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帐帘一挑,曹洪从外面走了进来,他脚步轻快,眼睛里有一种掩饰不住的兴奋,一进帐便笑嚷道:“则,我有好消息告诉你!”
于禁没有理睬他,甚至连眼皮都没有抬,曹洪一怔,他随即明白过来,对两名军医使了个眼色,两名军医给于禁盖上夹被,退了下去。
曹洪在他身旁坐下,笑眯眯问道:“怎么,还在为贬职的事情恼火?”
于禁叹了口气,“从虎威将军被贬为牙将,谁能受得了?”
“这个你不用担心,主将对你的贬职若没有丞相批准,是没有半点意义,你这么多年的功绩怎么可能因为一次败仗而被全盘抹杀,则,放宽心,不会有事!”
其实于禁也知道没有曹操同意,曹仁对他的处罚不会生效,但人心就是这样,大多时候是当局者迷,需要一个外人来解开心结。
曹洪的及时安慰使于禁一颗心终于放下,他点了点头,又笑问道:“你刚才说有什么好消息?”
“贾和走了!”曹洪按耐不住得意地说道。
“走了?”于禁没有听懂他的意思,诧异地问道:“去……哪里了?”
“回邺城了,他自觉没趣,借口探母回去了,大将军也批准了他的请求,反正那个浑蛋再不会出现在我们眼前。”
于禁实在了解曹洪,此人心胸狭窄,锱铢必较,从不会轻易放过得罪他的人,贾诩虽然被送走,曹洪就此会罢手吗?
他抬头注视曹洪的眼睛,试图从他的眼神中证实自己的推断,曹洪丝毫不加掩饰,眼中露出冷酷的杀机,他侄曹昂、曹安民死在宛城,那他同样也要在宛城祭奠他们。
宛城,夕阳西下,苍山如火,层林尽染,官道上的行人和车辆都拖出长长的身影,疲惫地向北方而去。
这里是宛城以北的官道,已经进入西鄂县境内,官道东面紧靠宽阔的洧水,夕阳照耀在水面上,火红色的波光粼粼,仿佛水面着火一般。
一辆由二十名士兵护卫的牛车也在官道上缓缓向北行驶,牛车小窗上,贾诩靠在窗前,远远注视着夕阳落山,晚霞照在他那削瘦枯黄的脸上,目光里充满了无限惆怅。
距离宛城之战已经近八年过去了,他以为仇恨已经泯灭,但没有想到仇恨依旧深深地藏在曹氏弟心中,曹洪性格急躁,喜怒溢于颜表,把仇恨表现出来。
那么其他人呢?曹仁的虚伪和冷淡。甚至曹操的外热内冷,使他始终无法进入谋士核心圈,其实这些都是仇恨未泯的一种内在表现。
贾诩不由想起张绣,尽管张绣的女儿嫁给曹操之曹均,本人还被封为扬武将军,但这都无法掩饰张绣被冷落的事实。
就在他上月动身前往南阳前夕,张绣还找到他,告诉他一件事,他年初在城门洞中遇到曹操长曹丕,结果被曹丕辱骂,张绣情绪低落,说曹丕迟早必杀他,言语中有一点埋怨之意。
当初正是他贾诩力劝张绣归降曹操,从当时的情形来看,曹操二征宛城,张绣必败,投降无疑是正确的决定。
但事隔八年,曹氏家族依然对他们刻骨怀恨,曹操虽然能容忍他们,那其他曹氏宗族呢?还有曹丕、曹植等人,曹操死后嗣继位,还会放过他们吗?
这让贾诩心中也有些疑惑起来,难道当初他劝张绣投降,真的错了吗?可想到曹洪的仇视,和曹仁的暗箭,贾诩不由长长叹息一声。
这时,旁边书童小板儿将一杯凉茶递给他,“阿爷,喝点水吧!”
贾诩收回思绪,接过茶杯笑问道:“到哪里了?”
