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赎的活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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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赎的活死人-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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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存志跌手跌脚,爬起来。用被子轻轻的盖好被子。喉咙中狠狠的吞了一下口水。然后打开衣柜,对然不礼貌,但是昨夜的疯狂,自己的衣服和裤子都变成了布条。找到一声运动服,粉红色的运动服上面一个迷你小狗。穿在张存志身上有些不伦不类,

    张存志穿好衣服,穿上鞋子。轻手轻脚的走下去,只听见细微的开门声和反锁的声音。脚步声在楼梯上一下 ;一下。

    沉睡的美人长长的眼睫毛上一抖一抖,委屈的眼泪滴答滴答的留下来。

    过了一两个小时,只见有人拍着这个美人。刘媚人张开了眼睛,看到张存志。不由得捶打着张存志的胸膛。

    “你个死人,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以为。。。”

    “你以为什么。。。”

    “我以为你不要我了,我就是一个贴给别人,别人都不要的女人。”刘媚人在张存志的怀里敲打着,慢慢的有些累了。这样强有力的怀抱让人觉得有些温暖。张存志突然想起了昨夜自己疯狂死扒开这个以为是女人的‘女孩’的衣服,如同洪荒野兽说过的一句话。自己依然不够,只是霸道的发生了关系。“你没人要,我也没有人要。”

    张存志用力的抱着这个女人,柔情的说道:“你为什么会这样想呢,你这么漂亮,如果你喜欢我。就做我的女朋友。如果你觉得我非礼了你。要告我,我绝对不会辩白。如果你要我做什么,我一定答应你。”张存志细声细语的说着,生怕声音过大吓坏了这个女人。

    “你把我当成了什么?我我要你做我男朋友,不过随时扯你的职。我要你陪我逛街,陪我看风景,陪我去流浪。陪我。。。不管咋的,总的在我不在的时候,只要我给你电话,要出现在我的身边。”刘媚人推开张存志,发现自己春光乍泄,急忙拉好盖好被子说道:

    张存志舔着脸,贴上去。

    “反正你都是我的女人了,昨天晚上看都看了。”

    “你个流氓,占了便宜还卖乖。”

    “都老夫老妻了,不如再来一次。”

    “还来,我疼,昨天晚上你太猛了。”刘媚人有些惊慌,接着有些娇羞的说道;

    “好吧,我给你把早餐带过来一起吃。”张存志拍了拍头,懊悔的说道,跑出去,不一会就抱着一张活动桌子。上面放着可口的早餐。原来是一张新桌子,这是张存志刚刚买的活动桌子和早餐。刘媚人心中感觉到甜蜜,一口一口的吃着狗不理包子,喝着牛奶。张存志两只眼睛色眯眯的看着娇哒哒的美人。

    “你也吃嘛,你看着我吃多不好意思?”刘媚人白了张存志一眼。

    张存志笑道:“我这一辈子都看不厌。”“只怕你玩腻了,就开始讨厌我了。”张存志温柔的抱着这个美人。下体有了一些反应,按在床头说道:“美人,我不是什么王子,我只是一个刁民,这一辈子没什么出息,只想找一个漂亮,好看的女人睡炕头。我自己长得不帅,也没有什么财富。就不会要求你有什么。我不是王子,但是所以我不要求找到公主。但是我的女人我会像公主一样疼爱她。”张存志软言细语。

    “我相信我的男人是顶天立地的男人,失去你的女人是没有眼光,我的男人是最帅的!”听着张存志的赞美,不由得夸起自己这个看起来越看越有魅力的男人。但是随即发现张存志沉默不语。柔声问道:“不好意思,我不该。。不该。”“你不该什么,我是在想,我这辈子没有人夸过。我每天照镜子,发现自己的形貌,我总是叹息,我从来以貌取人。”张存志笑着说道。接着说道:“要是帅可以当饭吃,你看你老公我能不能养活几十亿人。”

    “半个人都养不活。”

