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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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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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兹少爷又一次发出狂笑,比一开始还要来得猛。
  “书是那位老先生的,”奥立弗绞着双手说道,“就是那位慈祥的好心老先生,我得了热症,差点死了,他把我带到他家里,照看我,求求你们,把书送回去,把书和钱都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留在这儿都行,可是求求你们把东西送回去。他会以为是我偷走了,还有那位老太太——他们对我那样好,也会以为是我偷的,啊,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
  奥立弗痛不欲生,说完这番话,随即跪倒在费金的脚边,双手合在一起拼命哀求。
  “这孩子有点道理。”费金偷偷地扭头看了一眼,两道浓眉紧紧地拧成了一个结,说道。“你是对的,奥立弗,有道理,他们会认为是你偷走了这些东西。哈哈!”老犹太搓了搓手,嘻嘻直笑。“就算让我们来挑选时机,也不可能这么巧。”
  “当然不可能喽,”赛克斯回答,“我一眼看见他打克拉肯韦尔走过来,胳臂下夹着些书,我心里就有底了,真是再好不过了。他们都是些菩萨心肠,只会唱赞美诗,要不压根儿就不会收留他。他们往后一个字也不会提到他了,省得还要去报案,弄不好会把他给关起来。他现在没事了。”
  在这些话由他们口中说出来的功夫,奥立弗时而看看这个,时而又望望那个,仿佛坠入了云里雾里,对发生的事全都茫然不解似的。赛克斯刚一住嘴,他却猛然跳起来,一边不顾一切地冲出门去,一边尖声呼喊救命,这所空空如也的旧房子顿时连屋顶都轰鸣起来。
  “比尔,把狗唤住。”费金和他的两个弟子追了出来,南希高声叫着跑到门边,把门关上了。“把狗唤回来,它会把那孩子撕成碎片的。”
  “活该。”赛克斯吆喝着,奋力想挣脱姑娘的手。“靠边站着吧你,要不我可要把你脑袋在墙上撞个粉碎。”
  “我不在乎,比尔,我不在乎,”南希姑娘口里高声喊叫着,不顾一切地跟那家伙扭打起来。“我决不让孩子被狗咬死,除非你先杀了我。”
  “咬死他。”赛克斯牙齿咬得格格直响。“你再不放手,我可真要那么干了。”
  这强盗一把将姑娘甩到房间对面,就在这时,老犹太同两个徒弟架着奥立弗回来了。
  “这儿怎么啦?”费金环顾了一下四周,说道。
  “小娘们发疯了,恐怕是。”赛克斯恶狠狠地回答。
  “不,小娘们没疯。”这场混战弄得南希脸如死灰,上气不接下气。“她才没发疯呢,费金,别当回事。”
  “那就安静点吧,好不好?”老犹太杀气腾腾地说。
  “不,我偏不!”南希高声回答,“喂。你们打算如何?”
  像南希这类身份特殊的女子有些什么派头、习惯,费金先生是心中有数的。有一点他很清楚,目前再与她理论下去是要冒险的。为了岔开大家伙的注意力,他朝奥立弗转过身去。
  “这么说,你还想跑哦,我亲爱的,是不是?”老犹太说着,把壁炉角上放着的一根满是节瘤、凹凸不平的棍子拿在手里。“呃?”
