彷佛母亲包覆著孩子,彷佛抓紧最后一根救命草般,相依相存。
那个男人临睡前不是对他说晚安,而是明天见。
“睡吧,明天再说。”杜孝之浅浅的吐息也是暖的,余时中本来就犯晕,听著他的话不一会就沉沉入睡。
寒窖般的老宅卧室,只余一盏微灯,和一到比微光还低微的视线,凝视一方,久久不退。
☆、三十
余时中醒来的时候发现在自己躺在一张豪华的大床上,彻底傻了眼。
仔细一看,床头上繁丽的浮雕,和夸张的绒布床帘,余时中才从被封印在角落的记忆捞出一些画面。
他第一次主动去找杜孝之,就是在这栋房子,确切的说,这间卧室……的这张床上,当时的狼狈、羞愤以及屈辱,余时中死也不想回想第二遍。
他摸摸身上的睡衣,丝质好到折不出皱痕,最奇怪的是它完好无缺的挂在应该在的位置,身体也没有任何不适。
余时中又傻眼了,没记错他昨天是醉透了,那位蓝西装的蒋先生带来的葡萄酒就跟他本人一样高贵而霸道。一般来说他是不喝酒的,要不是听到昨天那番话,但……余时中懊恼得抓著头发,他记得他只喝了两杯吧,就醉到不省人事。
更令人费解的是,杜孝之把醉态横生的他抱到床上,就只是放著,那个为了自己的喜好无时无刻不想灌醉他的杜先生呢?他明明还脱了他的衣服,但就早上了,还帮他套了一件睡衣,太匪夷所思了。
余时中完全不能理解跟个醉鬼厮混是什么美事,这么说起来大哥以前也挺喜欢不时找他晚酌,有时候他自己乾脆不喝,就看他一杯两杯,然后就被放倒。
杜孝之的方式另当别论,他第一次就被迫当著他的面喝下半瓶XO,好像……就在这间房间。
总之这种难得的机会杜孝之居然就这样放过他,当然他绝对不是在意还有其他人在场,就算当著大家的面,他都……到底现在几点了,余时中呆呆得抹了一把脸。
他懒洋洋得洗漱完,才看到床头柜上放置了一套崭新的衣服,还收在礼盒里。
他从盒子里拿出一件浅紫色的衬衫和米白色的休闲裤,也没有多想,就把衣服套上,换好后才察觉到衣服异常得合身,好像量身订制一般。
他撑著柜子站起来,瞥到礼盒里还有一个小盒子,打开一看,是一对珍珠袖扣,其珠身圆润,珠光秀致,看起来非常昂贵。
既然放在一起应该就是叫他用的意思,余时中对穿衣打扮没有什么概念,他想也没想就把袖扣别上袖子,米白色的珍珠搭配衬衫的颜色,余时中用他牛嚼牡丹的眼光看过去,倒还挺合拍。
他沿著阶梯蹒跚得走下楼,阳光从四面八方透射进这栋豪华的大房子,像温暖的流水,流淌一片宁静。
房子外是一簇簇精致的花园,应该是有人定期来修剪,即使杜孝之不住在这,精心雕琢的花卉依旧善尽自己的职责,用尽生命争妍吐艳。
空气伴随美好的花香,和清晨雀跃的鸟语迎送,宿醉后的烦闷和独自一人的局促顿时消去一大半,这栋房子看起来好像也比较不讨人厌一点点。
余时中突然想起来余梦伦好像说过杜莉丝讨厌植物,不知道下次再来的时候,还会不会有现在盎然的光景。
他漫无目的得在一楼的空间踱步。他才看过时间,刚过十点,杜孝之似乎出去了,他也乐得清闲,至于其他人,遇到之后再说。
余时中本来以为没有人在家,没想到客厅居然有人影。
他不是没想到会遇到蒋晓城,只是没想到会单独遇到他。
男人听到脚步声就立刻敏锐得抬起头,余时中只能木讷的点点头回应。
蒋晓城今天换上浅灰色的休闲西装,跟昨天一样的俐落剪裁勾勒出完美的身材曲线。他今天没系领带,比起昨天雍容贵气的打扮,少了份咄咄逼人。
余时中直觉这个男人非常不好亲近,虽然从昨天他跟Aaron的互动看来,他很和悦甚至称得上温柔,但只仅限于余梦伦在他旁边的时候。
余时中不想节外生枝,打过招呼后就准备挪步撤退,没想到蒋晓城竟然有闲情叫住他。
“你的酒量真浅,比梦伦还要差的人我可是第一次见到。”
余时中不知道要回什么,只好呆呆地站在原地。
“杜孝之去公司开会,梦伦还在睡。”男人一语解开他的困窘:“你不必紧张。”
余时中抬头对上男人的视线,虽然冷漠,但并没有丝毫轻慢的意味,他有礼貌地回以问候:“蒋先生早安,昨天……实在不好意思。”
蒋晓城正眼打量起面前的青年,杜孝之的品味他不予置评,但从青年的举止和涵养看来,果然是含金汤匙出生的少爷,他想起梦伦曾经如何赞叹年轻时候的韩小姐,是怎样媲美天上谪仙,不论曾经遭遇过变故,举手投足的气质和烙印在骨子里的教养,是骗不了人也模仿不来的。
“不会。”
余时中注意到蒋晓城探究的目光,果然蒋晓城便开口道:“衣服穿起来怎么样?”
