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与好人为敌(3)
“嫂子在家啊,怎么自己抱小孩,保姆呢?”
“他想吃卤菜,让保姆打去了。小家伙刚哄睡着呢。”她大约二十二岁,长得颇为标致,但人长得很黑,看嘴型猜测可能她来自团风下面某个村。
佩敏把鱼放在嘴里嚼,鱼肉炸得酥黄,里面鱼肉雪白。女人说:“你怕是刚起来,还没吃饭吧,我给你做点吃的。”
“不麻烦不麻烦,我坐一下就走的。”佩敏拿着鱼的手左右晃一晃。
“还是给你做吧,饭还是热的,把菜热一下就好了。”女人要进厨房。
“哎哟,他说不吃就算了撒。和他客气什么。”常伟坐在沙发上嚷嚷。
“是的是的,嫂子别麻烦了。”佩敏也坐在沙发上,又拣起一块鱼。
女人直直的看着常伟,看了半分钟,接着她抱着孩子慢慢踱回卧室,一边走一边双手轻轻摇晃。
“看过这片子没?《暗战》2,郑伊健演的。”
“四年前就看了,你还没看啊。噗。”佩敏把鱼刺吐在地上。
“噗,噗,没看,蛮好看的。”
佩敏顾着吃鱼,没接他的话。
“郑伊健还是演浩南时候的长头发好看。噗。”
“是的。”
佩敏把鱼刺丢在地上,站起身在电视机上抽出一张纸巾擦嘴擦手。“这个手机好的坏的?”他拿起一个黑乎乎有点笨重的手机。
“好的。”
“邵亮连个手机都没有你晓不晓得?”佩敏把手机上的灰吹了吹,又抽了张纸擦手机上的灰。
“我晓得,但这个破东西怎么拿得出手。再说他未必肯要啊。”
“我早说把那个手机送给邵亮的,他不愿意呢,说太丑了。”卧室里常伟的老婆高声说。
“要给就给个新的,哦,我们用过时了的东西给他,他怎么想?”
“你想多了。我看他没什么意见,拿个手机用一下有什么不好的?方便联系啊。”
“要送你送,我是不送的。当初你要是不让他做那件事,他也不会混成这样。”常伟把油乎乎的手伸出来问佩敏要纸,佩敏抽了两张递给他。
佩敏看着手机想了一下,又或者说是沉默了片刻。
“这样,我们把电充好,帮他把号买好,把充电器和手机放在盒子里,到礼品店包好,叫个小孩送到他手上去。我们躲到一边,等他拆盒子的时候,我们就打电话给他,顺便约他宵夜,那他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这个方法不错,不错,哈哈。就这样搞。”
佩敏把手机轻轻放回桌上,又在房间里转着,似乎还要找点别的东西,找了一圈再没发现什么。他从烟盒里倒出两支烟,丢一支给常伟。
“那好,我走了。”佩敏把烟点着。
常伟从沙发上跳起来,光着脚走进卧室拿出他的长裤,一只手提着裤子,另一只手在裤子口袋里摸,掏出一个钱包,再把裤子丢在沙发上。佩敏在旁边抽烟,看着他把钱包打开,将里面的钱都拿出来,一小叠一百块一张的人民币,他抽出三张,把剩下的都交给佩敏。佩敏直接把钱塞到牛仔裤后面口袋里,然后说:“好,我走了。”
他走到门边,常伟也跟他跟到门边,佩敏拉开门的时候问:“那边都布置好了?”
“好了。”常伟说。
“嗯。”
“你是不是还要和他们说一下?”
