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后怒,闰月,甲午,赐死于家。监刑御史房济谓玄同曰:“丈人何不告密,冀得召见,可以自直!”玄同叹曰:“人杀鬼杀,亦复何殊,岂能作告密人邪!”乃就死。又杀夏官侍郎崔察于隐处。自余内外大臣坐死及流贬者甚众。
'15'当初,高宗在位时,周兴任河阳县令被召见,准备加以提升,有人上奏说他不属清流官,这才作罢。周兴不知道,还多次在朝堂等候任命。诸位宰相都不告诉他,地官尚书、检校纳言魏玄同当时任同平章事,对他说:“周县令可以回去了。”周兴以为魏玄同阻止自己提升,因此怀恨他。魏玄同一贯与裴炎很要好,当时人因为他们的友情始终不变,称赞为“耐久的朋友”,周兴因此上奏诬陷玄同,说他曾说过:“太后老了,不如事奉皇帝耐久。”太后大怒,闰九月甲午(十五日),赐他在家里自尽。死前监刑御史房济对魏玄同说:“您老为何不告密,以求得到太后召见,可以为自己申诉。”魏玄同感叹说:“被人杀死和被鬼杀死,又有什么不同,怎么能当告密人呢!”于是自尽。又在隐蔽的地方杀死夏官侍郎崔,其余朝廷内外大臣因此被处死和流放的很多。
彭州长史刘易从亦为徐敬真所引;戊申,就州诛之。易从为人,仁孝忠谨,将刑于市,吏民怜其无辜,远近奔赴,竞解衣投地曰:“为长史求冥福。”有司平准,直十余万。
彭州长史刘易从也被徐敬真诬告;戊申(二十九日),在彭州被处死。刘易从为人仁爱孝顺,忠诚谨慎,将在街市行刑时,官吏和百姓怜惜他无罪,从远近各处奔赴刑场,争先脱衣扔在地上,说:“为刘长史求冥福”。有关部门估价,这些衣服值十多万。
周兴等诬右武卫大将军燕公黑齿常之谋反,徵下狱。冬,十月,戊午,常之缢死。
周兴等诬告右武卫大将军燕公黑齿常之谋反,常之被召回送进监狱。冬季,十月,戊午(初九),黑齿常之上吊身亡。
己未,杀宗室鄂州刺史嗣郑王等六人。庚申,嗣滕王琦等六人免死,流岭南。
己未(初十),武后处死皇族鄂州刺史嗣郑王李等六人。庚申(十一日),嗣滕王李琦等六人免去死罪,流放岭南。
'16'丁卯,春官尚书范履冰、凤阁侍郎刑文伟并同平章事。
'16'丁卯(十八日),春官尚书范履冰、凤阁侍郎邢文伟都任同平章事。
'17'己卯,诏太穆神皇后、文德圣皇后宜配皇地祗,忠孝太后从配。
'17'己卯(三十日),太后下令,祭皇地祗时以太穆神皇后、文德圣皇后配享,周忠孝太后随从配享。
'18'右卫胄曹参军陈子昂上疏,以为:“周颂成、康,汉称文、景,皆以能措刑故也。今陛下之政,虽尽善矣,然太平之朝,上下乐化,不宜有乱臣贼子,日犯天诛。比者大狱增多,逆徒滋广,愚臣顽昧,初谓皆实,乃去月十五日,陛下特察系囚李珍等无罪,百僚庆悦,皆贺圣明,臣乃知亦有无罪之人挂于疏网者。陛下务在宽典,狱官务在急刑,以伤陛下之仁,以诬太平之政,臣窃恨之。又,九月二十一日敕免楚金等死,初有风雨,变为景云。臣闻阴惨者刑也,阳郐者德也;圣人法天,天亦助圣,天意如此,陛下岂可不承顺之哉!今又阴雨,臣恐过在狱官。凡系狱之囚,多在极法,道路之议,或是或非,陛下何不悉召见之,自诘其罪!罪有实者显示明刑,滥者严惩狱吏,使天下咸服,人知政刑,岂非至德克明哉!”
