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有璇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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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有璇玑- 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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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璇冷然道:“说得是,世上本来就没什么可以毒过人心的。”
  袖中,他的手心,已被指甲抠出了血,不灭摘星楼,不诛韩氏全族,当剜心而死!这是他在那日温璧跳下去的悬崖边上,立下的誓言。
  划分江南三十七州与江北的是一条大江,名为春江。楚璇渡江时是冬末春初,正值冰破水涨之际,春汛时期流急滩险,凶险异常,任他出再高的酬金,也无人敢渡他过河。楚璇无奈,也只得在江边住了下来,第四日夜晚狂风大作,掀起的浪涛足有六七丈高,渔民都咋舌道说在江上讨生活混了这么多年,没有见过这般大浪的。
  楚璇满腔心事,只想赶快过江避免是非,这夜翻来覆去辗转难眠,索性披衣起来出房去看春汛。他立在院中树阴下,看见有人鬼鬼祟祟摸到往他窗前,往内吹入迷香,心下了然,迅速抽身离去。他所住的小屋却是问当地渔民赁借来的,在于江中的小洲上,只是离岸不远罢了,往常还有小桥与岸边相连,这夜涨了天大的水,那桥早就被淹掉了。楚璇纵然轻功卓绝,此时也只能望水而兴叹。眼见数十个黑衣人手持明晃晃的利刃追来,自己身上却连一把匕首也没有,正仓皇间,突然想起何阗当日所赠之宝珠,说是生死之时以血祭之可以劈辟开江河,他情急之下也顾不得真假,咬破指尖将血滴到珠子上。
  那颗珠子周身立刻泛起明亮的光芒,一圈圈荡开去如水面的涟漪,江面上滔天的波浪与那光漪一碰立刻平息了下去,最后江底竟现出一条大道来,追杀他的黑衣人只惊得目瞪口呆,一时连任务都忘了,楚璇趁机踏入江中。那群杀手见他安然无恙,回过神来,也走上了江水中的那条大道。孰料楚璇走过之后那江水竟又自动合上,还是如一样波浪淘天,走在前面的几人瞬息之间便被大浪冲走,后面那些人也陷入了巨大的漩涡之中,随时都会被江水吞没。
  “救命啊!救命—”
  楚璇停下来,厉声问道:“是谁派你们来的?”
  “是韩遥!”
  ”满口胡言!“楚璇冷笑道,“且不说他早以为我在连云峰跳崖身亡,若是他派你们来的,那你们就是他的下属,如何又敢直呼他的名字?”
  他说着又往前走去,身后江水随之又涨高了几尺,转瞬之间又淹没了七八人,剩下的几人大呼道:“饶命啊,是楼主夫人派我们来的—”
  楚璇闻言切齿道:“又是沈摇霜这个贱人!三翻两次谋害于我,不要你身败名裂而亡,我怎么对得起自己!”
  后地方野史记载道:“长留七年二月二十一日,适逢春江汛期,是夜波浪滔天,百年难见。深夜江面有明光起,彻照山河,有神女自水中出兮,荷衣飘动,回风舞雪,容如天心明月,态若凤翥龙翔,绝世无双。所过之处水分江辟,疑为司水之神玄水仙子,后皆称之为玄妃。
  楚璇站在大江北岸回望对岸,但见夜幕中深黑色的水奔腾汹涌,似要嘶吼着吞噬一切,想起过江时的侥幸和惊险,已觉汗透重衫,又忆起往日种种,也不禁潸然泪下。
  这正是:寒江夜宿。长啸江之曲。水底鱼龙惊动,风卷地、浪翻屋。诗情吟未足。酒兴断还续。草草兴亡休问,功名泪、欲盈掬。
