馐赘枋莤号桌的x先生点的……
诸如此类吧,每个歌手唱歌之前都会把点歌的客人说出来,这样就让客人比较有面子了,你看,哥们有钱吧,都能出来点歌让别人唱了,你们白听,我比你们强!
可是问题来了,谁都想让自己点的歌先唱,那怎么办呢?办法很直接也很俗,看谁给的小费多,你点一首歌给十块是吧?我给二十!让我的歌先唱!什么?你才给二十就想先唱?我给三十……我给一百!开歌厅的老板就喜欢这样的客人,一晚上如果多赶上几个较劲儿的,一个月的房租就快挣出来了。
当然了。这种较劲儿一般都不是明面上的,大家并不互相扯着嗓子斗富玩。那样多没面子啊,就算是暴发户也得要脸不是。这种斗争都是私底下的。你花了五十,结果你先点的歌没放,旁边那桌后点的歌放了,那就说明他比你花的多,你就接着加钱吧,或者就耐心等着。当然了,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直接到调音室去,偷偷给调音师塞钱。由于点歌钱是归歌厅,调音师分不到多少,所以他肯定乐意给你先放。
这个办法也不是所有人都能琢磨出来,这都是经常在这些场所流连的人们总结出来的经验,上辈子洪涛就干过调音师这个行当,也接过几天歌厅的工作,虽然没赶上这个特别好挣钱的年代,听说还是听说过的。
现在洪涛就遇到这个问题,六听啤酒都快喝光了。他点的那首歌还是遥遥无期。今天的主角是大厅中间的三个台,几乎三分之二的歌全是他们点的,也就属他们那边最热闹,男男女女一大堆人。说说笑笑、吵吵闹闹,不过大厅里灯光很暗,洪涛也看不清他们都长啥模样。
“唉。小姐,来一下……我们点的歌都快一个小时了。怎么还没放啊?”谭晶等不及了,挥手叫过一个服务员质询了起来。
“哦。我去给您看看去,说不定客人点的歌太多了……”还是刚才那个女服务员,态度也很好。
“等等……把刚才找回来的钱给我……你和调音师的小费,把我们的歌靠前一点。”洪涛叫住了女服务员,然后和谭晶把刚才找回来的那九十块钱要了过来,拿起一张点歌单,又写上一遍歌名和台号,塞到了服务员手里。
“谢谢,您稍等,我这就去……”这回服务员脸上的笑容依旧是笑容,但是笑的层次更深了,脚底下的步伐也更快了。
俗话说的好,无巧不成书!服务员的身影还没消失,小舞台上就上来一位男歌手,他将要演唱的也是分手总是在雨天这首歌,只不过点歌的依旧是三号台的客人,也就是最热闹那三张桌子中的一个。
“得,有人先唱了,我也别上去了吧,人家歌手混口饭吃也不容易,万一我要是比他唱的好,那不是砸人家饭碗嘛。”洪涛根本没有和这些歌手争个高低的意思,这不是闲的慌嘛,所以他又写了一张歌单,打算亲自送到调音师那儿换一首歌。
“不成,我就想听这首,你必须好好唱,这是我花钱点的!”谭晶喝了一听多啤酒,有点儿上劲儿了,非拉着洪涛不让他去换。
“就是就是,你说的挺好听的,真唱起来还不一定有人家唱得好听呢,我觉得这个歌手就不错!”韩雪也跟着一起起哄。
既然谭晶和韩雪都想听,那洪涛也就从善如流了,至于什么砸谁的饭碗之类的,只是那么一说而已,这又不是歌手大奖赛,你赢了他就输了。
