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探出脑袋询问时,四爷已收起了那淡的几乎没有的笑容,正在环顾打量她的马车内部,那双黑漆漆的凤目中不时闪过一道幽光,也不知到底在想些什么,听见风华的问话,眸光中迸射出一股凌厉之气,却又转瞬即逝。
四爷打量着风华精致无暇的可爱笑脸,感受到孩童特有的初生牛犊不畏虎的蓬勃气息,以及那连成年人面对他都罕有的坦然磊落,最终摇了摇头,微微沉吟片刻,并未回答风华的问题,却反问她,“是你救了爷,你这是去哪里?”
风华换好衣服,把帘子重新收进衣柜里,想了想,还是老老实实地道,“我本来是出来游历,我一个小孩子,去客栈不大安全,所以平时就歇在有水源的地方,无意间看到您昏迷不醒,唔,我倒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方向。”
四爷眼睛微微一亮,“既如此,你不如跟在爷身边,比漫无目的满天下乱窜更能学到东西。”
——四爷,你真的不是为了拐一个包你吃包你喝使用起来还免费的童工???
这话风华只敢腹诽,那么多封建王朝,她为什么就偏偏来了全天下人都是皇室奴才的清朝呢?皇帝是大奴隶主,皇子是小奴隶主,可她不愿意做奴隶啊啊啊啊……
但她也不会傻到再次直言拒绝对方,要说起来,五台山下初遇时,四爷是在“招揽”人才,可有可无,这次却比上回难拒绝多了,四爷的语气,之前一直透着疏离,而这回却明显亲近了许多,这才真是把她当自己人了,她不是不懂。
心中百转千回,她面上扬起惊喜的笑容,点了点头,于是年轻得还不太能接受拒绝的四爷满意了,一扫当初被风华拒绝时心头升起的那么一丝郁闷,立刻就摆起了主子的派头,“过来替爷更衣——爷的衣服呢?”
呃?
四爷正要掀被下床,猛然发现自个劲瘦的上身居然是□裸的,只裹了一层层白色绷带,全身上下只保留了一条裤子,忙缩了回去,重新端起那张难以亲近的冷脸,尽管他的耳朵尖都红透了。
风华抬起眼皮,莫名其妙地摸了摸脑袋,忽然想起那身被她剥下来的、被刺客砍得七零八落的、又是血迹又是泥土的锦衣,又想到她这里压根就没有成年男子的衣裳,顿时傻眼了。
第二十四章 囊中之人
很显然,四爷也注意到了那堆堆在床脚下的破抹布很有几分眼熟,不由得抽了抽嘴角,他知道他的衣服可能已经不堪入目了,但再怎么也应该有个形状,不至于成为现在这堆纠缠在一起的破烂布条吧?
——这杰作,不用猜,也知道出自谁手!!!
接收到四爷充满怨念的目光,风华转转眼珠搓搓手,讨好地笑,笑得灿烂而心虚,“那个,四爷,我这不是要给你上伤药嘛,又抱不动您,想帮您脱衣服都没办法,可我想您肯定是想干干净净地睡一觉的,这么脏兮兮的您哪能睡好?而且这衣服简直脏得不能再脏了,实在太影响您的形象了,所以为了您能舒服一点,我当然是义不容辞地帮您摆脱它们了,您不用太感谢我!!”
闻言,四爷那本来就跟乌云罩顶似的脸上,黑气更浓重了,“这么说,你觉得爷还要感谢你?——好,你已经救了爷一命,那好人做到底,后续的事肯定也给爷安排得妥妥当当周周到到的了?既然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爷的新衣服呢?”