小板儿鼻尖长个圆圆的大黑痣,活像后世的米老鼠,他非常机灵,跟随贾诩已经四年,今年十一岁,他探头向外看看,笑道:“阿爷连这里都不认识了吗?这里是白羊桥,我们刚刚进入西鄂县。”
“哦!已到西鄂县了么?”
西鄂县是宛城的属县,当年张绣大军就部署在西鄂县,贾诩还在这里忙碌了近半年。
贾诩苦笑一声,“看来我真是老了,居然连西鄂县都忘了。”
“阿爷没有老,阿爷还能活到一岁。”
“这孩!”
贾诩笑着摸了摸他圆溜溜的脑瓜,想起了自己的孙,一时间心中充满了长辈的慈爱。
就在这时,护卫他们的屯长赵士元奔上前急声禀报道:“参军,后面有不明骑兵追来了,恐怕来者不善,我们是否可以弃车改为骑马。”
贾诩挑开棚帘向后面望去,只见后面官道上尘土飞扬,似乎有名骑马的黑衣人向这边疾速追来。
一转念,贾诩便明白了,这是曹洪要在半杀人,只要自己死在半,也和他曹洪无关,完全可以推给沿途乱匪。
贾诩暗骂一声,一把抱起小板儿从从牛车里跳了出来,此时他连自己最心爱的几箱书也不顾了,性命才是第一重要。
护送他去邺城的二十名士兵,只有屯长赵士元一人骑马,其余士兵都是步卒,他们除了一辆牛车外,还带了两匹老马,以防万一,现在就要靠这两匹老马救他们的性命。
贾诩是凉州人,跟随董卓多年,马术着实不错,他将小板儿放在马上,自己翻身上马,一只手搂着吓得直哭的板儿,双腿一夹马肚,老马直冲出去,这个时候,士兵们也顾不上了,他们只是步卒,根本帮不了自己。
贾诩打马沿着官道疾奔,回头偷望,不由暗暗叫苦,他还指望赵士元率领士兵们抵挡一阵,结果他们跑得影都没了。
数十名黑衣人紧紧追赶自己,相距不到两里,这才跑出七八里,贾诩骑的老马已经支撑不住了,开始吐白沫,速也越来越慢。
此时夕阳早已落山,天色已昏暗,黑暗的暮色如魔王的手掌般向大地笼罩下来,官道右面是宽约十余丈洧水,贾诩不会水,下去就是死一条。
而左面是莽莽森林,阴森黑暗,透露着诡异的气氛,这时后面追兵已不到步,他们开始射弩箭,一支支弩箭从贾诩头顶呼啸射过。
噗!一支箭射在贾诩头顶上,贴着头皮插入发髻,变成一支别致的箭型发钗。
贾诩吓得魂飞魄散,一脚将小板儿踢下马,这个时候莫说是书童,就是亲孙,他也会毫不犹豫丢掉。
贾诩调马跑出了官道,拼命向步外的森林奔去,森林里不便奔马,或许他还有一线逃命希望。
但贾诩立刻绝望了,森林内竟迎面奔出一队骑兵,足有余人,呈扇形将他拦截住,不过贾诩忽然发现,这些人不是黑衣人,竟然是曹军骑兵,为一员大将,手执双戟,身材高大魁梧,威风凛凛。
不等贾诩开口,双戟大将喝令道:“照顾好贾先生,其余弟兄跟我来!”
他率领数十名骑兵迎着黑衣人冲过去,如猛虎冲入羊群,双戟大将所过之处,杀得黑衣骑士人仰马翻,惨叫声响成一片。
贾诩见此人凶猛无比,以一敌,他蓦地想起了当年的双戟大将典韦,心中更加惊讶,此人莫非是典韦附身?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些骑兵和黑衣人敌对,自己有救了,这时,贾诩看见小书童板儿哭哭啼啼向自己跑来,好像头也摔破了,满脸是血。
贾诩一阵心疼,连忙翻身下马,搂住小书童安慰道:“阿爷刚才没有抱紧你,不小心让你跌下马,下次咱们再不骑这种劣马了。”
小书童连连点头,也不哭了,这时战斗已经结束,四十余名黑衣骑士被杀一半,其余都调头逃走了。
双戟大将催马缓缓上前,翻身下马施礼道:“救援来迟,让先生受惊了。”
贾诩忽然又觉得他们不像是曹军,心中更加惊疑,小心翼翼地问道:“请问这位将军尊姓大名?”
