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目的无论如何只有一个,那就是实现本国的国家利益。因此,虽说是“国际协调”,但协调的对象——国际社会的利益或立场等却不是一体化的,而是相互对立,形成错综复杂的关系。在这样的环境下,决定对外政策往往等于接受国际组织的决定,或者说是支持国际社会中的国家或集团的政策。冷战时代,美苏两个超级大国支配着国际政治,其余大部分国家不得不选择归属某一阵营,接受超级大国的核保护伞,以维护本国的安全。日本也不例外。日本战败后,在美国的占领下,日本追求民主化和经济复兴,虽然通过《旧金山和约》回归到了国际社会,但它明显缺乏以苏联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国家参与的“多数讲和”,因而其结果是日本最终以自由民主国家的身份,加入了美国的阵营。
事实上,在日本国内,对这一问题,许多人士持“全面讲和”或“非武装中立”的意见,围绕是否缔结“和约”的争论,直接关系到“日美安保VS非武装中立”这一国家安全保障问题的对立格局。这一争论后来演变成表面而肤浅的“神学论争”,给战后日本的国际贡献蒙上了巨大的阴影。不过,无论如何,日本的外交政策并未随之改变。由于上述原因,在冷战期间日本奉行的“国际协调”外交,实际上意味着“与自由民主国家的协调”,而其中的核心是日美安保体制。不言而喻,对于战后的日本来说,以日美关系为基轴,与自由民主国家的协调,从确保日本的安全与繁荣这一国家利益角度上讲,是相当务实而有效的外交路线。作为这一路线的奠基人,吉田茂首相不片面地迎合国内舆论,准确掌握战后的国际形势,判断并抉择日本走向的领导能力是值得高度评价的。接替他的鸠山一郎首相在上任后的记者招待会上表明恢复与苏联的邦交关系以及重新加强军备的“宪法修正(修宪)”的意向,提出与以“对美协调”、“轻军备”、“重视经济”为主的“吉田路线”对立的“自主外交”、“自主宪法”、“自主防卫”的方针。在鸠山内阁的引导下,日本在1956年恢复了与苏联的邦交关系,同年又加入了联合国。尽管存在着“在此之后的日本外交,究竟是强调协调还是强调自主”的争议,不过,至少以日美安保体制保证安全,重视通过经济、通商来实现繁荣的“国家利益外交”始终是基本政策。
战前、战后日本的国家利益(8)
回顾一下,战前“放弃日英同盟”这一选择直接导致放弃与西方列强的协调路线,使日本在国际上陷于孤立状态。战后的“国际协调外交”把与“盎格鲁—撒克逊”(Anglo…Saxons)的协调路线定位为正统的、保守主流为中心的传统理念。另外,在日本国内,倾向“国际协调”或“自主”外交的声音也不少,联合国外交和亚洲外交在回应这些声音上,也被视为日本外交的重要支柱。
日本在加入联合国的第二年——1957年发表的第一份《外交蓝皮书》提出了“以联合国为中心”、“与自由民主国家的协调”以及“坚持亚洲成员的立场”,这被称为“外交三原则”。这三原则大概被解释如下:
关于第一个原则“以联合国为中心”,蓝皮书认为,“维护国际和平及安全,和平、正义地解决国际纷争,为发展各国之间的友好关系,加强世界和平采取相应措施;另外,为解决经济、社会、文化、人道等各方面的国际问题,达成国际合作”这一联合国的宗旨“符合日本的希求”,以此为理由,日本外交采用了本原则。但蓝皮书同时也说明,“虽然它是崇高的宗旨,但很遗憾,到目前为止还没能充分实现,作为政治现状,日本不得不承认这一现实”。
在接受国际形势现实的前提下,提出第二个原则,即“与自由民主国家协调”。对此,《外交蓝皮书》的解释为“日本一方面追求联合国的理想,另一方面不断加强与自由民主国家的合作关系,这是为保证日本安全,甚至为维持世界和平作贡献的现实措施”。和平是“自由民主国家对社会主义国家保持团结的结果”,而当时的日本具有承担“团结的一部分责任”的义务。这一义务与第二个原则息息相关。
第三个原则是为吸取“战前亚洲政策失误”的教训,蓝皮书强调了“日本作为亚洲的成员,与亚洲同行”的立场。当时的领导人认识到,确保亚洲的和平对确立世界和平来说是最重要的条件,为了实现亚洲的繁荣,“日本将尽最大的努力”。
1958年,岸信介首相在施政方针演说中表明,“要贯彻以联合国为中心,与自由民主诸国协调,坚持亚洲一员的立场的三原则”。后来,由于听到许多类似“三原则”是否相互矛盾等疑问或不可实现等批判,第二年的《外交蓝皮书》对此进行了补充说明:在明确提出“相互不矛盾”的同时,也解释了“不得不承认在现实的国际政治中,也有可能出现无法直接适用‘三原则’的事态”。
实际上,这样的“事态”在之后的日本外交史上也发生过。每次遇到它,日本外交就被迫作出艰难的选择。我在外务省工作的过程中亲身经历过这些困难,每次我都觉得,这是日本所面临的地缘政治条件或历史进程所决定的“命运”,不可避免。徘徊在“亚洲主义VS脱亚入欧”的选择之间的明治时代,经常以“亚洲VS美国”的形式重回到我们面前,使国内舆论陷入混乱状态。历史证明,战前的日本最终在两者中一个都没能选择,侵略亚洲,与欧美冲突,结果遭到崩溃。
