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摇头,表情淡漠:“你对不起的不是我,是你的孩子。“
她不敢置信的看着他:“你相信朗儿的话?你相信是我自己找死摔下去的?你相信我会拿我们的孩子开这种玩笑?”
他淡淡看她:“语千,有些事情,你确定要挑明?”
她不说话了,看着他。
而他的眼神渐渐变冷:“你不该扯上朗儿的。”
她克制不住的喊出了声:“她说什么你都信吗?她,她,我们的孩子没了!”
他笑笑,嘲讽亦或自嘲:“你真当我什么都不知道吗?你和你健身教练的事情。只不过不想破坏这个平衡。”
她的心一下子哀寂如水,开始笑,原来,他不是不知道,只是不在意,那些刻意,那些内疚,那些折磨,那些痛苦,统统什么都不是了,剩下的,只有笑话,荒谬的可笑。
“那么你呢?”她笑得艳丽哀绝:“做爱的时候从来不开灯,你当我是谁,林朗吗?”
他的眼里有一闪而逝的冷光和讶异,却在瞬间恢复了淡漠:“所以,我没资格说你任何不是。只是,你不该扯上朗儿的。”
她 还是在笑:“不扯上她?怎么可能,这么多年了,我的生活被她毁得支离破碎。我该知道的,早知道,洛扬的教训摆在那里,你们根本是乱伦!可我却仍是不管不 顾,一头扎了进来,我最讨厌白色,却买了一柜子白色的衣服,我最讨厌意大利,偏偏跟你说,我喜欢,因为她喜欢的东西你必然会喜欢。如果,那次蜜月我们真的 去了意大利,我会喜欢的,真心喜欢上这个国家,可是,你说,我们去瑞士,去北欧。好,我告诉自己,没有关系,反正我已经是你的妻子,我们有长长的一辈子, 可是这么多年了,没变,一点都没变。”
他看着她没说话,于是她继续笑:“洛扬,我大学时候的舍友。”
他离开的时候,说,离婚吧。
她摇头,笑得惊尘绝艳,说,绝不。
绝不。
她爱了他那么久,怎么可能放手,早就放不开了的。
她还记得他终于答应洛扬约会的那天晚上,舍友全兴奋到得趴在窗户上张望,带点嫉妒和羡慕,带点遗憾和后悔。
后来,他们分手,洛扬向她哭诉缘由。
她知道自己不该,那是她最好的朋友,可是她骗不了自己,心底,却是高兴的,她知道他和自己是一个城市的,她知道她有足以和他匹配的家世,唯一的障碍,是他妹妹,林朗。
可是,那也可以成为她最有利的武器,她打听她的喜恶、爱好,等等等等,果然如愿以偿的慢慢接近他,成了他的妻子,执手相伴红尘的人。
她以为那是她一生美梦的开始,却未曾料到,到头来,依旧一场空。
蜜月只过了一半,就不得不回来,林射送她回家,连门都没进,就直奔医院。
她到医院的时候,先支走了月月,然后,一直站在门外,那样暗涌的情意,她不是瞎子,如何不懂,林朗问,你离婚好不好,心下恨意蔓延,却只是微笑着推开门,说,朗儿你醒了真好。
后来,可是林朗,即便走了,也依旧阴魂不散,那个电话,号码她怎么会陌生,于是,她故意说要产检,然后听见电话挂断的声音。
她在心里说,林朗,他不是你的,我永远也不会把他让给你。
所以,怎么可能放手,怎么可能?
