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来说,中产阶层对许多社会问题都很关切,而新中产则对那些关乎整个社会生活品质的社会问题(如环境、社会福利等)尤其敏感,而劳工和小资产阶级则特别担心那些会直接影响到他们自身经济利益的社会问题(如房价过高、所得不均等)。而在所有社会问题当中,环境问题更可说是新中产阶层的首要关切问题。
台湾中产阶层的社会经济基本特性
依据台湾主计处在1987年所做的“台湾地区家庭收支暨个人所得分配调查”资料,来估计台湾的中产阶层,幷探讨其出身及社会经济基本特性。经本研究整合后主要发现为:“台湾省主计处”:《1987年台湾地区家庭收支暨个人所得分配调查》;台北,//dgbasgovtw/mpasp。
(1)以个人为分析单位而言,台湾的中产阶层约占台湾地区所有就业的1/5。以户长为分析单位而言,台湾属于中产阶层的家庭,占家庭总数的274%。
(2)中产阶层(受雇的行政及主管人员,专门性、技术性及有关人员,以及监督及佐理人员)占中产阶层总数的533%,旧中产阶层(自营的买卖工作人员与服务工作者)占中产阶层总数的434%。前者的总数比后者高出10%左右。在中产阶层的社会经济特性方面,在性别方面,男性中产阶层的人数是女性中产阶层的三倍左右;在年龄方面,中产阶层者的年龄,以属于31~40岁者最多,占总数的359%;在教育程度方面,新中产阶层的教育程度,以大专或以上所占的比例最高,而旧中产阶层的教育程度,则以在国小或以下所占的比例最高;在报告的收入方面,以行政及主管人员的收入最高。
台湾社会经济结构的流动与转变影响(4)
(3)依据“台湾主计处”在2003年家庭收支调查结果最新综合分析资料,估计“台湾社会经济家庭收支暨个人所得分配”又有新的部分变化(见表4):
家庭平均收入增加01%:2003年上半年虽受美伊战争及SARS疫情影响,经济成长减缓;从下半年起全球经济景气复苏加速,岛内经济成长率为351%,家庭平均收入1065万元,较2002年微幅增加01%,收入来源以薪资收入615万元,占578%(最多),其余依次为营业所得171万元,占160%,移转收入167万元,占157%,财产所得111万元,占105%。
所得差距607倍:2003年平均每户可支配所得为882万元,较2002年之876万元增加07%。依可支配所得按所得为18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最低20%家庭为296万元,增加14%,高低所得差距607倍,较2002年之616倍缩减009倍。若剔除户量因素,按家庭内每人可支配所得衡量,2003年高低所得差距倍数为277倍,较户数五等分位组观察,最高20%家庭平均每户可支配2002年降低014倍。
表4家庭可支配所得按户数五等分位分年别可支配所得按户数五等分位组合计1
(最低)2345
(最高)最高所得
组为最低
所得组
之倍数1980年平均每户可支配所得(元)233112102772161965206358265552428910417平均每人可支配所得(元)481642839034387422005077573950260平均每就业者可支配所得(元)12078970392975691172491258541618532302000年平均每户可支配所得(元)89144531517257135577855610435081748633555平均每户人数(人)362199327389427465234平均每户就业人数(人)158068129159194241354平均每人可支配所得(元)246256158378174726200143244381376050237平均每就业者可支配所得(元)5642064634884429114896585378917255741572001年平均每户可支配所得(元)86865127940452476674005410134781785550639分配比(%)100006431208170423334111639平均每户人数(人)358201318388424460229平均每户就业人数(人)156066123162196235356平均每人可支配所得(元)242640139007165021190736239028388163279平均每就业者可支配所得(元)5568284233394266394568235170817598091792002年平均每户可支配所得(元)87591929211353858474388810052741799733616分配比(%)100006671230169922954109616平均每户人数(人)365216332392427457212平均每户就业人数(人)157070125162198232331平均每人可支配所得(元)239978135238162224189767235427393815291平均每就业者可支配所得(元)557910417304430867459190507714775747186资料来源:“台湾主计处”2003年台湾地区家庭收支暨个人所得分配调查表。
