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使这些学术精英“摇身一变”为决策者;另一方面,智库又为政府换届后的去职官员提供重要栖身之处,这使美国智库积蓄了丰富的人脉资源。智库与政府之间频繁地交流人员,形成了特有的“旋转门”现象;第四,智库还具有教化功能,赋予自身教育社会和公众的责任。美国智库一般的研讨会都对公众开放。这样既可以提升自身的知名度和扩大影响力,又能潜移默化地影响社会公众接受和认可自己的政策和理论,从而造成有利于这些理念实施的社会民意基础。
这些智库观点各异。例如对中国的态度。影响巨大的三大智库,布鲁金斯学会主张与中国进行贸易合作、共同反恐;而兰德公司则主张“遏制+接触”,在台湾问题上坚持以“维持台海现状”为基调;美国国际战略研究中心则主张建立并巩固中美高层对话机制,“除非台海两岸都有要求,否则美国不应在两岸之间扮演调停角色”。
这些智库“各唱各的调”,虽然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美国的决策,但是作为一个*国家,绝对没有、也不可能如《货币战争》所想象的那样“美国的内外事务的决定权已经不在*与共和两党的手中,而掌握在超级精英俱乐部的小圈子里”。
国际清算银行的真面目——西方中央银行的银行(1)
第一世界大战后,“凡尔赛协议”中关于德国战争赔款事宜原来是由一个特殊的赔款委员会执行,按照当时的“道威斯计划”,从1924年起,德国第一年赔付10亿金马克,以后逐年增加,直赔付58年,至1928年,德国赔款增至赔付25亿金马克,德国声称国内发生经济危机,无力照赔,并要求减少。美国同意了德国的要求,又由杨格(ODYoung)策划制定了“杨格计划”。协约国为执行“杨格计划”决定建立国际清算银行取代原来的赔款委员会,执行对德赔款的分配和监督德国财政。
1930年1月20日,以摩根银行为首的一些美国银行(另外还有纽约花旗银行、芝加哥花旗银行)和英国、法国、意大利、德国、比利时、日本等国的中央银行在荷兰海牙会议上签订国际协议,成立“国际清算银行”。英、法、比、德、意、日6国政府与瑞士政府达成协议,由瑞士承诺向国际清算银行颁发建行特许证,特许证规定:国际清算银行具有国际法人资格,免税,瑞士政府不征收、扣押和没收该行财产,准许该行进出口黄金和外汇,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清算银行先后成为欧洲经济合作组织(即现在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各成员国中央银行汇兑担保的代理人;欧洲支付同盟和欧洲煤钢共同体的受托人;欧洲共同体成员国建立的欧洲货币合作基金的代理人。
这就是传说中的国际清算银行
国际清算银行成立的实质是美国要利用这个机构作为掌握德国财政的手段,并将欧洲债务国清偿还美国债务问题置于自己的监督之下。1944年,根据布雷顿森林会议的决议,国际清算银行的使命已经完成,应当解散,但美国仍把它保留下来,作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附属机构。
国际清算银行开创资本为5亿金法郎,分为20万股,每股2500金法郎,由6国中央银行和美国银行集团7方平均认购。1969年12月国际清算银行修改了章程,其宗旨改为促进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的合作,并向之提供更多的国际金融业务的便利,在国际清算业务方面充当受托人或代理人。银行资本也相应地增至15亿金法郎,分为60万股,每股2500金法郎。现在国际清算银行4/5的股份掌握在各成员国中央银行手中,1/5的股份已经由各成员国的中央银行转让给了私人,由私人持有,但私人股股东无权参加股东大会。1996年9月,国际清算银行决定接受中国、印度、韩国、新加坡、巴西、墨西哥、俄罗斯、沙特*和香港等9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或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机构为新成员。这是国际清算银行25年来首次接纳新成员。原有的32名成员中有26个欧洲国家的中央银行,其余6家为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土耳其和南非的中央银行与代表美国利益的摩根银行。但实际上,现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中央银行都与其建立了业务关系。国际清算银行已经成为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之外的最重要的国际金融机构。
目前,比较典型的区域性国际性金融机构有国际清算银行、美洲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及加勒比开发银行等。
国际清算银行的组织机构
国际清算银行是以股份公司的形式建立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办事机构。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国际清算银行的真面目——西方中央银行的银行(2)