这种结果她当时还真没多想,也许是她潜意识里其实也很想看看这位传说纷纭的冷面帝王更人性化的一面吧,哪怕是狼狈出镜也好啊,可惜人家气场太强大,锋芒逼人,冷森森瞪人的视线太具有压迫感,那种上位者藐视苍生浑然天成的威势一般人还真顶不住。
风华讪讪地一头扎进衣柜里,实际上是摸进了随身宝库,从中拎出几套仙器水准的宝衣,选了又选,比较又比较,最后肉疼地抱出一套最低级只能屏蔽水火毒侵袭的宝蓝色宝衣。
宝衣在被抖开的瞬间,化形为一整套清朝常服的里衣长袍马甲长裤长靴,风华慢慢从衣柜里爬了出来,摩挲着自己都舍不得穿的宝衣,小脸皱成了包子样,抱着小小希望地问道,“四爷,我这里没有成年男子的衣服,只有这套家传宝贝,能避水避火避毒,家传的哦,所以很多祖先都穿过,您还要穿么?”
四爷铁青着脸,看着风华这犹犹豫豫依依不舍的小气样儿,那不情不愿的包子脸真让人恨不得扑上去咬一口,那哪里是拿出一套衣服,简直像是割她肉了,他哪还猜不出她心里的盘算?以为说别人穿过就能吓退爷?哼,别说这是一套自己从未听说过的宝衣,就算是普通衣服,爷不想暴露身体也非得穿不可!!
不过现在既然连这小东西都是自己的了,这宝衣当然也是自己的!!!
脑中盘旋完某强盗逻辑的四爷,理所当然地漠着一张脸,冷冷地道,“爷不穿,你会做衣服?或者你想让爷光着身子?”
风华摸摸鼻子,她不会做衣服,更受不了一个大男人在自己面前光着身子晃悠,话说她虽然表面上是个小孩,可灵魂不是啊啊啊!!!
为什么她学法术没学到怎么剪裁衣裳呢?这可是居家旅行必备的优良技能啊!!!
“还不拿过来?”某大爷黑着脸低喝,很不满某小孩磨磨蹭蹭的拖拉行为,虽然是被人伺候惯了的,可他还没到随时随地都习惯裸/体的地步╭(╯^╰)╮……
——风华郁闷地摸摸头,终于体会到了“引狼入室”这个词的无穷威力。
笨拙地凑上前,先解开绷带,重新上一番药,然后裹上干净绷带,面对眼前既伤眼睛又伤她幼小心灵的性感裸体,风华是想看又怕张针眼,闭眼又怕错过千载难逢的‘赏色’机会,好容易给某大爷换好药穿好衣服,风华狠狠地出了一口长气。
这个过程,四爷张着双臂任小小的风华上跳下跳,前前后后地忙,半阖着眼皮,仿佛在养神一般,自始至终都没有真正流露过半丝心情,只从漫垂的眼底泄出一线不容忽视的精光,牢牢地锁定风华精致无匹的小脸。
“好了。”风华笑眯眯地望着自己的劳动成果,高兴地顺手拍了拍那宽阔的胸膛,感觉到手下的肌肉微微一僵,她才从得意忘形中反应过来,呃,她忘了,眼前人可不是她那些可以打打闹闹的哥们儿!!
也许是因为生来就是高高在上的皇子,眼前的人有一种让看遍现代各型帅哥的风华都忍不住满心赞叹的尊贵气度,他五官虽然端正深邃,却还不能算是这个时代所欣赏的那种柔和秀气的美男子,但即使没有精致华美的外貌来加分,那从骨子里溢出的自信骄傲的风采,那幽深凤眼的淡漠一瞥,也令他远远凌驾于世俗各种美男之上,乍一看,外形虽然瘦削,然而衣服下的身体,却意外地很有料,结实的肌肉下面,深敛着一股火热的爆发力,而穿上衣服后,挺拔冷峭的身姿,又宛若寒气森然的孤高冰山,极矛盾却也极迷人。
见四爷端着一张毫无波动的冷淡面庞,对她的忘形之举不置可否,风华暗自庆幸,急欲让对方忘了自己的小小失误,忙把四爷推进卫生间里,从小抽屉里抽出一套新牙刷水杯毛巾递过去。
谁知四爷却紧盯着牙刷,抿着薄唇,一动不动,风华猜他是不会用,又不好意思开口询问,挠挠头,心想还真是麻烦,不过她还是耐着性子把洗脸刷牙的工具以及放水的龙头都示范使用了一遍,可他还是一动不动,只是把视线从牙刷移到她身上。
两人互相对视了约莫十秒,四爷的浓眉渐渐蹙了起来,深邃的眼中透着极不耐烦的神情,散发出一股子冷飕飕的凌人气势,风华在如此超强的精神压迫下,脑中灵光一闪,她一拍脑袋,恍然大悟,敢情这家伙在等她亲手伺候啊!!