“肯定还要嘱咐一下。”他已经走到门口了。
“还是要说一下的好,我估计这次不会只赔点钱就了事的,他们肯定要我们交人出来。叫他们把钱省着点用,大概会在外面多呆一段时间的。”
一生与好人为敌(4)
“晓得,我走了,”佩敏已经走到门外,“让常胜小心点儿,他们是他带的人,搞得不好要找常胜的。”
“嗯,常胜马上过来,这几天就睡在我这里。”
“你们都要小心点。”
“哈,能上到四楼就算他们狠。”常伟毫不在乎地说。
“好。”
下到一楼,佩敏又转到街上,把空烟盒丢了,在街边找个烟摊买了包烟,又回身插进这片居民区。但他不是去找常伟的,而是纵身钻得更深,在这些高高低低的房子里穿梭,拐了好几个弯,穿过一小片菜地,跳过一个矮栅栏,转到一户人家屋后,来到一间刚盖好的红砖砌成的平房前。他扣扣门,咚咚咚。里面顿时没了声音,刚刚还有人在低身骂人。佩敏又拍了拍门。里面的人问:“哪个?”
“我,佩敏。”
“去开门。”
门开了,佩敏一进去,马上门又关起来。几个人聚在桌前,每人面前放一叠钱,一杯茶,地上全是瓜子壳。屋里烟雾缭绕,几个人嘴角斜叼着烟,紧张地看着手上的牌,由于烟熏得大,或是为了集中注意力,几个赌徒的眼睛都眯起来。背对着佩敏的老四回头看了佩敏一眼,说:“等一下。”
佩敏说:“好的。”他转到刚和他说话的人的对面那家的身后,一拍这个瘦高个的肩膀,问:“赢了几多啊?”
佩敏进来的时候他朝佩敏点过头,好像是准备好了话,佩敏一问他,他马上叫着说:“*,老四赢了。”
老四说:“放屁老子赢了,大毛赢得最多,我堪堪保本。”
大毛哑着嗓子说:“嘿,老子昨天晚上输得还不够?就这会儿回了点本。老四你个婊子赢饱了。”
骂骂咧咧中他们这把打完了,老四把桌上的钱往自己这边拢了拢,稍微整理一下,抛出一百块给他身后站着的人。他站起身伸了个懒腰,对桌上的人说:“我马上过来。”
其他赌徒喝水的喝水,弹烟灰的弹烟灰。佩敏和老四来到里屋,这间屋只有一张大绷床,床上缠着七八床毯子。
“五点做事。”
“好。”老四开始从黑西服口袋里往外掏钱,他左边摸出几张票子,右边摸出几张票子,又在裤子口袋里摸,摸了七八张,一把塞在佩敏手里。佩敏看了看钱,并没马上装进口袋。
“昨天晚上赢得多,今天上午吐了点出去。还要继续打。”
“差不多了。”佩敏把钱叠好,塞进裤子口袋,“我走了。”
“嗯。你叫那两个伢躲远点,这回赔钱肯定解决不了问题。”
“晓得,你也小心点。”佩敏低声说。老四点点头。
佩敏走出屋子,后面传来洗纸牌的声音。
佩敏原路返回来到街边,停下来,拳击手似的左右扭了扭脖子。他摸出手机看了看时间,下午四点十二分,把手机放回口袋,佩敏抬头往街对面看了一眼,走过去。
他走进“时尚屋”,对老板说:“把那个火机拿来。”
老板笑着说好的好的,一大把钥匙在手里挑了半天,找到个最小的,把玻璃柜门打开,将打火机取出来轻轻放在玻璃柜上。
“帮我把气上满。”
老板从柜里的最角落取出油罐,用指甲抠出油嘴,油罐放在桌上,接着他拔出内胆,把内胆底部的垫子拨开,另一只手把油嘴插进内胆的棉花里。过一会儿,燃料沁出来,他停止灌油,将打火机合二为一,递给佩敏。
佩敏大拇指快速滑动打火轮,火着了。他把打火机握在右手掌心,左手掏出屁股口袋里的一大把钱。他左手拿着钱,右手数出十张一百块,放在桌上,把剩余的钱放回口袋。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一生与好人为敌(5)
“够不够。”佩敏说。他盯着老板的脸看,具体地说他是盯着老板的额角看,老板也注意到了这一点。
“够。够。够够够。”老板说一个字就点一下头,他连点了好几下。
“好的,”佩敏把火机也放回自己的口袋,“我走了,火石、油这些东西我放在你这,用完了到你这里来灌。”
老板没做声,他在锁柜子。
佩敏走到店门口,回头对老板说:“对了。”
老板回头看他。
“我叫佩敏,以后有事来找我。”
佩敏转到“时尚屋”旁边的水果摊上,指着西瓜问:“西瓜多少钱一斤?”