'18'右卫胄曹参军陈子昂上疏认为:“周朝歌颂成王、康王,汉朝称赞文帝、景帝,都因为他们能弃刑罚而不用的缘故。现在陛下的政治,虽然尽善了,但太平的朝代,上下都乐于教化,不应当有乱臣贼子,天天触犯帝王的刑律被处死。近来大案增多,叛逆的人日益增加,我本愚昧,原以为他们都有确凿的罪证,而上月十五日,陛下特意查明囚犯李珍等无罪,百官欢悦,都庆贺陛下圣明,我于是知道也有无罪的人落入宽大的法网。陛下致力于宽刑,狱官却在追求苛刻的刑罚,以损害陛下的仁德,以诬蔑太平的政治,我心里憎恨这些人。还有,九月二十一日下令赦免张楚金等人的死罪,天气由有风雨为出现五色云彩。我听说天阴暗惨淡表示刑罚过公,晴朗表示德政;圣人效法上天,上天也帮助圣人,天意既然如此,陛下怎么能不承顺天意呢!现在又阴雨,我恐怕过错在执掌刑狱的官吏。凡是入狱的犯人,多处以最重的刑罚,道途的议论,或肯定或否定,陛下何不全部召见罪犯,亲自责问他们的罪过!确实有罪的公开给予应得的刑罚,滥施刑罚的则严厉惩办主管刑狱的官吏,使天下人都心服,人们都知道政事和刑罚,那不是最高尚的道德就能够发扬光大吗!”
天授元年(庚寅、690)
天授元年(庚寅、公元690年)
'1'十一月,庚辰朔,日南至。太后享万象神宫,赦天下。始用周正,改永昌元年十一月为载初元年正月,以十二月为腊月,夏正月为一月。以周、汉之后为二王后,舜、禹、成汤之后为三恪,周、隋之嗣同列国。
'1'十一月,庚辰朔(初一),冬至,太后祭万象神宫,大赦天下。开始用周历,改永昌元年十一月为载初元年正月,以十二月为腊月,夏历正月为一月。封周朝、汉朝王室的后代为“二王后”,舜、禹、成汤的后代为“三恪”,北周、隋朝皇帝的后代享受封国的待遇。
'2'凤阁侍郎河东宗秦客,改造“天”“地”等十二字以献,丁亥,行之。太后自名“”,改诏曰制。秦客,太后从父姐之子也。
'2'凤阁侍郎河东人宗秦客,改造“天”“地”等十二个字进献,丁亥(初八),朝廷下令推行。太后自己命名为“”,改称“诏”为“制”。宗秦客是太后堂姐的儿子。
'3'乙未,司刑少卿周兴奏除唐亲属籍。
'3'乙未(十六日),司刑少卿周兴奏请废除唐朝帝室亲属的家族名册。
'4'腊月,辛未,以僧怀义为右卫大将军,赐爵鄂国公。
'4'腊月,辛未(二十三日),唐朝任命和尚怀义为右卫大将军,赐给鄂国公爵位。
'5'春,一月,戊子,武承嗣迁文昌左相,岑长倩迁文昌右相、同凤阁鸾台三品,凤阁侍郎武攸宁为纳言,邢文伟守内史,左肃政大夫、同凤阁鸾台三品王本立罢为地官尚书。攸宁,士之兄孙也。
'5'春季,一月,戊子(初十),武承嗣升任文昌左相,岑长倩升任文昌右相、同凤阁鸾台三品,凤阁侍郎武攸宁为纳言,邢文伟守内史,左肃政大夫、同凤阁鸾台三品王本立罢除相职,改任地官尚书。武攸宁是武士哥哥的孙子。
时武承嗣、三思用事,宰相皆下之。地官尚书、同凤阁鸾台三品韦方质有疾,承嗣、三思往问之,方质据床不为礼。或谏之,方质曰:“死生有命,大丈夫安能曲事近戚以求苟免乎!”寻为周兴等所构,甲午,流儋州,籍没其家。
当时武承嗣、武三思当权,宰相都对他们很谦让。地官尚书、同凤阁鸾台三品韦方质有病在家,武承嗣、武三思前往问候,韦方质靠着床不行礼。有人规劝他不要这样,他说:“生死有命运安排,大丈夫怎能屈身事奉太后的近亲以求幸免呢!”不久他便被周兴等人陷害,甲午(十六日),流放儋州,查抄家产。
