虾头做汤,脑黄都煮进了汤中后捞出虾壳加入切好的白菜、老豆腐,这样做白菜豆腐汤味道会更加好。
之前姜一天已经做了糯米狮子头,狮子头上裹上糯米后放在垫了一张荷叶的蒸锅里蒸,肉汁都到了糯米里面,还带了荷叶的清香,夏天吃不油腻也解馋。红烧文蛤,文蛤非常新鲜,姜一天还扔了七八个到白菜豆腐汤里面。麦香鸡中翅,用大麦茶做的鸡中翅,那可是姜一天的独创。苦瓜炒鸡蛋,空间出品的苦瓜那叫一个苦啊,降火的功效一流,姜爷爷特地摘了很多苦瓜晒成了干,泡茶喝味道更是说不出口的磨人,就是这样的还很受族人欢迎,渐渐的还流行到了外村,这几天时常有人过来称上一两的苦瓜茶,姜爷爷做都来不及。蘑菇炒肉丝,丝瓜毛豆,南瓜玉米羹,橄榄菜扁豆碎,鱿鱼炒雪里蕻和酸辣凉皮。
晚饭姜一天都会做得特别丰富,按照养生之道,晚饭都要少吃,最好咸菜萝卜粥,但是晚上是一家人最齐全的时候,一家人热热闹闹的喝粥,实在是看着不爽,只要是姜一天掌厨大家就都有口福了,只不过这种机会不多,大多数还是姜妈妈做饭,一天到晚围着锅台转,也是会出现审美疲劳的,所以她做的晚饭到多是粥,各种的粥,吃多了也会腻歪,姜仁之和姜爷爷就期盼着儿子/孙子做饭。中饭也是简单的一汤两菜,最好能够天天吃面,那多简单,当然这也只是卢菊英一个人的想法。
姜一天每种菜都特意装出一份少的,放进特意买的大号保温桶里,单手提着出来就看到龙廷辉领着两个孩子进来了,“饭菜都好了在厨房,你先端出来,等爸妈爷爷回来就可以开饭了,我送完菜一会儿就回来。”
“知道了,我先给两个小的洗手去。”龙廷辉轻轻的推了一把分分,“走,分分,和爸爸一起去洗手,小胖也一起来。”
“嗯嗯,小胖我们去洗手手,我闻到了哦,香香的味道。爹爹,走啦!”分分反过来招呼龙廷辉,这声爹爹很明显就是叫他的。
第八十二章
姜一天惊讶的挑眉,看向龙廷辉;“你和分分说了什么?”
龙廷辉脸上挂着温柔的笑;眼眶有些湿润;分分那声爹爹,听再多他也觉得感动;“分分其实明白,我都没有说什么;小家伙就板着一张小脸严肃的对我说;他说分分的爸爸就是分分的妈妈;那么八伯伯就是分分的爸爸吗,就是爸爸的那个爸爸。”
他还没有想好如何和孩子说;孩子已经先开口;分分幼小的理解里很快就弄明白了爸爸和“妈妈”都是谁。龙廷辉按捺住心中的激动,和分分商量了称呼,从此以后分分就不叫龙廷辉为八伯伯了,而是爹爹,清脆的童音软软的喊着自己爹爹,就像是随时在撒娇,龙廷辉那个美啊。
心中的激动,反应在脸上,就算是淡然如龙廷辉,也红了眼眶,强忍着没有流出泪水,嘴角大大的笑意让人看得心疼。
姜一天抽抽鼻子,哑着声音,“你现在激动,等以后有你烦的。”
“不会不会,一辈子都不会觉得麻烦。”不久的将来,龙廷辉很想把当时的这句话给吞了,叛逆期的少年比好奇心旺盛得上房揭瓦的孩子头疼得多,龙廷辉没少为之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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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一天时常上山看望山上的两位,留一些加了灵石粉的石水在山上,让莫成烨和姜信之喝,姜箬山说了这样对他们的身体好。同时也看看两个人的生活怎么样。看了才知道,莫成烨根本就不会做饭,二十多年来,他不是吃的厚粥就是夹生饭,菜就更加别说了,对他来说,能够活着守着姜信之,他就很满意了。