  奥立弗没有答话,他呼吸急促,注视着老犹太的一举一动。
  “你想找人帮忙,把警察招来,对不对?”费金冷笑一声,抓住奥立弗的肩膀。“我的小少爷,我们会把你这毛病治好的。”
  费金抡起棍子,狠狠地照着奥立弗肩上就是一棍。他扬起棍子正要来第二下,南希姑娘扑了上去,从他手中夺过木棍,用力扔进火里,溅出好些通红的煤块,在屋里直打转。
  “我不会袖手旁观的,费金,”南希喝道,“你已经把孩子搞到手了,还要怎么着?——放开他——你放开他,不然,我就把那个戳也给你们盖几下,提前送我上绞架算了。”
  姑娘使劲地跺着地板,发出这一番恫吓。她捐着嘴唇,双手紧握,依次打量着老犹太和那个强盗,脸上没有一丝血色,这是由于激怒造成的。
  “嗳,南希啊,”过了一会儿,费金跟赛克斯先生不知所措地相互看了一眼,口气和缓地说道,“你——你可从来没像今儿晚上这么懂事呢,哈哈。我亲爱的,戏演得真漂亮。”
  “是又怎么样。”南希说道,“当心,别让我演过火了。真要是演过火了,费金,你倒霉可就大了,所以我告诉你,趁早别来惹我。”
  一个女人发起火来——特别是她又在所有其他的激情之中加上了不顾一切的冲动的话——身上的确便产生了某种东西,男人很少有愿意去招惹的。老犹太发现,再要假装误解南希小姐发怒这一现实的话,事情将变得无可挽回。他不由得后退几步,半带恳求半带怯懦地看了赛克斯一眼,似乎想表示他才是继续这场谈话最合适的人。
  面对这一番无声的召唤,也可能是因为感觉到能不能马上让南希小姐恢复理智关系到他本人的荣誉和影响吧,赛克斯发出了大约四十来种咒骂、恐吓,这些东西来得之快表明他很有发明创造方面的才能。然而,这一套并没有在攻击目标身上产生明显的效果,他只得依靠更为实际一些的证据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赛克斯问这句话的时候使用了一句极为常用的诅咒,涉及了人类五官中最美妙的一处①,凡间发出的每五万次这种诅咒中只要有一次被上苍听到,便会使双目失明变得跟麻疹一样平常。“你什么意思?活见鬼。你知道你是谁,是个什么东西?”
  ……………………
  ①赛克斯诅咒时常提到眼睛。
  “喔,知道,我全知道。”姑娘歇斯底里地放声大笑,头摇来摇去,那副冷漠的样子装得很勉强。
  “那好,你就安静点儿吧,”赛克斯用平常唤狗的腔调大吼大叫,“要不我会让你安静一时半会儿的。”
  姑娘又笑了起来,甚至比先前更不冷静了,她匆匆看了赛克斯一眼,头又转到一边,鲜血从紧咬着的嘴唇淌下来。
  “你有种,”赛克斯看着她说,一副轻蔑的样子。“你也想学菩萨心肠,做上等人了。你管他叫小孩,他倒是个漂亮角色,你就跟他交个朋友吧。”
  “全能的上帝,保佑我吧,我会的。”姑娘冲动地喊叫着,“早知道要我出手把他弄到这儿来,我宁可在街上给人打死,或者跟咱们今晚路过的那个地方的人换换位子。从今天晚上起他就是一个贼,一个骗子,一个魔鬼了,就有那么坏。那个老浑蛋,还非得接他一顿才满足吗?”
  “嗨,嗨,赛克斯,”费金用规劝的嗓门提醒道,指了指站在一旁的几个少年,他们瞪大眼睛看着发生的一切。“大伙说话客气点儿,客气点儿,比尔。”
  “客气点儿!”南希高声叫道。她满面怒容,看着让人害怕。“客气点儿,你这个坏蛋!不错,这些话就该我对你说。我还是个小孩的时候,年龄还没他一半大,我就替你偷东西了。”她指了指奥立弗。“我干这种买卖,这种行当已经十二年了。你不知道吗?说啊。你知不知道?”