家庭消费持续改变,医疗保健支出比重持续增长:2003年每一家庭平均支出850万元,较2002年861万元减少13%,其中非消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税捐规费以及罚款、捐赠、婚丧礼金等移转性支出)183万元,减少27%,消费支出666万元,减少09%。消费支出中,食品费用占240%,随社会趋势及生活方式改变,在外伙食占家庭食品费比率逐年提高,1992年已达310%,较十年前提高109个百分点;随着国人平均寿命延长,卫生保健观念增强,医疗及保健支出比重持续增至127%(见表5)。
表5家庭消费支出按消费形态分单位:%年别合计食品、饮料
及烟草衣着、
鞋袜类房地租、
水费、燃料
和动力家庭器具
及设备和
家庭管理医疗及
保健运输交通
及通讯娱乐
教育及
文化服务杂项支出198010004047023746426782531993 100027757256417898130641994100026149257468599135701995100025546249461041001316919961000261452534698102130661997100025745251441001041316819981000258452524210310612866199910002514124940110111130682000100024238252401111141356920011000243362463911511713370200210002403623737123122135691000240352403612712113170资料来源:“台湾主计处”2003年台湾地区家庭收支暨个人所得分配调查表。
居家生活日趋现代化:2003年拥有自有住宅家庭占全体家庭851%,租赁或押租者占85%,配住及借用占64%;平均每户住宅建坪419坪,每人可居住119坪。就家庭各项设备普及率观察,随着电信自由化行动电话普及率已达846%,较2002年836%提高10个百分点,其中高所得家庭更达986%;有线电视频道设备普遍化,2003年普及率761%,较2002年的748%提高13个百分点;另因信息发达,计算机亦渐趋大众化,家庭计算机普及率持续升至587%,较1991年568%提高19个百分点,其中有八成二家庭已使用网际网络功能。就低所得家庭观察,自有住宅比率781%,平均住宅建坪343坪,电视、电话等生活必需品之普及率亦多在九成以上,显示出经济发展成果已为民众所共享。
台湾社会经济结构的流动与转变影响(5)
都市外围跨县市工作普遍:2003年台湾地区所得收入者计11449万人,平均每一收入者可支配所得为503万元,其中以主管人员1070万元最高,专业人员780万元居次。依所得收入者之工作地点分析,2003年全台湾地区各县(市)基本所得来自县(市)外比例平均为201%(上年195%),跨县市工作人口比例为156%(上年154%),以基隆市、高雄县家庭基本所得430%较高,台北县、新竹县比例亦在三成以上,显示在台北、高雄都会区及新竹科学园区外围跨县市工作情形甚为普遍;而花莲县、台东县及澎湖县受地形限制,至外县市工作所得比例较低。
台湾家庭经济收入的高低差距
如以经济收入来观察台湾的中产阶层家庭收支调查结果,会有以下发现:如以户数五等分位组观察经济收入,扣除最高20%家庭平均每户可支配所得约为1800万元与最低20%家庭为29 6万元,其余的60%家庭即为中产阶层。主计处最近公布的家庭收支调查报告显示,2003年台湾前20%最富有家庭,平均每户可支配所得约为180万元,较上年增加了2%,而最穷苦的20%家庭,平均每户可支配所得仅有约28万元,较上年下降了11%。一升一降之下,高收入户可支配所得成为低收入户的64倍,较上年的56倍大幅攀升(见表6)。
表6家庭可支配所得按户数五等分位分2002年合计1
(最低)2345
(最高)最高所得
组为最低
所得组
之倍数平均每户可支配所得(元)87591929211353858474388810052741799733616分配比(%)100006671230169922954109616平均每户人数(人)365216332392427457212平均每户就业人数(人)157070125162198232331平均每人
可支配所得(元)239978135238162224189767235427393815291平均每就业者
可支配所得(元)5579104173044308674591905077147757471862003年平均每户
可支配所得(元)88166229629754546574523110213251799992607分配比(%)100006721237169123174083607平均每户人数(人)353203313384419446220平均每户就业人数(人)154062120159194235379平均每人
可支配所得(元)249763145959174270194071243753403586277平均每就业者
可支配所得(元)572508477898454554468699526456765954160资料来源:“台湾主计处”2004年台湾地区家庭收支暨个人所得分配调查表。
高低所得差距缩小,系因低所得家庭移转收入增加,而移转收入为低所得家庭主要经济来源,2003年调查结果低所得家庭移转收入较上年增加49%。