风华简直有些哭笑不得,期期艾艾地道,“四爷,您看这刷牙,还是自己来才好把握轻重,我没伺候过人,万一我不知轻重刷破您宝贵的牙——齿怎么办?何况您那么高,我这么矮,我就是想伺候您也够不着啊!!”
“爷不会。”四爷瞪着风华,言简意赅地道,摆明了就是赖上了某人,还理直气壮地教训上了,“有这推推拖拖的时间,事情早就做好了,这么笨手笨脚的,爷就是想提拔你,你也抓不住机会!!”
这叫什么事儿??
风华郁闷得很想买块豆腐撞墙!!
第二十六章 同车出发
四爷完全不按常理出牌,正常人面对陌生环境,面对救命恩人的言行心态完全没从他的身上体现,风华心里觉得很有趣,她的身份从有潜力值得招揽的清客谋士,变成了随侍,而这还是人家表达亲近信任的方式,真真是让人无语!
风华一边用尽可能符合常理的孩童言行与四爷周旋,卖力地演绎着一场充满狗血意味的对手戏,一边又仿佛抽出了自己的灵魂,漂浮在半空中,淡淡的观看着,毫无情绪波动。
她知道,眼前这个年轻气盛的清朝贵族,还没能到达喜怒不形于色的境界,有着贵族面对平民高高在上的通病,许是康熙还没有给予他那对他自己的人生几乎带有颠覆性打击的评价,所以他有理由任性使气,面对风华,成熟时会礼贤下士,幼稚时便出手掠夺,并没有牵扯太多利益算计,又或许,在他心中,风华还不值得他费尽心思算计。
风华并没有觉得侵犯尊严啥的,她又不是傻瓜,常年在社会上浸淫,又出身自军政豪族,哪可能连别人话里的真实意思都听不明白?四爷虽然说得霸道无礼,实际上却没有恶意,至于他的态度中表现出的明显的阶级矛盾,这就属于时代问题了,她可不打算以一人之力反抗整个社会的约定俗成,四爷这般对她,总比那些表面上笑容亲切暗地里毫不犹豫捅刀子的人强多了。
直到一切收拾妥当,四爷都没再开口,这种捉摸不定的言行性情,让风华也不由得产生一种“康熙大帝不愧是康熙大帝,果然够了解自己的儿子”的心情,“喜怒无常”,这样不算褒奖的评价,在风华没有接触胤禛这个人而只是通过史实研究时,总觉得就和那句著名的“辛者库贱妇所出”的性质差不多,然而当真正的人站在她面前时,她却有种,哦,原来真的是喜怒无常啊——这样很囧很囧的心态。
因为意外救了四爷,为了不暴露四爷的行踪也为了不暴露自己的目的,风华便没有按照原计划去找曹颙,再说她目前算是四爷的随从,径自载着四爷去他老子的宠臣家,或者丢下四爷自顾自跑路,都不是最好的选择,没得引起传说中睚眦必报心眼比针眼还小的雍正爷的“惦念”,那估计下半辈子除非她修炼成功升天了,否则就得面对人间帝王的天子一怒哇,她虽然不畏惧任何敌意,可也不想随便惹来棘手的麻烦!
四爷身上的伤表面上虽然愈合了,但流了那么多血的本质是不变的,好在冰箱里的材料够丰富,风华做了一顿简单营养的早餐,传说中挑食得令人发指的某人很给面子地吃光光了。
吃完早餐后,四爷一言不发地拉开车门——风华挑了挑眉,这位可比她以为的还要精明,要知道她的车门可不是推拉而是折叠的,如果不是观察入微的话,还真不一定能再首次就打开——
“这里是哪里?”