  楚璇那人皮面具早在逃命之时便已遗失,他自知容貌太过引人注目,往脸上抹了两把泥土草灰,又买了顶大毡帽,掩了盖世容颜,一路径直往北去。千乘回风所赠银票数目虽巨,他却一直未曾去钱庄兑换,他内心深处总认为温璧之死全是自己造成,负疚极深,竟立意自我折磨,吃住衣行都是刻意捡那最下等最差的,便是如此,还常常食不能咽,夜不能寐,几无一时平静安宁。不过大半月下来,人竟整个瘦了几十斤,形销骨立, 颜色憔悴损毁,兼之服饰褴褛,几与路边乞丐无二,又有谁认得出这便是昔时名动天下的绝世佳公子。
  楚璇自温璧死后,所受打击极大,意志消沉无比,内心几乎完全自我封闭,旁人青眼白眼,与他全无干系,便是嫌恶厌弃,也置若罔闻,和原先裘马轻狂的华美少年已截然不同。这日他经过一个小村落,突然间大雨倾盆而至,路上泥泞不堪,莫说是行路,便连方向都看不清楚,楚璇也全然不觉,任冰冷的雨将身上淋得湿透,只是高一脚低一脚地走着。
  村头一个小小酒店此时已聚集了不少人,酒保站在门口吆喝路人进来喝上一杯暖暖身,楚璇前面恰有几个华服锦衣的公子哥,淋了雨也狼狈不堪得很,见了这家酒店只逃难似地冲去,小二看了只笑得眼睛都没了,撩起帘子躬身道:“请进请进—”
  楚璇这一向心神都有些迷茫,见别人进去便也跟着进去了,小二见他身上拖泥带水,衣衫破烂,料是兜里没钱的主儿,拦着不让他进去。楚璇以往性子何等乖戾骄纵,此时虽是凤落平阳,龙游浅滩,又怎能容得小人欺凌,抬起头来冷冷扫了他一眼,酒保只觉得那一眼目光如电,带着无尽杀意,腿都软了一半,再不敢拦阻,放他进去了。室内燃了几大盆炉火,和外面一比实是暖和得太多,楚璇到底还是个活人,并非草木,此时也觉得身上粘湿,不舒服起来,便走到炉火旁要搭手。旁边老成的见他全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冰冷肃杀的气息,怕惹麻烦上身,都自觉让开了位置给他搭手,偏偏那几个公子哥却是娇生惯养了的,哪里懂得这些,只觉得和一个如此低贱的乞丐凑在一起,实在是大失身份,便伸手去推他,喝斥道:“臭叫花子,还不快滚开?”
  楚璇是身上有功夫的,下盘扎实,怎是一个普通人轻轻一推动得了的,那公子哥推不动他,自己反倒差点一跤跌到地上去,恼羞成怒,爬起来撸袖子便要动手生事。却不知在楚璇眼中他实与路边鸡鸭无二,根本不屑理睬,自去柜台前要了半斤黄酒烫着来喝,那公子被小二死力劝住,又顾忌楚璇身上似有些武艺,一时倒也未来再扰。
  那酒店虽小,黄酒却着实酿得不错,褐黄色的酒液几近透明,杂质极少,口味甘爽醇厚,烫开来更是芬芳浓郁,吣人心肺。楚璇酒量向来不错,此时却正是借酒浇愁愁更愁,虽然心口被酒液烧得一片火热,脑中却是益发清醒了。
  此时那一群公子哥也忘了先前的不快事,凑在一块高谈阔论起来,渐渐语及狎昵,说到龙阳之事上来,恰巧进来此时两个学堂里的小童避雨,不过十三四岁左右,都生得眉清目秀,颇为俊俏,那群公子哥看了便不免蠢蠢欲动,先是几个端了酒上去搭讪,邀他俩来共饮一杯暖暖身子,那小童并不知什么,还以为是遇到了热心人,道了谢便坐到他们那一桌去了。
  楚璇虽然看见,也只是埋头饮酒,并不曾理会。那群公子喝醉了酒,身边又有两个如此俊俏的童子,手脚便渐渐都不规矩起来,那两个小童左右挣扎脱不开身,越发被轻薄了去。先前要打楚璇的那人胆子最大,搂过一个小童便对着亲起嘴来,舌头都伸了进去,手也探入了他衣服里面,玩弄着胸前两点。小童惊惶无已,拼命哭了起来,那伙人却更加来了兴致,将他裤子也扯了下来,露出嫩红的分身,十几只手都伸过去乱摸起来。
  一群人正在得意之间,突然听见背后有人高声吟道:
  “有耳莫洗颍川水,
  有口莫食首阳蕨。
  含光混世贵无名,
  何用孤高比云月。”
  那群公子哥听得不禁一愣,手上便一松,两个小童乘机早就一溜烟地跑了,一群人被大大败了兴致,站起来怒吼道:“是哪个小子敢坏老子的好事?找死是么?”