☆、三十一
“觉得如何?照镜子没有?”
蒋晓城又问了一次,带他来到玄关的镜壁。
余时中觉得莫名其妙,衣服能穿就好,又不是女人,照什么镜子啊……但架不住蒋晓城的威势,只好抬起眼皮跟他一起看向镜子里眉头紧锁的青年。
古铜色的镜面勾勒出一抹纤细的身影,铜镜反射出雍容奢华的金光,彷佛金色的丝线,照著原有的花纹重新纺织一层薄绸,覆盖在浅紫色的衬衫上。衬衫的布料很软,色泽很柔腻,孱弱得依附在青年修长的骨架,细瘦的腰身一览无疑。
余时中仔细一看,发现衬衫上的花纹大有文章,只有在背光的角度下才会浮出一大片繁丽的暗纹,像是一大团凌艳的紫色绣球花,硬是让他一幅落难败柳之姿在镜子里照出明媚的春色来。
“嗯。果然不错。”
纤瘦的青年身旁站著一位高挑的绅士,蒋晓城不知道何时也走进镜子照射的范围。镜中的男人,仅仅若有所思的蹙眉,就喧宾夺主占去一大半的风采。
男人用一种精雕细琢的眼神打量他身体的每一丝一寸,从领口到袖扣,锁骨到脚踝,那吹毛求疵的态度可媲美刻薄而刁钻的鉴定家,而余时中正是那片待价而沽的物件。
余时中直觉是这套衣服的缘故,即使只是单薄的一层衣料穿在身上,都好像被火烧一般滚烫。
“我说的是我的眼光。”蒋晓城双手抱臂,非常满意。
“听孝之的描述我就大致上有个方向。你果然适合穿丝绸,尤其用色要浅,衬出你天生就乌黑的头发和眼珠,皮肤会更亮,紫色太鲜艳,我本来是打算用鹅黄色,恩……杏色的牡丹好像也是不错的选择。”
余时中微愣:“这是你做的衣服?”
“对。”
蒋先生好像发现了什么新大陆的新品种,冷漠的眼眸闪著璀璨的光芒:“丝绸布料的确是个好材质,你完全穿出这件衣服我要的感觉。”
余时中就不明白他眼中的兴奋打那儿来往那儿去,什么时候他这种乾煸豆芽菜也能创造灵感了。
等等,他昨天不是说他是食府的老板吗,原来现在的有钱人流行做衣服这项娱乐吗?余时中决定暂时不去细想他说的话,他举起双手左右亮了亮手腕:“这个也是你给我的?”
蒋先生看了那对珍珠袖扣一眼,淡淡莞尔:“不尽然。”
“呃?”
