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秘红楼36钗(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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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秘红楼36钗(完结)-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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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人不算,还想把钱也要回去。


这样的人,民间俗称为“白眼狼”,文人称之为“中山狼”。典出明朝马中锡《东田集?中山狼传》,也就是我们熟知的“东郭先生”的故事:赵简子在中山打狼,狼中箭而逃,遇到东郭先生,向其求救。东郭先生动了恻隐之心,将狼藏在书囊中,骗过了赵简子。狼活命后,却反而要将救命恩人东郭先生吃掉。


因此迎春的判词中说“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子、系”合起来就是一个“孙”字,这姓孙的狼心狗肺,恩将仇报,将来必定还会做出许多对不起贾家的事,只怕除了虐待迎春之外,还有别的反噬行为,说不定贾赦后来获罪,就与孙绍祖有关。


倘或如此,他必定不会让迎春回家通风报信的,那么她在第八十回的归宁,就是对大观园的最后一瞥了。而她对王夫人所说的话,也就成了谶语:“乍乍的离了姊妹们,只是眠思梦想。二则还记挂着我的屋子,还得在园里旧房子里住得三五天,死也甘心了。”


这可谓是二小姐贾迎春留给我们的最后遗言了,怎不让人为之一掬辛酸泪?


八、不闻菱歌听佛经——贾惜春


贾府四艳中,迎春和惜春的结局通常都是没什么争议的,即一个嫁后惨死,一个出家为尼。


第五回《贾宝玉梦游太虚境》看到的册子中,关于惜春的那一页,画着“一所古庙,里面有一美人在内看经独坐”。其判云:


堪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


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


而惜春在全书中第一次开口说话是在第七回《送宫花贾琏戏熙凤》中——


“只见惜春正同水月庵的小姑子智能儿一处顽笑,见周瑞家的进来,惜春便问他何事。周瑞家的便将花匣打开,说明原故。惜春笑道:‘我这里正和智能儿说,我明儿也剃了头同他作姑子去呢,可巧又送了花儿来,若剃了头,可把这花儿戴在那里呢?’说着,大家取笑一回,惜春命丫鬟入画来收了。”


这是全书中惜春的第一句台词,竟然就是“明儿也剃了头作姑子去”。


接着,第二十二回“制灯谜”一段,写明惜春的谜语:


前身色相总无成,不听菱歌听佛经。


莫道此生沉黑海,性中自有大光明。


庚辰本在此有双行夹批:“此惜春为尼之谶也。公府千金至缁衣乞食,宁不悲夫!”


可见,惜春出家为尼的结局无可置疑。但是,她是在什么情况下出家的,又为什么会落得个“缁衣乞食”的惨状呢?


在高鹗的伪续中,惜春的出家相当从容,不但仍住在大观园栊翠庵中,而且还有紫鹃做伏侍丫鬟,这显然与脂砚“缁衣乞食”的批语相悖,故不足取。


然而这也让我们知道了,倘若家境尚好时,即使惜春心冷意冷,一味倔犟地要出家,就像探春说的:“这是他的僻性,孤介太过,我们再傲不过他的。”贾府那么多家庙庵堂,总会为她安排个不错的去处,就如妙玉的家人一样,虽然舍了她,却仍让她带走大量古董宝贝,随身还有两个老嬷嬷、一个小丫头伏侍,绝不至于看她托钵行乞去。


由此可知,惜春的出家,应是在事败之后。


我的朋友佛学专家陈琛曾经写过一本《和尚——出家人的日常生活》,其中有整整一章讨论出家的程序,这里,只引用一小部分:


“首先,出家人必须是一个能够自主的自由人,比如为人子女的,出家前要得到父母的同意;身有官职的要辞去官职;身为奴仆的要解除主仆契约;已结婚的,要解除婚姻关系;如果信奉过其他宗教,要坚决破除,断绝一切来往等。总之,在出家前要摆脱尘世生活的一切拖累,所谓的‘跳出红尘’。
第26节:不闻菱歌听佛经(2)