平缓的溪水边,树木稀稀疏疏,背靠着一座不高的山坡,坡上除了翠绿还是翠绿——正是四爷被刺杀的最后一处事发地点,风华居然懒到救了人还大刺刺地停在原处,也不怕那些遁走的刺客纠结同伙!!!
环顾四周,心中有了定数,四爷淡定地开了金口。
“唔,离江宁城五十多里的林子里。”风华低头想了一下,抬起手指头算了算,失望地道,“那些人可能以为我早已逃走,所以并没有回来检查,想是去了别处,我设置的陷阱没一个被触动的。”
“你当那些都是普通的刺客?!”四爷冷冷地道,眼底闪过一道幽芒。
风华愣了一下,旋即明白,八成是他那些兄弟干的,话说现在还没到夺嫡的时期啊,怎么就开始用这些阴狠毒辣的手段了?连表面上的和睦都不想再维持了?
只是,这破事儿本来跟她是一点关系都没有,可如今她出手救了四爷,在外人眼中就属于四爷这边的人,她纵是想抽身也来不及了,这样下去,对她的计划大大地不利啊啊啊……
“走吧,我们去江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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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形胜,秦淮逶迤,六代繁华都成,十朝京畿要地,这就是江宁。
这个时代的江宁府,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它巧妙底扼住了江南的咽喉,无论是经济还是政治,都绕不开这里,其繁华鼎盛之处,远非现代那属于南京一个区的地方可比,而织造更是一个油水极其丰厚的官职,在一个富庶的地方当了二十多年油水富足的官差,哪怕曹家再清廉也禁不住这一日日加剧的诱惑啊,想来曹家最后的惨淡结局真不算冤枉。
风华听四爷的吩咐,一进城就拐入城里相对冷清的南街,把马车赶到了一家人庭寥落的古玩店门口停下,店里的伙计正杵着头打盹,被马嘶声惊醒,揉揉酸涩的眼睛,一下子就看到了一大一小两名衣着打扮不凡、气势尤其迫人的男子(男孩),做他们这行的,最重要就是练个眼力劲儿,一看这两人大的尊贵小的精灵,就知道来了大主顾,小伙计甚是机灵,立刻走出柜台,点头哈腰地迎了出来,笑容热情地道,“欢迎两位贵客,贵客请进。”边说边神采奕奕地把风华请了进去,口齿伶俐,完全看不出他刚才就趴在柜台上睡觉。
这地方,应该算是四爷的一个据点吧?他到底是信任她,才这么自然就带她来了此处,还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她可不会以为自己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好运主角,仅凭两次见面就能让四爷对她推心置腹——不过,在四爷和那伙计没有关注到的角度,她玩味地勾唇笑笑,眯了眯光芒流转的猫儿眼,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对方的算计没有触及自己的底线,何妨当做参演了一出好戏?
风华虽有参演的自觉,可没有身为随从的自觉,虽然是比四爷落半步进了店门,却立刻就抛下了四爷,径自兴致勃勃地在店内转悠,不时地摸摸那些浸透了古韵华彩的古董,眼中充满掩饰不住的兴趣,这店布置得不错,一半真货一半假货,倒是能勾得住真正爱好的,以及一心想检漏的。
错耳之间,四爷和那伙计说了句什么,风华没有听清,却见那谄笑的伙计瞬间演了一出精彩的变脸——倏地,谄媚却虚假的笑容就变成了恭敬规矩的态度!!
那伙计在四爷耳边低头说了一句,“主子,此人……”
这句话压得极低,本来以他们的距离风华是不可能听到的,可他漏算了风华的变态之处,把他的试探防备接收得清清楚楚。
四爷朝风华瞟了一眼,见她看都没看自己这边,捧着一个三彩瓶摩挲不已,满脸欣喜,不易觉察地皱了皱眉,还是轻轻摇了一下头,“无事。”
风华暗自摇头,这四爷真够别扭的,连一声‘自己人’都不愿说,也罢,他不说破,自己也就装不知道好了,反而对自己有利。
风华跟在四爷身后跨进了后院,前面的店面看着规矩,后院却别有洞天,黛瓦白墙,映照着几杆翠绿的修竹,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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