双戟大将一笑,“在下江夏甘宁,奉守之命请先生去江夏做客。”
贾诩仿佛一脚踩空,俨如刚从虎口逃出来,又一脚踏入了火坑,居然是刘璟的人。
他脸上慢慢露出一丝苦笑,似乎有点明白了,恐怕于禁逃出来就有了伏笔,而且曹营内必有江夏探,否则他们怎么会知道自己要回邺郡?
还居然派出甘宁来阻截,这个刘璟倒也挺看重自己,他立刻稳定住了心神,拔下头上的箭钗,用手指掸了掸长袍上的灰尘。
“既然刘守如此热心邀请,那我就跟你们走一趟吧!”
第259章 初到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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邺城,这里原是袁绍都城,曹操在建安九年夺取邺城后,为了便于控制河北,遂迁都于邺城。【】
不仅将汉帝和朝廷官迁来邺城,同时丞相府和很多重要大臣的府邸也一并迁来,使邺城的重要性一跃超过了同为都城许昌。
此时已是四月上旬,曹操率二十万大军远征乌桓,已出发一月有余,邺城便由其长曹丕率五万军镇守。
邺城号称河北第一大城,城池周长四十余里,有人口十余万,北靠漳水,土地肥沃,农业十分发达。
经过数年的战后恢复,邺城也渐渐恢复了往昔繁荣的商业,南北商人往来,络绎不绝,各种南北货堆积如山。
这天下午,一支由十几人组成的商队沿着宽敞的官道向邺城南门而来,商队牵着余匹骡马,满载着大包小包的货物,在邺城,这样的商队只能算中等,每天都有很多支出现。
商队为两人骑马在前方而行,一人年纪稍大,体型瘦长,皮肤微黑,另一人则十分年轻,二十余岁。
这两人年长者正是做客江夏的袁绍主簿李孚,他在邺郡呆了数年,对这里非常熟悉,所以刘璟命他为领队。
另一人是江夏长史府从事刘敏,刘先之侄,为人细心稳健,颇有胆色,刘璟对他十分器重,为了锻炼他的能力,便命他为副领队,一同前来邺城。
他们乔装为一队南阳郡商人,满载着从荆襄买来的楚锦,这种锦缎古朴大气,在许都上层社会受欢迎,在邺城也能卖个好价。
当然,他们的真正任务,是将贾诩的老母妻儿转运回江夏,按照任务的重要性排序,这次任务被定为甲一,也就是其重要。
在江夏军的卷宗记录中,把徐庶母亲接到江夏,确定的重要性是甲二,现在为一个曹操谋士贾诩的家人,居然要执行最高等级任务,这着实让刘敏不解。
一个贾诩难道比徐长史还重要吗?这几天刘敏总在想这个问题,思不得其解。
旁边的李孚也在想自己的心思,他心中也同样充满疑问,不过他的疑问不是贾诩,而是他自己,他没有想到刘璟竟然让他来执行这个任务,固然是因为他熟悉邺城,在这边有一定的人脉。
或许他可以认为是一种帮忙,但李孚还是觉得心中怪异,从临行时刘璟的吩咐和接受任务的过程,根本没有一点帮忙的意思,刘璟完全是把他当做下属来看待。
可是他当初和刘璟约好,必须是袁尚、袁熙兄弟死去,他才会效忠江夏,现在显然条件还没有成立,难道刘璟已经忘记了这个约定?
可经历了这一个月的相处,尤其和廖化的转战,让李孚有了新的感悟,他对刘璟了解不多,但他却很了解廖化,武双全,胆识过人而不失谨慎,是一个难得的将才,据说廖化还是出身黄巾军。
更重要是刘璟几乎把所有骑兵都交给了他,廖化完全是大权在握,如果廖化愿意,他可以带着这支骑兵去投降曹操,从而获得高官厚禄,但廖化压根就没有这个想法,他对刘璟忠心耿耿。
正是这种信任和忠诚使这支骑兵发挥出了大威力,这让李孚感叹不已,相比之下,袁氏兄弟互相猜忌,争权夺利,最后被曹操各个击破,河北败亡,有因必有果,就算他再跟随袁氏兄弟,他还可能有前途吗?