她对着玻璃上自己的影子,笑容惨淡,说,绝不。
第九十一回
枫臣取车去了,林朗一个人沿着路灯,慢慢的向前走着。
时间已经很晚了,街上只有很少的人,但这个城市却依旧灯火通明。
所以,当有人大力一把拽过她的包往前飞窜的时候,她怔了几秒才反应过来自己竟然遇上了抢劫,当即想也没多想,一面喊着抢劫,一面死命的跟在后面追。
街上的人本来就不多,遇到此情此景,停下脚步旁观看热闹的有三三两两,但路见不平出手相助的却是一个没有,于是长长的街上,就只见她孤身一个女孩子,奋力追着盗贼。
抢她包的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大概也没料到她一个女孩子会有勇气和耐力追那么久,频频的回头张望,却不想一个疏忽撞上了刚从街边商铺里走出的顾客,一个踉跄,倒在地上,他很快的爬了起来,打算接着跑,而林朗却咬牙趁着这个时机,死命往前赶了几步,紧紧的拽回自己的包。
那个小伙子自然是不甘心到手的东西就这样没了,想她又是一个弱女子,猛然用力,想迫她放手,可是她却死命拽着。
拉扯间,挎包被扯开,东西陆续掉了一地,眼见着周围有人慢慢聚集观望,后方不远处有车子疯了一样猛往这边冲,他心一急,一把摸出刀子,原只是想吓一吓她的,却不料她仍是不肯放手。
所以,当刀子划破她的手臂的时候,她吃疼,不由得松了手,而那个贼也楞了一秒,然后抓住手上的包,死命往前继续飞窜。
枫臣急急的刹车,连钥匙都不及拔,冲出去追了几步,却因为心里挂着林朗,并不敢追太远。
往回跑,却见女孩子蹲在地上,手里握着手机,鲜血顺着洁白的手腕,大滴大滴的往下掉。
他的心里悚然一惊,并不知道她受了伤,心下一急,一把拽住她没受伤的手,把她整个人往车里塞:“你疯了是不是?一个女孩子,三更半夜的,你也敢追!”
却在那一刻,发现,她手里握着的手机上,年轻的男孩和女孩,十七八岁的年纪,紧紧依偎,笑容里的单纯幸福,让人羡慕而动容。
他抿紧了唇,不再说话,翻出车上的常用药箱,拿出纱布开始简单的帮她包扎,心底火大,动作却是半点都不敢疏忽,轻柔而仔细。
她任他帮自己包扎,然后系上安全带,然后往医院的方向飞快的开着车子。
为什么要追,她闭上眼,无意识的握紧了手中的手机。
她想要的,再得不到,那么唯一仅有的,无论如何也不能放开。
这是她那个时候,脑海中唯一的念头。
有风吹进车窗,她觉得冷,那种冷,一直蔓延到心底,透心的凉意浸透她周身血液。
没有办法,她伸手环起自己的肩,紧紧的。
可是没有用,没有用,还是冷,那样绝望的冰冷。
她将头埋在自己的臂弯间,终于忍不住哭出了声,手里,还死死的握着手机,那么多年了,那些照片她一直存着,一张也不舍得删。
而又是那么多年了,时至今日,她却仍然爱他。
是的。
林射。
仍然爱他。
眼泪一滴一滴,汇流成河。
而枫臣,眼底有些疼惜和不舍的亮光闪过,却始终不曾开口劝慰什么,甚至于,连头都不曾侧过来看她。
他只是抿着唇,不言不语,车子往医院的方向,开得飞快。
第九十二回
她的伤只是看上去吓人,所幸不是太严重。
别人见到她包扎着的手臂,都问怎么了,她一笑说,我自己不小心划到的,没事。
可是,父亲还是心疼得不得了。
那天之后,她在离杂志社不远的地方租了一套小公寓,和家里说要搬出去的时候,乔语千尚未出院,林射不在,父亲自然是不同意的,可是她执意,又有了这样的事情,最终,林起铭只得一叹,算是默许。
可是,却不让她住租好的公寓,在耀扬住的那个小区,帮她买下一个单位,离杂志社也近。
林朗知道,父亲是放不下她的,总心疼他的小女儿吃苦受累,总觉得全世界的人照顾他的宝贝都不够。
