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岳飞--品南宋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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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岳飞--品南宋中兴-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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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后世史学家评价:“岳飞、完颜宗弼两个人虽然具备相似的才干,但却有着判若云泥的人生境遇。”

  此次淮西之战,对于岳飞、完颜宗弼这两位“本民族英雄”而言,都是其生平最后一次较大的军事行动。完颜宗弼好歹还达到了其部分战略目的,而岳鹏举却出人意料地以白卷(即“无功而返”)告终。

  当岳家军尚未赶到战场时,就传来了柘皋大战胜利结束的消息。虽然还能闻到浓重而弥漫的硝烟味,但估计就剩下打扫战场这一项工作了。结果岳家军连打扫战场的机会也给取消了……

  原来,张俊误以为金兵很不经打,而本人又想独揽其功,因此以“前途乏粮,不可行师”为由,对岳鹏举下达了逐客令。结果,心比脸还大的老张终于尝到了操之过急的恶果。1141年3月9日,张俊、杨沂中的军队在濠州被打了个猝不及防而遭遇惨败。

  当已经回师的岳家军闻讯赶到战场时,金兵已经逃之夭夭……
  作者题外话:本文作者曾经是哈药的一名销售人员,因揭发了一起极有可能涉及我方内部人员的诈骗案,并且连续两次协助执法人员将诈骗犯及其财产擒获,及状告“不作为(暂定)”的我厂法律办律师,而遭遇到人生中一次非常大的挫折。

  虽时隔多年,但本作者愿将此案公之于世。因本人势单力薄,及网络传媒知识有限,望对此案感兴趣的书友能够与我联系,谢谢!

  本作者QQ号740342639

  尊敬的诸位书友,本人欲将此案公之于世,几天来却无人响应。是“一心只读圣贤书”,还是诸位对此类事件早已麻木不仁? 。。

诈骗犯兼职卫生协会秘书长
请看到此贴的朋友,将该贴传给您的网友或朋友

  芦俊清,男,现为大连地区庄河市卫生局卫生协会秘书长。这个王八蛋的工作电话:(0411)89706217。

  芦俊清于1998年至1999年期间,同张洪成夫妇以承包庄河市鞍子山乡卫生院药局(当时的院长叫于忠平,会计叫于政业)和庄河市石山乡卫生院药局(当时的院长叫郑承坦)的名义销售药品。该诈骗团伙以利益相诱惑,拉哈药集团制药总厂销售总公司大连办事处的业务员下水,总计诈骗哈药总厂财产一百二十万。

  目前,此案即将东窗事发,哈药的几名业务员的家庭面临着妻离子散,甚至家破人亡的风险。其中一个叫杨立军(现为哈药总厂兰州办事处业务员),这个业务员虽然可恨,但是,却也可怜。杨立军有一个儿子是弱智儿,生活负担很大。如果杨立军被捕入狱,这个家庭马上就面临解体,而那个傻儿子,将很有可能流落到社会。

  芦俊清秘书长,你们家都是国家干部、吃皇粮的,不缺钱吧?而杨立军算是你的朋友吧?如果你还有点人味,就请你站出来。

  本人宁可犯法,也要将这些败类揭发出来。同时,希望得到广大书友的支持!本作者QQ号740342639
  作者题外话:本文作者宁可犯法,也要将这些败类揭发出来。同时,希望得到广大书友的支持!本作者QQ号740342639

看哈药——品国产流失
哈药律师焦莉,你是不是内奸!

  本文作者曾经是哈药的一名销售人员,因揭发了一起诈骗案,并且连续两次协助执法人员将诈骗犯及其财产擒获,及状告“不作为(暂定)”的我厂法律办律师焦莉,而遭遇到人生中一次非常大的挫折。虽时隔多年,但本作者愿将此案公之于世。因本人势单力薄,及网络传媒知识有限,望对此案感兴趣的书友能够与我联系,谢谢!

