揭露为主的该部分,他再引《诗经》上的话说:“敬天之怒,不敢戏豫。”是呀,老天爷对窦家都发怒,还有人敢闹着玩儿吗?
  第三,则把窦家党政治道德败坏的社会反映给摆到桌面上,即:“部署之吏无所畏惮,纵行非法,不伏罪辜,故海内贪猾,竟为奸吏,小民吁嗟,怨气满腹。”
  设使这怨气终有一天压不住了,那就不仅仅是窦家党本身的危险,而是要导致整个汉刘第二帝国的倾覆。事关重大,就不能不拿窦家党开刀,用现在的话来说“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其实,对于窦氏兄弟这么高级的官员,根本不用杀,只要把他们的权力剥夺,也就成了章帝刘炟所说的“孤雏”与“腐鼠”。
  接到这件长长的上奏,14岁的和帝刘肇决心冒险解决窦家党问题。或者说,丁鸿的上书使他坚定了除去窦家党的决心,因为少年皇帝早有暗中打算,只是窦宪手握重兵在凉州,他没法一网打尽而已。
  在丁鸿这样的核心级官员明确表示除掉窦家党之外,还有暗中运作的关键人物,这个人是宦官郑众。郑众虽然身为宦官,但也已身历三朝:在刘庄时代,他是太子家的小官;在刘炟时代,他任小黄门(少府杂官,秩六百石),而后升为中常侍(秩千石),成了皇帝的顾问人员之一;刘肇即位,又给了他钩盾令(秩六百石)的兼职。
  郑众是一个深有心机的人,而钩盾令的职务又非常要紧,因为手下有一批杂员散布在宫外,如他们负责的鸿池在洛阳东二十里,又如直里园在洛阳城西南角。这个特殊的系统不只负责看守池泽、收种水果,更主要的是一个情报系统。可以肯定地说,郑众手下在鸿池和直里园收集起来社情民意,通过郑众整理,汇报到皇帝那里,正好与后来的丁鸿上奏中所说的“小民吁嗟,怨气满腹”相印证。
  至于窦家党阴谋造反、企图杀害和帝刘肇的筹划,是否有可靠证据,换言之,是否道听途说而来,史无详证。分析而论,职任射声校尉的窦宪女婿郭举及职任长乐少府职务的郭举之父郭璜,与邓叠等窦家党的异常活动引起了郑众的高度警觉。尤其郭举,代替了当年的刘畅,成了窦太后的情人,实在令人气愤。此前,窦太后与辈分相同的刘畅通奸以解决守寡的性饥渴也没什么可厚非的,但这郭举却是窦太后的侄女姑爷,这不乱干起来了吗?或许这个乱伦的行为是促使少年刘肇下决心除掉窦家党的重要原因之一。
  刘肇有心机绝深的郑众为耳目,胜算的把握就大多了。因为这个郑众不仅侍奉过明章二帝,而且政治立场十分坚定,在“朝臣上下莫不附之(窦宪)”的大趋势下,唯有郑众“一心王室,不事窦党”。所以,在刘肇接到丁鸿反窦的奏书后,迅速与郑众商定除窦计划。
  小皇帝看完丁鸿的奏书十天后,加重了丁鸿的权力,让他以太尉本职兼任卫尉,负责皇宫安全,并在南北两宫增派警卫部队。恰在此时,窦宪率所属部队返回了首都洛阳,是按季节换防还是准备发动叛乱,外界无从知晓。14岁的小皇帝已胸有成竹,派出高级官员、九卿之一的大鸿胪到洛阳郊外迎接大将军窦宪,并对各级军官进行物质奖励。骄横成性的窦宪并没察觉出异常,似乎也没人把丁鸿奏章的内容告诉他,或者说告诉了他,他也没把丁鸿一介文人放在眼里。更为奇怪的是,丁鸿以太尉之职兼卫尉并在南北皇宫增兵的举动,竟然没引起窦家党重要成员郭举与其父郭璜的注意。
  没任何理由来解释这一奇怪的现象,现在看来只好引用西方谚语来诠释,那就是“上帝使人灭亡,先叫人疯狂”。可怜郭举,性器官越好用,头脑却越迟钝。
  窦宪按着礼节要率有关将领拜见皇帝,刘肇指定北宫为接见地点。几个人一进洛阳城,已接诏命的执金吾与五屯校尉就宣布戒严,将所有城门统统关闭。小皇帝狠了心,将邓叠与其弟邓磊、郭璜与郭举父子立刻逮捕,扔进监狱,几乎就在扔进监狱的同时,就结果了4人的性命,并下令将4人的家属发配到合浦去。
  对于窦宪的处分还算客气:收缴大将军大印,改封为冠军侯,并且,责令他与三位弟弟窦笃、窦景、窦瑰到各自的侯国去,不能在中央任职。小皇帝本来想将4兄弟一律就地正法,但看在窦太后的面子上,没下手,改成软刀子杀人即“为选严能相督察之”。窦宪、窦笃、窦景三人到了各自的侯国后,受不了侯相的严厉管制,自杀身亡。
  兄弟4人中只有窦瑰还算没害过人,所以没受逼迫。不过,既然是窦家党成员,失势之后就短不了有人“找茬儿”。第二年(永元五年,公元93年),就有人告发他“禀假贫人”即向穷人放贷(借予粮食),被迁封罗侯(长沙郡的罗县,今湘阴县东北)。究竟贷放粮食给穷人是为谋利还是为收买人,抑或二者兼有之,史无所载,但无论出于哪种目的,有侯爵爵位的人是不准从事放贷给穷人这项业务的。那是当时的法律规定。
  被迁封罗侯的窦瑰一家不再拥有吏人即手下属官,一切都要自己亲自处理。如果这样的日子能得以维持,也比他的3位兄弟强多了,总有命在吗。但是,五年后,仇人找上门来。原来被窦太后陷害的小梁贵人的弟兄(也就是刘肇的亲娘舅)梁棠从流放地蒙赦北返首都洛阳,路过长沙,把身在罗县的窦瑰给叫到长沙,逼他自杀。
  没办法,死吧!皇帝的亲娘舅逼死了皇帝的政敌,没人为此喊冤叫屈。况且,去年窦太后就已经死了。
  在这场权争与报仇的政治整肃中,获益最大的人非郑众莫属。作为首功人员,他得到了大长秋的职务。大长秋是九卿以下的朝廷重要大臣之一,秩位二千石,与执金吾、太子太傅、将作大匠等在同一级别,相当于现在正部长的级别。秦代此官名叫“将行”,以宦官充任,西汉景帝改称“大长秋”,有时也选文人出任;到刘秀建立汉刘第二帝国后,常以宦官出任该职,但是除了“职掌奉宣中宫命”与“宗亲当谒见者关通之”的职能外,并不参与国家管理。到了郑众这里,这一职务的作用发生了重大变化,和帝刘肇让他“常与议事”。从此,宦官们开始了在汉刘第二帝国操纵政权的历程。
  郑众稳居权力核心,到永元十四年(公元102年),也就是除窦10年之后,得封为剿乡侯,食邑1500户。和帝死后,邓皇后也变成了窦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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