  那人不理不问,犹自念了下去:
  “吾观自古贤达人,
  功成不退皆殒身。
  子胥既弃吴江上,
  屈原终投湘水滨。
  先前生事那人见是他,不禁勃然大怒道:“臭乞丐,大爷们先前饶了你,你便该乖乖滚出去便是,居然还敢搅黄大爷们的好事,莫非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楚璇抿了一口热酒,眯眼轻笑道:“我是乞丐?乞丐便乞丐,总比衣冠禽兽来得要好。”
  那公子冲了过来,拎起一个开了封的酒坛子便往他头上砸去,楚璇侧头避开,一脚踢飞面前桌子,将他直撞到墙上,他对这人实是厌恶无比,脚下加了劲道,那公子登时“哇”的一口便吐了一滩血出来。
  这下却是掀翻了开水锅,店内乱成一团,那公子哥的同伴纷纷挽起袖子加入战团,将楚璇围在中心,桌子椅子一起上阵,楚璇却又哪里怕他们,正好借着这些土鸡瓦狗之众来大出心中一口闷气,在人群之中指东打西,身如游鱼,当真是畅快无比。
  那酒坛之中的酒却溅了不少到他脸上,楚璇抬起袖来擦了擦,那被擦去污痕的一小片肌肤,竟是绝胜冰雪,众人不禁瞧得一愣,这才注意认真看了一下这乞丐。虽然他脸上尽是土灰,却依稀可见精美绝伦的五官,更兼发如流瀑,身形纤美,若是梳洗干净了,想必定然是前所未见的绝色。那一群人顿时只瞧得口水都快流了下来,楚璇觉出众人望向他的目光有异,心下一咯噔,往脸上一摸,却擦了更大一块干净地方出来,此时只要是个人都看得出他的确是人间绝色。
  有道是色令智昏,那群公子哥本来已被楚璇揍得鼻青脸肿,都有几分怕他想开溜了,此时竟又生出无限勇气与毅力,团团围了上去,誓意要将这绝代佳人夺到手。
  此时那先前被踢得吐血的那人,不顾人还卡在桌子和墙壁之间,流着口水叫道:“美人—”
  楚璇自从被韩遥所负后,最恨的便是这一句“美人”,觉得旁人不过是贪了这一幅皮囊,其实并无半点真心,当即那人胸前又加了一张桌子,这下才真是连叫“美人”的力气都没了。
  楚璇除了剑术轻功之外,其他的功夫委实说不上高超,便是前两样也常常要看发挥状态,做不得准的,但对付这些连乌合之众都称不上的家伙却还的确是大材小用了,他心中着恼,下手越发重了,不多时那帮纨绔公子便如死鱼般躺了一地,只有出气的劲了,怕是半年一载之内都好不了的。
  楚璇发泄了心中怒气,从一人身上搜出面小铜镜来对着一照才知道容貌显露了大半,心下顿时一沉,森森目光扫过店内一干人,众人顿时都打了个哆嗦。
  这几人随意亵玩幼童,那几人见危不救,麻木不仁,店家嫌贫爱富……该死,都该死……楚璇的目光渐渐冷了下来,这里人个个都有取死之道,又窥去了他真实容貌,万一消息走漏,那他又要过上无止境的亡命生涯了……
  杀,还是不杀?
  少年眸中的紫光渐渐强烈了起来,那正是他魔心萌动的前兆,他的伸向了腰间,那里有着一柄他从铁匠铺买来的匕首,虽然不怎么锋利,但杀掉面前这些人,却已足够。
  杀了这里所有该死的人又怎样?他难道杀得尽这天下为恶之人?可又能扫尽世上一切污浊?
  和韩遥决裂,因为他杀了他认为该死的人,而那人正巧是韩遥的亲人,所以韩遥恨他责他罪他,所以他自己受尽折磨,所以韩遥抛下他另娶新欢,所以温璧为保他逃离陨身绝壁,所以他孑然一身飘零异乡……
  他只是坚持了他所认为的正义,却使自己沦落到如今这个境地,这世上,又有何公道可言?他的坚持,又还有什么意义?