  本作者QQ号740342639

  备注:焦莉,原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律师。 

  我原是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的一名员工,是销售总公司驻大连办事处的一个业务员。

  1998年至1999年期间,我与大连地区庄河客户张洪成做业务。在做业务过程中,我发现这个客户还与我办事处另外两名业务员暗中有业务上的往来,而且金额较大。 

  1999年,我从大连回厂,到法律办去报案。当时,我方与该诈骗团伙之间已经是白热化了,已经根本不存在调节的可能,否则,我也不会为防止泄密,对办事处进行保密。 

  由于此案涉及我方内部人员,为了确保消息不外泄,我不得不对整个办事处采取了保密措施。 

  当时法律办的焦莉律师接待的我。我向焦莉介绍案情后,请求按照刑事诈骗案处理,并且提供了报刑事案件的证据(张洪成用假的公章)。但是,遭到了焦利的拒绝。她说,如果报刑事案件影响不好,只能按照民事处理。并且说,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效果一样,没有什么区别。 

  我请求到大连后,将该案犯的财产运出来。她说,可以做“财产保全”,将该诈骗团伙的财产运到大连办事处的仓库。并信誓旦旦地向我表示,她将带着南岗区法院的三个法警前往大连地区,将案犯的财产运到南岗区法院法官指定的地点…——大连办事处的药品库。 

  我当时看到她好像是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还是一个女孩子,就信以为真了。没有想到……焦利很快到了大连,但是,她却没有带一个法警,只是和一个四十多岁的女同志来了,而且,还将其男友带在身边。焦莉到了大连后,在整个执法过程中,根本不理我们。 

  当时诈骗犯张洪成的财产主要集中在“庄河市鞍子山乡卫生院”和“石山乡卫生院”两个药品库。但是焦莉根本就不承认“鞍子山乡卫生院”是咱们起诉的对象,愣说没有这家(事后证明,是她忘了)。 

  石山乡卫生院已经被被我们扣住了几十万的药品,并且院长郑成坦已经承认了这些药品是张洪成的个人财产,与他们无关。但是焦莉却突然说不让我们将这些药品拉出卫生院(在这之前她曾经向我们承诺拉到大连办事处的仓库里),并且说就在卫生院里做“财产保全”。 

  我说这怎么能行,应该按照原计划拉出去。但焦莉说不能听我的。我说咱们的人什么时候再到。她说十天内人就到,可以把药品拉走。从此,焦莉就再也不理我们了。我多次与她联系,均遭拒绝。 

  转眼过去了半个月,我多次与焦莉联系,她根本不理我,我最后实在没办法了,给法律办傅光启主任打了电话。傅光启主任说:焦利不是已经为工厂挽回损失了吗?”我说没有啊!傅光启主任这才恍然大悟,他马上派杨喜德等人赶到大连地区,但是,张洪成在石山乡卫生院的几十万财产已经在三天前被转移了。 

  事后证明,焦莉当时在石山乡卫生院根本没有做任何“财产保全”。但是她对大连办事处和当时的法律办傅光启主任都撒了慌,并且一直到今天。 

  焦莉律师去了趟大连,却彻底地打乱了全部计划,从客观角度起到了为该诈骗团伙通风报信的作用。焦莉律师来大连焦莉律师去趟大连,到底是为工厂挽回损失来了,还是来为该诈骗团伙通风报信来了? 

  对此,法律办焦利没有做出任何解释。 

  她的所作所为却恰恰是一个内奸的行为,焦莉为该诈骗团伙办到了他们想办却没有办到的事情,她对工作的不负责完全起到了一个内奸的作用。

  另外,还有几个情节我希望引起广大正义之士的注意,法律办焦莉到达该诈骗团伙的第一个药品点“庄河市安子山乡卫生院”后,不让我们办事处成员介入,而只是由她和那个四十多岁的老娘们与该诈骗和团伙谈判。 

  那么,在这间屋子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呢?焦莉的行为令人费解: 

  1。出来后,不仅说不把该诈骗团伙的财产拉走,还说她两个已经做完了财产保全(事后证明,是撒谎) 

  2。拒绝前往庄河市鞍子山乡卫生院(诈骗团伙的有一个据点,已经为我方起诉)和庄河市国税局(当时该诈骗团伙有些药品被扣在该局) 

  3。焦莉说我们的人十天内马上就到,事实证明,她是在那撒谎呢! 