'6'二月,辛酉,太后策贡士于洛城殿。贡士殿试自此始。
'6'二月,辛酉(十四日),太后亲自在洛城殿考各地入京应举的人。入京应举的人参加殿试是从这时候开始的。
'7'丁卯,地官尚书王本立薨。
'7'丁卯(二十日),地官尚书王本立去世。
'8'三月,丁亥,特进、同凤阁鸾台三品苏良嗣薨。
'8'三月,丁亥(初十),特进、同凤阁鸾台三品苏良嗣去世。
'9'夏,四月,丁巳,春官尚书、同平章事范履冰坐尝举犯逆者下狱死。
'9'夏季,四月,丁巳(十一日),春官尚书、同平章事范履冰因曾荐举犯叛逆罪的人,被关进监狱后死去。
'10'醴泉人侯思止,始以卖饼为业,后事游击将军高元礼为仆,素诡无赖。恒州刺史裴贞杖一判司,判司使思止告贞与舒王元名谋反,秋,七月,辛巳,元名坐废,徙和州,壬午,杀其子豫章王;贞亦族灭。擢思止为游击将军。时,告密者往往得五品,思止求为御史,太后曰:“卿不识字,岂堪御史!”对曰:“獬豸何尝识字,但能触邪耳。”太后悦,即以为朝散大夫、侍御史。他日,太后以先所籍没宅赐之,思止不受,曰:“臣恶反逆之人,不愿居其宅。”太后益赏之。
'10'醴泉人侯思止,起初靠卖饼谋生,后来给游击将军高元礼当仆人,一贯诡诈无赖。恒州刺史裴贞杖责一名判司,判司指使侯思止诬告裴贞与舒王李元名谋反,秋季,七月,辛巳(初七),李元名因此被废黜,迁移到和州,壬午(初八),处死他的儿子豫章王李;裴贞也被灭族。朝廷提拔侯思止为游击将军。当时,告密的人往往能当五品官,侯思止要求担任御史,太后说:“你不识字,怎么能担任御史!”回答说:“獬豸哪里识字,只能用角触邪恶的人。”太后高兴,即任命他为朝散大夫、侍御史。过些天,太后将早先没收的住宅赐给他,侯思止不肯接受,说:“我憎恶叛逆的人,不愿意居住他们的住宅。”太后更加赞赏他。
衡水人王弘义,素无行,尝从邻舍乞瓜,不与,乃告县官,瓜田中有白兔;县官使人搜捕,蹂践瓜田立尽。又游赵、贝,见闾里耆老作邑斋,遂告以谋反,杀二百余人。擢授游击将军,俄迁殿中侍御史。或告胜州都督王安仁谋反,敕弘义按之。安仁不服,弘义即于枷上刎其首;又捕其子,适至,亦刎其首,函之以归。道过汾州,司马毛公与之对食,须臾,叱毛公下阶,斩之,枪揭其首入洛,见者无不震粟。
衡水人王弘义,一贯品行不好,曾向邻居讨瓜吃,邻居不给,便向县官报告说,瓜田中有白兔;县官派人搜捕,结果瓜田都被踩坏了。他又游历赵州、贝州,见乡间父老作佛事活动,便诬告他们谋反,结果杀死二百余人。王弘义被提拔为游击将军,很快又升任殿中侍御史。有人密告胜州都督王安仁谋反,太后命令王弘义审讯他,王安仁不服,王弘义就在他戴着枷锁的时候砍下他的脑袋;又搜捕他的儿子,他的儿子恰好来到,他便也砍下他的脑袋,用盒子
盛着带回。路过汾州,汾州司马毛公和他一起进餐,突然间,他怒喝毛公下台阶,砍下脑袋,用枪挑着进入洛阳,看见的人无不恐惧颤抖。
时置制狱于丽景门内,入是狱者,非死不出,弘义戏呼曰“例竟门”。朝士人人自危,相见莫敢交言,道路以目。或因入朝密遭掩捕,每朝,辄与家人诀曰:“未知复相见否?”
当时太后的特别监狱设在丽景门内,被关入这个监狱的,不死不能出狱,所以王弘义戏称丽景门为“例竟门”。朝廷官员人人自危,相见时不敢交谈,在路上相遇只能用眼睛示意。有的入朝时突然被秘密逮捕,因此每次入朝前,总与家人诀别说:“不知道是否还能再相见?”