余时中这时候才想起昨天的谈话有提到蒋先生有个自创品牌,在好几个国家都有开柜贩售,原来是个时尚品牌。
这就是他完全没有涉足的盲人区块了。对于高级品牌,他只晓得高秀明爱穿BOSS的西装和皮鞋,以及冬天几乎不离身的CK黑色围巾。
但自从认识丁香后,高秀明接触的品牌登时版图大扩,经过丁香之手的领带不再只是往时余时中替他打的蓝色或墨绿色的低调款式。高秀明每天配戴的花样琳琅满目,配件也越来越多,有些是余时中看都没看过的珠石钻饰。(余时中心里想总之只要很帅都很好)
余时中心想他当然不晓得这些英文字母排列组成的牌子,他都一年没回过家了,遑论替大哥打领带。
倒是杜孝之使用的品牌他更清楚一些,尤其是每天打的那条蓝色领带,连同西装永远都是青一色的范伦铁诺。他会记得品牌的名字,是因为杜孝之给他穿的衣服也都是这个品牌,由此可见他对喜好的执著。
除了尔偶比较正式的场合,杜孝之才会配戴领带夹跟袖扣等配饰,平时他只有手腕上那只百达翡丽从不离身。
他知道杜孝之非常喜欢那只表,余时中替他摘下来的时候也曾经仔细看过几眼。
那是一块很普通的表,即使是非常昂贵的高级名牌,款式却经典而简约,并不是很特别,但余时中就是觉得这只表很眼熟,好像在哪里看过,这种凭空而生的熟悉感又令他感到陌生无比,这令他想起一个许久不曾忆及的故人。
那位故人曾经也有一块片不离身的表,一块他亲手改装的复古怀表。然而早在多年前就坏掉了,就在余时中的面前被打成粉碎,他亲眼看到表内的零件散落一地,完全回天乏术。
肯定是他记错了,百达翡丽可谓表中之冠,他的父亲以前就非常喜欢,以杜孝之财力与品味,有几只名表实属寻常。
“中情西貌,丝绸质料做出来的衬衫,用在你的身上效果斐然,不,我想用超乎预期这个词。”
蒋晓城居然开始专业的讲解,那眼神好像看著出嫁的女儿,难得的温情又在他的眼眸凝聚:“这是真丝乔其,他的质料轻薄手感滑腻,垂性非常良好,但相对的撑不起架子。所以我在袖口跟领口的部分加了抗皱性的双绉,暗纹也比较细腻。”
余时中听得云里雾绕,只能点头称是。
“好,真是好,跟我想的分毫不差,你的体格骨架完全可以诠释……宝贝,你觉得呢?”
“呃、我本来不想打扰的,真是……早安,时中。”
余时中转过头,看到余梦伦正好路过玄关,他对蒋晓城做了一个鬼脸,并亲切得跟他打招呼。
可能刚睡醒,他的头发蓬松而凌乱,衬衫随性得露出一截在裤子外,扣子还错了两颗,余梦伦眯著眼睛靠在墙头,似乎还没清醒,惹得蒋晓城皱起眉头。
“喔,你穿起来很不错呢。恩,真的,Richard设计的哪有失败的道理。”
“既使从你的敷衍里得到毫无意义的评价,我依旧感到至高的荣幸。”
“少阴阳怪气的。”余梦伦才不理他,继续跟余时中聊天:“没有宿醉吗?看昨天杜哥的紧张劲,我还以为你对酒精过敏呢。”
“……是我,不好意思。”
“唔,不用这么生疏喇,噗,你跟你的长相差真多。”
那我的长相该是个怎样的人?余时中看著余梦伦清爽的笑脸,也逐渐觉得嘴角不再僵硬。
梦伦的长相给人一种慢条斯理的舒畅,端正归端正,但也不是特别出色,尤其站在明星气质的蒋晓城身旁一对照。可能因为学过音乐的关系,他的眉目和谈吐都带著恬静的气质,不是余时中要过度意识,但他现在下意识对会谈钢琴的人不假辞色,然而这位相识不过一天的青年却立刻让他放下心防。
“喂,你是不是对他说教了?不然怎么呆成这样?”
“恩,你倒提醒我好像很久没说过你了,你可以先从现在的样子开始解释,我在听。”
“啊、”余时中低头一看,碎念道:“有够罗嗦。”
余时中见状,脱口问道:“你们是什么关系?”
蒋晓城锐利的视线硬生生划过他的脸,他没有回答,余时中问完才觉得好像有点没礼貌,既然人家不想说就算了。
余梦伦边扣上钮扣边道:“嗯?昨天没说吗?”