    张爱玲说过:“得到一个女人的芳心,莫过于征服她的yindao,”这句话说得真的没错。这个时候刘媚人和张存志说着闺蜜的话。原本叫张存志搬过来,张存志却要坚持所有的房租有自己付钱才愿意搬过来。刘媚人当然知道张存志的心思,也不会像小女孩一样哭闹。答应了下来。突然一只老鼠拿着一个内衣献媚的递给张村子。

    “靠,什么东西。”张存志一脚踢下去,只见刘媚人一脸娇红。由于身上的污泥不知道什么时候洗干净了。浑身红色的毛如同火焰一样美丽。俩条尾巴就像是贵族身份一样翘起来。但是双爪抓住一个心衣一脸的萎缩,两个小黑眼睛咕隆咕隆的转。

    “昨天晚上捡的。”抱着你老是不放。刘媚人笑道:

    张存志想起来起来了,这个是火光鼠,是进化版火鼠。全身的毛可以做成衣服,不怕火烧。而且又叫寻宝鼠。能够寻找天地间的所有宝物。不怕任何的阵法,行动飞快。靠只在一本古书中记载过。没想到还真有。

    “滚蛋。”张存志恶狠狠的说道:“要是你不听话,老子就把你皮扒了,做成一件衣服。”只见火光鼠双眼从满泪光,而且用手抚摸眼睛,几条胡须焉了。极通人性。

    吃晚饭,抱着这只火光鼠出了门,左看右看,发现刘媚人没有跟过来,顺手拿过火光鼠的内衣,对着火光鼠说道:下次不要光是偷内衣啊,干得不错。奖励你的。”张存志身上拿出一块牛肉,递给火光鼠。火光鼠点了点头,美美的吃起来,跳下来。然后仅仅的跟在张存志的背后。

    “靠,这么有人性。”张存志心中想道;
搬家
    天空一抹云彩,地上汽车欢快的跑。张存志突然觉得,太阳是那么的美丽动人,连学校的看门的老大爷脸上的皱纹都是那么可爱。

    张存志细细的回想昨晚的经过,那一场梦,真实的梦。原本以为是梦,没想到是真的。开始在火车上遭到刘媚人的调侃和挑逗,原本以为这只不过就是成熟女人只见的挑拨,挑拨自己内心的**。外加昨天晚上刘媚人的无缘故的垂青,特意打扮。张存志能够想到这就是爱情。有时男人的爱情很简单 ;,他只要得到这个女人,或者被这个女人疼爱就会疯狂的守候。虽然很贱,但是很真实。

    女人看重的,男人依然看重,女人看重的是过程,而男人看重的是结果。有时候结果和过程是一体的,尤其是爱情。

    回到宿舍,张存志开始搬家。胖子依旧跟着张存志一起搬家,不过胖子搬到了公寓旁边的另一个公寓。按胖子的话说,有福共享,万一刘媚人要是有个妹子,或者闺蜜什么的。张存志和胖子打闹了一番。

    张存志的卡上只有一万多块钱,但是没有收入。虽然发了几笔横财,但是也被一条项链败光了。虽然知道结局,但是张存志依然不后悔。突如其来的爱情并没有让张存志觉得很坠落,他想要更多的钱,更多的人民币。只有更多的钱和人民币才能够挽留爱情。张存志如此想到,一次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张存志第一次恋爱成了生活的附庸品,虽然知道刘媚人的真心实意。但是也有一定的阴影。

    人多力量大,特别是跟一群有本事的人,上下齐心,能够衷心的追随的朋友。

    胖子肯定算是一个,刘小鼠虽然见面的次数不多,但是颇为讲究江湖道义。外加师傅是十二生肖的继承者之一。胖瘦仙童 ;诸葛不亮和黄埔军校在服装上有很深的造诣,而且极其讲义气,虽然两人长得比较猥琐和喜欢探索生命的传承。虽然偶尔晚上也会聚会,但是秉性还值得考量,不过不过以金钱的利益诱惑应该能控制住。

    搬家完毕后,张存志晚上邀请各位朋友再聚一次,张存志说出自己的想法后。胖子是最积极的一个,贼贼的说道:要不我们开加工厂如何,比如做些枪支弹药倒卖。“张存志一听讥笑道:“神经病,我那个去,你会做么?你有门路么?”胖子提起一杯酒说道:“老子当年好歹也是全球排名第二的华夏军事学院出来的,学的是飞行器系统,和仿真系统。偶尔也跑去军事信息系统学习,要不是前些年参加一个雇佣兵觉得太累,才跑回来的,我家里是几代红兵,开什么玩笑。我摸过的枪比你摸过的女人还多,只要是枪械,你给我看一眼,我就能用最简单打磨机器给你做出样品来!”