与战前不同,战后的日本外交高举“三原则”,维持和平,实现了奇迹般的复兴和繁荣。我们究竟如何理解这一现象呢?可以说,日本把“安全”寄托在与美国的协调上,把“繁荣”寄托在与美国以及亚洲的自主外交上,以此来保证国家利益,这就是日本走出“美国VS亚洲”、“协调VS自主”这一迷路的办法。就像吉田首相所提出的,“失去领土,也失去粮食、工业原料等资源的今天,日本只能扶持东南亚地区的开发,确保粮食及工业原料的供应,再加上把它们当做能够获利的市场”吉田茂:《回想10年》,东京:新潮出版社,1957年。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战前、战后日本的国家利益(9)
,正是在这一思考下,日本把推进与东南亚国家的通商、经济合作关系作为亚洲外交的重要支柱。
这一“外交三原则”在日本战后外交史上被一贯坚持,丰富了日本的外交选择,为确保日本的安全与繁荣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在此基础上,下文将引用施政方针演说对“外交三原则”进行进一步考察。
“与自由民主国家的协调”与日美安全保障体制
战后日本最大的课题是,在冷战的状况下,走出战败的挫折与混乱,努力实现“来之不易的”复兴,同时保证国家的安全。决策者认为,“若没有自由民主国家的互惠援助,实现维持和平,发展经济是不可想象的”,并在此基础上,提倡“与自由民主国家联合”(该观点出现在吉田茂1953~1961年的所有演说中)。而其中的核心是,以《日美安全保障条约》为基础的日美关系。不过在朝鲜战争爆发,东亚地区的“东西对立”日益严重的时局下,通过“与自由民主国家的联合”确保国家安全的日本,被美国要求“重新加强军备”,并以此表示为自由世界作出贡献的决心。但是,战前日本所遗留下的教训是:对于国家的安全与独立,应该依靠“国民对独立与自由的热情”,而不是军备或军力,“缺乏这样热情和正确观念支撑的军备对外导致侵略主义,对内导致军国主义政治”。因此,吉田首相在国会以“重新加强军备的事情正在引起国内外不必要的疑惑,而且强大的军备对刚战败不久的日本的国力来说是无法承受的负担”的判断,反对重新加强军备。吉田首相曾对《日美安保条约》表示说:“以自己的力量应付国内治安是理所当然的,但针对外界的侵略采取集团性防御的手段也是今天国际上通行的观念。在不负责任的侵略主义野心勃勃的国际现状下,要恢复独立与自由,没有军备的日本只好与其他自由国家一起实行集团性防御的方法,这是天经地义的。”尽管如此,日本最终还是接受了美国方面的主张,创设承担防卫和警察的“保安队”,随后改为所谓的“自卫队”。 此后,关于日美安保的讨论仍在继续。鸠山首相关于防卫问题的基本方针是,追求“准备充实与国力相应的自卫能力,悄悄确立自主防卫态势,试图早日让驻日美军撤军”(1955年)。岸信介首相本着“世界的和平正在由东西两个阵营之间的实力均衡来保持着”(1958年)的认识,从“自由民主国家有必要保持坚持不懈的决心和团结力量”(1960年)的视角出发,修改《日美安保条约》,明确写明美国对日本的防卫义务和驻日美军行动规则的事前协议等。
由此开始,联合国与《日美安保条约》之间的关系也更加明确了。这就是说,当时日本的立场说明,“在把本国的安全委托给联合国的和平与安全的功能之前,日美必须在联合国宪章的框架内严格加强与作为真正对等的合作者之合作关系,并保护各自国家和国民的和平与安全”,“除非发生侵略行为,否则不能发动战争”。
由于岸信介内阁试图强制通过《日美安保条约》的修改方案,结果在30万人示威游行等反对运动高涨的情况下被迫下台,造成了严重的混乱与对立局面。所以,后继的池田勇人首相采取宽容和忍耐的政治姿态,在任期间的施政方针演说从未言及日美安全保障体制,而是强调重视亚洲和联合国。“坚持联合国宪章的安全保障体制”(1961年),“展开以联合国为中心的更强有力的和平外交”(1962年),强调“严格遵守以和平手段解决一切国际纷争这一联合国宪章的根本精神”(1963年),强化了对裁军问题的支持力度。继池田首相之后的佐藤首相就任不久,在面对日美首脑会谈后的施政方针演说上,也没有提到《日美安全保障条约》。可是,在越南战争爆发,“东西对立舞台转移到亚洲”的1966年,日本开始正面直接地论述日美安保体制的必要性,认为“抛弃《日美安保条约》宣布中立就能确保日本安全的想法简直是幻想”,批判“中立论”,并且提出“维持日美安保体制对确保日本的和平与安全来说是最现实的政策”。随后,“自卫力量”和“日美安保体制”被定位为日本安全保障的两大支柱。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战前、战后日本的国家利益(10)