“要出家的也得接受‘健康检查’。患有恶疾的人被认为没有出家的资格。而佛教更加忌讳的是‘黄门’(阉人)。男性(女性)性征不全的人被视为身体不净,是不允许出家的。犯过重罪的人同样不被佛门接纳。


“要受戒的人还得向寺庙交纳一定的戒金,以充戒堂的灯烛香花、戒牒、戒录等费用……” 


——可见,俗家人并不是想出家就能出家的,要经过相当缜密烦琐的手续。当然,托人情、有关系的除外,比如鲁智深杀了人,但通过走后门,还是蒙混过关了,也因此有了宝玉为之赞叹不已的那段《山门》唱腔。


其实,这些关于出家的规矩和程序,在《红楼梦》中也有相当完整的体现,比如第七十七回《俏丫鬟抱屈夭风流 美优伶斩情归水月》中写到芳官、藕官、蕊官三人一段,就有很详细的描写:


一时候他父子二人等去了,方欲过贾母这边来时,就有芳官等三个的干娘走来,回说:“芳官自前日蒙太太的恩典赏了出去,他就疯了似的,茶也不吃,饭也不用,勾引上藕官蕊官,三个人寻死觅活,只要剪了头发做尼姑去。我只当是小孩子家一时出去不惯也是有的,不过隔两日就好了。谁知越闹越凶,打骂着也不怕。实在没法,所以来求太太,或者就依他们做尼姑去,或教导他们一顿,赏给别人作女儿去罢,我们也没这福。”王夫人听了道:“胡说!那里由得他们起来,佛门也是轻易人进去的!每人打一顿给他们,看还闹不闹了!”


当下因八月十五日各庙内上供去,皆有各庙内的尼姑来送供尖之例,王夫人曾于十五日就留下水月庵的智通与地藏庵的圆心住两日,至今日未回,听得此信,巴不得又拐两个女孩子去做活使唤,因都向王夫人道:“咱们府上到底是善人家。因太太好善,所以感应得这些小姑娘们皆如此。虽说佛门轻易难入,也要知道佛法平等。我佛立愿,原是一切众生无论鸡犬皆要度他,无奈迷人不醒。若果有善根能醒悟,即可以超脱轮回。所以经上现有虎狼蛇虫得道者就不少。如今这两三个姑娘既然无父无母,家乡又远,他们既经了这富贵,又想从小儿命苦入了这风流行次,将来知道终身怎么样,所以苦海回头,出家修修来世,也是他们的高意。太太倒不要限了善念。”


王夫人原是个好善的,先听彼等之语不肯听其自由者,因思芳官等不过皆系小儿女,一时不遂心,故有此意,但恐将来熬不得清净,反致获罪。今听这两个拐子的话大近情理;且近日家中多故,又有邢夫人遣人来知会,明日接迎春家去住两日,以备人家相看;且又有官媒婆来求说探春等事,心绪正烦,那里着意在这些小事上。既听此言,便笑答道:“你两个既这等说,你们就带了作徒弟去如何?”


两个姑子听了,念一声佛道:“善哉!善哉!若如此,可是你老人家阴德不小。”说毕,便稽首拜谢。王夫人道:“既这样,你们问他们去。若果真心,即上来当着我拜了师父去罢。”这三个女人听了出去,果然将他三人带来。王夫人问之再三,他三人已是立定主意,遂与两个姑子叩了头,又拜辞了王夫人。王夫人见他们意皆决断,知不可强了,反倒伤心可怜,忙命人取了些东西来赍赏了他们,又送了两个姑子些礼物。从此芳官跟了水月庵的智通,蕊官藕官二人跟了地藏庵的圆心,各自出家去了。


这里一步步写得相当清楚:首先芳官等想出家,并不是可以抬脚就走的,须得征求干娘同意,干娘也不敢做主,便又来求王夫人,这就是前边说的第一条:“必须是一个能够自主的自由人”,“出家前要得到父母的同意;身为奴仆的要解除主仆契约”;而后面说王夫人“取了些东西来赍赏了他们,又送了两个姑子些礼物”,便是替她三人交纳戒金了。