  他猛然间觉得心灰意冷,绕过地上躺的一群人,端起桌上酒壶就走,酒店中人都为他方才的杀气所惊慑,半天也没人敢出一声。
  远处,那苍凉的吟唱声却是又传了过来
  “……
  君不见吴中张翰称达生。
  秋风忽忆江东行。
  且乐生前一杯酒。
  何须身后千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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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对送偶长评的广岛冰茶大人致以感谢~~看了你的名字,偶坐在电风扇坏掉了的寝室都觉得无比凉爽~~一个人被踢下去买冰茶了,但那人不是偶~~最近速度慢,偶也知道,但米办法,考试了~~
  可以说冰茶大人的评论是最让偶舒心的一篇,于我心有戚戚焉,说的便是如此了~~楚璇和韩遥之间的爱本该可以一帆风顺,至少也不该有太多大喜大悲,实在两人各方面都很配的~~楚璇其实是一个很有野心的人,他的目标远比韩X远大,如果韩X和他没分的话,很可能已经是龙袍加身了~~火药新式钢铁什么如果可以真正大规模生产,小江他再强也抗不住啊!但是可惜了,这两只分了,小江的版图只会继续扩大了~~韩X是不喜欢有野心且有能力特别是比他还要强的人的,其实很多地方他都在故意防着楚楚,其实完全没必要,楚楚狠是狠没错,对自己喜欢的人是恨不得把心都掏出来的
  米办法啊米办法,小江~~你还是好好表现吧~~

  二十一往事已成空,还如一梦中

  见了春暖花开,复又送韶华归去,昨才是小荷初露尖尖角,今突惊秋风萧瑟蝉声绝,几回不知身是客梦里贪欢,醒来时方觉已是天上人间,识了人情冷暖,阅了世间百态,半年飘零,方抵京师。
  楚国都城乃是御京,因原名永华,故又称御华。一国之都,繁华之盛也不必细说,单只一条御华大街,便宽一百余丈,楚璇在二十一世纪都不曾见过如此宽敞的街道,一时也不由为之咋舌。城内街道都极宽阔,车马行驶颇为便利,毫不见阻塞拥挤,这一点便是现代大都市都望尘莫及的。楚璇倒也放下了些心中愁苦,四处观赏京师风土人情。
  御京城心居中乃是宫城和皇城,禁城含在宫城之内,里面养着皇上的三千粉黛,皇城为朝廷各部官署平日办公之所,达官贵族多居住于其间。这两城之外的朱雀街与丹凤道也是豪门世族所居之地,处处都是雕梁画栋,楼宇轩丽雄伟,来往尽是香车宝马,繁华富贵不可言说。
  城内东南西北各有一市,每日辰时开市,酉时而息,(大概就是上午七点开门,下午五点歇班)朱雀街与丹凤道相交处另有一市,彻夜无息,有朝廷专门官员管理巡视,称为官市。这里卖的东西也与别处不同些,只要出得起价钱,便是海中犀牛角,人间连城璧,也都是买得到手的。
  楚璇四处逛了逛,待到天黑收市之时却不知何处可去,欲待投宿连敲几家客栈门都说客满,他又不熟这里道路,一时竟连容身之所都没了。正彷徨之际,天公又偏偏不做美,竟下起瓢泼的大雨来,接着便是黄豆大的冰粒,天气一下子冷得刺骨,北方天气本来多变,昼夜温差极大,这入了秋的,说不准什么时候便会下雪,因此外来的客商都早就选定好地方安顿了下来,加上三年一度的会试已近,哪里不是住满了人?
  楚璇却怎么知道这些,一个人就站在冰雨中淋着,心中一片茫然,身上已冰得没有知觉,心中的寒意却还要更甚,他又生性骄傲,不好意思去人家屋檐下蹲,勉强走到一棵大下,想挨过这一夜。到了后半夜雨倒是停了,天上飘下了鹅毛似的大雪,气温却是越发低了,几能将人冻成冰块。楚璇本来体质偏虚,又在韩遥手上经历好一番磨难,后来又一直是千里逃亡,身体内部早已亏损得厉害,哪里抗得过北方的严寒,他冷到极点反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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