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自己一个人也可以生活的很好,却还是,离不开家庭的庇护。
总编示意她坐下:“你哥哥通过朋友找到我,向我推荐你,告诉我她的妹妹有多么优秀,希望我可以给你一个机会。曾经一度我很感激他为我发掘了一个那么好的人才,可是今天,我很失望。一个这么轻言放弃的人,是不可能成为优秀的新闻工作者的。”
林朗闭上眼,轻轻摇头:“我一直以为自己是靠实力进报社的,到今天才知道,根本不是这样……”
“谁说你不是靠实力进来的?那么多的测试难道是假的吗?”
林朗还是摇头,没有说话。
总 编叹了口气:“林,你不相信你自己,总该相信我不是一个徇私的人吧。是,你哥哥是找过我,但他只是建议我到大学里招聘实习生,说实话,他的商业头脑相当出 色,正是你们这些新人,帮报社打开了意想不到的局面。当然,他之所以关注我们报社并给我建议,是因为你,他希望我可以给你一个舞台,一个机会。事实上整个 罗马大学的学生我都给了同等的机会,只不过很多人没把握住,而你把握住了,就是这样。”
林朗看着总编,认真的神色并不像玩笑,她轻轻开口:“Semenzato先生,我需要好好想想,我现在很混乱。”
Semenzato直视她的眼睛:“孩子,如果你真的喜欢新闻,答应我,不要轻易放弃。如果你实在觉得在这里无法继续工作下去,我可以推荐你去别的报社,这是我私人的推荐,与你的家庭无关,因为我不愿意眼看着一个可塑之才就这样夭折。”
林朗看着他诚挚的眼,过了很久,她深吸了一口气:“不用了,Semenzato先生,我知道该怎么做了。我会努力做到最好,证明我自己,不会让您失望的。”
总编微笑:“这才是我认识的林,好好干。”
第六十九回
她住的房子,是在大学城附近的一套小公寓,二室二厅,光线充足,家具设备一应俱全,爸爸,根本不舍得她吃一丁点的苦。
林朗坐在沙发上,定定看着电话,却始终没有拿起,双手,无意识的抱紧了怀中的抱枕。
林射,她一直以来不敢提及的隐痛。
原以为自己已经足够坚强,却还是不行,还是不行。
无法抑制的想念,比以往任何时候还要浓。
他的声音,他的气息,唇边永远雅贵的微笑,还有眼底的亲昵眷宠。
那样放肆而无望。
将视线移到窗外,不知不觉已暮色将至。
没有胃口,却也不愿意再继续留在屋子里自哀自怜,于是她起身出门,想起了Laura的话,那个叫顾枫臣的男孩子,是不是真的就因为她的一时冲动造成了他的困扰和麻烦。
终究是放不下,于是她带上一束百合到了医院。
她敲了敲病房的门,男孩见到她,眼底有一闪而逝的讶异。
病床上的顾阮之看到她,微笑开口:“朗儿,谢谢你来看我,很漂亮的花。”
林朗微笑着把花插好:“阿姨,你喜欢就好。”
“我很喜欢,谢谢你。刚好枫臣带了汤过来,不嫌弃的话一起喝吧。” 顾阮之依旧温柔的笑着,转向儿子,喊了声:“枫臣。”
“不用不用,阿姨您不用管我。”林朗忙推辞,而那边顾枫臣已经盛好一碗递了过来。
林朗只得接过道谢,男孩淡淡的一点头,重新拿起床头柜上的汤碗,试了试温度,再端到母亲面前。
枫臣很安静,倒是顾阮之一直微笑着和林朗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看得出来,她很喜欢她,却因为身体太弱,不一会便显出了乏意。
林朗忙起身告辞:“阿姨,您好好休息,我改天再来看你。”
顾阮之微笑点头,恰好枫臣洗了碗回来,她转向他:“枫臣,你送朗儿回去吧。”
枫臣点了点头,林朗也没有拒绝,和他一道出了病房的门,有些话,如果不问清楚,她不会安心。
“那个戒指,是不是因为我,你没有拿到?”