自从知道莫成烨不会做饭,姜一天就早中晚给送饭,反正也不麻烦,以后住到了村尾就更加接近大一山了,送饭也方便很多。姜一天不是没有想过让他们二人下山,但是莫成烨说了,他当年发过誓,会守着姜信之在山上一辈子,除非姜信之能够醒来。
姜一天不知道在何种情况下,莫成烨会起这样的誓言,但是他知道莫成烨真的是守了誓言,二十多年来无论发生什么事,他都没有下过山。
刚到门口,姜一天就看到莫成烨出来,一时间有些慌乱,结巴了一下不知道该喊什么。
莫成烨现在笑得越来越熟练了,脸上的表情没有一开始的僵硬,变得柔和,“来了。”
“嗯。”姜一天紧了紧握着保温桶的手,心中没有因为没有喊莫成烨而变得轻松,反而有些沉重的感觉,他心中承认了莫成烨和姜信之,可是真的不知道应该怎么去称呼他们。
饭菜是两个人的分量,虽然姜一天不知道莫成烨是如何喂姜信之吃饭,也不知道姜信之是如何吃饭的。从保温桶里把饭菜拿出来,同时将上一顿送上山的碗盘放进去,接下来姜一天就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了。
莫成烨坐了下来,“快回去吃饭吧,以后一天送一次菜就好了,白米饭我还是会做的。”
之前莫成烨就劝过姜一天不要送饭了,但是姜一天没有同意,依然每天都送过来。现在他开始劝姜一天不用一天三顿的送,这样也不用那么麻烦。
姜一天抿抿唇,倔强的不说话。
莫成烨的眼神温柔,“你和你爸爸真像,犯倔的时候就抿着嘴不说话。”莫成烨说的爸爸,指的是姜信之。
姜一天站着并并脚尖,看着平实无华的台面,那声爸爸却怎么也说不出口,不是他不承认姜信之和莫成烨,而是爸爸这个称呼给了姜仁之那么多年,在心中自己的爸爸也就是那个人。
“回去吃饭吧。”莫成烨略显无奈的说道。
“哦。”姜一天拿起保温桶就走,左腿跨过门槛,扭头对里面的莫成烨说道:“爸爸我已经叫了二十多年了,他叫姜仁之。”
握着筷子的手死死的握紧,莫成烨脸上所有轻松的表情都收了起来,眼睛中酝酿着愤怒、痛苦,压抑着无奈。
姜一天好像没有看到莫成烨的变化,右腿也跨过了门槛,“但是我可以叫你们爹爹,明天早晨吃蒸饺,你喜欢什么馅的?”
“啊?”莫成烨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但是有名叫幸福的情绪在胸腔中发酵。
“不说我就随便做了哦,明天见。”姜一天在那声爹爹出口后就变得不自在,眼睛都不知道要看哪里,说完话撒开腿就跑了。
姜一天走了很久,莫成烨才开始吃饭,一点一点认真的吃着,吃完饭就像往常那样清洗干净晾干了放在台子上,方便明天姜一天收回去。趁着天还亮着,冲了澡换了身睡觉的衣服,静静的躺在姜信之的身边,拉过他一只手放在眼睛上,莫成烨压抑得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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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分上了一个星期后,姜一天才知道那个叫做林四重的孩子转学了,据说他的妈妈受不了精神的折磨被送进了城北,林四重走的时候谈起他妈妈,依然是满脸的不耐烦,说是那个女人活该。
姜一天知道后,心里面很难受,不是为了那个女人,也不是为了林四重,而是为了母子之间的感情,而是为了孩子小小年纪就成为了这样。
龙廷辉对他说,一切都是那个女人咎由自取,堕胎的时候就应该知道,母子债是要还的。