女老板殷勤地说:“西瓜啊,有些贵的,两块钱一斤,看你是熟人,一块六吧。”
佩敏指了一个,女老板称好斤两给他抱过来:“六斤三两,算你六斤。”
“有刀没有?”他问。
“有的。”女老板拿了把明晃晃的西瓜刀给他。
佩敏把瓜放在水果摊的木板上,右手举刀,小臂弯曲,刀背快架到肩膀了,他轻轻向下挥刀,用的力很轻,很不经意地把刀朝着西瓜挥去。“扑”地一声,西瓜劈成了两半,切得两边一般大。
“拿几张报纸给我。”
女老板去给他找了几张报纸,他口袋里摸出钱,找到一张五十面额的钞票,放在西瓜旁边。
“刀我要了。”
他接过报纸把刀包起来,他包的很宽,整个刀包好了拿在手里,就像只拿了份很重的报纸。他挥手叫了辆三轮摩托,坐上去,说:“罗家窑。”
车开起来,佩敏把口袋里的一把钱全掏出来,一张张数清楚,弄整齐,再掏出钱包把钱放进去。
“停,就在这儿停。”佩敏叫到。
下了车,他丢了两块钱给开车的人,夹着刀拿手机准备打电话。
“哎哎,两块钱不够啊,这么远,最少三块。”
佩敏低了低头,去找被挡雨棚遮着的开车人的脸。“几多?三块?”
“哦,是你啊,两块两块。”
佩敏不再理他,一只手夹着刀,拨通电话。
“喂,小罗吗?我佩敏。”
“啊,哈哈,老大好。”
“人出来没有?”佩敏把烟叼起来,夹着刀摸打火机,很不方便,索性他胳肢窝一松,让包着报纸的刀跌到地上。他摸到打火机。乒、嚓,打着火。
“还没。”
“好的,你们现在马上离开那里,这个事另外有人办。”
“啊!哪个办啊?”
“这个你不用管了,”佩敏蹲下来,刀从报纸里跌出刀柄,他将刀整个抽出来,握在手里,“另外,放在你们身上的五百块钱用了没有?”
“没呀,事没办怎么好用。”
“好的,这样,这五百块钱,你们马上去买张手机卡,在里面充三百块钱,卡号的尾数要8372这四个数……你听清楚没有?8372。”
“听清楚了,8372,”电话那边重复了一次佩敏的话,“买张手机卡,充300块钱,手机尾号要8372,对吧老大。”
“是的,假如移动没有就去联通,要是已经卖出去了你们自己看着办。搞好了把卡送到常伟家去。另外两百块钱留给你们宵夜。我说的话听清楚没有?”
“都听清楚了。”
“好的,你们马上离开那里。”佩敏蹲得更低了,他紧盯着离他两三百米外的一个小巷子的巷口。天已经有些暗,巷口快和暮色连在一起,佩敏保持姿势盯着巷口,三四分钟后他看到巷子口冒出两个少年,他们右手提着刀,刀拖在身体的后面。他俩杀气腾腾地飞快地跑到对街,消失在另一条巷口。就在这时,他想起了他和亮亮。
──献给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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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午间,最后的玫瑰园·贰(1)
文/张佳玮
按照母亲的说法,我第一次看到玫瑰园是我出生后的第十四天。在我出生十四天后,我健壮的母亲便迫不及待的下床,搂着我在镇上巡行,像一只孔雀展开它的尾羽,骄矜的接受众人目光的朝拜。经树荫剪裁的春天阳光在我的脸上摇摆。母亲的脚步踏过香子兰树林,踏过镇上的大道,跨过低矮的篱笆,在镇中心的玫瑰园旁站住。母亲说,那天的阳光明亮温和,所有的玫瑰花都在园中静默着,好象经历阳光的洗礼,在回味自己的前生。
我对此的印象已极为模糊。母亲说,那时玫瑰园的周围还围着篱笆。那些高可及腰的篱笆将玫瑰花海切割得支离破碎。我刚端详过十四天世界的目光无知无识的看着那些殷红的花朵。那片花海在风里摇曳,洋溢着莫可名状的美感。其声犹如潮水。玫瑰花海的阴影布满大地。但事实上,她的话是错误的。因为那个时候,玫瑰园的篱笆已经比我家的烟囱都高了。