国际清算银行的最高权力机关为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每年6月份在巴塞尔召开一次,只有各成员国中央银行的代表参加表决。选票按有关银行认购的股份比例分配,而不管在选举的当时掌握多少股票。每年的股东大会通过年度决算、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利润分配办法和接纳新成员国等重大事项的决议。在决定修改银行章程、增加或减少银行资本、解散银行等事项时,应召开特别股东大会。除各成员国中央银行行长或代表作为有表决权的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所有与该行建立业务关系的中央银行代表均被邀请列席。
董事会是国际清算银行的经营管理机构,由13名董事组成。比利时、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和美国的中央银行行长是董事会的当然董事,这6个国家可以各自任命1名本国工商和金融界的代表作董事,此外董事会可以2/3的多数通过选举出其他董事,但最多不超过9人。董事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若干名,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审议银行日常业务工作,决议以简单多数票作出,票数相等时由主持会议的主席投决定票。董事会主席和银行行长由1人担任。董事会根据主席建议任命1名总经理和1名副总经理,就银行的业务经营向银行负责。
国际清算银行下设银行部、货币经济部、法律处、秘书处等办事机构。
国际清算银行的宗旨与任务
国际清算银行的宗旨是促进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的合作,为国际金融运作提供额外负担外的便利,并作为国际清算的受托人或代理人。扩大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的合作是促进国际金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国际清算银行便成了各国中央银行家的会晤场所,接受各中央银行的委托开展各种业务,根据国际清算银行的章程的规定,其有权进行下列业务活动:
1既可为自己,又可为中央银行购买、出售、交换和储存黄金;
2为各成员国中央银行提供贷款和接受他们的贷款;
3为各成员国中央银行办理和重办期票,收买或出售期票以及其他优等短期债券;
4既可靠自己,也可以靠各成员国中央银行收受展品出售外汇和有价证券(股票除外);
5接受各成员国中央银行选择往来资金和存款;
6作为被委托人接受政府的存款或根据董事会的决议,接受其他资金销售量,不得发行提示付款银行券、承竞汇票、为各国政府提供贷款(购买国家公债例外);
7对任何一个企业有监督权;
8有由于抵偿还银行的债务而归于银行的不动产没有更合适的价格被变卖之前,掌管这些不动产。
国际清算银行以各国中央银行、国际组织(如国际海事组织、国际电信联盟、世界气象组织、世界卫生组织)为服务对象,不办理私人业务。针对这种情况联合国体系内的国际货币金融机构起着有益的补充作用。现在世界各国的国际储备约有1/10存放在国际清算银行。各国中央银行在该行存放的外汇储备,货币种类可以转换,并可以随时提取而无需声明理由。这对一些国家改变其外汇储备的结构,实现多样化提供了一个很好的途径。在国际清算银行存放黄金储备是免费的,而且可以用作抵押,从国际清算银行取得黄金价值85%的现汇贷款。同时,国际清算银行还代理各国中央银行办理黄金购销业务,并负责保密。因此它在各成员国中央银行备受欢迎。 电子书 分享网站
国际清算银行的真面目——西方中央银行的银行(3)
除了银行活动外国际清算银行还作为中央银行的俱乐部,是各国中央银行之间进行合作的理事场所,其董事会和其他会议提供了关于国际货币局势的信息交流的良好机会。
国际清算银行的资金来源
国际清算银行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
1成员国缴纳的股金。该行建立时,法定资本为5亿金法郎,1969年增至15亿金法郎(gold francs),以后几度增资。该行股份80%为各国中央银行持有,其余20%为私人持有。
2借款。向各成员国中央银行借款,补充该行自有资金的不足。
3吸收存款。接受各国中央银行的黄金存款和商业银行的存款。
国际清算银行的主要业务
1处理国际清算事务。“二战”后,国际清算银行先后成为欧洲经济合作组织、欧洲支付同盟、欧洲煤钢联营、黄金总库、欧洲货币合作基金等国际机构的金融业务代理人,承担着大量的国际结算业务。
2办理或代理有关银行业务。“二战”后,国际清算银行业务不断拓展,目前可从事的业务主要有:接受成员国中央银行的黄金或货币存款,买卖黄金和货币,买卖可供上市的证券,向成员国中央银行贷款或存款,也可与商业银行和国际机构进行类似业务,但不得向政府提供贷款或以其名义开设往来账户。目前,世界上很多中央银行在国际清算银行存有黄金和硬通货,并获取相应的利息。
3定期举办中央银行行长会议。国际清算银行于每月的第一个周末在巴塞尔举行西方主要国家中央银行的行长会议,商讨有关国际金融问题,协调有关国家的金融政策,促进各国中央银行的合作。
中国与国际清算银行的关系