其实就算有点重了的歌也没关系,只要调音师稍微认真点,把歌曲都岔开,中间隔上一两首就没那么别扭了。可惜的是这里的装修一流、设备也不错,就是这位调音师工作起来不是那么认真负责,或许是无意、或许是成心,这位歌手刚刚唱完,下一首歌的歌单就又送到了他的手里。
“哦,好巧啊,下一首歌也是分手总是在雨天,不过这次是由11号桌的客人来演唱。这可是我们今天听到的第一首客人演唱的歌曲,大家给点掌声吧,也希望大家能多上台来亲自演唱啊!”驻店的歌手不光要唱歌,还得客串当主持人。这个年头还没那么多北漂的文艺青年,这些歌手大多都是京城各个文艺院校的学生或者一些小型文艺团体的演员。他们这也算是下海了,这些点歌费里就有他们的分成,一晚上弄好了能挣个百八十的,干个三两天就顶普通人一个月的工资。
洪涛在一片稀稀拉拉的掌声中大步迈上了小舞台,几万人的场合他都不怵,这里就三五十个观众,他更没什么可怯场的了。拿起麦克风,然后打开一张饭店里提供的餐巾纸,蒙在了上面,这才冲着左边那个调音室的小窗口里扬了扬手,示意可以开始了。
之所以用餐巾纸蒙在麦克风上,这是洪涛的一个职业习惯。由于他上辈子干过安装音响工程的活儿,所以接触的歌厅、夜总会也很多。每当一套灯光音响设备安装完毕之后,负责安装的公司都要派人在歌厅里盯上一个两月,一边和新来的调音师交接设备,一边负责调试这些新设备,也算是一种售后服务吧。
当初洪涛那个小公司就是他和一位走穴时认识的音响师一起攒了点钱干的,名片印得挺唬人,图册介绍得也挺丰富,其实整个公司里就他们两个人。那个哥们又是有家有业的,所以这个售后服务就全落到洪涛的脑袋上了。谁让咱孤家寡人就一个呢,歌厅也好、夜总会也好,百分百都是**点钟以后才开业,不到半夜不打烊,最适合他这种光棍了。
那这和往麦克风上蒙餐巾纸有什么关系呢?关系大了!在一个行业里干过,就会知道一些外人不留意或者不注意的细节,比如麦克风的卫生问题。最开始的歌厅,没有包间,只有大厅,两个麦克风要提供给所有客人来使用。这些客人们绝大多数都是刚吃饱喝足来的,嘴里甚至还沾着菜叶子和肉末呢,而且还喝得五迷三倒。
人一喝多了,听觉、视觉、嗅觉就全都下降了,别人听着震耳欲聋,他自己听着还不过瘾,于是就会把嘴贴到麦克风上唱。光是吐沫星子也就算了,洪涛甚至见过整颗的饭米粒嵌在麦克风的铁丝护网上,从哪儿以后,他自己备了一支麦克风,只要是自己唱歌,就用自己的。实在不成,就找一张餐巾纸蒙在麦克风上唱,否则坚决不碰那玩意,太恶心了。
什么?麦克风防风罩?对不起,那个年代不是没有,而是国内很少有,大家也都不太在意这个。
说真的,要说嗓子吧,洪涛确实没有那个歌手好,人家是高音嘹亮、中音稳定、低音浑厚,洪涛是高音凄厉、中音转圈、低音沙哑,放到专业领域里,高下一听立分。可是这个唱歌,不光比的是嗓子,还有一个感情投入或者说对歌曲的理解问题,在这方面,那个年轻的歌手可就不如洪涛了。先不说他对这首歌有没有感情投入吧,就他那个年龄和阅历,对歌曲中的很多东西,也达不到理解的程度。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先入为主的问题,这首歌本来就是洪涛先唱的,而且还广为流传。大家头一次听到的都是洪涛那个嗓子和腔调,喜欢这首歌的自然也就认同了洪涛的嗓子,以后再有人唱,你自觉不自觉的立马就会想起洪涛的原唱,然后很自然的就会站到洪涛这边来挑后来者的毛病。只要你想挑,没有挑不出来的,所以你总会觉得模仿者没有原唱唱的好,这是一个心理作用,每个人都这样。
