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张照片就是拍摄在此途中的……
城市的猫虽然同样具有好奇心,
不过好像并没有像传说的那样具有九条命,
猫咪过马路时,被轧死的事件在上海是非常常见的……
亲身经历!……
从毛色上看,
这张照片上的猫咪,
是一只黑猫,
已经被轧成了一个平面,
鲜血早已蒸发殆尽,
残留的骨头(白色)和肌肉(暗红色),
粘附在柏油马路早已干硬的沥青混凝土(黑色)上,
在擦拭不尽的附着着的灰尘(白色)的映衬下,
显得并不怎么引人注目……
不过,当时我还是从那毛皮的质感上发现了,
这个影像和背景的异同,
被我识别了出来……
照片中的景象还不够吓人,
我没被吓到……
当天不久之后发生的一个事件,
倒是确实把我给吓了一跳的……
当然这个事件和猫与马路有关……
在轨道交通9号抵达桂林路站,
我下车后转骑自行车回家,
拐过江苏路,踏在武定路上,
先前那只黑猫的映像在我脑海中早己荡然无存,
不需要一刻钟就好到家了,
多轻松啊……
然后……
小心了,别被我给吓到了,当时我确实是被吓到过的……
那时,感觉前方车轮下好像有一团东西,
潜意识往旁边一扭,偏了过去,
没碰上什么东西,万幸……
这没什么吓人的,
吓人的是,
我当时低头看了,
而且是注意地看了一眼,
一只花猫肚皮朝天地横在马路上,
一动不动,不知死了还是活着……
嘴边有一潭鲜血,冒着白沫……
这个影像只是在我脑海中存在了一刹那……
因为我自行车还在踏,偏过去了……
却像是被放大了似地冲入我的脑海!……
寒蝉!……
我震惊了大约一秒钟左右……
待停下车来,
回头一看,
几辆自行车和轿车飞驰而过,
这在平时也没什么好吓的,
又没碰到我……
不过这时,我再一望,
那只猫呢?
我不说了,也不敢拍下来,
因为之前的影像确实把我给吓到了……
现在的影像加深了我的恐惧……
潜意识选择遗忘刚才的影像……
一个始终存在的景象可能不令人害怕,
而一闪而过的景象却可能令人心寒万分!……
刚才的影像好像在我的脑海中只留下恐惧的模糊抽象……
现在看到的景象却弥留在我的脑海中,
只不过现在我却没有那么害怕了,
反正让一个人把破碎的头颅和白兮兮黄嚓嚓的脑浆什么的看上一段时间,
估计就不会再害怕了吧?……
吓过之后不久再看到类似的景象,
估计就不太会让人更加害怕……
……
我转头就走,
不管了,
当时我确实被吓到了,
如果是之前或之后,
我估计会把那只死猫给拎到路边,
或者给丢到垃圾桶里的,
不过,那时我唯一的念头就是快走……
于是,我骑走了……
是不是很没有责任感啊?……
(注:上海没有什么有土的地,不流行入土的葬……)
(注:为避免瘟疫,也因该避免土葬……)
(注:我不知道有没有把猫尸给烧了的义务……)
(注:我当然可以把猫尸给烧了,只要不被人当成纵火犯就好……^_^……)
(注:上面的描写很吓人,不过却是我的亲身经历,劝告住在城市中的人不要养猫养狗的,除非你把它们都给阉了,否则,猫啊狗啊都是会发情的,会生出来一大堆的小猫小狗的,没能力全部养上的,变流浪猫狗了,不少就死在马路上,让人寒心,好像不怎么好吧?……)
2009年11月1日星期日
从《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不全,“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对URL转发而不是IP地址的情况无法处理启……
从《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不全,“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对URL转发而不是IP地址的情况无法处理启……
Sunline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三条之域名定义如下:
域名:是互联网络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的字符标识,与该计算机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相对应。
可能出于此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的备案信息录入也设定了域名和IP地址(还包括网站接入服务提供者名称)之间,必须具备的对应关系……
而这种域名和IP地址(还包括网站接入服务提供者名称)之间,具备必须的对应关系在某种情况可能是不适用的,就我碰到的情况,对这种不适用稍微做一点阐述……
我有一个。name的域名,我是作为个人购买这个域名的,这个域名是我的笔名-sunline,我在中国万网()购买了这个域名,用了不少年了,去年上半年续了费,有效期至2014年7月5日,平时我只要输入()就可以自动链接到我的博客-百度空间(),很方便……
今年年初,好像用这个方式就链接不到我的博客了,因为。name的域名解析偶尔可能也出点问题,所以之前一直也没注意,不过,又听说现在域名不备案就不再提供解析了……
于是我就访问了我的域名服务商的网站,看到这篇公告:“落实对网站未备案的域名不予解析(含跳转)的紧急通知”(service/a/zytz/200912/4106。html),其中部分内容是:“如您的网站是在万网接入,请直接在万网代备案系统中进行备案或添加网站域名,如您的网站并非在万网接入,请联系您的网站接入服务商或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专题网站直接办理网站备案,以免对网站的正常互联网应用或业务造成影响。”
因为之前我使用的是URL转发服务,域名链接到域名,所以万网代备案系统(),我是使用不了的,而网站接入服务商?我总不见得找百度空间做备案吧?那么就上面所引的那段文章上面所言,我只有去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专题网站()作备案了……是吧?