不说这些伤感的事情,村尾的新房子装修得差不多了,只差新家具送过来,龙廷辉是个讲究生活的人,更何况里面即将住上他的家人,所以房子造得虽快,却十分的用心,用料上绝对高标准,用什么仪器都无法测出化学物质超标什么的。但是姜一天还是不放心,特意在空间里培育了很多吊兰、仙人掌之类的植物,根据房间的大小,每间放上两三盆。每天还要过去开窗通风,房子是两层半的小别墅,和姜一天家造型差不多,想要在这边生活就不能做得太出格,龙庭辉知道怎么融入到大众的环境中。姜家村大多数房子都是这种造型,只是龙廷辉造得更加精致些,里面的布置更加高档而已。
最大的不同,就是院子了,很漂亮、很有格调,院子里挖了一口小小的池塘,里面会种上白荷,养上锦鲤。池塘边种上万年青,房子另一边种了石榴树,百子多福。
院子里的植物移栽之前都被姜一天偷偷的送进空间养过,不然在这种季节移栽,成活的可能性也不大。院子的边上、靠近池塘的地方,种了几棵银杏,龙家老宅就有一片银杏林,龙廷辉喜欢看秋天满树满地金黄的景致,感觉是另一种收获。几十年后,当姜一天和龙廷辉依然年轻,他们的几个孩子也各自有了不同际遇的时候,银杏林已经有了相当的规模,一到秋天,漫天的金黄别具一格,一年的收益也不老少。
银杏林成为了姜家村的一景,只是很少有人能够进来看而已。
姜一天这天去开了新房子的窗户回来,就看到龙廷辉穿戴整齐等在门口,“要出门?”
“你也去换身衣服,我给你放在床上了。”龙廷辉拉着姜一天往里走。
“去见谁啊,我也要换衣服。”姜一天上楼的时候,扶着栏杆扭头问站在下面的龙廷辉。
龙廷辉笑着说道:“去见我们的合作人,陈翊恒已经接人过来了。”陈翊恒就是贴身伺候龙廷辉很多年的陈文涛的侄子,陈文涛擅自撤掉了龙廷辉布置给姜一天的保护,让坏人有机可乘,而且妄自控制分分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下场很凄惨的说。陈翊恒就是按照陈文涛的接班人培养的,经过一段时间的考验,龙廷辉发现他很得用,能力不错,而且也没有他叔叔那么自大不知道自己的位置,慢慢的龙廷辉也给了陈翊恒一些权利。
龙家的生意很广,积累了那么多代的财富不是用简简单单的富可敌国可以形容的,相比来说姜家就要“惨”多了,最起码姜家不懂得经营,没有像龙家那样混得风生水起,每一个朝代的著名人物都有他家的影子,只是用的不是真名而已,姜一天就问过龙廷辉,《推背图》完整版是不是在他家,龙廷辉淡笑不语,等以后姜一天去了龙家老宅才知道自己问得太小心翼翼,何止是《推背图》,历史上的名家真迹龙家收集了好多好多,而且其中有一大部分竟然都是龙家人创作的,可见笔名什么的真的很有用。
龙廷辉让陈翊恒直接将合作者带去了魅惑,他和姜一天也自己开车去了,姜一天今天穿了一套黑色的西装,剪裁得体合身,既显得正式,又不呆板、笼统;既显得悠闲,又不失礼、轻浮。龙廷辉的眼光很准,同样他亲自用手丈量的尺寸不会有任何差错,姜一天穿在身上真的很合适。只是姜一天穿宽宽松松的T恤习惯了,一下子穿了西装总觉得怪怪的。
扯扯衬衫的领子,那条黑领带被拉扯得歪了,龙廷辉失笑的侧过身给他正了领导,和龙廷辉脖子上那条银灰色带深蓝色细斜条纹的正式领导不同,姜一天那条领带是休闲式的黑色窄领带,配上他身上那身衣服,可谓是点睛之笔。
龙廷辉正领带的时候,靠上前在姜一天嘴角偷了一个吻,姜一天反亲回去,“你说我穿这身不会有沐猴而冠的感觉吧,怪别扭的。”
“很帅气,你只是穿得不习惯而已。”龙廷辉亲上瘾了,姜一天的双唇如同有魔力一般,深深的吸引着他。姜一天由一开始的被动变为后来的主动纠缠,口舌之间的碰撞让车内的温度逐渐攀高,要不是两个人的理智还在,就要滚到空间里做进一步的交流了。