  4。向她的领导法律办傅光启主任谎报军情,说已经为工厂挽回损失了。 

  我不愿相信在那间屋子里焦莉被收买了,但是,这么多年来,焦莉始终不做任何解释。 

  如果焦莉在那间屋子里没有为该诈骗团伙所收买,那,她的行为为什么要那么令人费解呢? 

  焦莉来趟大连,主要起到两个作用: 

  1。 从客观角度起到为该诈骗团伙通风报信的作用,造成该诈骗团伙将财产转移。 

  2。 焦利执意要按民事报案,为以后再去报刑事案件造成了很大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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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美女的褪色
焦莉:原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律师;籍贯:黑龙江。约1974年左右生人。现在很有可能在大连地区生活。

  目前,几个业务员的家庭因这个律师,面临着妻离子散,甚至家破人亡的风险,如有知道该律师下落者,请与本人联系。本人qq号740342639也请将该消息传给您在网上的朋友。谢谢!

  尊敬的网友,我原是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的一名员工,是销售总公司驻大连办事处的一个业务员。1999年,我大连办事处有两名业务员,被在庄河地区的张洪成夫妻伙同一个叫芦俊清的人收买。

  1998年至1999年期间,我与一个叫张洪成的客户做业务。在做业务过程中,我发现这个客户还与我办事处另外两名业务员杨立军、李崇有业务上的往来,而且金额较大。

  注明:该两名业务员,已经为该诈骗团伙收买,成为其股东。

  1999年,我从大连回厂,到法律办去报案。当时,我方与该诈骗团伙只间已经是白热化了,已经根本不存在调节的可能,否则,我也不会为防止泄密,对办事处进行保密。

  由于此案涉及我方内部人员,为了确保消息不外泄,我不得不对整个办事处采取了保密措施。

  当时法律办的焦莉律师接待的我。我向焦莉介绍案情后,请求按照刑事诈骗案处理,并且提供了报刑事案件的证据(诈骗犯张洪成用假的公章)。但是,遭到了焦利的拒绝。她说,如果报刑事案件影响不好,只能按照民事处理。并且说,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效果一样,没有什么区别。

  我请求到大连后,将该案犯的财产运出来。她说,可以做“财产保全”,将该诈骗团伙的财产运到大连办事处的仓库。并信誓旦旦地向我表示,她将带着南岗区法院的三个法警前往大连地区,将案犯的财产运到南岗区法院法官指定的地点……大连办事处的药品库。

  我当时看到她好像是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还是一个女孩子,就信以为真了。没有想到,焦莉是个婊子。

  焦利很快到了大连,但是,她却没有带一个法警,只是和一个四十多岁的老娘们来了。焦莉到了大连后,在整个执法过程中,根本不理我们。

  当时诈骗犯张洪成的财产主要集中在“庄河市鞍子山乡卫生院”和“石山乡卫生院”两个药品库。但是焦莉根本就不承认“鞍子山乡卫生院”是咱们起诉的对象,愣说没有这家(事后证明,是她忘了)。

  石山乡卫生院已经被被我们扣住了几十万的药品,并且院长郑成坦已经承认了这些药品是张洪成的个人财产,与他们无关。但是焦莉却突然说不让我们将这些药品拉出卫生院(在这之前她曾经向我们承诺拉到大连办事处的仓库里),并且说就在卫生院里做“财产保全”。

  我说这怎么能行,应该按照原计划拉出去。但焦莉说不能听我的。我说咱们的人什么时候再到。她说十天内人就到,可以把药品拉走。从此,焦莉就再也不理我们了。我多次与她联系,均遭拒绝。

