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侠~”小女孩揪了揪他的衣角,眼巴巴地瞅着他,软软糯糯地换,亮晶晶的,小狗儿一样的眼睛里满满的都是崇拜。
“咳,我……我该回家了。”慕容月瑶尴尬地看着她。
小女孩揪着他的衣角不放,眼睛忽闪忽闪的。
后来……他走到哪,那小女孩便跟到哪,最令他抓狂的是,那小姑娘走也不忘糖葫芦,硬是扛着比她人还高的糖葫芦垛垛跟在他屁股后面跑。见她扛着一个糖葫芦垛垛跑得跌跌撞撞万分艰难,从小立志当大侠的他只得万分无奈地替她扛。一路问她什么都是一问三不知,慕容月瑶这才觉得事情大条了,正在他扛着一个糖葫芦垛垛拉着一个只会流口水的小姑娘头痛万分的时候,刚巧碰上三叔,三叔发现了她两侧耳垂上有两粒痣,那痣极易被误看成是耳洞,这样明显的特征,便告诉他这小姑娘八成是宝云山飞天寨盛飞天失踪了好久的女儿。
误打误撞,也算做了件好事,据说这小姑娘从小被人拐走,盛飞天一直悬赏寻人未果,倒是被他做了个顺水人情。
将她送回宝云山飞天寨的时候,她仍抱着他的手臂不肯放开,乌溜溜的眼睛瞅着他,奶声奶气地说,“大侠大侠,你不要走嘛,留下给我当压寨相公啊!”
他已经被这小姑娘磨得没了脾气,甚觉无奈,揉了揉她的脑袋拔腿便要走,结果那小姑娘居然一屁股坐在地上,哭得眼泪鼻涕一起流,一边哭还一边嚷嚷着,“相公!相公!”
他只得转身拉她,她却赖在地上不肯起来,仰着哭花的小脸,眼泪汪汪的瞅着他,嘴里还嘟囔着,“你给我当相公不?”一副不同意就继续哭给他看的样子。
当时,他是怎么回答的?他好像十分无奈地掏出手帕擦去她满脸的鼻涕眼泪,然后又捏了捏她粉粉脸颊,笑着说,“你太小了,等你十六岁的时候再来找我吧。”
“那你叫什么名字啊?”胖乎乎的小姑娘可一点儿也不好唬弄,她眨巴着眼睛,追问。
他纠结了一下自己十分女气的名字,又纠结了一下这起十分乌龙的事件,再看了一眼旁边忍笑忍得很辛苦的慕容云天,老神在在地报出了一个名字,“慕容云天。”
事后,那小姑娘还不知道从哪里偷了根木簪给他,说是什么定情信物,他不习惯用,转手就丢给慕容云天了,倒是慕容云天看起来喜欢得紧,一直佩着。
只是后来……慕容云天因为私自带他出府的事情,受了好一顿罚。
再然后……便发生了很多事情,那一段回忆,原成了他记忆里唯一的鲜活,鲜活到令一直生活在灰色世界的他无力回顾。
“喂喂,你在发什么呆?”一只白生生的小爪子在她面前晃了晃。
慕容月瑶回过神来,轻笑了一下,摇了摇头,视线落在她的耳朵上,因为刚刚沐浴过的缘故,两只耳朵看起来粉粉的,分外可爱。在小巧莹润的耳坠上,果然有一颗小小的痣,看起来十分像耳洞,他故意问道,“你为何不戴耳坠?”