当然,目前的资料尚不足以断言社会已经明确地趋向两极化。所得分配是一个复杂的现象,需要有完整的信息及多方面的分析才能窥其全貌。就已有的资料来看,目前真正可以断定的是,个别所得收入者的收入分配不均度,已在近十年大幅扩大。以个别所得收入者工作收入(即勤劳所得)加财产收入的总和来观察,最富10%与最贫10%所得收入者间的所得比率(倍数),在1989年以前一直稳定地维持在15~17倍之间。但是此一稳定现象开始出现转变:1993年此比率上升至19倍,1995年再升为21倍,1998年攀升迅速,增至33倍;1999年再扩增为42倍,但是最为惊人的是去年大幅度跃升至61倍。由于大多数家庭的成员间彼此互通有无,在研究上除了关注个别所得收入者外,也应考虑以家庭为单位的所得分配。上述所提到的去年台湾高收入户可支配所得为低收入户的64倍,就是以整个家庭,而非个别成员为计算的基础。
低收入家庭的所得较少,其重要原因之一为家庭中有收入的成员太少。资料显示,最贫20%家庭,平均一户44人中只有14人有实质收入,约占家庭成员的1/4,而最富20%家庭平均一户27人中,则有18人有收入,约占家庭成员的2/3。因此对低收入户家庭的所得而言,有无工作机会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目前失业率已节节攀高,未来如果持续下去,低收入户的就业人口比率势必无法增加,甚至可能再降低,如此对于贫富差距会有推波助澜之效。另外一个观察是,移转性收入逐渐扮演压制所得不均化的重要功能,尤其是来自(付给)政府的移转性收入(支出)。前述最富20%家庭可支配所得为最贫者的64倍,但若不将来自政府的移转性收入净额(来自政府的移转性收入减去付给政府的移转性支出)纳入计算,则两者差距会扩增为77倍之多。来自政府的移转性收入包括了低收入户生活补助、老人津贴、老农年金及其他灾害、急难救助、身心障碍者生活补助等,而付给政府的移转性支出主要是缴税。以2000年为例,最贫20%家庭平均每户来自政府移转性收入为32000余元,而最富家庭平均每户缴交政府的税负支出则为50000元,两者都具有缩小高低收入家庭差距的功能。
。 想看书来
台湾中产阶层(1)
台湾中产阶层:崛起与陨落的阶段性关联
中产阶层是现代人所认同及努力追求的。中产阶层是现代社会里一个开放、容许凭个人努力而改变身份地位的社会制度与环境的象征,是不靠背景后台、自力更生的成功人士,是拥护开放、进步、自由的思想代表,是一股以温和、渐进、改良主义的手段来争取社会改革的力量,是现代社会上一种持久的、客观的、理性又理想的声音等。
一个引领风骚、备受关注的阶层
虽然中产阶层是一个引领风骚、备受关注的阶层,但是事实上,就现代社会中产阶层处境转变的研究,并不多见。原因之一是过去世界各地的中产阶层多处于上升轨道,一般研究的注意力都放在这个阶级如何崛起的问题上,而鲜少留意到这个努力向上层社会流动的象征代表,也可能会从高处下滑,甚至倒地不起。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构变迁、社会流动与价值观的转变,他们面临着一个怎样的处境?他们必须接受一个怎样的挑战?尽管中产阶层常处于矛盾性的阶级位置,但不容否认他们仍是台湾社会中最稳定、最中坚又最主要的基础。
事实上,在现代化理论中,中产阶层一直占有一个特殊的地位,被视为实现现代化的推动力量。Clark Kerr; John T Dunlop; Frederick Harbison and CA Myers; Industrialism and Industrial Man(Harmondsworth: Penguin Books; 1973)在有关民主发展的研究当中,中产阶层亦往往被视为经济发展与民主化之间的中介因素,在经济增长、城市化、教育日趋普及的情况下,中产阶层的队伍将会壮大,而他们的存在及成长,成为了影响民主化的关键性变项。参考Seymour Martin Lipset;“Some social requisites of democracy: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political legitimacy”;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53; 1959; Samuel PHuntington; The Third Wave: Democratization in the Late Twentieth Century (Norman: University of Oklahoma Press; 1991);pp66~68。对阶级与民主化的关系另有不同的理解,见Dietrich Rueschemeyer; Evelyne Huber Stephens and John D Stephens; Capitalist Development and Democracy (Chicago: Chicago University Press; 1992)。
过去台湾社会的阶层划分十分明确,现在则因为社会流动机会的与日俱增而越来越模糊。由于选择职业的自由,许多人得以逐渐提高自己的社会阶层;因此,既得利益者也无法轻易地维持其地位了。这种由下往上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