    胖瘦仙童埋头吃饭,一连串的青菜,羊腿串,肉放在锅里,九分熟的时候就张开嘴吃到,口中冒着热气,含糊不清的说道;“我俩个人呢,打算找个好老板,但是只会做衣服。只要是做衣服,价钱上随便开,但是必须由我们只见创造。”

    张存志笑骂道:“你个二货,你不知道在华夏枪械是犯法的啊,管制那么严格。”

    胖子在一堆酒瓶中重新开了一瓶啤酒,自从上次被娘娘腔的王门萨说过酒量不好,于是拼命的锻炼酒。看着胖子改变了爱好,从吃黄瓜改变成了喝酒,而且有机会就喝。有时候就怕还没练出来,就挂了。不过在几个月的锻炼中,胖子的酒量变得越来越大。肚子越来愈大,越来越有弥勒佛。

    在热烈激动的讨论中,突然那首熟悉的声音传出来。

    “我是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每日没夜的干哪,现在家业干出来了,他们就要卸磨杀猪啊”

    原来是张存志的电话响起来,张存志心中一乐,原来是钱莉莉。脑袋里面蹦出那个钱莉莉的身影来。一脸的阴笑,只是大腿传来一阵阵揪心的疼痛。原来吃醋的女人惹不起啊。张存志连忙笑着解释。经过解释,刘媚人了解到,原来张存志在钱财的来源上打起了钱莉莉的主意。然后张存志找了一个偏僻的地方接起电话来。可是万万没想到,原来人家家里的老爷爷有请。

    张存志突然想到,不是还有寻宝鼠么,能够找到天材地宝,在北京的地面上总能找到一些天材地宝,再不济,找到几张真迹也是好的。在北京的这个地方 ;,比如古玩城,练地摊的潘园。张存志想了想 ;,没事的时候带着胖子,刘小鼠到古墓里面掏出几件玩意出来。也不是不可能的。

    张存志突然觉得应该好好的款待寻宝鼠,让他长得白白胖胖的。哦不对,应该是红红胖胖的。

    于是分工下来,如果店址开动起来,胖瘦仙童适合做跑堂的,而胖子的嘴巴如此能忽悠,做个掌故的,也就是大堂经理的类型。而长得一身肌肉的大猩猩以后就可以做护院,也是传说中的打手。等到以后发达了,搞搞军火也不是不可能的。而自己的老婆,也就是刘媚人是专业的经济学院毕业的。掌管财务和财政。反正是自家人,倒也无所谓。做这一行,白天可以关门,晚上才是夜市。既不影响学业,也能赚一笔不错的收入。在利益和兄弟交情的份上。胖子猩猩,胖瘦仙童也爽快的答应了。