  转眼过去了半个月,我多次与焦莉联系,她根本不理我,我最后实在没办法了,给法律办傅光启主任打了电话。傅光启主任说,焦利不是已经为工厂挽回损失了吗?我说没有啊!傅光启主任这才恍然大悟,他马上派杨喜德等人赶到大连地区,但是,张洪成在石山乡卫生院的几十万财产已经在三天前被转移了。

  事后证明,焦莉当时在石山乡卫生院根本没有做任何“财产保全”。但是她对大连办事处和当时的法律办傅光启主任都撒了慌,并且一直到今天。

  可是,焦莉律师去了趟大连,却彻底地打乱了全部计划,从客观角度起到了为该诈骗团伙通风报信的作用。焦莉律师来大连焦莉律师去趟大连,到底是为工厂挽回损失来了,还是来为该诈骗团伙通风报信来了。对此,法律办焦利没有做出任何解释。当然,我也相信焦莉不是为该诈骗团伙报信来了,所以我用“客观角度起到了为该诈骗团伙通风报信的作用”来形容。但是,她的所作所为却恰恰是一个内奸的行为,焦莉为该诈骗团伙办到了他们想办却没有办到的事情,她对工作的不负责完全起到了一个内奸的作用,甚至比内奸的危害还大。

  另外,还有几个情节我希望引起广大正义之士的注意,法律办焦莉到达该诈骗团伙的第一个药品点“庄河市安子山乡卫生院”后,不让我们办事处成员介入,而只是由她和那个四十多岁的老娘们与该诈骗和团伙谈判。

  那么,在这间屋子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呢?焦莉的行为令人费解:

  1。出来后,不仅说不把该诈骗团伙的财产拉走,还说她两个已经做完了财产保全(事后证明,是撒谎)

  2。拒绝前往庄河市鞍子山乡卫生院(诈骗团伙的有一个据点,已经为我方起诉)和庄河市国税局(当时该诈骗团伙有些药品被扣在该局)

  3。焦莉说我们的人十天内马上就到,事实证明,她是在那放屁呢!

  4。向她的领导法律办傅光启主任谎报军情,说已经为工厂挽回损失了。

  我不愿相信在那间屋子里焦莉被收买了,但是,这么多年来,焦莉始终不做任何解释。

  
  焦利来趟大连,主要起到两个作用:

  1。 从客观角度起到为该诈骗团伙通风报信的作用,造成该诈骗团伙将财产转移。

  2。 焦利执意要按民事报案,为以后再去报刑事案件造成了几乎不可逾越的障碍。

  当时我方至少可以通过合同诈骗和低价倾销两项罪名起诉该诈骗团伙,但是却被焦莉这个王八蛋彻底给破坏了。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1节  都是签名惹的祸
现在人们往往喜欢将自己身边比较“阴”的同事暗自比作“秦桧”或“和绅”,而将志大才疏的自己假想成“岳飞”,最损也是“刘罗锅”一类的人物。虽然比喻得未必都恰当,估计大多数是张冠李戴。但,最起码说明了一个问题——公道自在人心。

  秦桧,因“莫须有”杀人成为中国古代奸臣的代表;岳飞,则因“莫须有”被杀而成为家喻户晓的悲情英雄。这二位的知名度,放到今天也称得上是“久仰大名”一级的。你可以不知道王安石变法、给贫下中农放低息贷款,被恩格斯称为十一世纪最伟大的金融家;也可以说不太清楚某某小时候学雷锋、做好事,为救和自己一个幼儿园的小朋友砸过一个酸菜缸(可参考“司马光砸缸”的故事),长大后写了一部叫《资治通鉴》的名著。但如果说不知道这二位,说好听一点人家会以为你是在“玩深沉”“装酷”,说不好听一点就认为你是在那“装蒜”呢。就好象打台球的“神奇小子”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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