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很显然,埃莉诺是答应帮忙了。
“哈哈……”李梦杨不能不笑,而接着他说道:“这就是一本小说,名字叫《道林格雷的画像》!”
“这,这是什么小说?”埃莉诺真的没有听过……
第七十四章 《道林格雷的画像》火爆全美!
(黑车这已经是连续三天加更了,相信大家都看到了,黑车这每一章都不是偷工减料的,那啥,让黑车喘口气,多谢大家了!最后,求推荐!求收藏!求支持!黑车拜谢了!)
怎么能让一份报纸大火呢?发行量剧增呢?
就李梦杨知道的历史那就有很多的例子,比如金大师靠着自己一支生花妙笔,让《明报》独树一帜。
也就是说,我们可以用一个小说,连载的小说,来让一份报纸牛X起来,这个方法,其实在欧美一样可以,现在就有这样的刊物,比如什么《幽默周刊》。
那么问题来了,刊载一本什么样的小说,才能在美国这个地界,把一份报纸给做火起来呢?
李梦杨作为一个研究僧,他的学识告诉他,就有这么一部小说,可以很轻松的完成这个任务,这个小说,就是《道林格雷的画像》!
我们中国人可能对这本小说不是很熟悉,这里面其实有很多的原因,但是李梦杨是知道的,就凭着这部小说,她的作者奥斯卡·王尔德,成为了欧美响当当的超级名人!
对,19世纪最有名气的作家,甚至不说作家,就说名人吧,最有名的名人,绝对非他莫属。
王尔德的故事不需要说的太多,当年在他来到美国的时候,那简直就是超级大明星,而现在,王尔德才是个四岁的小北鼻,所以,用一下他的大作,这没有任何的问题。
版权上是没有问题的,而且我们的李梦杨也不用纠结性向问题,他不搞基,但其实还有一个问题。
就说这个‘黄金时代’的段子,这个个段子确实是出自于这部《道林格雷的画像》的,但是,这个段子如果在这部小说的中文版里找,那是找不到的!
对,当年李梦杨就这么干过,他看到了这个段子之后,就想找出出处,那明明写着是出自《道林格雷的画像》呀,可是怎么找也没找着,那这是为啥呢?
这就牵出了现在的问题,一个重大问题,就是翻译问题!
李梦杨看的小说,是中文版的,说实话他不是没有机会看到英文版,但是,以他CET6级的英语水平,看英文版……如同嚼蜡!
可以说,根本就看不进去,一点儿都看不出来那里面的诗意跟美,甚至可以说是看不懂。
原因也很简单,就好像我们的翻译版本,也是让许多诗意的句子消失了,而看原版,李梦杨又无法理解,这都是因为翻译,英文版的小说,用的很多都是古典英语!
王尔德出身名门,他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所以,在语法上,那自然是非常的讲究,非常的复古,那么这样一来,想要让这部作品火,我们是不是得重现作品的原貌呢?
其实,这里还有一个社会背景,让李梦杨必须要这么做,那就是此时的美国非常非常的崇洋媚外!
好吧,应该说是崇‘欧’媚外,就只要是欧洲的东西,那就是好的,欧洲的货,那就是好货,就是比美国本土货好,只要是欧洲的艺术品,那就是好的,绝对远超美国本土的,只要是欧洲的……甚至是语言,就比如法语,那真的是太优美了,太动人了。而英语,美国本土现在也有一种拼写、读音和句法形式,但是,太随意了,太不上档次了,如何能跟英国的正统英文相比?
这就是现实情况,李梦杨在后世的时候,他也经历过这样的情况,咱们管这个叫崇洋媚外,美国这边现在的风气比我们还要厉害。
也就是说,无论如何,这本《道林格雷的画像》都必须用纯正的英国本土的,原汁原味的英语来书写了,而且最好是加上一些个古典的,富含诗意的那种……这其实就是一种这个时代的装X行为,但是李梦杨没办法,他必须要这么做,只有这么做,别人才会叫你一声文艺青年。
还好,我们这些人当中,有一个人会这种语法,她就是埃莉诺。
当然,这种古英语是不能全用的,只是用一小部分,以提高作品的逼格。但实际上,埃莉诺所用的,也不过是中古英语,并非是那么的远古,但这真的就已经足够了,非常的牛了。
其实,从这个方面,李梦杨对埃莉诺的身份产生了一定的怀疑,但是她不想说,那李梦杨也就不逼她,但我们的这个报纸,你能帮忙,总得帮一帮吧?
“……”看着眼前那被排版出来的优美文字,埃莉诺真的没有想到,这竟然是出自自己的双手。她有些激动,因为她知道,这本小说注定是一本惊世之作!
多么诡异的奇思妙想呀!多么富含哲理而又情意绵绵的句子呀!多么的……蕴含着‘基情’呀?!