洪涛刚唱完了主歌,大厅里的人们就有开始鼓掌叫好的了,尤其以谭晶和韩雪最热烈,都已经达到了跳着脚叫好的程度,这让洪涛很享受,比当初他在首体开演唱会时听上万人的掌声还过瘾,于是他又进入状态了,还冲着下面每一桌挥手呢,真好像他是个歌星一样。(未完待续。。)
洪扒皮怂了……
这几天卡文,卡得很严重,月底的加更换月票玩不动了,存货不够,只能留着月初一起加了。
从今天开始,每天加更一章做为补偿吧。(未完待续。。)
四百九十四章 卡拉那个OK
“不敢了……不敢了……别闹别闹,门都没关!”韩雪被吓了一跳,她这回是真怕了,洪涛是个无法无天的家伙,说的出来就能做得出来,万一真把他惹急了,那自己这个脸就没地方放了,他可以不要脸,自己真没这个本事。
谭晶换了一身白色的装束,白色的套装、白色的大衣,衣襟、衣领、兜口的地方都镶着金线编织的简单图案,鞋和小手包也是一样,就连头巾和眼镜的边框居然也是这个风格,看上去很别致,很素雅,像是一只高贵的白天鹅。虽然这次她没穿裙子,但是里面的红色衬衣却是一个大翻领,露出了脖子下面的一大片肌肤,然后用金链子挂着一个绿油油的圆东西,别人可能不知道那是个啥,可是洪涛一眼就能认出来,这是他给谭晶的那块翡翠,她连模样都没变,钻了一个眼儿就给挂脖子上了。
和谭晶比起来,韩雪的装扮就要保守一点儿,她还是一身黑色的套装,里面是一件碎花的衬衫,衣领和花瓣一样,都是碎褶,围在脖子上,鞋子、皮包也都是黑色的,只是没有戴墨镜,除了谭晶那样怕人认出来的,谁没事儿大晚上出去还带墨镜呢。
“哎呀,你们俩这是黑白二将啊,来,一边一个,出发!”洪涛觉得自己挺幸福,这两个女孩子往哪儿一站,看着就很有档次,左拥右抱应该也就这样了吧,咱这个规格也不低了啊,一位是掌管上千万资产的女强人。一位是曾经红遍大江南北的歌星,走到哪儿都不丢人!
谭晶所说的新鲜玩意对于这个时代的人确实新鲜。但是对于洪涛来说,毫无吸引力。她开着车带着洪涛和韩雪一路向西。直接到了香格里拉饭店,在饭店二层的中餐厅里吃完了晚餐,就钻进了位于酒店地下室的一家卡拉ok厅。没错,那时候就叫这个名字,既不是歌厅也不是夜总会,更不是ktv,而是原汁原味的日本名字,卡拉ok!
在洪涛的记忆中,他进去之前好像还没有这种娱乐场所。就算是大饭店里,也顶多是有个舞厅。但是一年多之后,居然已经有了卡拉ok厅了,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日新月异的年代。
这个玩意只要出现,就会带来一个很古老却又很新的职业,它有很多名字,比如说陪酒、陪唱、陪侍,俗称三陪。发展到后来,干脆也不藏着掖着了。直接就叫小姐,搞得小姐这个词儿直接从日常用语中独立了出来。你如果称呼一个女人为小姐,人家保证不高兴,赶上脾气火爆的。马上就会回敬你一句:尼玛才是小姐!你姐才是小姐,你们全家女的都是小姐!