我于2010年1月1日,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专题网站()进行了新网站主办者用户的注册,根据那篇“使用声明”,“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方可登陆本网站填报备案信息。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到相应的电信管理部门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我想,我的博客只是记录一下我的思想,好像不该算经营性的吧?那么因该是可以使用该网站填报备案信息的吧?
还有这么一段:“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履行备案手续后,应当将备案电子证书放置到指定的网站目录下。否则,在电信管理部门进行未备案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清查时,将被视为未备案处理。”百度空间又不是我开的,这规定定义的好像我想把备案电子证书放指定的网站目录,好像我就可以似的?这么规定是不是变相地禁止把个人域名转向到公共的个人博客上啊?
注册后得到了手机验证码和邮件验证码,然后登录成功,可以进行备案信息输入了……
第一个界面,输入“主办单位信息”和“主体负责人基本情况”,主办单位性质?有“个人”,好……主办单位名称?我的姓名……投资者和上级主管单位名称?必填的?我是个人,还有投资者和上级主管单位名称啊?那么这个投资者和上级主管单位名称只有填“我自己”了……冏……
这个界面中其他需填写信息没有什么特别的了,一笔带过,下一步……
第二个界面是“填写ICP备案网站信息”……
网站名称?无极化境…sunline
网站首页网址?
网站域名?
涉及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内容?新闻、教育、出版、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一大堆多选项,因为我不是经营性的,好像和这些项目无关吧?我不是很清楚,我写一篇文章,发到个人博客,算不算新闻、教育、出版……总之看到这堆东东引起我莫名其妙的感觉……
接着“网站服务内容”了,“博客、、即时通讯、搜索引擎”,我不知道改不该选上什么?我的网站是我的个人博客,不过我的网站是不对外提供博客注册服务的,即使可以,那也是百度空间的事情,我只是使用百度空间而已,?即时通讯?搜索引擎?好像也都有点这样的感觉……又引起我不少莫名其妙的感觉……^_^……
这个界面中其他需填写信息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好,一笔带过,下一步……
第三个界面是“ICP网站接入信息”……
与其说前面两个界面给我一堆莫名其妙的感觉的话,这个界面,我就无法继续了……
网站接入提供者名称?这个因该填百度空间吧?因为中国万网只提供域名的URL转发服务,实际的空间是我在百度空间的个人博客,那么空间提供商因该是百度空间吧?尽管百度空间是免费的,那么网站接入提供者名称究竟因该填什么好呢?
而且网站接入提供者在这里是没得自己填的,只能选择,例如我输入“百度”查询,无结果……输入“baidu”查询,仍然无结果……看来是不能选这个的了……
然后输入“万网”看看,这下有结果了,而且一下子出来三个……
1。北京万网新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北京万网志成科技有限公司
3。上海乾万网络科技游戏公司
排除哪个上海的,那两个北京的不知道选哪个好……
网站IP地址?这是哪个的啊?中国万网的DNS地址也有好多个呢?还是我博客的网络地址?好,我Ping一下,ping ,得到,用这个可以吗?
网站接入方式?专线、主机托管、虚拟主机、其他方式……
我用的是域名的URL转发服务啊,那么是不是选“其他方式”呢?