  “得,得,”费金一心要息事宁人,“就算那样,你也是为了混口饭吃。”
  “哼,混口饭吃。”姑娘答道,她不是在说话,而是用一连串厉声喊叫把这些话语倾泻出来。“我混口饭吃,又冷又湿的肮脏街道成了我的家,很久以前,就是你这个恶棍把我赶到街上,要我呆在那儿,不管白天晚上,晚上白天,一直到我死。”
  “你要是再多嘴的话,我可要跟你翻脸了。”老犹太被这一番辱骂激怒了,打断了她的话。“我翻起脸来更不认人。”
  姑娘没再多说,她怒不可遏地撕扯着自己的头发和衣裳,朝老犹太撞了过去,要不是赛克斯眼明手快,一把抓住她的手腕,说不定已经在他身上留下复仇的印记了。她软弱无力地挣扎了几下便昏了过去。
  “她眼下没事了,”赛克斯说着把她放倒在角落里。“她这么发作起来,胳膊劲大着呢。”
  费金抹了抹额头,微微一笑,仿佛对这场风波告一段落感到欣慰。然而无论是他、赛克斯、那只狗,还是那几个孩子,似乎都认办这不过是一桩司空见惯的小事而已。
  “跟娘们儿打交道真是倒霉透了,”费金把棍子放回原处,说道,“可她们都挺机灵,干我们这一行又离不开她们。查理,带奥立弗睡觉去。”
  “费金,他明天恐怕还是不要穿这一身漂亮衣服,是吗?”查理·贝兹问。
  “当然不穿喽。”老犹太亮出和查理提问时相同的那种龇牙咧嘴的笑容,回答道。
  贝兹少爷显然很乐意接受这一任务。他拿起那根破棍子,领着奥立弗来到隔壁厨房,里边放着两三个铺位,奥立弗以前就是在这里睡觉。查理情不自禁一连打了好多个哈哈,才把奥立弗在布朗罗先生家里千恩万谢丢掉的那一套破衣服拿了出来,买走这套衣服的那个犹太人碰巧拿给费金看过,费金这才得到了关于他的行踪的第一条线索。
  “把这套漂亮衣服脱下来,”查理说道,“我去交给费金保管。真有趣。”
  苦命的奥立弗很不情愿地照办了,贝兹少爷把新衣裳卷起来夹在胳膊下边,随手锁上房门,离去了,把奥立弗一个人丢在黑暗之中。
  隔壁传来查理喧闹的笑声以及蓓特小姐的声音。她来得正巧,她的好朋友正需要浇点凉水,做一些男士不宜的事情,促使她苏醒过来。随便换一个比奥立弗所处的地方舒适一些的环境,查理的笑声、蓓特的话声也会使许多人睡不着的,然而他心力交困,不多一会儿就呼呼地睡着了。
  第一十七章
  奥立弗继续倒运,引得一位前来伦敦的显要人物败坏他的名声。
  在一切优秀的凶杀剧目中,总是交替出现悲哀的和滑稽的场面,就跟一段段肥瘦相间,熏制得法的五花肉一样,这已经成为舞台上的一种惯例了。男主人公为镣铐与不幸所累,栽倒在柴草褥子上。接下来的一场,他那位不开窍的忠实随从却用一首滑稽小调来逗观众开心。我们揣着一颗卜卜跳动的心,看到女主人公落入一位傲慢粗鲁的男爵的怀抱,她的贞操和性命都发发可危。她拔出匕首,准备以牺牲性命的代价来保全贞操。正当我们的暇想被上调到最高限度的当儿,只听一声号角,我们又径直被转移到城堡的大厅里,在那个地方,一个白发总管正领唱一支滑稽可笑的歌曲,参与合唱的是一群更加滑稽可笑的家奴,他们从各种各样的地方跑出来,从教堂的拱顶到宫殿城阙,正结伴邀游四方,永无休止地欢唱。
  这样的变化显得有些荒诞,然而它们并不像粗看上去那样不近情理。实际生活中,从摆满珍肴美撰的餐桌到临终时的灵床,从吊丧的孝服到节日的盛装,这种变迁的惊人之处也毫不逊色亿分之一厘米的物体。肉眼能见的都是宏观物体。其长度以,只不过我们就是其中匆匆来去的演员,而不是袖手旁观的看客罢了,这一点是有着天壤之别的。以在剧院里模拟作戏为生的演员对于感情或知觉的剧烈转换与骤然刺激已经麻木、可这些一旦展现在观众的眼前就被贬为荒谬绝伦,颠三倒四了。
  鉴于场景的急转直下,时间、地点的迅速变换,长期以来不仅在书本中沿用,有许多人还认为这属于大手笔——这一类评论家衡量作者的高下,主要是依据他在每章末尾处将人物置于怎样的困境之中——读者也许认为这一段简短的导言是不必要的。如果是这样,就请把这段话当作是本书作者的一个微妙的暗示吧,作者要照直回到奥立弗·退斯特诞生的那座小城去了,读者都应当考虑到,这一趟远行是有充分而紧迫的理由的,否则无论如何也不会邀请他们作这样一次远行。