我国于1984年与国际清算银行建立了业务联系,中国人民银行自1986年起就与国际清算银行建立了业务方面的关系,办理外汇与黄金业务。此后,每年都派代表团以客户身份参加该行年会。国际清算银行召开股东大会,中国人民银行邀请列席,并以观察员身份多次参加该行年会,这为中国广泛获取世界经济和国际金融信息、发展与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个新的场所。中国的外汇储备有一部分是存放于国际清算银行的,这对中国人民银行灵活、迅速、安全的调拨外汇、黄金储备非常有利。自1985年起,国际清算银行已开始向中国提供贷款。1996年9月9日,国际清算银行通过一项协议,接纳中国、巴西、印度、韩国、墨西哥、俄罗斯、沙特*、新加坡和香港地区的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为该行的新成员。香港回归之后,其在国际清算银行的地位保持不变,继续享有独立的股份与投票权。中国香港金融管理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同时加入国际清算银行。我国中央银行加入国际清算银行,标志着我国的经济实力和金融成就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同时也有助于我国中央银行与国际清算银行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进一步增进了解,扩大合作,提高管理与监督水平。
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11月正式加入国际清算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是该行亚洲顾问委员会的成员,周小川行长目前担任该委员会主席。中国认缴了3000股的股本,实缴金额为3879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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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克疗法”是与非(1)
“休克疗法”这一医学术语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被美国经济学家杰弗里?萨克斯(Jeffrey Sachs)引入经济领域。休克疗法的最早提出,是萨克斯被聘担任*政府经济顾问期间所为。*是南美一个经济落后的小国,由于长期政治局势动荡不安,政府经济政策失误,由此引发的经济问题大量积累而又得不到解决,终于导致了一场严重的经济危机。1985年*政府的预算赤字达4859万亿比索,占国内生产总值的约1/3,通货膨胀率高达24000%。1984年的外债为50亿美元,应付利息近10亿美元,超过了出口收入。1980—1985年期间居民生活水平下降了30%,国民经济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
正是面对这样一种严峻的经济形势,受聘于危难之际的萨克斯,大胆地提出了一整套经济纲领和经济政策,其主要内容是:实行紧缩的金融和财政政策,压缩政府开支,取消补贴,放开价格,实行贸易自由化,通过货币贬值实现汇率稳定,进一步改革行政和税收制度,将部分公营部门和企业民营化,重新安排债务和接受外援等等。由于这套经济纲领和政策的实施具有较强的冲击力,在短期内可能使社会的经济生活产生巨大的震荡,甚至会导致出现“休克”状态,因此,人们借用医学上的名词,把萨克斯提出的这套稳定经济、治理通货膨胀的经济纲领和政策称为“休克疗法”。
概括地说,休克疗法是针对严重失衡的社会总供求状况,从控制社会总需求出发,采取严厉的行政和经济手段,在短时间内强制性地大幅度压缩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使社会总供求达到人为的平衡,以此遏制恶性通货膨胀,恢复经济秩序。这种政策调控带有明显的应急性质。因为社会总供求的平衡,不仅需要控制过旺的社会总需求,而且更重要的是要刺激低迷的社会总供给的有效增长。宏观经济运行的实践证明,前者在短时间内容易实现,后者却需较长时间花大气力方能见效。由于休克疗法的调控重点放在社会总需求上,加之实施措施的力度较大,所以极易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这就是休克疗法在*产生奇效的奥秘之所在,也是休克疗法原始含义之精髓。
“休克疗法”与渐进方式的区别不在于转轨的内容和目标,而在于改革的顺序和力度。具体而言,在宏观政策方面,“休克疗法”紧缩财政更为严厉;在经济自由化上,“休克疗法”主张采取一步到位的方式实现价格、外贸的自由化和货币的自由兑换;在私有化方面,强调迅速实现,为此不惜采取无偿分配的办法。
波兰成功了
1989年波兰团结工会政府上台后推行市场经济,波兰开始了从中央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近20年来,波兰的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约4%,被公认为是转型比较成功的国家之一。和其他国家不同的是,波兰最早在包括俄罗斯内的东欧国家中实行激进的经济改革方案,也就是广为人知的“休克疗法”。
1989年的波兰,经济形势严峻,商品极度匮乏,物价飞涨,通货膨胀率高达2000%,国内生产总值下降,外债高达490亿美元,国家几乎丧失支付能力。1989年初在波兰所进行的一项民意调查表明,95%以上的受访者认为,经济形势“极差”;85%的家庭经济状况恶化。
“休克疗法”是与非(2)
1989年9月,在时任副总理兼财政部长的巴尔采罗维奇的建议下,波兰团结工会政府接受了美国经济学家杰弗里?萨克斯的建议,对经济采取了“休克疗法”,也被称作“巴尔采罗维奇纲领”。“纲领”指出,对波兰的经济必须进行根本的体制变革,主要措施包括:改变所有制结构,实行国营企业私有化