“可以署你的名字。”李梦杨看着埃莉诺在翻译的时候,总是不时的就脸红一下,他没有多想,他只是觉得可能是这本小说太出色了,所以才让小姑娘有些激动。
“不,这是你的作品!”埃莉诺被李梦杨这么一说,才打散脑中的那些个乱七八糟的东西,可是……她真的一直在止不住的想,李梦杨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为什么他能写出这样的小说呢?难道他是个‘GAY’?
这是上帝所憎恶的行为!
虽然李梦杨不信上帝,他还是个中国人,但这样的行为……好吧,埃莉诺承认在有的时候,她会跟自己的闺蜜们聊天,有的女孩子会对GAY表示极大的同情跟关注,甚至会认为那是美好的,但这样的想法总是会招来其他人的怒斥!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埃莉诺觉得自己有些伤心,难道就是因为李梦杨有可能是个GAY吗?
在这一刻,埃莉诺突然意识到,她很可能是喜欢上李梦杨了,虽然她一直在拒绝这样的想法的,不然,如何解释这一切呢?
“就用这样的笔名好了,埃莉诺·李,你看怎么样?”李梦杨自然不知道埃莉诺的内心想法,于是他还在纠结着署名问题,这家伙还挺会起名的,把两个人的名字给捏合到了一块儿。
“NO!!!”
可是没成想,这竟然引来了埃莉诺一声大叫,就好像一只小猫被踩了尾巴!
“……”李梦杨被吓的汗都出来了,这,这,一个名字而已。
“……”埃莉诺尴尬至极,因为这个名字无论如何也不能用的呀!可是,现在,“不管了!总之这个名字不能用,绝对不行!其他的你随便!”
说完,埃莉诺便一溜烟的跑掉了,只留下一头汗水的李梦杨……
署名的问题,最后李梦杨干脆搞了个更简单的,就是‘克林特·李&E·切斯纳特’,后来李梦杨有些醒悟了,可能是‘埃莉诺·李’这个名字占了人家小姑娘的便宜,就是欧美这边女人如果嫁人了,那是要冠夫姓的。
翻译问题,古典的优雅,署名问题……这一切都搞定了,那么李梦杨的这部小说《道林格雷的画像》,便开始在《纽约晚报》上连载了。
此时的纽约晚报,因为不要卖报的钱了,而且还会通过电报把报纸的内容给打到各个城市,当然,这个电报的内容主要都是《纽约晚报》独家的消息还有文章,那些个广告,以及跟别人差不多的新闻,傻子才会拍电报呢,对不对?广告的话,广告商自己发个模版给当地的发行商让他们自己搞定就行了。
而这样一来,《晚报》的发行量就破万了!
要知道,现在的一份报纸,发行量破万,那可没多少,全美八千多家报纸,原来破万的也就是只有七八家而已。
这样一个发行量的报纸上,突然出现了一篇用词优美,奇思妙想的小说,这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呢?
“上帝呀!竟然能让我在有生之年看到如此优美,而有震撼人心的巨作,我感觉此生足以!”著名的小说家,也是《汤姆叔叔的小屋》的作者斯托夫人,看到了这部连载的小说之后,直接就给《纽约晚报》来了封信!
看来一瞬间就击中了女姓读者的心里呀,但这还没有完呢。
“构思极其巧妙,句子微言大义,高贵典雅的古风用词,我简直难以置信会在报纸上看到这样一篇作品。相信我,这样的文章如果不是去鲍登学院,或者是去英国的剑桥、牛津这样的知名学府,那是不得一观的!”给予如此超高评价的是此时美国著名的作家,哲学家,亨利·戴维·梭罗,这简直就是一份最好的广告呀。
有这两位来给这部《道林格雷的画像》背书,那还有什么可说的?
《纽约晚报》的发行量直线上升,甚至无数人写信要求报社出版小说,如果你们不出小说,那我们就去抗议!
那还说啥?出书呗,有钱不赚王八蛋呀!
小说还在连载的时候,那便出了单行本,美国东部一时之间洛阳纸贵,万人空巷!
很多人都说这是美国文学史上的历史**件,是现象级事件,是整个美国文化界摘掉‘乡下人’帽子的决定**件!
当然了,也有人持批评态度,那就是纳撒尼尔·霍桑,他觉得这书里蕴含的那种同性的东西,是不能被接受的,上帝是会降罪的!
但那毕竟是蕴含在文章中的嘛,并没有写的那么的昭然如揭嘛,哎对,王尔德也是知道的,这种事情是不会被当时的社会所接受的嘛。霍桑,他是一个极其虔诚的清教徒,他自然接受不了,可是别人不一定哦。
应该说,美国是个清教徒世界,但清教徒的日子,你要是真的完全遵守清教徒的生活法则,那就不是人过的日子,因为清教徒活着就一个目的,等着上帝审判!
所以,在如此的精神压抑之下,是需要点儿不一样的东西的。
于是,《道林格雷的画像》更火了!
第七十五章 白人要废奴!华人要造反!
(黑车感谢大家的支持!那啥,千万别着急,请相信黑车!求推荐!求收藏呀!多谢!)
“听说了吗?现在就连英国的皇室都在疯传这部小说,《道林格雷的画像》!”