她没有拂父亲的意,躺在新家的床上,闭上眼睛,明天有一个新闻发布会,这样的活动文字资料主办方早早会准备,稿子好写,还有不菲的“误餐费”。然而比写稿更重要的,是建立人脉,没有认识或是不认识这种说法,这样场合出现的人,日后都是资源,只要用得上,也自然都是朋友。
对每个人都亲切微笑,同熟悉的面孔说好久不见,与不熟悉的面孔握手寒暄,交换名片,把陌生人约成采访对象,把采访对象变成熟人,把熟人变成朋友,再通过朋友约到新的采访对象,如此周而复始,没有悬念。
她突然觉得有些倦怠。
第二天到参加完发布会,时间还早,抬眼看天,是难得的碧空如洗。突然不想回杂志社,反正今天的稿子很好写,于是一个人,在街上随意的逛着,周围的人都步履匆匆,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只要慢下分毫,就会被淘汰出局。
她笑笑,转身进了一家冰果屋,点了份风兰假日,朗姆酒的味道融在口中,转念间想起它的广告词,爱她,就请她吃哈根达斯。耀扬曾说,这句话害惨了天下男人。她笑,越发的觉得想出这句台词的人是个天才,也习惯在心情不好的时候,请自己吃一客,女人,还是要多爱自己一点的。
吃过冰激凌,心情似乎也变好了一些,回到报社,写完稿传给编辑,刚好赶上晚会。
总编布置了新一波人物专访的任务,林朗看着自己手上的名单,笑笑,还真是物尽所用,顾枫臣,林射,赫然在列。
其实这早就在预料之中,每一次的任务,都是按着各个记者的不同人脉来划分的,她和枫臣林射的关系,绝大多数同事不知道,总编却是知道的。
她碰碰身边的同事:“跟你换一个人。”
那女子一笑:“首先声明,不是帅哥不予考虑的。”
林朗也笑:“放心,保证品质,林射,怎么样?”
“免了。”同事想也不想的拒绝:“这个极品我可无福消受,出了名的媒体绝缘体,从来不接受任何访问的。”
她一时间怔住,垂下眼,没有说话。
回到家,开始着手准备采访的事情,先按着名单简单的排了个时间顺序,枫臣自然是排在第一个的,最后一个,是林射。
她有这样的采访习惯,总是习惯于从简单的有把握的采访对象入手,越是没把握的,越放到最后,等着积累了相关的技巧和感觉定位后,到最难缠的那个,也会好应对得多。
可是,林射,她闭上眼,害怕即便到了最后那天,自己仍然无法确定,是不是可以,交出满意的答卷。
采访枫臣的时候,连预约都没有,直接打了个电话,他在家,现在有时间,OK,一句话扔过去,等我半小时,哪也不许去,我要采访。
关系熟就是这点好。
人物专访是要配照片的,楚惊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到了枫臣家,采访还没开始,就一阵猛拍,明显的假公济私。
林朗于是说,不如把拍照提到前面吧,枫臣要不要换件衣服,恩,算了,这样也挺好。
拍完照,她开始做访问,楚惊就在一旁托着香腮看着,简直要到了目不转睛的地步。
采访进行得很顺利,只是到最后一个问题的时候,林朗不由得苦笑,她把它放在最后,却不得不问。
“你心目中的女朋友是什么类型的?”
这个问题,是杂志社指定必须问的,可是即便问出来又有什么用,他公布的条件哪怕再平凡,也一样轮不到那些看着杂志做梦的小女生。
然而,在注意力经济盛行的今天,所有的一切的惟点击率、收视率、销量至上,媒体报道却又无可避免的要迎合大众,千方百计的寻找卖点的同时,却在一点点,陷入同质化和日益低俗化的恶性循环。
她觉得有些无力,面上却依然很平静,即便面对的是顾枫臣,采访的时候,她的专业素养一样容不得自己有一丝的马虎。
男孩却只是淡淡的看了她一眼,没有回答。
“枫臣?”她有些头疼,却总要问出来好回去交差。
男孩垂下眼睛,静了一会,然后说没有。
楚惊在一旁循循善诱:“不是说你现在的女朋友,是说如果以后,你喜欢上一个女孩子,你觉得她会是什么样子的?”