李孚心中已经动摇,他就像后世一个参加实习的员工,当实习期满后,他已经对这个事业产生了认同感。
也正是这种认同感,使李孚在接受邺城任务时,并没有拒绝,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接受下来。
“李掌柜,到城门了!”
一名伙计的提醒,使李孚也沉思中醒悟过来,他回头吩咐手下,“尽量少说话,一切由我来应付。”
手下大多是南方人,一开口便会引人注意,商队很快到了城门口,有士兵在执勤盘查,一般的菜农、单身商人、挑夫或者老弱妇孺都不会过问,但像他们这样,有近二十人,又有匹健骡,肯定要被盘查。
李孚很清楚,一般五人以上要盘查,二十人以上就要被带去衙门专门询问,所以他只带十八人进城,另外还有十余人留在城外。
“你们是哪里来的商人?”离城门还有十步,一名军官老远便走上来问道。
“我们是从南阳过来,运点货物来赚点小钱。”
李孚笑容可掬,说着和军官同样的口音,说话间,一小锭黄金已迅速塞入军官手中,约重五六两,旁边刘敏看得很清楚,脸顿时红了。
军官立刻眉开眼笑,拍了拍货物,“兄弟不错嘛!居然弄楚锦来卖,这东西最近卖得很火,南阳那边听说在开战啊!”
“开战归开战,生意还得做不是,否则大家都喝西北风了。”
“倒也是,兄弟走南闯北,看来是明白人。”
李孚呵呵一笑,“做点小买卖,养家糊口。”
军官也不再为难他们,一挥手对士兵们喊道:“没问题,放他们进城!”
商队便浩浩荡荡入了城,没有再遭任何盘查,进了撤城,刘敏望两边看了看,笑道:“我知道了,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给塞钱,没有办不成的事情。”
李孚却摇了摇,淡淡笑道:“事情可没有那么简单,这里面道道多着呢!”
刘敏碰了个软钉,脸一红,片刻他又忍不住问道:“李二叔能不能说一说!”
看在他一叫自己二叔的份上,李孚便笑道:“先是看大局,如果是战争期间,城门旁边都有军法官,你敢塞钱,肯定要倒霉,这个时候,守门军官就算想要也不敢要。”
“那平时呢?比如今天。”
“平时也要看情况,这里面其实有很多暗规则,比如说一般盘查应该是商队到城门口才进行盘查,你没发现,军官老远便走上来了吗?”
刘敏点点头,“我也正奇怪呢!难道这就是要钱的暗示吗?”
“这就是暗示,不过也有讲究,比如守城军官离城在二十步内,这表示可以给钱,但要象征性地盘查一下,做个交代,这就说明上面有命令了,但命令不严,可以糊弄。
如果军官超过二十步,这就说明平安无事,给钱走人,可如果军官根本不离开城门,就要小心了,这就表示上面有严令,要严格盘查来人行人,尤其五人以上,更要严查,这种情况如果货物有问题,最好不要入城。”
一席话说得刘敏茅塞顿开,他连连点头,“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刘敏受教了。”
李孚见他一本正经行礼,不由心中暗暗好笑,事情哪有那么简单,这里面其实还必须要察言观色。
比如需要盘查的人多,军官也会带兵到十步外盘查,那时塞钱一样会倒霉,很多人情世故的东西不是言两语就能说清楚。
只是他现在不想费那么多口舌,他指着前面小巷口的一处房宅笑道:“那家旅舍的掌柜我认识,我们就在那里歇脚。”
很快众人来到旅舍,旅舍不算很大,也有些年头,重头门上的木头已经发白裂开,上面挂一块破旧的牌匾,依稀可以辨认出上面的字迹,好像是‘王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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