“这有什么?我还知道法国的大街上满是这本书,大家都疯了!”
“不,我之前在俄国的表婶告诉我,现在的俄国皇室也在看这本书,但他们骂的也是最凶的!”
“俄国人果然是接受不了这本书里那种……嘿嘿,你懂的。”
“难道你想要自己的男人喜欢另一个男人吗?”
“NO!但是说实话,有时候看着我的男人去法克那些个黑奴,我真觉得还不如让被另一个男人从后面……”
“哈哈哈……”
马上就要进入了1859年,在圣诞节到新年的这段日子里,绝对是晚宴,舞会,最密集的时候,因为容易找出各种各样的由头嘛,而这也是身处华盛顿的菲欧娜·蔡斯最忙的时候。
在逃脱了大盗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的魔爪之后,蔡斯小姐便开始接受了舞会的洗礼。
但还不错,几乎整个华盛顿都已经知道了她的艳名,真的是个美人儿,蔡斯家有个大美女这个消息,已经在名门望族之间传递了。父亲很满意,现在剩下的就是哪家的公子是她的良配了。
但要找到最合适的目标,这绝对是个漫长的过程,菲欧娜非常清楚自己父亲的性格,他一定会找到他认为最合适的那个,也就是说,会给他跟我们的家族带来最大益处的那个。
于是,菲欧娜就还得跟这些个舞会里的女人,也就是名门望族的贵妇们一起,聊天,说着完全没有营养的话。
说真的,菲欧娜真的觉得这些个女人都能看《道林格雷的画像》,这是对这本佳作的一种侮辱!
那是一本完美的,让人窒息的小说,那里面的爱情,太感人了,是两个男人吗?NO,不一定,也可以是男女之间……这些都不能说,菲欧娜还得忍耐下去,直到把自己给嫁出去为止。
“女士,可以邀请你跳个舞吗?”
“哦,是你?”
阿兰·平克曼最近总是无心探案,没办法,他的心被一个女人给偷走了。好不容易进入这样的场合,好不容易的见到了……
“女士们!先生们!让我为你们介绍,乔治·华盛顿·李!”
“啪啪啪……”很多人都起身,因为这个名字就够让人鼓掌的了。
那就是罗伯特·李将军的大儿子,西点军校的第一名,一个前途无量的年轻人。
“对不起先生。”
“哦。”
菲欧娜知道平克曼先生的内心想法,但说实话,就算是没有乔治·华盛顿·李,她也不会跟这个男人在一起的,不是英雄救美没有感动她,而是她们真的没有什么共同语言。
要是那个克林特·李该多好?
为什么不是那个E·切斯纳特呢?
很简单,因为在小说的结语里有写,另一个作者是女的,她亲手书写了这本小说。
但菲欧娜知道,她也不可能跟克林特·李在一起,因为她的父亲不会同意的,而现在……
“你好美丽的小姐!”
“你好,未来的将军阁下。”
没错,他们至少得见个面吧?成不成的以后再说。两人步入舞池,但在跳过了一段之后,这话匣子就打开了。
“小姐,我们说点儿什么好呢?是废奴还是《道林格雷的画像》?”
“咯咯,我觉得还是后者要好一些,但是如果不说说前面的,好像也不对。”
“没错,确实如此。上帝作证!我坚决的站在废奴者的这一边。”
“可是李将军继承了奴隶呀?”
“外祖父的身上有一笔债务,至少要把这些个债务还清了才行吧,所以,我可以代表父亲说一句,他绝对是支持废奴的。”
“那还是聊聊道林格雷吧。”
“哈!好的小姐。”
不得不说,现在的美国人之间的交往,首先一点就必须要明确,那就是‘你到底支持不支持废奴?’
有的人在舞会上跳舞,但有的人,那就没这样的舒服了……
“杨兄!我们这是要干到啥时候是个头呀?”
“哎,谁知道呢?”
杨广仁跟他的新朋友,就是那个林孝悌现在混的很熟了。
“林兄,能说说你是怎么来的吗?你又不是岭南人,怎么也想起来要把自己给卖了呢?”孟凡庸这来插上一句。
“我不是把自己给卖了,我是被卖的呀!”
“啊?”
那林孝悌用一种非常沧桑的语调说道:“我林家虽然家道中落,可我也没想过要来海外发展,只是之前有个族叔来信,说自己在三藩市如何如何的好,但我也没动什么心思,还是想读书,日后……不说那个了,可没成想,闹起了长毛,最没想到的是,我没给长毛杀了,反而让打长毛的洋人给抓了,他们抓了我之后,便把我给卖了他人,之后就来了阿美利加……”
“哎呦。”这谁听了如此倒霉之事,能不感概一下?
“这,林兄也不必伤怀,这样。有位先生告诉我,我们虽然现在落魄,我们什么都没有,可是我们是无产阶级,我们无产阶级唯一能失去的就只有锁链!”孟凡庸这话可是厉害,至于这是哪位先生说的,那就太明白了。
要是一般的华工,那听到这样的话,肯定是一头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