  这天一大早,邦布尔先生就走出了济贫院大门口。他一副气宇不凡的派头,步履生风地走上大街。他神采飞扬,充满教区干事的自豪感:三角帽和大衣在朝阳下闪着耀眼的光芒,他紧握手杖,精神饱满,浑身是劲。邦布尔先生的头向来就抬得很高,今天早上比平时抬得还要高。他目光有些出神,表情愉悦,这副神气兴许已经向细心的的陌生人发出了警告,这位干事心目中匆匆来去的念头真有说不出的伟大。
  他径自朝前走去,几位小店掌柜什么的恭恭敬敬和他搭话,向他敬礼,但他顾不得停下来说两句,只是扬扬手算是回礼。他始终保持着这副高贵的步态中及文学、史学、哲学领域的成就与影响。由上海亚东图书,直到他走进麦恩太太的寄养所。这位太太本着教区特有的爱心,负责在寄养所里照看那班贫儿。
  “该死的差人。”麦恩太太一听那熟悉的摇撼花园门的声音就烦。“老大清早,不是他才怪。啊,邦布尔先生,我就知道是你。嗨。天啦,真是太高兴了,是啊。先生,请到客厅里边来。”
  开头的一句是对苏珊说的,后边的一番愉快的寒暄才是说给邦布尔先生听的。那位贤慧的太太打开园门,十分殷勤而又礼貌周全地领着他走进屋子。
  “麦恩太太,”他没有像一般不懂礼数的粗人那样一屁股坐下来,或者说不自觉地让身体掉进座位里,而是缓缓地、慢慢地在一把椅子上坐下来。“麦恩太太,夫人“补充”马克思主义。把激进的青年知识分子作为革命的主要,早安。”
  “哟,也问你早,先生,”麦恩大太回答时满脸堆笑。“想来这一阵你身体不错,先生。”
  “马马虎虎,麦恩太太,”干事回答,“教区的生活可不是满园玫瑰花,麦恩太太。”
  “啊,的确不是,邦布尔先生。”麦恩太太答道。要是寄养所的全体儿童也都听见了,肯定会彬彬有礼地齐声唱出这句答话的。
  “在教区做事,夫人,”邦布尔先生用手杖敲着桌子继续说,“就得操心,生烦恼,还得勇敢。所有的公众人物,我可以说,绝对躲不开对簿公堂。”
  麦恩太太没有完全听懂教区干事说的话,但还是带着同情的神色抬起双手,叹了一口气。
  “啊,麦恩太太,确实可叹啊。”干事说道。
  麦恩太太见自己做对了,便又叹了一口气,显然存心讨好这位公众人物,而他正神色庄重地望着三角帽,竭力掩饰脸上得意的微笑,说道:
  “麦恩太太,我要去一趟伦敦。”
  “呃,邦布尔先生。”麦恩太太大叫一声,往后退去。
  “去伦敦,夫人,”倔头倔脑的干事继续说道,“坐公共马车去,我,还有两个穷小子,麦恩太太。有一桩关于居住权的案子,就要开庭审理了,理事会指定我——我,麦恩太太——去每年开庭四次的克拉肯韦尔季审法庭证明这件事。我真怀疑,”邦布尔先生挺了挺胸,补充说,“在跟我说清楚之前,克拉肯韦尔法庭是不是能看出他们自个儿搞错了。”
  “噢。你可不能叫他们下不来台,先生。”麦恩太太好言相劝。
  “那是克拉肯韦尔季审法庭自找的,太太,”邦布尔先生回答,“要是克拉肯韦尔法庭发现结果比他们预想的差了许多,那也只能怪克拉肯韦尔法庭自己。”
  邦布尔先生阴沉着脸,侃侃而谈,处处流露出他决心已定,志在必得的意思,麦恩太太似乎完全让他的话折服了。到末了,她说:
  “你们乘班车去吗,先生?我还以为向来都是用大车来送那帮穷鬼的呢。”
  “麦恩太太,那是在他们生病的时候啊,”干事说道,“在多雨的季节,我们把有病的穷小子安顿在敞车里,免得他们着凉。”
  “哦。”麦恩太太恍然大悟。
  “返回伦敦的班车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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