以联合国为中心
随着冷战形势的激化、东西阵营对立格局的“缓和”等国际政治形势的变化,日本外交对联合国的定位产生了微妙变化。其实,日本在加入联合国之前,政府就已经立场鲜明地表示,“希望迅速加入联合国,但在加入之前,对于联合国实行维和措施也会继续全力以赴进行合作”。岸信介首相在1957年加入联合国后的第一次施政方针演说上,主张“以联合国为中心,为世界的和平与繁荣作出贡献”,以此作为日本外交的基本方针。1958年,日本政府发表所谓“外交三原则”,首次把联合国中心主义提升到原则的高度。不过,联合国没有起到想象中的那样有效的作用。日本遇到了由“否决权带来的欠缺”的联合国现实,不得不把1960年签署的《日美新安保条约》视为“在把本国的安全委托给联合国维持和平与安全的功能之前”,“严格在联合国宪章框架内执行的”保护两国和平与安全的机制。即便如此,国内的反对声音颇为激烈。在此情况下,藤山外相提倡日本外交的基调是,追求“绝对的和平”并强调《日美安保条约》的必要性。
对此,池田首相在1961年提出,“强化联合国外交的阵容”,承诺“以联合国为中心,展开进一步强有力的和平外交”。池田内阁的小坂善太郎外相也把“推进联合国外交”和“支持联合国”定位为外交的基本政策。另外,大平正芳在1964年也强调了“作为维持世界和平的机构——联合国”的重要性。
不过,在佐藤内阁期间,“国际形势依然很严峻,是不能期望缓和紧张的状况的”,“东西阵营的基本对立以及各种国家间利害关系的冲突依然根深蒂固”。严峻的现实使日本远远达不到期待“把本国的安全委托给联合国”的境界。虽然佐藤首相就任后在首次施政方针演说中强调,日美在“联合国的作用巨大”这点上已达成共识,但在“东西之间的权力关系维持着世界和平”的情况下,站在“为了本国的利益和安全保障”的现实主义立场,努力维持“为维护日本的和平与安全最为现实的政策”依然是日美安保体制。在这点上,椎名外相解释说,有了与美国签订的安保条约,“才能使国民对国家的安全不抱有任何不安,才能取得经济的稳定与繁荣”,“在现阶段,还不能把国家的安全完全寄托于联合国”。
在国际形势逐步开始走向缓和的1970年,佐藤首相再次提出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外交(“重视国际信义,依靠自主的和平努力为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外交发挥重要的作用”)。历史证明,由于随后的国际形势日益多元化,日本国内经济也取得增长,日本不仅通过在联合国发挥作用,回归并为国际社会作贡献,而且扩大了自己的外交领域,“与所有国家建立友好关系”,或努力推进多边外交。
坚持“亚洲一员”的立场
通过《旧金山和约》恢复了主权的日本,是否能够真正回归国际社会,取决于如何解决与在战争中受到伤害的亚洲各国之间的赔偿谈判,并在此基础上实现邦交正常化。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直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日本外交的主要任务仍然是与亚洲国家的赔偿谈判和实现关系正常化。而在这些工作完成之后,亚洲仍然是日本以经济合作为支柱展开自主外交的重要地域。由于认识到亚洲的和平与稳定“直接促进日本的国家利益”、“有助于推动日本的和平与繁荣”,日本以“亚洲的一员”或“亚洲的一国”以及从亚太经合组织(APEC)的发展为象征的“亚洲太平洋的一员”或“亚洲太平洋(地区)的一国”为立场,展开积极的外交,力所能及地为本地区的稳定与发展作出贡献。作为作出贡献的具体形态,历届内阁都非常重视支援以东南亚为主的亚洲国家开发与发展的ODA,并以此作为重要的外交途径。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战前、战后日本的国家利益(11)
让我们回顾一下日本领导人的亚洲外交观。吉田茂首相试图通过解决战争赔偿问题和经济援助,“为东南亚的繁荣作出贡献”。岸信介首相追求“以技术和资金两个方面支援东南亚各国的经济开发”。池田首相为“诚实实施赔偿,充实经济合作”作出努力。佐藤首相提出,“尽可能为东南亚的复兴与建设提供支持和援助”,并强调“援助的大部分都投向亚洲国家”。日本对亚洲的重视突出地体现在越南战争后的对越外交上。日本外务省所公开的1978年的文件指出,“不把越南视为苏联阵营的国家,甚至把越南将走向独立自主路线当做前提,为了维持东南亚政治局势的稳定,为了使越南走向自主独立的路线更为可能”,有必要进一步推进经济支援。
通过一系列的努力,“日本的ODA为东盟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