    张存志在和钱万一曾经做客的时候交谈过,祖上那一辈人是元末明初的钱万山一家的,虽然经历过三次大起大落。他们家里是一代代传承,是元朝人,世世代代在边陲,也就是现在的蒙古境内举家迁徙到周庄,考量了许多地方,为什么选择周庄,因为周庄在西接京杭大运河,东边链接浏阳河。而且浙江一带繁华之地,鱼米之乡。丝绸,粮食,手工品,陶瓷都可以卖出去海外,番邦。也就是现在的西藏,罗刹国,欧洲等等。罗刹国的枪筒,火药桶,马匹在浙江一带也非常的出名。所以在水路两地都有往全球发展的趋势的地理条件。所以用周庄作为外贸和流通的商品基地。倒是眼光卓远。外加生财有道。也在应子兵建立了基地,后来扩散到全国,特别是在苏南苏北,浙江安徽,京城都遍布全国。但是历来不相信官道。被搞得三次,原本开国朱元璋就玩死了。本来是支持张士诚,得到了张士诚的树碑立传,后来支持了朱元璋,万万没想到,开始的时候钱万山的两个儿子也得到捐官,后来修好了一半的南京城,南京还建造了“廊庑一千六百五十四楹,酒楼四座…还修了牢固的城池。用上好的瑞米和大块的花岗石等用秘法做的城池,比现代的水泥还牛逼。后来朱元璋翻脸不认人,找个借口叫匹夫为什么能够犒劳天子的军队呢?如果不是长孙皇后吹耳边风,说”老百姓不详,上天会惩罚他的。法制只是用来制裁哪些犯法的人。就把他发配到云南去把!后来钱万山带着‘聚宝盆’跑到边塞云南。接着朱元璋的而性格那是斩草除根啊。哪里容得下?于是第二次就把女婿流放到潮州,第三次就以三女婿全家八十多口人全部杀光。二女婿做人比较厚道,要不然全村的人不怕不必官府的刀器之锋利,保全了二女婿,也就是现在的一脉。加上钱万三除筑洪武门至水西门城墙外。还以龙角贡献,并献有白金二千锭,黄金二百斤,甲土十人。甲马十匹,建南京廊庑、酒楼等。真是人财两空啊。

    至于祖坟在哪里,钱王一也不知道,有人说在周庄,有人说在云南,有人说在边塞,有人说在。。。众所纷纭。

    但是张存志却不以为然,能做财富的人,不一定懂得官场之道。比如张士诚是个君子,有恩必报,属于枭雄。但是朱元璋可不是,只要有任何威胁自己的统治都会连根拔起。外加刚刚建国,需要大量的财富来重建,虽然钱莉莉一家人财富滔天,但是朱元璋所需的资金如同饕餮一样吞食。不低调一点还找抽。不是纯属老虎头上拔毛么。作死啊!第二个当年的钱万山是1296年的生人,而明朝建立是在1368年才建立,那个时候至少钱万山的儿子都62了,满打满算的钱万山至少也得80不低,外加1381年才平定云南,难道活了一百岁以上,张存志心中暗想道:“说不定是钱万山的儿子冒名顶替的,讨好朱元璋,所图不小。所以贪心不住蛇吞象,也早就了这段因果。

    虽然生意遍布全球,虽然落寞了,但是经过几百年的回复,拉开了局面。但是儿孙如何也不满堂,死的死,惨的惨。只留下这么一个的孙女。也就是张存志和钱莉莉结缘的原因。但是和张存志一样不喜欢和当局政治官道联系,吸收了教训。

    张存志吃饱喝足,然后告诉刘媚人晚上晚些回去。然后就如约赴会。

    张存志第二次来到着一座别墅,老头子热情款待,寒暄了一会,进入正题。本来钱莉莉对张存志起初的影响也不是很好,但是自从带了玉佩后。脸色变得红润起来,觉得神清目明,不由得转变许多。

    钱万一急于摆脱这种丧失儿子的悲剧,也希望自己能够儿孙满堂。在这些方便,人老了总是如此想也怪不得。但是张存志说道:“学业不可荒废,在寒假的时候。”当张存志说道自己读bj大学的时候。钱万一倒是一脸兴奋,觉得眼前的少年和自己的闺女有的一拼,颇有郎才女貌的意味。年轻有为,学历还不错,还熟读各种学说。有着很冷静的魄力,外加识大局,并没有被自己提出的优越条件所迷惑。越看越喜欢,有点看女婿的意味。打着擦边球,张存志也推着太极。

    关于明年出游,寻找祖墓,认主归宗的事,老头和钱莉莉表示坚决要去,张存志本来不想答应,但是看见这俩爷孙也没有反驳,在签订了无数条不平等的条约后,张存志心满意足的答应了。

    关于开古玩店的事,张存志顺带提了一下,老头便提出自己在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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