“我没有耳洞呀。”盛宝华眨了眨眼睛,然后一脸的了然,伸手揪了揪自己的耳朵,“那个不是耳洞啦,是两粒痣哦,我阿爹说耳朵上长痣的孩子最孝顺了,所以一直没让我打耳洞,怕伤了痣。”
难怪他会觉得盛宝华那个名字十分耳熟,原来竟是她。
确认了她便是当年那个穿着大红袄,对着糖葫芦流口水的小女孩,说不上来为什么,慕容月瑶竟有些高兴。
见他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盛宝华也没有多说什么,她站起身,从怀里拿出一个荷包放在桌上,“这里有一些银两,还有几颗珠子,我虽然不知道你是什么人,但你吃了这样大的亏,想必是要讨回来的,我们相识一场也算缘份,其他我也帮不到你,这些留给你,反正我回家也用不着了。”
慕容月瑶看着她,一时竟不知道该说什么,她说得不错,慕容府他是一定要回去的,该讨回来的东西他都要去讨回来,那些背叛他的人,那些属于他的东西。
这半个月,他经历了人生最不可思议的事情,被最信任的人背叛,差点被自己的弟弟杀死,堕崖生死一线间,却是眼前这个会哭鼻子又异常强悍的少女救了他,带他走出荒野,现在,还给他留下盘缠。
“那……再见。”盛宝华学着江湖人士那样,不伦不类地抱了抱拳,转身走出房间,替他带上了房门。
作者有话要说:我……来更文了……
看在这次量比较足的份上,原谅人家晚更咩~
多谢捉虫,已改正。
闪电
盛宝华做了个梦,梦到小胡子叔叔扯着她的耳朵说咱宝云山飞天寨的人啥都吃,就是不吃亏,还说她丢了宝云山飞天寨的脸面。
从梦里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盛宝华懒洋洋地躺在床上,看着从木窗缝隙里透进来的一丝阳光发了一阵呆,然后一个鲤鱼打挺跳了起来,穿衣洗漱。
客栈楼下,财如命一边拨着他的金算盘一边伸着脖子往门外看,把盛宝华的消息卖给迷离门,他转手又赚了一千两,真是无本万利的好生意,只是那迷离门这次可千万别像上次那样,手脚那么慢。
正想着,楼上一阵踢踢踏踏的声音,他抬头一看,便见盛宝华神采奕奕地跑下了楼。
“早~”财如命挥了挥手,笑逐颜开。
“阿命你看起来心情真不错呀。”盛宝华蹦蹦跳跳地找了位置坐下。
“那是那是~”赚了金子谁不开心,更何况某个嗜财如命,并以此为名的家伙,财如命十分大方地扭头喊住正招呼客人的来福,“来福,送一笼汤包给盛姑娘~”
“好咧。”来福甩了甩布巾,跑进了里堂。
吩咐完来福,财如命一回头,便对上了一张放大的脸,盛宝华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柜台边,正趴在了柜台上,眼睛闪啊闪啊地看着他。
“阿命,这次来江湖,你是我碰到的最好的人了。”盛宝华眨了眨眼睛,一脸的感动。
财如命微微一笑,欣然接受夸奖。
端着小笼包的来福和站在一旁的旺财对视一眼,再次为自己家掌柜的无耻而汗颜,而盛姑娘……您真是典型的被人卖了还替人家数钱。
完全没有感受到伙计的腹诽,财如命若有所思地摸了摸下巴道,“盛姑娘,昨天跟你一同来的那位公子一大早就走了。”
盛宝华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我知道,我也准备回家了。”
财如命笑了起来,这次笑容里添了几分真心,“回家好。”正说着,他忽然注意到窗外有个青衣公子正策马而来,见他在客栈门口停了下来,财如命扬了扬眉,心道这次迷离门的效率不错呀。
季玉英跳下马背,冲进悦来客栈,他是昨天接到迷离门传来的消息的,那时他已经找盛宝华找了半个多月,可她忽然就在江湖上失去了踪迹,让一个人失踪的手段实在太多了,而且盛宝华那种不知天高地厚的个性又容易得罪人,只要一想起她可能在某个他不知道的地方被人暗杀了,他便感觉心神不宁。
江湖上只知道季玉英是龙吟剑主人,却少有人知道他便是神秘的迷离门门主,当初盛宝华初入江湖,盛飞天悬赏一千金的时候,他便接到有人卖出消息说发现了盛宝华在悦来客栈。可是那个时候,他却正因为与盛宝华的婚约而纠结,他那个不靠谱的老爹擅自作主替他与盛飞天订下亲事,在他极力反对的时候,那个不靠谱的老爹居然给他套上枷锁,将他关进了县衙大牢,准备将他打包送进洞房,好在他逃了出来。
那个当口,他接到盛宝华的消息,自然是瞒了下来,没有通知盛飞天。如果因为他当时的一念之差而害了盛宝华,他实在不知道要怎么跟盛寨主交待了。
半个月来的寻而不得,他正焦急万分的时候,昨天却忽然收到迷离门的消息,说盛宝华出现在凤仙镇悦来客栈,他当即不眠不休地连夜赶了过来。
大步冲进悦来客栈,季玉英一眼便看到他找了半个多月的人正好端端趴在柜台上和掌柜聊天,手里还捏着一只小汤包在慢慢地咬,眯着眼睛很是惬意的样子。
心,忽然便落到了实处。
“呀,季大侠~”财如命眯着眼睛打招呼。
盛宝华咬着汤包回过头来,也一脸惊讶,“季大侠好久不见。”
“你去哪儿了?”季玉英冰着一张脸走到她面前。
“唔?”盛宝华扑闪着眼睛,不解地看着他,这个问题是什么意思?然后又忽然联想到那日在河边看到他向慕容云天寻问自己的去处,不得疑惑道,“你在找我?为什么?”