如果不是像镇上的每一个成年人一样会莫名其妙的记性不好,父亲也许会记得一个故事。多年以后看来,那也许是一个意味深长的伏笔。十二岁那一年,我与甩甩在玫瑰园外徘徊。那时的篱笆已经筑得高及树梢。玫瑰花的轮廓在篱笆间隙若隐若现,像一个洋溢着诱惑的舞女。我跑回到父亲身边的时候,他正在因连续第十六次输掉棋而在学乌鸦叫。在此之前,他已经学过了狗、猫、猪、马、狮子和海鸥等多种动物的叫声。在看到我的时候,他显得有一些羞惭。而我脸上的笑容使他的不快雪上加霜。
“动物的叫声是美好的。”拉着我回家时,他若有意若无意的说。
“可是乌鸦叫声不好听。”我说。
“那是因为你还太年少。”他说。“像我一样听三十四年,然后你会觉得乌鸦叫也很好听。”
“那么我也许就不该再活三十四年。”我说。“我应该在喜欢乌鸦叫前死去。”
父亲警惕的看了我几眼。
“不要和那些水手们走得太近。他们显得很勇敢,不怕死。可是遇到动刀子的时候,他们比谁都怕死。如果他们不怕死,不懂得逃避危险,他们不可能活到现在。”
“我没有和水手们混在一起。”我撒谎说。“我只是看他们的地球仪罢了。”
“那不错。”他说。“你不像我们这样的老头子,什么东西都会转眼忘掉。你该记住每个岛,每座山。然后你就可以去世界上任何地方,都不会迷路了。”
“在去世界上任何地方之前,”我说,“我要先去玫瑰园。”
父亲站住了脚,低下头看着我。他的脸背着阳光,胡须像毛森森的落羽杉叶一样在风里抖动着。我看不清楚他的表情。
“你要去哪里?”他问。
“玫瑰园。”我说。我用我所能想象的最潇洒的姿势望着远方。大海的潮声随即在我和父亲之间荡漾开来。
和所有的过去的情况一样,第二天,父亲把这一切都忘记了。一大早,他又抱着棋盘,去寻找甩甩的爸爸。我趴在窗台上,看着一只紫色的蝴蝶破茧的过程。父亲踏着阳光小径出发时,我喊了一声:
“今天不要学乌鸦叫了!”
“我什么时候学过乌鸦叫?”他头也不回的答道。我只好笑了一笑,继续观看蝴蝶。紫色的翅膀上,银色的斑点正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这就是我在小镇出生后故事的开头。父亲总是能讲述很多故事,包括那些趣事,让我们沉浸在他的描述和记忆里,充满神奇的渴望。但事实上,有很多事情是我父母的讲述中无从得知,在他们的记忆中未经存在的。就像一只昆虫的复眼所能看到的世界像碎裂的波纹一样,我父母的记忆和观感,也只能反映出片段的世界。比如,他们并不知道,我所养的起名叫凤尾鱼的猪,是从辣椒家里逃出来的。他们并不知道我在十五岁时,因为恐惧嘴边生出的头几根胡须,而抡起杀猪刀刮脸,以至于在耳根处留下了一条永恒的伤疤。他们也并不知道,多年以后,我闯入玫瑰园并非一时冲动,而是策划了十三年的阴谋。
夏日午间,最后的玫瑰园·贰(2)
我依然记得在六岁那一年,一个秋天午后,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凤尾鱼。当时它并没有名字,只是一只普通的小猪。很少出门的我在玫瑰园旁的树林中,企图爬上树去恐吓那几只屡屡对我惊叫的黑鸟。我看到一只小小的粉红色的猪,四蹄翻飞掀起地上的沙土,从树林外跑了进来。树上的鸟们用好奇的眼神看着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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