时法官竞为深酷,唯司刑丞徐有功、杜景俭独存平恕,被告者皆曰:“遇来、侯必死,遇徐、杜必生。”
当时执法的官吏竞相施行严刑峻法,只有司刑丞徐有功、杜景俭保持公平宽恕,被告发的人都说:“遇到来俊臣、侯思止一定死,遇到徐有功、杜景俭一定生还。”
有功,文远之孙也,名弘敏,以字行。初为蒲州司法,以宽为治,不施敲朴。吏相约有犯徐司法杖者,众共斥之。迨官满,不杖一人,职事亦修。累迁司刑丞,酷吏所诬构者,有功皆为直之,前后所活数十百家。尝廷争狱事,太后厉色诘之,左右为战粟,有功神色不挠,争之弥切。太后虽好杀,知有功正直,甚敬惮之。景俭,武邑人也。
徐有功是徐文远的孙子,名叫弘敏字有功,人们习惯称呼他的字。他初任蒲州司法参军,以宽大为治狱原则,不动用刑杖。属吏互相约定,有犯法使徐有功动用刑杖的,大家一致叱责他。直到他职任期满,也没有杖责过一名犯人,任内的事务也得到治理。他连续升官至司刑丞。对被酷吏诬陷的人,徐有功都为他们平反,前后救活数十上百家。徐有功曾在朝廷争辩有关刑狱的事,太后严厉责问他,左右都替他胆颤心惊,而他神色不变,争辩更加坚决。太后虽然好杀人,但知道他为人正直,对他很恭敬也很畏惧。杜景俭是武邑人。
司刑丞荥阳李日知亦尚平恕。少卿胡元礼欲杀一囚,日知以为不可,往复数四,元礼怒曰:“元礼不离刑曹,此囚终无生理!”日知曰:“日知不离刑曹,此囚终无死法!”竟以两状列上,日知果直。
司刑丞荥阳人李日知也崇尚公平宽恕。司刑少卿胡元礼想杀一名囚犯,李日知以为不可以,多次反复争论,胡元礼发怒说:“我只要不离开司刑寺,这个囚犯最终没有生还的道理!”李日知也说:“我只要不离开司刑寺,这个囚犯最终没有死的道理!”最后将两人的不同意见上报,李日知的意见果然有理。
'11'东魏国寺僧法明等撰《大云经》四卷,表上之,言太后乃弥勒佛下生,当代唐为阎浮提主,制颁于天下。
'11'东魏国寺和尚法明等撰写《大云经》四卷,上奏表将书进献,书中说太后是弥勒佛降生,当取代唐朝作为人间的主宰。太后下令将它颁布于天下。
'12'武承嗣使周兴罗告隋州刺史泽王上金、舒州刺史许王素节谋反,徵诣行在。素节发舒州,闻遭丧哭者,叹曰:“病死何可得,乃更哭邪!”丁亥,至龙门,缢杀之。上金自杀。悉诛其诸子及支党。
'12'武承嗣指使周兴罗织罪名告发隋州刺史泽王李上金、舒州刺史许王李素节谋反,他们被征召到太后所在地。李素节从舒州出发时,听见有人因遇丧事而痛哭,便感叹说:“病死哪里可以得到,还哭什么呢!”丁亥(十三日),走到龙门,被吊死。李上金自杀。朝廷全部处死他们的儿子和亲属。
'13'太后欲以太平公主妻其伯父士让之孙攸暨,攸暨时为右卫中郎将,太后潜使人杀其妻而妻之。公主方额广颐,多权略,太后以为类己,宠爱特厚,常与密议天下事。旧制,食邑,诸王不过千户,公主不过三百五十户;太平食邑独累加至三千户。
'13'太后想将她女儿太平公主嫁给她伯父武士让的孙子武攸暨。武攸暨当时任右卫中郎将,太后秘密指使人杀死他的妻子而后将女儿嫁给他。太平公主方额大腮,多权变谋略,太后以为同自己相像,因此特别宠爱她,常同她秘密议论天下大事。按旧制规定,朝廷赐给封户,诸王不能超过一千户,公主不能超过三百五十户;唯独太平公主却连续追加至三千户。
'14'八月,甲寅,杀太子少保、纳言裴居道;癸亥,杀尚书左丞张行廉。辛未,杀南安王颖等宗室十二人,又鞭杀故太子贤二子,唐之宗室于是殆尽矣,其幼弱存者亦流岭南,又诛其亲党数百家。惟千金长公主以巧媚得全,自请为太后女,仍改姓武氏;太后爱之,更号延安大长公主。
'14'八月,甲寅(十一日),朝廷杀太子少保、纳言裴居道;癸亥(二十日),杀尚书左丞张行廉;辛未(二十八日),杀南安王李颖等皇族十二人,又用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