“你爹托我来找你。”对着那双眼睛,季玉英心里居然一慌,便忍不住撒了个谎。
因为这一刻,他忽然觉得自己坚持了半个月的借口有点说不过去,如果说他这半个月的寻找和焦急是因为怕盛飞天责怪的话,实在太奇怪了,因为根本没有人知道他就是迷离门门主,退一万步讲,就算他是迷离门门主的消息暴露了出去,也没有人有立场来责怪他啊,他完全可以说自己不知道她便是盛飞天的女儿。
在平静的面瘫脸下,季玉英纠结了。
盛宝华却眼睛一亮,很是高兴地伸出爪子拉住了季玉英的衣袖,“我阿爹让你来接我的?”
季玉英抿唇,点头,视线落在那只拉住他衣袖的爪子上,白生生的,很漂亮。
“太好了,我刚想说要回去呢。”盛宝华笑弯了眼睛,然后又扭头看向财如命,“阿命,多谢你的照顾,我真的要回家了。”
财如命摸了摸她的脑袋,很是欣慰。
季玉英眉微皱,觉得那搭在盛宝华脑袋上的手有些碍眼。
“对了阿命,我的闪电呢?”盛宝华忽然问了一句。
“闪电?”财如命收回手,一脑袋的问号,通常来说,类似于“闪电”“奔雷”这样的名字都应该用在某些威风凛凛的坐骑身上。
“就是我的坐骑啊。”盛宝华点点脑袋,肯定了他的想法。
财如命的问号更多了,他怎么不记得盛宝华有什么可以称得上“闪电”的坐骑,等……等一下……他忽然想起了一头灰毛小驴……
“那天我骑来的啊,后来我去白湖山庄,便将闪电寄放在客栈了。”盛宝华再一次肯定了财如命的想法。
没错,她的小驴叫闪电。
谁规定驴子就不能叫闪电了。
财如命嘴巴抽搐了一下,“你的闪电在马厩。”
一头住在马厩里的驴子,还取名叫闪电,真是够了……
驴的智慧
盛宝华在马厩里见着了她心心念念的“闪电”,见着“闪电”的时候,它正卧在干草堆里打盹,不要问我驴子怎么打盹,总之它就是在打盹,不但打盹,而且它还一边打盹一边嚼动着嘴巴,嘴巴里叼着半根罗卜,面前的食糟里也堆了一堆的罗卜。
“怎么样,我没有亏待它吧,我可吩咐了来福要好生伺候着。”财如命拢着衣袖,笑盈盈地道。
“……它是谁?”盛宝华面无表情地看着卧里干草堆里某只肥胖如猪的动物。
“唔,不就是你的‘闪电’喽?”财如命眨眨眼睛,有些不解地看向那头蠢驴。
“那是驴么?那明明是一只猪啊!”盛宝华抖着手,悲愤地指向那小胖驴。
某只无辜遭受驴身攻击的小胖驴依然淡定地边打盹边嚼罗卜。
“噗……咳咳咳。”站在盛宝华身后的季玉英那张面瘫脸险些破了功,只得提起拳放在唇边,连连咳嗽。
盛宝华望着马厩里的小胖驴,目光悲切万分。
更悲催的事情还在后面,盛宝华走进马厩去拉小胖驴,结果那家伙死都不肯起来,就趴在那里啃罗卜。不要小看了一只驴的智慧,在它的驴眼里,主人那是个典型的见色忘驴的家伙,当初在客栈一见着那劳什子慕容云天,便立刻把它这可怜的小驴忘到了九霄云外,她不仁,就休怪它不义了,所以,与其跟着一个不靠谱的主人行走江湖,还不如赖在这吃喝不愁的地方比较幸福。
“你起不起来,再不起来我就给你改名叫蠢猪!”盛宝华气得跺脚。
嘁,就算它叫蠢猪,那也不能改变它其实是一头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驴的事实啊。
“可恶,死猪不怕开水烫是吧!你是不是忘记小花了?要是再不起来,等我回到飞天寨就把小花许配给奔雷!”盛宝华继续威胁。
小花?奔雷?