不过这时候的卡拉ok里面,还没有这个职业。它还在一个酝酿的时期。这时候的卡拉ok装修很简单,就是一个大厅。然后在一个角落弄一个小舞台,舞台上有一个监视器架子。上面放着一台十四寸左右的监视器,架子两边还挂着两个麦克风,拖着长长的导线。
这就是客人上台唱歌的地方,歌词就从这个监视器上看,唱高兴了也别拿这麦克风乱转,弄不好那根导线就得缠在脚上,来个马失前蹄。除了舞台上之外,大厅里还会挂着几台大一些的电视,它们的作用是代替投影屏幕,让大部分客人都能看到同步的画面和歌词。
在这些大电视下面,就是一张一张的圆桌和转椅了,为了衬托气氛,桌子上都用一个带水的杯子里装上一个球型蜡烛,营业时,大厅很少开灯,在这些小蜡烛光的映衬下,昏昏暗暗、人影晃动,特意营造出一种人你想当然的气氛。
这时候的这种场所,真的应该叫歌厅,因为来这里的目的就是唱歌,或者是花钱听别人唱。喝的东西也很简单,一般都是啤酒、饮料或者茶水,高档一点会有一两种洋酒。当年最流行的就是一种叫做人头马xo或者人头马vxop的干邑白兰地,至于什么轩尼诗、马爹利的品牌此时还没大规模进入中国。
吃三刀一斧、喝人头马、住长城饭店、开奔驰车、拿大哥大。这是九十年代初期京城里最牛x的生活方式,也是判断一个人真有钱还是假有钱的重要标准。在这几样里,能用上那么一两样的,要不就是有钱人,要不就是像欧阳清那样的大骗子。如果你全占了,那么恭喜你,你真的是有钱人,一般的骗子也装不出这么大排场,那玩意成本太高了,不骗个几亿都对不起这套行头。
“怎么样,这个你没见过吧?这叫卡拉ok,我在香港那边玩过,花钱就可以上去唱,谁都可以,一会儿你和雪姐上去唱一首吧!”谭晶看到洪涛和韩雪都沉默了,立刻开始显摆起她的见多识广。
“嗯,确实没见过,还是跪式服务呢,姑娘,你们这里点一首歌多少钱啊?”洪涛忍住了自己要打击一下谭晶的念头,就让她高兴一次吧,于是他和蹲在圆桌旁边的那个女服务员聊了起来。
“十块钱一首,我们这里有三位歌手,都唱得很好呢,您想点一首吗?”女服务员对洪涛称呼挺意外,咧嘴乐了一下,然后把一个装文件用的那种塑料大夹子递给了洪涛。
这个玩意叫歌本,再过几年,歌厅设备发展起来之后,这玩意就慢慢消失了,被电子点歌代替。不过现在洪涛还得老老实实的借着蜡烛的光芒,一页一页的翻着歌本,从上面寻找他自己唱的歌,结果还真找到了,还不止一首。
“分手总是在雨天……真不要脸,自己点自己的歌!”谭晶伸着脑袋看洪涛在点歌单上填上一首歌的名字,然后撇着嘴和韩雪小声的评论着。
“你也可以点啊,给你……”洪涛无视这种人身攻击,把手里的铅笔递给谭晶。
“我想听你唱,你上去给我们唱吧,好不好,雪姐,让他上去唱!”谭晶开始拉着韩雪一起鼓动洪涛。
“真的啊,我也好久没听你唱歌了,你上去唱唱吧……”韩雪看样子也是看热闹的不怕事儿大,她虽然知道洪涛在同江也开了这么一个玩意,那些设备的报价单还是她经手的,可是亲自体验还是头一次,也有点小激动。
“得,姑娘,我能不能自己唱?”洪涛决定满足她们一次,顺便也过过瘾,麦霸可不是白叫的,正经演唱会他不喜欢,但是在歌厅里博得几声叫好,他乐此不疲。
“也可以的……先生,您三位还喝点什么吗?”女服务员接过洪涛的那张歌单,又问道。
“嗯,喝可乐吧……”洪涛对洋酒、啤酒都没什么兴趣。
“不,喝啤酒,小姐,先来半打啤酒,再上点小吃。”谭晶马上否定了洪涛的决定。
“嘿嘿嘿……你别看我,她结账,听她的!”那个女服务员看着谭晶没动地方,对于这个在如此昏暗环境下,还坚持一个大墨镜的女人的话,她拿不准是该听还是不该听。干这种娱乐业的服务工作,是一项非常费心思的活儿,你必须得判断出谁是最终结账的人,然后忽视掉其他人的意见。除非这个结账的人有明确的表示,一般来说,带着女伴出来玩的,都是男人掏钱,没想到这个男人这么光棍。
“你就抠吧,雪姐,你说他是不是特别过分,他说明年还要让我去拍广告,然后就算我还他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