男孩淡淡的看了她一眼,开口:“不关你的事。”
林朗心底有些懊恼,他这样说就表示戒指没有拿到,而她还记得,他怎样的答应了他妈妈,要帮她戴上戒指的。
她看着前方的街灯,轻轻开口:“十万,我可以借你的。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
枫臣没有转头,淡淡打断了她:“不是钱的问题,那个戒指,根本不值十万。”
林朗静了一下,又再开口:“我明天去他的办公室和他解释,或者道歉。”
男孩有些不耐烦的皱了皱眉:“我说了与你无关,你不需要做这些。只要我在周末的决赛上带队拿到冠军,一切都不是问题。”
林朗转头看他,他的侧脸优美得如同古希腊艺术家的杰作,黑曜石一样明亮的眼睛,直视前方,不懂后退。
他的声音在车流中响起,很好听,有黑水晶一样的质地。
他说:“这个世界上所有问题的关键,都在于你自己是不是够强。”
第七十回
接下来的日子,是一连串的考试,再加上花了比从前更多的心思在报社,每一天都过得忙忙碌碌。
林朗从图书馆出来,正巧遇到相识的同学在问,要不要一起去奥林匹克球场看比赛?
她一怔之后,反应过来,今天是周末,是意大利高校联赛决赛的日子,为了盛重起见,特别选择了奥林匹克球场。
想到顾枫臣,他训练忙,除了训练又极少在学校露面,再加上她自己也忙,这个星期以来一直没见到。
原打算忙完了这段时间就去医院看看的,却正好今天他比赛,林朗想了想,搭上同学的顺车,一同往奥林匹克球场球场的方向驶去。
只是高校间的校际联赛,球场里的上座率甚至超过了一些场次的意甲比赛,多家报社的记者都到了现场,林朗在记者席的位置看到了自己报社体育部的记者,远远的点头打了个招呼,她跟着同学一起入座。
比赛很快就开始了,势均力敌。
林朗第一次见到顾枫臣在球场上的样子,突然明白,那么多人为他着迷欢呼,是为了什么。
先进球的是对方,可这并不防碍他想赢的决心。
一次次的奔跑、抢断、射门。
他的黑发在风中微微扬起,整个人亮眼得,让周围一切失色。
在一次连过对方三人,长驱直入射门之后,虽然没有进球,但队友们原本有些低迷的士气很快跟着提升了起来。
等到他反越位成功,在极小的角度里,把脚下的球干脆利落的送入球门死角的时候。
比分扳平,整个球场都在为这个精彩的进球而欢呼。
他们为他鼓掌,忘记他的国籍。
他们为他鼓掌,而他眼里,只有足球,和求胜的执着。
林朗知道,这场比赛不论结果如何,他都是赢家。
她的眼光,缓缓移到看台的贵宾区,据说,有很多意甲球队的教练和俱乐部主席,都来看了今天的比赛,她不知道,Paolo Oddo有没有在其中。
枫臣说过,只要他赢得比赛,一切都不再是问题。
男孩漂亮的黑眸里,那样的纯粹和干净。
而她却并不太相信事情会这样的顺利。
Paolo Oddo是个商人,不是教练,他即便存爱才之心,也绝对是在赚取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
之前为了做他的访问,她做足了功课,知道他是怎样的铁腕起家,又是怎样的精于算计。
他看到了枫臣的价值,而自己手中又恰好有他非要不可的东西,那么,他所精于的,必是利用。
以最小的投入,换最大价值,一直是一个成功商人坚持的信念,Paolo Oddo更是如此。
她想了想,终究是拿出手机,拨通了他办公室的电话。
接电话的是她的秘书,温婉有礼的告诉她,Oddo先生现在不在。
林朗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请她转告,希望能预约一次见面的时间。