然而到了惜春出家时,贾府还有能力替她交戒金吗?她出家后竟要乞食为生,可见混得比芳官等被姑子“拐了去做活使唤”更加不如,这也足可再次佐证她的出家是在事败之后。


但是,出家既然有那么多的限制与程序,惜春作为犯官之女,遁入空门只怕没那么容易。不但没人替她交得起戒金,而且全家入狱,只怕她也没了自由身,不是想出家就可以出家的。


或者说,贾府虽然被抄,但后来还是有翻身的机会的,历史上的曹家就是有过一小段中兴时期,且发还了部分财产,这样,贾府就有可能为惜春交纳戒金,并有资格准许她正式出家了。


又或者说,贾府虽败,然“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曾经有过那么多家庙,认识那么多高僧名尼,这里有一两个念旧情的,帮助惜春出家原是轻而易举的事。


但如果是那样,惜春的身份就该跟她小时候的玩伴智能儿一样,还是可以活得挺从容的,再糟糕也不过落得个像芳官、藕官、蕊官的境遇,给师父做活使唤,如何竟至于“缁衣乞食”呢?
第27节:凡鸟偏从末世来(1)



陈琛《和尚》一书中关于“乞食”有一段术语解释:


“佛教对僧人吃的饭分为三种,一是‘受请食’,即僧人受施主邀请,到施主家就食;二称‘众僧食’,即僧人在僧众中共同进食;三称‘常乞食’,即穿戴僧服,带着乞食的钵盂,到村落挨门挨户乞讨食物。在印度,在佛教创始初特别推崇乞食……但是,在中国,僧人只有在外出游方时才‘化斋’(相当于乞食),而寺庙一般都自己有专门的厨房。”


由此可见,惜春既然是托钵沿乞,可以猜想她不是在“有专门厨房”的寺庙长住,只能做游方僧,四处流浪。


为什么会这样呢?


很有可能,惜春的出家另有隐情,是不合法的。最大的可能就是她是在抄家时逃出来的,没有跟家人一起被关进狱神庙或别的地方,而是独自出走,做了尼姑。


这样,她就必须隐瞒身份,不能大大方方正正式式地出家;即使某庙住持或是出于报恩念旧,或是出于贪图小利,冒险帮她出了家,也不敢让她长期居留。因此她只能外出游方,四处“挂单”。


然而“挂单”,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和尚》中关于“僧人的户口档案”也有诸多规定:


“自唐朝以后,建寺、度僧及度僧人数都要得到政府的批准……


“政府批准的‘官度’有两种情况。一是每家寺院每年有一定的度僧名额,在这一限额内度僧算是合法的;二是皇帝在重大庆典及其他特殊情况下,恩赐某地区或某寺院可以度一定数量的人为僧,这称为‘恩度’或‘赐度’。恩赐度僧的记载在唐宋时代极为普遍。凡是官度的僧尼都要有政府发放的证明文件,这就是度牒。


“度牒的发放从唐宋开始,一直延续到清朝初年……除了度牒,政府还有对僧人进行管理的僧籍制度。僧籍由祠部管理,每隔几年就要清查重造一次。僧籍的内容包括僧人的法名、俗姓、籍贯、所习经业、所在寺名、寺中定额的僧人人数等项。如果僧人身死或还俗,当天就要报送祠部,注销僧籍。


“后来,明代对僧籍的管理更加严格。不但天下寺院要上报僧籍,而且在全国范围内编造‘周知录’。也就是由京师的僧录司将天下僧寺尼庵及所有的僧人一一辑录。在每位僧人的僧名之下,记录着他的年龄、姓名、出家的时间及度牒的字号。这本‘周知录’编成之后,颁发给所有的寺院。这样,凡有游方僧人前来寺院‘挂单’,寺院就要查问这位僧人来自哪座寺庙,叫什么,多龄多大等,然后根据‘周知录’核实。如果册子里没有这位僧人的名字,或者其他方面不符合,就认为是欺诈行为,可以把他缉拿,送到官府去。” 


上述可见,出家的名额相当严格,纵使惜春到处游方挂单,也必须有“度牒”,但是她的“度牒”从何而来呢?可以肯定不是正常颁发的,只能是伪造,或者冒认。比如《水浒传》里,武松就冒认了一个僧人的度牒做护身符。