眼见着这情形是越来越诡异了,财如命和季玉英面面相觑,又极默契地扭头继续看向那一人一驴。
小肥驴依然淡定,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罗卜故,二者皆可抛,嗯,可抛。
盛宝华咬牙切齿地看着那可恶的小肥驴,忽然嘿嘿冷笑两声,弯下腰,伸出两个手指,捏起那小肥驴长长的耳朵,凑到它耳边叽叽咕咕了一阵,然后直起身子,转身走出了马厩。
于是,奇迹发生了。
小肥驴支愣起耳朵,忽然极其迅速地站了起来,三两步便走到盛宝华身边,十分狗腿的样子。
……啊喂,那真的是一头驴么。
财如命和季玉英再次面面相觑。
“咳,盛姑娘,你刚刚跟它说了什么?”财如命忍不住好奇地问。
“没什么,我只是跟它讨论了一道名菜。”
“菜?”季玉英也惊讶了。
“你们知道驴肉最新鲜的吃法是什么吗?”盛宝华露出牙齿,森森一笑。
“哦,怎么吃?”财如命有些好笑地看了一眼两股战战的小胖驴,看来这小驴还颇通人性啊。
“当然是新鲜地从活驴身上割肉来煮啊,你吃上那肉的时候,驴还是活的呢,叫声可惨烈了,一头驴可是吃上好几天~”盛宝华摸了摸小胖驴的脑袋,甚是慈爱,“这菜名呢……就叫活叫驴~”
可怜的小胖驴生生地打了个战,好吧好吧,生命总是诚可贵的,没有生命还要爱情和自由干什么。
财如命终是没有忍住,“扑哧”一下笑出声来,季玉英也扯了扯唇角。
正笑着,来福忽然连滚带爬地跑了过来,一边跑还一边嚷嚷,“盛姑娘,盛姑娘,有人找你!”
盛宝华还没有来得及问是谁找她,便见来福的脖子上架了一柄闪着寒光的宝剑。
青罗剑?
“姑……姑娘,小心你的剑啊……你看,盛姑娘不是好端端地在这里嘛……”来福抖抖缩缩地指向盛宝华。
“秦姐姐?”盛宝华瞪圆了眼睛,看向手持青罗剑,凶神恶煞一样的秦罗衣,站在她身后的刀疤男,不是阿七袁暮又是谁。
“宝宝,你真的在这里。”秦罗衣收起剑,气鼓鼓地走到她面前,“你做事怎么如此没有分寸!你知不知道现在整个江湖都在传是你盗了盟主的秋水集!”
“啊?”盛宝华傻乎乎地张大了嘴巴。
“啊什么啊!这半个多月你去哪儿了?在白湖山庄的时候,你为什么不辞而别?你知不知道曲清商那个女人怎么说你,她说你贼喊捉贼,盗了秋水集畏罪潜逃啊!”秦罗衣气得涨红了脸。
“畏罪潜逃?”盛宝华鹦鹉学舌一样,傻乎乎地重复。
嗯,也对,秋水集的确被她带出了白湖山庄,还给她当柴火烧了一大半呢,剩下的一大半她送给月瑶了。
“你怎么还在犯傻啊!”秦罗衣气急。
“别担心,盟主不会相信曲清商的一面之辞。”季玉英皱了皱眉,走上前轻轻拍了拍盛宝华的肩。
“曲清商呢?”盛宝华扭头,看向秦罗衣。
“她啊,她可春风得意得很,跟着慕容云天回慕容府了,慕容家主身故,慕容云天当了家主,这半个月他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