他不耐烦的皱眉:“说了没有。”
自顾自的起身,开了电视看体育新闻。
第九十三回
楚惊碰了一鼻子的灰,纵然是帅哥加偶像也怨气难平。
回到杂志社,对着那一堆照片,怨气冲冲的说,我一定要挑最丑的一张出来。
可是,最后依然挑了她最满意的一张,照片里的男孩子,有黑曜石一般明亮纯粹的双眸,赛场之外,穿着简单的白色衬衣,在光晕中,有着说不出的柔和与明亮,与球场上那些凌厉的气息完全不同,却又是那么一致的,漂亮到每一个点滴都叫人心动。
楚惊自己坚持为这张封面照配了文字——“《圣经》,创世纪,上帝说,要有光,于是这个世界有了他”。
即便没有问出最后那个问题的答案,那期杂志也仍然卖到脱销,林朗自己就见过无数次,街上,三三两两的小女生,对着封面上的枫臣,痴迷而陶醉。
自己忍不住笑了,这个孩子,还真成了万人迷了。
十强赛马上就开赛在即,到时候他的人气不知道还会涨成什么样。
然而,却不曾想,原来坚信不移的事情,转瞬间,变得面目全非。
变故来得太快,她措手不及。
枫臣传出了绯闻,这是他进入职业联赛以来的第一回,而他,没有否认。
本来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却因为那女子的身份,掀起惊天波澜。
她在报纸上见过那女子的样子,不年轻,也并不特别美丽,却总有一股岁月沉淀下来的,无法言喻的神韵,和精致的圆滑,那微微的一笑,带着看透人生的倦怠和世故,却又美得震撼人心,简直到了倾国倾城的地步。
那女子,是交际场上的红人,周旋于各路名人之间,手段玲珑,如鱼得水。
报上说,他对她有着别样的痴迷,报上说,她住进了他的家,那个字眼那么的恶毒——召妓。
而足协的高层也模糊的表态,说,中国队不是一个人的队伍,不是缺了谁就不行的,所以,中国足协绝对不会纵容不正之风在队里蔓延,也绝不会纵容问题球员。
话没有说死,仍有回旋的余地,毕竟顾枫臣的实力摆在那里,有他和没有他,带给球队的影响,足协的那帮官员不会不知道,更何况,现在还是在冲击世界杯这样关键的时刻,他们断不可能轻率的开除他。
可是,转眼间,他竟然变得连参加十强赛都成问题了,而最要命的是,他根本没有丝毫要改变的意思。
打过几个电话的,可他就是不吭声,也并不否认,林朗气急,原是在外地采访的,连夜赶了回来,直接去了他家。
她有他家的钥匙,所以并没有敲门,直接开门进去,却见到自己根本意想不到的一幕。
枫臣满头的汗,死死抱着怀中的女子,而那女子奋力挣扎,容颜扭曲,失去理智一样的对他又抓又咬。
林朗曾经在“暗”待过一段时间,如何不懂,这是毒瘾发作时的症状。
枫臣见到她,明显的一震,却根本无暇分身顾她,只是死死的用手臂困住怀中女子,任由她对自己拳打脚踢。
林朗不知道这样的情形在她来之前已经持续了多久,不一会,那女子累极,似是睡了过去。
她看着枫臣疲倦的抱着她回房,细心的为她盖好被子,再俯身在她额上印上一吻,转身,见到站在门口的自己,神情瞬间有些僵,却很快的恢复了惯常的神色。
他关门的时候,林朗最后一眼看了床上那女子,月色朦胧下,她的容颜清丽而荏弱,略带倦意,一如她的名字,晚衣。
不年轻,也并不是特别的美丽,却总有说不出的神韵,让人移不开眼,或许就是这样,才让枫臣陷了进去,却用大好的前途做陪葬。
她想起了有报道曾猜测,枫臣是有着恋母情节的,才会对大自己如此之多的晚衣这般迷恋,甚至于,那篇报道还含糊其辞的提到了她,说顾枫臣曾经有过惊人之举,对象,也是一个比他大的女记者。
原本,她总还幻想着或许事实会有不同,毕竟自己在传媒圈,知道报道的失真程度可以达到什么地步。
可是,如今亲眼所见之下,枫臣眼底的感情,骗不了人的。
她不记得那天晚上她对他说了多少,可他就是一声不吭。
逼得急了,他终于抬眼看她,那双黑曜石一样漂亮的眼睛,一眨不眨,死死的盯着她,还是不说话,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