挂了电话,她继续看比赛,已经是伤停补时阶段,比分仍然是一比一,很多队员都开始松懈下来,教练席上也开始忙碌,大家都在等待点球大战的到来。
可即便是这样,顾枫臣依旧没有放弃,队友差不多都退在了自己的半场,只有他一人,面对对方后卫,娴熟的盘带,然后分球过人。
一路到了禁区右侧,射门路线已经被门将封死,传球却是极佳的位置,他身形一晃,骗过贴身盯防的后卫,想要传中,可是中路根本没有人接应。
有队友往禁区方向奔跑,可是已经来不及。
对方的后卫很快的上前来争抢,他甚至来不及调整好角度,对着球门左上方,起脚劲射。
球,擦着横梁飞了出去。
对方守门员重新开球,然后主裁判的哨音随之响起,一比一的比分保持到了终场。
接下来的点球大战,前四轮双方各罚失了一个点球,比分变成4:4。
枫臣最后一个出场,他抱着球,走到罚球点,透过大屏幕,林朗看到他幽黑漂亮的眼底,有明亮的光,只看着前方。
助跑,射门,没有多余的动作,球向着球门的右上角飞去,守门员扑错了方向。
5:4。
他回到队友身边,看对方最后一个罚球队员站到了罚球点,许是压力太大,又或者是过于追求角度,足球偏出了球门。
比赛结束。
罗马大学校队的队员们拥抱在了一起,彼此见证着生命中,那些激情四射的岁月。
林朗没有见到顾枫臣,四周都是欢庆而拥挤的人群,在返回更衣室的路上,也布满了记者。
身旁的同学热烈的说着,要回学校布置庆功宴,要找顾枫臣索要签名,等等等等。
他们的好心情也影响了她,她也和着他们一同说笑着,随着人流退场。
她知道这个男孩,已经用他的方式,证明了自己。
只是,她的视线重又移到贵宾区,笑容不自觉的淡下几分。
第七十一回
此后一周之内,众多的报刊杂志上,都登了那天的比赛,她挑了其中一本,再带上一束百合,往医院走去。
封面上的男孩子,黑发微微的扬起,黑曜石一般明亮的眼,在那一刻显得无比的专注而锐利,阳光毫不吝啬的打在他身上,整个人明亮得让人移不开眼,真正是到了每一个点滴都叫人心动的地步。
这是他罚点球时,拍下的照片,配上的新闻标题只有两个字——梦想。
林朗可以想象,不久之后,他的眉梢眼底,将点缀着多少女孩子的尖叫。
到了医院,正打算敲门,却从房门的玻璃窗上看到趴在床旁熟睡着的顾枫臣,于是轻轻的自己打开了门进去,尽量不带一点声音。
顾枫臣伏在母亲的病床边,睡得很熟,像个孩子。
黑发有些凌乱的覆在额上,轮廓完美,眼底还带着掩不住的倦意。
林朗没有说话,只是微笑着把杂志递给了顾阮之,顾阮之接过,不出声的微笑着说谢谢。
林朗笑着摇头,把带来的花插上,再出去往花瓶里接水,回来的时候,看到顾枫臣已经起来,正拿着背包准备出去。
见到她,怔了一下,于是林朗微笑着上前:“你有事就去吧,我来看阿姨的。”
男孩静默了一下,然后看着她的眼睛开口说谢谢,背着大大的包,往楼梯间的方向走去。
林朗拿着花瓶进了病房,有些歉意的笑着问顾阮之:“是不是我吵醒他了?”
顾阮之微笑摇头:“是我叫醒他的,他要训练。”
林朗有些讶异:“决赛刚完,球队不是有休假吗?”
顾阮之依旧温柔开口:“是他自己,每天早上都要做额外的训练。我看他太累,已经让他多睡了一会,只是又不能不叫醒他。那孩子,把足球看得比什么都重。”
林朗不经意的看到顾阮之左手的无名指上,戴了一个指环,铁制的,久远的岁月,却是极为粗糙的做工。
这样的戒指,连十元都不值,又怎么会喊到十万的价?
她有些犹豫的问了出口:“阿姨,枫臣帮您把戒指找回来了?”
顾阮之怔了一下:“你知道戒指的事情?”