余时中用力想了想,摇摇头。
“Richard是我叔叔。”余梦伦坦然道:“恩……我家老太太强迫大家用英文名字叫她,所以我习惯叫大家的英文名字。”
余时中恩了一声,偷偷瞄了蒋晓城一眼,余梦伦发现后笑道:“Richard其实不年轻了哈哈,他比杜哥还年长呢。”
“好了,梦伦。”蒋晓城打断他,顺手帮他把最后一颗扣子扣上,又拨了拨他的头发才道:“还差了一样东西,你有看到……”
余梦伦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素面绒缎的礼盒:“嗯,我拿来了。”
黑色的盒面用白金烫印两个花体草写的英文字,蒋晓城接过来,从里面拿出一条坠炼,细看之下是用五颗珍珠串连而成,没有多余的装饰。
在余梦伦的注视下,蒋晓城从背后替余时中戴上。
坠炼的长度像是精算过他的脖子长度,五颗珍珠不偏不倚地垂在领口间,每颗的色泽柔亮而剔透,跟他手腕上的袖扣是同样的珍珠。
“真像。”余梦伦轻叹。
蒋晓城不予置评,毫无波澜得欣赏镜中风姿卓然的青年。
☆、三十二
傍晚,余时中穿著蒋晓城送给他的衣服,和那套珍珠配件,来到本市赫赫有名的燕子楼。
余时中独自一人搭乘电梯到达最顶层,一开门便有侍者守在电梯外,在他的带领下,弯弯绕绕得走进燕子楼。
这燕子楼不是一般的高级餐厅,不是有钱就能吃到,其店内所有的包厢全部不对外开放,算是老板的私人会馆,它位在全国数一数二的正品集团底下的顶级酒店─翠风酒店的最顶层。
燕子楼的包厢除了以四季花卉野雉命名外,还有一间独一无二的阁楼包厢,提名楼空。
正如其名,燕子楼的阁楼包厢是一座独立的别楼,盖在顶层的更上一层,周围环绕螺旋式的云梯,重点是它是露天的。
说露天也不对,因为包厢还是在室内,只不过四面的墙壁都是透明缕空的玻璃,只要站在原地环绕一圈,就可以收揽这座城市最美丽的夜空。
阁楼包厢的格局很有份量,起码是挑高两个楼层建构而成,整个环境像是被一个巨型玻璃橱窗收纳。顾名思义,阁楼包厢由一座回旋式云梯,通往二楼的平台,平台是透天的,四周由四支画柱铺开木制的围墙,因此余时中从楼梯下只看的到一扇隐蔽的垂帘。
云梯底下有架设预备餐点的平台,服务生和厨师各自坚守自己的岗位,余时中进到透明的玻璃墙后,就换成另一个旗袍制服的漂亮小姐接待他,她礼貌而温婉得请示余时中自行上阁楼。
余时中掀开垂廉才发现,原来还有一道墙隔著,楼下的觥筹交错声顿时飘渺如烟,只剩细微到分辨不出的动静,隔音效果令人结舌,隐私相当到位。
他绕过墙壁,终于见识到名闻遐迩的阁楼包厢。
偌大的空间只在中央摆了一张四人大小的桧木桌,椅子上的雕刻相当具有中国风情,椅背挂著以国画笔法的花卉为图腾的丝制品,与周遭桧木的建筑相得益彰。阁楼内空无摆饰,除了木桌后一具画屏,画中小桥流水,湖面中隐约有一座楼的倒影。
余时中没再多看,悄声来到餐桌前。
餐桌上只坐著两个人,和一位便装的年轻人伫在桌测,倒茶伺候。
余时中悄然无声得走到杜孝之身旁,男人却从他进来到现在完全没有拿正眼看他,当他是空气一般,倒是对面的男人见他不发一语,低头垂睫的乖巧模样,笑意盎然得请他入座,并暗示性的看向杜孝之。
杜孝之也不接腔,转了转手腕上的表。
“想必你就是在杜少家作客的朋友,请坐,喝什么茶?鄙姓叶,今天我作东,不用拘束。”
作客?圈养还差不多吧,杜孝之的朋友就是面子多,但总比那些连里子都不要的好多了,他很清楚自己在别人的眼中是什么角色,所以不用拿翘也不必矫情。
“谢谢。”余时中还是低著头,杜孝之的脸色也不必揣测了,他今天收了那么一份大礼,总得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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