姜一天穿上这身衣服,并不像他自己认为的那样不堪,而是如同龙廷辉那样说的,非常的帅气。姜一天本身就长得极好,宽肩、窄腰、长腿,西装将姜一天的特点都衬了出来,无论近看、远看,都那么的美好,让龙廷辉挪不开眼睛,吻变得深沉而温柔,纠缠着、深入着,不是癫狂的情、欲,而是绵长的爱。
“呼,还好衣服没有皱,都是你,要是给对方留下坏印象就都是你害的,哼哼。”姜一天伸出指头在龙廷辉的胸口戳戳,动作间颇带着些孩子气,那就是在掩饰他的不好意思啊。
龙廷辉抓住姜一天的手指,送到嘴边亲亲一吻,眼中带着溺死人的温柔,“我算是明白君王从此不早朝是为什么。”
姜一天眼睛一红,那是气的,手指头像是被烫到一样缩了回去,一扭头就推开门出去,站在外面,心中那点儿异样变得越发的明显,眼睛有些酸涩,龙廷辉的身体自从上一次服用紫菩提皮之后,并没有什么好的转变,之前的药又开始吃了起来,龙廷辉现在就是在做着倒计时,珍惜着与他、与孩子在一起的分分秒秒,变得越发的黏人和热情。
魅惑位于工农路一幢写字楼的七八两层,不大,但是足够的精细,所有的精油都会在这里做粗加工后送到位于别的城市的工厂里面做进一步加工,生产出更好更多的精油产品。
海边的荒地第一批花已经种了下去,用灵石养着的水和普通的水就是不一样,植物长得又好又快,都有些违反植物的自然生长规律了,要不是现在科技够发达,苹果和梨子都可以相亲相爱生出苹果梨,违反一下植物的正常生长,根本就引起不了别人的注意。
姜一天提供的花够好,精油的质量相应的也十分的优良,第一批名为魅惑的精油已经悄然的进入贵妇人的视线,出现在爱美又有钱的女士的梳妆台上,想来不久的以后,会引起更多人的关注,魅惑和童颜两个牌子会成为华夏精油市场内的领头羊。
陈翊恒接二人直接去了工作室内的休息室,路上给两位简单介绍了一下合作者的情况,“先生,合作者变了,来的不是一开始说的那个。”
“什么情况?”龙廷辉表情不变的问道,但是微微皱起的眉让人知道他的心情并不好,临阵坏人那是大忌,不论是打仗还是经商,都是有很大的影响的。姜一天不明所以,他一开始就没有见过那个合作者,所以换人对他来说冲击不大。
“原先魅惑的老板突发心脏病去世了,新接手的是他儿子,商再行,他的情况……”陈翊恒将所有得到的资料详细的汇报给龙廷辉和姜一天,完全是把商再行祖上三代都查得清清楚楚,就连商再行高中的时候就和女同学同居,大学时候更是男女不拒的厮混,为他打过孩子的女人都有一打了。和他混乱的私生活相比,商再行的能力很强,他父亲还在世时他自己开了家公司,做倒爷,生意很红火,后来慢慢的接手了他父亲一些产业,也做得风生水起,现在彻底的继承他父亲的事业,想来也要大干一场。
商再行的父亲是做化妆品销售起家的,后来慢慢扩大,形成了现在的规模,魅惑精油是一个比较成熟的一个牌子,但是成熟归成熟,并不代表他的精油占据了多少市场。
推门进去之前,姜一天认为他会看到一个花花公子般的人物,但是事实告诉他,商再行外表看起来十分的正人君子,温润儒雅中带着清冷妖邪,很奇怪的一个人,明明长得不怎么样,就那份气质让人在人群中可以第一眼就看到他。可是姜一天并不喜欢面前的人,骨子里甚至是带出点儿厌恶,姜一天轻轻的皱了下眉,除此之外脸上并没有表现出其他的情绪。
倒是龙廷辉给姜一天的反应很奇怪,他甚至连基本的礼仪都没有和商再行打,在门口站定和商再行对视了一会儿,忽然龙廷辉笑了,不带任何热度的笑容,很冷,姜一天还是第一次从龙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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