林朗摇摇头:“知道的并不多。”
顾阮之微笑着抬起自己瘦削的左手,看着戒指,眼底是深海一样的温柔:“这个戒指是枫臣给我做的,那年我卖掉结婚戒指的时候,他一声不吭,过了几天帮我戴上了这个,眼睛亮亮的,说,妈妈,总有一天我会用那个戒指来和你换的。”
她放下手,笑了下:“他一直是个懂事的孩子,是我一直拖累他,如今这身子,恐怕是等不到换戒指的那天了,不过这样也好,他可以不用那么辛苦。”
林朗忙开口道:“阿姨,你千万不要这样想,安心接受手术,你会好起来的。”
顾阮之看着林朗,柔和的笑了笑:“朗儿,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真的很喜欢你,或者因为你是枫臣第一个带过来的同学,又或者是因为我们都是中国人,不自觉就和你说了这些。”
林朗微笑:“阿姨,在这里还可以用中文聊天,你不知道我有多开心。”
顾阮之也微笑:“枫臣的中文说得好吧?我和他爸爸从小教他的,不过这孩子,还从来没回过国。”
林朗第一次听到顾阮之提起顾枫臣的父亲,一直没有见到,却深知不可以开口问。
倒是顾阮之,看着她,笑了笑,那样的温柔,又无限凄然:“你想问枫臣爸爸的事是不是?他是一个很好的人,只是,不在了。”
第七十二回
这是一个简单到落俗的故事,却承载了太多的悲欢。
他们是大学同学,相爱,却没有相匹配的家世。
门户观念,根深蒂固,自古有之,即便今天,依然如此,只是,藏得更好罢了。
年轻的女孩,不顾父母亲友的反对,牵着爱人的手,就是天地。
他们越过重洋,开始自己的生活。
日子艰苦,却是幸福。
不断的搬家,因为女孩是家中的独女,她显赫的家庭总是不放过任何机会想要她回心转意。
从美国,到墨西哥,从伦敦,到悉尼。
他们的孩子,便在这一颠沛流离的徒中降落尘世,为这个小小的家庭带来无数欢乐。
然而,这欢乐,却并没有维系太久。
待到孩子六岁的时候,那一场车祸,让他再无法看到妻儿笑颜。
不是意外,她的父母用这样残忍而极端的手法想要夺回女儿。
唯一错算的是,她的父母并不知道,当时,车上,除了他们深恶痛绝至死不愿承认的人之外,还有她,和六岁的小枫臣。
出事时,他猛然打转方向盘,让自己,迎向突然冲出的大货车。
而她,死死的用全身护住怀中的儿子,意识涣散前的最后一眼,他在艳丽的血色中对她微笑,安心而不舍。
她在医院躺了整整一年,出院的时候,双腿瘫痪,肺部的损伤,一直折磨她到如今。
唯一庆幸的是,他们的孩子,只受了轻微的伤,依然可以健康的活着。
她出院后,第一次打电话让家人过来,门关上,过了很久才又打开。
她雪白的衣裙上全是鲜血,手上死死的握一把匕首,笑容刺目。
她看父母满脸是泪的离开,知道此后,彻底可以断了所有联系。
改名,从他的姓,顾。
没有再搬过家,他在罗马,那么她也不走。
只是,唯一对不起的,是儿子。
从很小开始,他就要打很多份工,奔波于学校与各种打工场所之间,还要照顾她。
那样的辛苦,那样的默默承受。
医生说,再不接受手术她会死,而手术成功的机率也只有50%。
她不怕死,相反,一直在潜意识里等待。
唯一不舍的,放不下的,是儿子,又或许,她的死,是两个人的解脱。
他可以朝着梦想的方向,展翅高飞。
在她长长的叙述过程中,林朗一直安静倾听,握着她的手,没有打断。
顾阮之终于乏力的闭上眼睛,林朗帮她拉好薄被,轻轻合上了门。
她在医院长长的走廊上走着,一直低着头,电梯门打开,她看见顾枫臣,发间额际犹有薄汗,沉沉一双眼睛,黑曜石一般,明亮纯粹。
她在那一刻定下了心,几乎可以精确到秒,男孩站在电梯门外看她离开,电梯门缓缓合上,她对他微微一笑。
告诉自己,这么好的男孩子,他应该有大好的前程,他有梦想,不应该因为一个小小的戒指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