可能某庙中有个尼姑死了,或是还俗了,住持没有及时向官府报告,“注销僧籍”,而是将度牒给了惜春,但又不敢长期收留她,只是让她有了一个游方的身份,得以苟活逃生。


这个帮助她的人,可能是随意的一个僧尼,也可能是前八十回中出现过的人。而最有可能的人,就是妙玉。


当初妙玉来京,原是冲着“因听见长安都中有观音遗迹并贝叶遗文”的,这和惜春判曲中的“闻说道,西方宝树唤婆娑,上结着长生果”,何其相像?


可以试想一下,倘若在抄家时,惜春因年纪小而惧祸逃走,但又逃脱不出,妙玉仗义相救,把自己的度牒给了她,让她冒充尼姑逃出贾府,躲过了入狱厄运,而妙玉自己却因为失去了身份,而被官府变卖为娼。但惜春也因名不正言不顺,虽然出了家,却没有安身庙宇,只能四处挂单,托钵乞食。


可叹世上到底没有净土,无论妙玉也好,惜春也好,终究都是“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啊!


九、凡鸟偏从末世来——王熙凤


1.王熙凤不是个好领导


王熙凤不是个好领导。为什么?


不不,并不是因为她待下严苛、重利盘剥,而是她不懂得交际之道。


或许你会觉得我故作惊人语,明明王熙凤是最擅长应酬的,八面玲珑、长袖善舞,说的就是她这种人。她对顶头上司贾母承色说笑,对公司的风头人物贾宝玉体贴备至,对各中层领导大嫂子小姑子谦和有礼,还能说人缘不好吗?


不,并不够好。王熙凤并没有你想象的那样周到,她机关算尽,却忽略了管理结构中相当重要的一环——董事会名誉成员:邢夫人、王夫人、尤氏等人。


尽管邢夫人无权、王夫人无能,但她们毕竟是贾府长辈,其身份在贾母之下,凤姐儿乃至众姑娘之上,如果凤姐儿是中层领导、首席执行官,那么邢、王二夫人便是公司高层,纵使不参与具体管理,却也拥有议事权与投票权的。
第28节:凡鸟偏从末世来(2)



书中邢夫人对王熙凤的嫌忌是明写的,曾亲口当着迎春的面说过:“总是你那好哥哥好嫂子,一对儿赫赫扬扬,琏二爷、凤奶奶,两口子遮天盖日,百事周到,通共这一个妹子,全不在意。”一言未了,人回:“琏二奶奶来了。”邢夫人冷笑两声,命人出去说:“请他自去养病,我这里不用他伺候。”嫌恶妒恨之情溢于言表。


其真实理由,正如小厮兴儿对尤氏姐妹说的:“提起我们奶奶来,心里歹毒,口里尖快……合家大小除了老太太、太太两个人,没有不恨他的,只不过面子情儿怕他……连他正经婆婆大太太都嫌了他,说他‘雀儿拣着旺处飞’,黑母鸡一窝儿,自家的事不管,倒替人家去瞎张罗。若不是老太太在头里,早叫过他去了。”


旁观者清,兴儿虽是最基层员工,却看得很明白,邢夫人疏离凤姐儿,因为两点:一是妒,二是恨。妒,是因为凤姐儿这个做媳妇的权势比自己这个做婆婆的长房长媳还大;恨,则是因为凤姐儿不肯向着自己这一房,只知道讨老太太的好,顺承王夫人。


然而王夫人,虽然是熙凤的亲姑妈,而且把管家大权交给了凤姐儿代理,但这并不代表她就完全信任王熙凤。她一边用着她,另一边也防着她,其心理同样是出于妒恨。妒嫉凤姐儿本领比自己高,比自己更得贾母的宠,也更得众人的捧;恨她越俎代疱,恃宠生骄,连自己的面子也不给。


周瑞的小儿子在凤姐儿的生日宴上撒了一地馒头,那凤姐儿并不同任何人商量,就要将他开除,且命人说给两府里,都不许录用。还是赖嬷嬷帮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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