最后一个了,服务器放置地?鬼才知道我的博客空间的服务器(或者域名提供商DNS服务器)是放在哪里的,不过我有IP地址,上网搜一下“ip地址查询”,可以通过IP地址查所在地,准不准我就不知道了……
例如:是“上海市 电信(黄浦/卢湾区)”,而,现在ping出来的IP地址居然也是,狂昏,非网络专业者可能就更没辙了吧?……
如果就随便填填那么也无所谓了,我继续……
“如果你确认当前网站的接入信息已完全添加完毕,请选择“确定”,继续备案信息录入;否则请选择“取消”,点击本页面的“添加接入”继续添加接入信息。”,确认……
然后冒出这么一个对话框,让我感到为难……
“请您慎重选择!
如果您选择“确定”,意味着您的备案信息录入已经全部完成,备案信息被送到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按照规定除非备案信息被管局退回,否则以后再也不能由您自己进行修改了,若要修改的话,必须通过某个为您提供接入服务的接入商进行修改。
如果您选择“取消”意味着您的备案信息录入还没有完成,还可以由您自己进行校对和修改,您刚才录入的信息不会丢失。退出系统后再次登录还可以继续进行备案信息的校対和修改。”
问题出在“为您提供接入服务的接入商”上面,如果这个“接入商”是为我提供域名和URL转发服务的中国万网,因为对于这个域名,我没有也不可能使用中国万网的空间,那么中国万网现在是不对像我这种情况的用户提供备案信息的修改的……至于,域名URL转向的我的博客的提供商-百度空间,那更是不可能提供我的备案信息的修改,这样我提交备案后,之后我的备案就处于,想管理的主体没有管理权,不可以管理,不管理的主体却有着管理权,最终造成了无法管理的结果!……这样,一点一点地作下来,我就不是一点点的莫名其妙了……
当日(2010年1月1日),那个备案我实在是作不下去了,没办法么,那个系统里面有个“意见反馈”,我提了一个分类是用户操作问题的意见,到今天2010年1月4日星期一傍晚,处理状态还是“未处理”……
今天2010年1月4日星期一下午,我就注意到这个情况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咨询电话:010…95169001在北京,没有其他联系方式……我是没有这个福气享用了,我在上海,就给其他可以享用的人享用吧……不过,毕竟我的域名还是在中国万网买的,向它们咨询一下,因该还是没有问题的吧……我上了中国万网的网站(),在“联系我们”,里面发现:
万网上海分公司
电话:021…51083911 /63410808
传真:021…63410552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2808室(200001)
于是拨打了电话,从业务客服得知首先还是得备案,然后“免费URL转发服务”已经不能使用了,需要另外付费购买“URL转发服务”才能继续使用?!……
我在付费购买一个产品之前不知道,过几年那个服务提供商就要来向我额外收取几种服务费用,否则不能继续使用这个已经付了费的产品了,而那个服务本来是免费提供的……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垄断?其他的服务提供商是不是也有这种情况?去年我刚续了5年的费用,今年居然就不能使用了,排除政府政策因素,那额外的“URL转发服务”费是怎么一回事啊?不使用 “URL转发服务”,我空买一个域名放着给谁看啊?这是不是很没有诚信啊?……
查一查中国万网的公告,2009年12月28日,有一篇《关于停止域名URL转发服务的通知》(service/a/zytz/200912/4101。html),部分内容是,为了切实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出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2009】672号)()的精神,贯彻落实依法打击手机**专项行动方案,防止违规网站利用变换域名等手段逃避监管的行为,中国万网决定将于2009年12月29日下午2:00起紧急停止域名URL转发服务。对于今后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完成网站成功备案的域名,开通域名URL转发服务的流程和要求将另行通知。……
略微查找一下万网公告,可以发现在2009年12月24日和25日,有“工信部:加强域名管理 打击手机**”(service/a/zytz/200912/4102。html)和“CNNIC“提醒域名持有者尽快履行网站备案手续”的公告”(service/a/zytz/200912/4097。html)这么两个公告……
可以猜测一下中国万网把“对网站未备案的域名不予解析(含跳转)”、“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有关工作要求,专项行动的第二阶段中,对网站未备案的域名不予解析(含跳转)。”……的政府政策,怎么样地一步一步理解成自己发展“URL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